日子慢慢过去了,沈秀过着重拾新生的日子,从小沈秀就懂得察言观色,并表现出与同龄人不一样的聪慧,在很小的时候沈秀就从父母那偶然偷听到,自己其实是在婴儿的时候被一个神秘的人送来的,自己并非是亲生的。
随着沈秀长大,沈秀越来越不像沈阿牛夫妻,每次别人问起来或者调侃沈阿牛,沈阿牛就要来脾气,沈秀虽然知道自己并不是亲生的,心里却早已将阿牛夫妻两人看做自己的亲身父母了,毕竟这一世他们对自己视如己出。
转眼12年过去了。
“阿秀,不要忘记把煮鸡蛋带上,记得早点回来哈!”桂花和往常一样温柔的叮嘱着沈秀,虽然知道沈秀早熟懂事,可还总是要叮嘱一番。
“妈,我知道的。”沈秀开心的回答道。对沈秀来说这十几年的朴素生活非常来之不易,也令他分外珍惜。
这一世。
父亲沈阿牛在夜郎城里做着拉车的行业,每天赚点微薄的收入。有时候遇到大方的客人,还能多赚点小费,但在夜郎城这种穷地方得到小费的机会还是不多的,而且阿牛总是在外人面前表现的低头哈腰,每天晚上都会回家都很晚。
沈秀有时看着这一世年近50岁父亲,以及脸上越来越深的皱纹,沈秀就想着为家里分担一点。不求像上辈子一样大富大贵,只希望父母都不要太劳累才好。
…
这一天,沈秀就出门的比往常更早了,正所谓“人不为利,谁愿早起”。这次和平常不同的是,沈秀没有出去玩耍,先去了刘婶家,因为打听到刘婶儿媳妇坐月子需要有人照顾,沈秀想着刘婶肯定没有时间卖鸡蛋了。又考虑到自己现在又才12岁,身子骨看起来和城里其他小孩差距很大,和名字一样,沈秀的体格看起来有点弱不经风。所以呢,其他鸡、鸭、鹅什么的产品,他们也不会让一个小孩去卖,想来想去,还是卖点蔬菜鸡蛋什么的吧!
到了刘婶家,沈秀直接把自己的想法告诉刘婶,卖出一个鸡蛋自己收1文钱,他就替刘婶卖鸡蛋,不出意外,刘婶马上答应了,并答应每天早上给沈秀1篮子鸡蛋。要求沈秀一个鸡蛋至少要卖5文钱。
到了集市,集市口最好的几个位置已经被一些大人给占了,可小孩子总给人人畜无害的感觉,因为这个原因沈秀还是比较容易的要到了一个集市口的位置,虽然只是和别人挤在了一起,但集市口位置对摆摊来说还是不错的!
因为位置不错,沈秀卖鸡蛋又特别热情,嘴巴特别甜,冯人夸奖几句,很招长辈喜爱,这样子一天的功夫一整篮子鸡蛋就卖没了,最后旁边的长辈们还一个劲的夸沈秀天生是做生意的料。
就这样12岁的沈万三赚到了他在异世界的,第一桶金!
随着时间的慢慢推移,沈秀进的货源越来越多,种类越来越杂,慢慢的生意就扩张了开来!有时候进货太多了,就交给城里其他长辈卖,沈秀也会提出很大方的对半分成。
到了摆摊后的第二年,有前世经验丰富的沈秀知道“还得富,就开店”的道理。所以考虑到摆地摊毕竟不太高大上,沈秀就买了一个位于集市的专业摊位,用于经营自己的买卖,这叫“街头一席地,强似百亩田”,沈秀和别人说他这次的生意叫做“毛皮产品批发”!针对的消费群体,不仅是普通的消费者,还有一些远道而来的商人。
由于有一些不值钱的小面积毛皮,而且都是低等级的野兽(因为丘陵里打猎比较危险,尤其大体型野兽大部分都有攻击性),太高端的装备店铺,看不上!做衣服的服饰店又闲太小了,现有的毛皮衣物都是卖给有钱人家为主,穷人都是穿麻衣的,另外在购买的时候,富人又很讲究衣物的完整性!并且皮料太小制作效率又太低。所以进入丘陵里打猎的猎人考虑到利润,一般只会冒着风险去猎杀高等一点的大型野兽。
沈秀考虑了自己的资金以及周边的商业资源,于是决定实施这一想法。
在众人另类的目光下,沈秀宣布要收购小型动物的毛皮!同时沈秀安排城里的妇人帮忙,用自己教给他们的技术进行毛皮之间的缝制!
正所谓:“人弃我取,人取我予”!虽然样子看起来色调不太一样,但是也很保暖,而且有价格优势,沈秀把利润做的很低,沈秀知道“三分毛利吃饱饭,七分毛利饿死人”。
很多大户人家,为了节省开支,又爱面子,就想给一些佣人批量的买这些毛皮衣物!
一开卖,沈秀的生意就如设想的一样卖的火爆了!
每一件衣服赚的不多,别人问起来的时候,沈秀就对别人说自己这叫:“上以济人,下以利己”,薄利而多销,造福社会。而且一般采购的越多,沈秀会卖的越便宜!这样客源不断的增多了起来
到了夏季,毛皮衣店生意就到了淡季了,沈秀就开始卖雨伞和遮阳伞了,所谓“冬至年画到,小暑卖镰刀”,(这些伞多以低等蛇皮,蜥蜴科,巨蛙(很大的一种青蛙)类的皮为主)!这两个产品呢,相对来说雨伞会卖的更多一点,由于这个世界有类似雨伞的雨衣,可以更容易让顾客去接受。
沈秀想这一世还没有多少人习惯用遮阳伞,这个消费习惯还得继续培养和投入,如果这个世界的消费习惯被自己慢慢的改变了,沈秀又有时间优势和规模优势,遮阳伞的生意就不一定比雨伞的生意难做多少了,可是每到夏天天气晴朗的时侯,生意还是会冷冷清清的。
沈秀把自己的店铺取了个名字,取名叫“万三批发”,门口一副广告联:左联:打雷下雨,爆晒降雪,都不怕,右联:万顶皮伞,万件皮衫,带回家,横批:因为爱你,所以学会保护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