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探视(1 / 1)

如果不是亲耳听到。

我很难想象一个人能够把一场犯罪说得像讲鬼故事一样。

有些地方还有诗意的修饰和抒情。

看着对面这个烧得像青蛙一样的男人。

我的心有些痛。

关于任哲的鉴定一直没有定论。

他平和、安静、礼貌,举止中还透着些优雅。

看不到一丝暴徒的影子。

但就是这样一个男人。

三年间,他纵火烧死了嘉龙国际13名女子并将其中一名叫李毓秀的女孩藏尸,而后又相继杀害了其老板夫妇、社会无业人员和站街失足女青年。

手段都异常残忍,同时伴有严重的虐尸行为。

当然,这些都是他自己说的。

犯罪经过叙述比较详细。

时间、地点、人物、事件、动机都很成熟。

但问题在于——这些都是假的。

嘉龙国际确实烧死过人,但是12个。

并没有一个叫作李毓秀的女孩。

那片废墟确实发生过三宗凶杀案,手段凶残。

但前两宗也不是已经跑路的老板夫妇。

至于社会无业人员和站街失足女青年——同样没有证据证明是他所为。

在任哲所说的那间地下室的暗室里。

警察一无所获。

蒙尘的房间空空如也,墙壁和房梁上结满了蛛网。

没有女尸,没有钞票,也没有血迹。

只有呛人的空气,一些爬虫的尸体和一只肥硕的死老鼠。

鉴于他在叙述中有提及,警方还专门解剖了老鼠的尸体。

除了灭鼠强的残留,并没有什么发现。

所以,初步判断是,他患有PTSD,也就是创伤后应激障碍。

不论是创伤性再体验,还是激惹后狂暴,都与PTSD的症状比较相符。

他经历了大火重创,又经常从案发地点经过,很可能目击了全部凶案现场。

所以他将自己代入了进去。

也就是说,他所谓的杀人,很可能都是自己的臆想。

也许他只是一只替罪羊。

也或者——不是。

因为他所说的三个人中,老板夫妇确已失踪。

诡异的是那个女孩李毓秀。

她是一年半前失踪的,在另外一个地方。

且失踪前一年半,她也从未离开过那个地方,证据充分。

对于这个结果任哲显然比我更吃惊。

我看得出他不是装的。

我把那个李毓秀的照片拿给他看。

他看着照片怔怔地发呆。

“是她吗?”我问。

他不说话,眼睛里复杂的神情告诉我,他所说的李毓秀就是这一个。

但那个李毓秀身边的任何一个人,都不认识任哲。

问题很简单,事情却很复杂。

任哲是自首的。

鉴于案情重大,所以他被暂时羁押在看守所。

我有充足的时间去看他,和他聊天。

起初他像是怕我,排斥我、躲避我。

在去过几次之后,他不再躲了。

恢复了他原有的平静,但我们依然无法交流。

直到他问出了那个问题。

“你认为这些人该死吗?”

我显然无法正面回答。

“那么你认为呢?”我反问。

“你不该问出这样的问题,以你的智慧。”他讥讽我。

确实,不论真相如何,如果他对这些人还保留哪怕一分善意,他就不会想要或者真的杀死他们。

“每个人”,我说:“他既然存在于这个世上,那么我想,他就有存在的必要。这就是所谓的存在即是合理吧。”

“我读过你的书。”他盯着我。

“所以,请收回你刚才的话。”他的目光闪烁甚至变得凌厉。

好吧,我承认,年轻时我的想法是有些偏激,但那并不排斥我对这个世界的看法。

“你只是对社会的某一个群体感到憎恨,但你所憎恨的,整个社会也并不认同。只是你比较极端。”我说。

“那么你是相信人是我杀的?。”

“信,为什么不信,你有充分的理由干出这样的事情。”

“你了解我?”

“做过一些调查。”

“那么……我爸还好吗?”

“不好。”我说,“你本该去看看再来自首。”

“哼哼,不去了,这个样子会把他们吓死的。”

“不去也好。把最美好的记忆留给他们吧。”,我说,“对了,你悄悄放下的钱我已经给了你妹,以一个好心人的名义。”

“你知道……”,任哲吃惊地看着我,直视他的眼睛让人在白天也有些发怵。

“为什么不多放点呢?”,我并没有回答他的问题。

他的头慢慢耷拉了下去,“钱并不是什么好东西。”

“那为什么还要把那么多钱藏起来留给你自己。”

“那些钱找到了?”他没有回答,却反问道。

“没有,你说的那间暗室里连一毛钱都没有。”

任哲看起来有些沮丧,又有些害怕。

“我的感觉没错。”,他说,“我的背后确实有一个人,他让我害怕,比别人怕我更让我害怕,但我一直找不到他。”

“只有,只有一次,我看到了他的眼睛。”任哲好像打了个冷颤。

“就像……你的眼睛。”他盯着我的眼睛说。

“我的眼睛……哈哈哈,我可是出了名的电眼杀手。我的眼睛可是只会留情。”

“会不会是幻觉。”我说。

“嘿嘿,你不是也知道了吗,钱没了,她也没了。现在看起来却像是我在撒谎。”

“好吧,那么即使有这么一个人,你不觉得他是在帮你吗?”

“不会,决不会,我怕他,怕他的眼睛,那决不是善意的。”

“这是你自首的原因?”

“算是吧。我这样一个连人都算不上的东西,原本已没有什么可怕的了,但我偏偏怕那个他,怕得要死。所以,我想到了这里,这里,他还会跟来吗?嘿嘿。”

我沉默。

他也沉默了。

过了片刻,他先开口。

“你想从我身上研究点什么呢?教授。”

我的眼睛不由自主跳了几下。

“你知道我是做什么的。”我说。

“好吧。”他叹了口气,“我承认,我确实像鬼片里怨念沉重的阴魂。”

“或许我可以为你超度。”我笑了。

他看着我,好像一点也不好笑。

“但我杀的都是该死的人。”他的语气变得阴沉。

“你不是裁决者。”我说。

“你一定知道开膛手杰克吧。”他说,“你可以参照他来理解我。”

开膛手杰克是个臭名昭著的杀手,以杀害妓女后剖腹摘取她们的子宫闻名,且一直没有落网,曾在19世纪末的英国引起了极大社会恐慌。

“都说开膛手杰克也是个妓女,但我觉得他是个医生。上天给了女人生殖器官,是为了繁衍生息,不是拿来作交易的。但偏偏有太多女孩子,很小的年纪就开始懂得拿身体出来换她们需要的东西,你说这是不是病了?”

“你认为这是病?”

“不是吗?这是心病,是懒惰,是贪婪,是想不劳而获。”

“看过古龙的小说吗?书上说杀人是这世上的第一份职业,卖淫排第二。”我说,“雌性动物具有拿性来换取生命所需的本能,人类并不是唯一。况且,有什么不好吗?绿色低碳环保。”

任哲像是第一次见我一样又把我看了一遍。

“你走吧”,他说。

“我只是开个玩笑。我觉得你有些激动,想缓解一下气氛。”

我笑道。

任哲那变型紧握的手慢慢从衣角滑了下来。

其实,任哲想传递给我的,无非是一种病态的杀妓行为。

这种现象在社会上会时有发生。在国内影响较大的是2004年的沈氏兄弟杀妓案。共杀害了11名失足女子,并将部分受害人的器官炒食。在国外,影响比较大的就是任哲所说的开膛手杰克。

其实,对于卖淫行为的不容,在某些宗教国家体现尤为突出。

在一些中东国家,妓女是会被官方处死的,而民间的虐杀行为更加普遍。

我并不认为这些人一定该死。

从某个角度说,那些被杀的女人,才是弱者。

她们游走在法律的边缘。

不受法律保护。

做着肮脏龌龊的工作。

却过着朝不保夕的生活。

你以为真正肮脏的是这些人?

那你便错了。

是个女人都能做出这种事来。

有些女人凭这个升官。

有些女人凭这个显贵。

所谓窃钩者诛,窃国者诸侯。

很多时候,你一面鄙视着最下层的那些人。

一面又在追捧着做的高明些的那些人。

其实她们都在做着同样的事。

只是机遇不同、环境不同、对象不同罢了。

从看守所出来,我也反复在思考一个问题。

当社会肆虐所谓的“明明可以靠脸吃饭”等论调时;当整完形在直播平台搔首弄姿的女孩们炫富时;当美女帅哥凭一场真人秀赚上普通人一辈子都赚不来的人民币时,社会又是一种怎样的心态。

当这种人越来越多时,那就不是人病了,而是社会病了。

对任哲的走访持续了很长时间,除了不间断的探望和谈话,期间我也在着力寻找与他相关的线索。

那场原先被认定为操作不当引发的火灾因为任哲的供述被全盘推翻。

但由于当时遇难者对于之前个人信息的刻意隐瞒,取证非常困难。

关于任哲杀人的案件还是没有定论。

但我的关注点并不完全在于此。

任哲的案例本身就具有典型性。

一个寒门出身的高考状元。

名校的毕业生。

在千比一的招录中胜出。

拥有令人羡慕的工作。

至今仍是小城励志的典范。

本来自带光环的人生。

却在六年前因为他的失踪而黯淡。

再次出现在人们视野的时候。

他已是个残缺不全的人了。

我注意到,他把自己叫鬼,叫东西,却从来不叫人。

或许正如他所说,他已经是个游走在人与鬼之间的孤魂了。

随着对他一点一点的了解,我想写点东西了,讲述他令人唏嘘的经历,祭奠他死去的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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