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1 / 1)

时光轮转,很多年以后的一个夏日清晨,露水还没有完全蒸发,折射着太阳的光芒熠熠生辉。谢子衿在晨光中微笑,拍着她的手说:“你去哪儿我都跟着你。”

时间把一切都掉了个个儿,以前是林悠守护着陷入绝望的谢子衿,现在是谢子衿守护着没心没肺的林悠。

这样,很好。

学校拉起横幅为高考的学子加油打气,林悠抱着三盒牛轧糖在高三部的走廊上转悠。

陆六从教室里出来,一脸的疲惫,看到林悠还是挤出一个不算太难看的笑容来,“林悠姐,找我什么事?”

林悠把盒子给他,“这是我妈做的,你,孔予,还有刘一平,一人一盒。还有这个!”

她从口袋里拿出几根红绳,“这是莫心给你们的,说是有文曲星的保佑,你们一定能遇神杀神遇佛*!一往无前金榜题名的!”

陆六笑了,“这倒是莫心能说出来的话。”他收起东西看着空无一人的走廊,又看了看教室里埋头复习的同学。似乎有什么话想说,又在一个犹豫踌躇间退缩了。

“好了,你快回去复习吧,我也要回去背单词了,总之要加油噢!”

林悠尽量放轻了脚步,对陆六挥手做着加油的手势,眼里的光和盛夏的阳光重合,光彩夺目。

老师们都告诉他们,高考几乎等于决定命运的时候。那…命运是什么呢?

路边的柳树飞舞着枝条,林悠坐在河边吹着风,问到“命运是什么?”的时候,谢子衿愣了一下。

好像从小到大没有人能告诉他们命运到底是什么?它看不见摸不着,可就是有一股无形的力量让你不得不屈服。

“命运大概就是你这辈子能遇见的人和他发生的事情吧。”

谢子衿随口扯了一句,他从来不相信命运这个东西,并不是什么热血少年,而是他从来不知道该如何面对命运。

林悠撑着脑袋,看着河面被风吹皱,看着树叶落紧水里激起涟漪,打碎她和谢子衿的倒影。

陆六他们还有一个星期就高考了,如果他们上了大学,那以后还能不能见面了?

离别总是不打招呼地就不请自来了,林悠惆怅万分,“想想以前他们在乐队的日子,还真的是越想越怀念。谢子衿,你说就这么场决定命运的考试,如果没发挥好怎么办?如果他们上了大学,我们和他们是不是就再也见不着了?”

谢子衿伸手弹了一下她的额头,“你傻呀,陆六他们和我们一样,这里是出生成长的故乡,无论以后走多远,只要大家都还记得这里,就一定回来有再见面的一天的。”

会记得吗?人这一生那么漫长,会记得故乡却未必会记得曾经的玩伴吧。

林悠甩了甩头,努力赶走脑子里那些乱七八糟的想法,无论告别多艰难,日子一天天过去,她总要和他们说再见的。

如果乐队还能再同台演出一次就好了。林悠如此想,突然灵光一闪,拉着谢子衿问:“如果在他们的毕业典礼上,鲜衣乐队再表演一次,这一定会让我们很难忘的。”

毕业典礼那么重要的日子,确实是适合乐队再次登台表演。谢子衿想了想,这算是是送给他们的毕业礼物了吧。

“林小悠,你总算是靠谱了一回了!”

乐队的乐器自从上次给林悠加油从文叔那里搬回来了之后,就一直放在旧仓库里。

仓库换了更加结实的锁,但也没有人再每天来看望这些冰冷的乐器了。

谢子衿重新推开门,在光影灰尘中仿佛看见了很久之前的场景:他们都坐在地上,手里举着可乐欢呼。林悠咋咋呼呼地在喊:“鲜衣乐队万岁!”莫心满手的粉笔灰,墙上的海报温暖可爱。

可是灰尘落下后,只有被塑料布盖起来的乐器,上面落满了灰尘。

这是他一手建立起来的乐队,到了今天也只剩下这些伤痕累累的乐器来见证曾经的队友们了。

这一路也并没有发生过什么大事,无非就是大家逐渐成长,慢慢失去了本心和梦想而已。谢子衿看着墙壁上的海报画很久很久,最终还是转过了头。

“谢子衿,别难过了,你以后肯定会有新的乐队的。”

察觉到谢子衿的情绪变得低落,林悠安慰道:“就算没有也不要紧,我一直都是你的头号粉丝,只要你不放弃你的梦想,我就一直做你的粉丝!”

谢子衿别扭地转过头,嘟囔了一句,“你的偶像不是孙燕姿吗?骗子!”

说完,他掀开塑料布,被修补过的乐器在光影中静默,无声地诉说着曾经的岁月。

“如果说鲜衣乐队没有了本女侠,那你们一定不会知道什么叫做霸气侧漏!”莫心把书包搭在肩膀上,一只手插兜走进来,十分威武霸气。

林悠立刻扑了上去,抱着莫心哼哼唧唧,“女侠女侠,我以为你不会来了!”

莫心推开像八爪鱼黏在身上的人,十分嫌弃地说:“这位粉丝朋友,签名拥抱也是要排队的好吧。”

“不管不管,我要办VIP,可以不用排队的那种。”林悠不理,抱着莫心不肯撒手。

程惜从门边探了个脑袋进来,被林悠抓了个正着。她立马从莫心身上跳下来,“程惜!你也来啦!”

莫心看到程惜,自然是一脸的不痛快,殷乐乐始终是横在他们两个人之间的一根刺。

“嘿嘿,虽然我加入乐队时间不久,但这种大事怎么能缺了我呢!”程惜挠了挠头不好意思地笑了。

认识这么久,林悠还从来没见过程惜这样不好意思地时候,眯起眼睛打量他,“你?老实交代,是不是干了什么亏心的事情?”

“我,我没有啊,我就是…”程惜支支吾吾起来,“就是想请你们帮个忙。”

林悠立刻退后两步,做出防范的姿态,“我就知道,殷乐乐一天到晚缠着你,你怎么会突然有空过来,说!到底有什么目的!”

莫心脸色变得更加难看,盯着程惜冷冷地说:“我已经告诉过你了,殷乐乐就是想离间你和我们的关系,但是她成功了。程惜,你到底想干嘛?”

昔日好友如此敌对的神情让程惜有些措手不及,他不知道该如何面对如今的境地。但是,殷乐乐到底是好是坏已经没有那么重要了。

程惜犹豫了一下,像是做了什么决定一样终于开口说:“我知道我这个请求可能有些唐突甚至过分。但我们是朋友,也许已经成了“曾经的朋友”,但请大家帮我这一次,我想让乐队给殷乐乐唱一首歌。就一首就好,不会耽搁大家太多时间的。”

这个请求的确太唐突,唐突到莫心直接炸了锅了,“程惜,你知不知道你在说什么!你让我们给殷乐乐唱歌!?你今天是没睡醒吗?”

谢子衿也皱着眉,程惜这个要求的确过分了。别说莫心,就连自己也不会答应的。不管有意还是无意,殷乐乐三番两次害林悠受伤这是肯定的,要让整个乐队给她唱歌,绝对不可能!

“师父,我知道这样很过分,但是…”

“没有但是!”莫心毫不留情地打断了他的话,“程惜我问你,在你心里究竟是殷乐乐更重要,还是我们这些朋友更重要!你知道乐队对我们来说意味着什么,专门给殷乐乐唱歌!她凭什么!”

“就凭她已经没有多少时间了。”

程惜低下头,小声说出了这句话,整个仓库里一下子安静得可怕。只有程惜很小声很小声的抽泣。

林悠吃惊不已,殷乐乐最近没有来学校,大家都以为是上次的事情让她觉得丢人,所以请假了,老师也没有提起这件事。

“殷乐乐…她?怎么了?”

程惜捂着脸蹲了下来,有泪水从他指缝中滑落,他的声音变得颤抖哽咽,“她……上个月…查出来癌症晚期了。”

这世界上最痛苦的莫过于两件事,生离和死别。程惜痛苦哽咽,他第一次尝到失去的滋味,眼睁睁看着一朵鲜艳的花在自己面前凋零。

所有人都惊住了,似乎能透过“癌症晚期”这几个字看到殷乐乐躺在病床上,浑身插满管子艰难呼吸的场景。

“她癌症晚期了?!”莫心实在是不敢相信,她感觉殷乐乐张牙舞爪的样子就像在昨天一样。怎么会就突然成了这样了?

程惜痛苦地点点头,眼泪已经像决堤一样翻滚,他哽咽着说:“我从来没想过…有一天会…以这种方式失去她,从来没有…”

是啊,谁能想到呢,林悠甚至有想过殷乐乐也许会一直和她们作对,或许会从高中一直走到大学甚至更远。

所有的假设如果她都想过,唯独没有想到那么嚣张可恨的殷乐乐会这样轻易地退出他们的世界。

谢子衿蹲下来拍了拍程惜的肩膀,他知道这种生离死别的滋味,也知道这种时候任何言语的安慰都会显得那么苍白。

“她在医院吗?我们想去看看她。”谢子衿轻声询问,那语气就像是面对一个经历最大绝望无法自拔的人。

今年的夏天,注定会很难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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