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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七十章一样的温馨(四更)(1 / 1)

又一阵眩晕,唐欢醒来发现自己在……

八月的天依然闷热无比,虚弱的微风在来的路上被暴躁的太阳所驱散。

平静的生活并没有丝毫的变化,父亲依然早出晚归得去区里的建部工人队,他们的工头,接了一个地产商的大活,要在陡峭的鱼子山盖上一幢幢商品房,让本来在山下生活的可爱的人民群众们,再度上山,去过能够摘星望月神仙一般的山上生活。

母亲不再去劳务市场打零工,因为劳务市场,也就是桑槐镇的十字路口,每天清晨五六点钟的时候,在那里等待“老板”招零工的太多太多,以至于堵住了通向四方的重要交通枢纽。

最重要的是人太多,价钱一降再降,一位男劳力工作劳累一整天仅有五十元钱,而女劳力,不到四十元。所以母亲托了一点关系,进入到村头面粉厂工作,每天扛装满面粉的大包,早上六点,干到晚上六点,八十元一天,虽然辛苦,却能赚到钱。

父亲母亲有时一个上夜班,一个上白班,也有时都是夜班或者白班,如果在同一时间上下班碰到一起,他们必定会互相吵架,互相撒气,把一身的劳累,怨气,委屈互相倾倒给对方。

万物有行,各自运转。

唐欢此刻正在房间里练“逆行”,也就是倒立。

自从翻开梅花真力诀时,里面的第一张图就是“逆行”身体,让浑身气倒流。

他有些不解,去问爷爷倒立怎么会是练功的必要条件之一呢,还放在首页,如此重要。不过爷爷却没在家,陪着奶奶去了区里的医院,尽管爷爷每天都悉心按摩双腿,耗费真气刺激足底穴位,可是奶奶的腿疾依然开始加重,肌肉开始萎缩。

唐欢感觉自己的胸口,被一记重拳,狠狠地捶了一下,他胸口发闷,喘不过气来。感觉到在生活、在社会面前真的是那么苍白无力,他双手撑地,倒立起来,头重脚轻上下颠倒,从未有过的世界展现在他的面前,如果每个人都用手走路了,那会是什么样的情景呢?韩朗突然这样想到,头脑慢慢发涨,感觉思路清明了不少,现在最主要的就是练好本事,尽快独立起来,找到赚取金钱的方法减轻父母困难,让奶奶住进更好的医院,

“我是不是要卖掉丹药呢?”唐欢产生了这种想法,自怨自艾不能解决任何问题的,必须要自己找办法,想通之后压抑在内心的郁闷之气,逐渐消散……

逆行了一个时辰后,唐欢停下来休息了一会,关于倒立的好处,这些天他深有体会,尽管爷爷没指导,但是也通过书籍大略了解一些:它在西方瑜伽术上算是一个最终也是最重要的姿势,在历史上被体育界、武术界、医学界都所实践和证明,是最普遍最简单的养生法门之一。

直立姿势虽然是人类有别于其它动物的一个显著标志,但人类直立以后,由于地心引力的作用,会造成了三个明显弊病:血液的循环由横向变成竖向,这就造成大脑供血不足和心血管系统超负荷运行。轻者产生了眼花、精神不振、易疲劳、未老先衰;重者脑疾病和心脏病缠身以至于死亡。

心脏和肠胃在地心引力下下移,造成许多肠胃和心脏器官下垂病,使腹部和大腿部脂肪淤积,产生腰围线和大腹肥胖。而且在引力作用下,致使颈部、肩背部及腰部等部位的肌肉承受更多的负荷,造成过度紧张,产生肌肉劳损、颈椎、腰椎、等疾病问题,总之是疾病缠身,生不如死。

要克服人类进化中的缺陷,仅仅依靠药物是远远不行的,必须依靠锤炼身体,而最佳最简单的锻炼方法之一就是人体倒立。

长期坚持有规律的头足倒立,能给人体带来意想不到的好处,可以提高智力和反应灵敏度;延缓衰老,使细胞活性肽增加,提神醒志;预防和自我治疗各种劳累带来的身体疾病,为练武打造一个强健身体。

本来倒立的效果不会那么明显,可是谁让唐欢有着各种功法的帮助呢,外加上之前已经修炼出来的内劲,他按着真力诀要求的真气运作,一边倒立一边引导着一丝丝真气由丹田穴开始沿着上半身穴道运行、冲刷,往复循环,最后再回到丹田中。效果极其明显,韩朗感觉自己心爽,脑清,思维集中,记忆力明显地提示了,复习功课后,回忆所学的东西,也都清晰的记忆在脑海中。不像以前那样呆滞,背了忘,忘了背,有了些许的灵动之气。还有他似乎觉得自己的真气多了一点点,奇奇怪怪的感觉,他自己也说不上来。

每天的逆行运转真气,刚开始的时候给他带来莫大的乐趣,练累了就看看书,复习功课当作休息,休息之后再接着练功。可是逐渐他就觉得有点无聊了。年轻人总是心浮气躁,难以在一件事上长久的专注。

丙申年的七月初三,也就是八月五号。这天对于桑槐的镇民来说,不是个普通的日子,仅仅次于过年,因为每年的七月初三和三月初三都是镇里的“大集会”,一年仅仅两次,男女老少总会在这一天抽出时间去到集市上玩耍。恰巧这一天,父母也歇班得到一天的休息。

父亲不爱赶热闹,在屋子里蒙头呼呼大睡,母亲带着韩朗一块儿去“赶会儿”!

世界上最多的哺乳动物莫过于人,熙熙攘攘的人群塞满了十字路口的南北路,南北方向的路边摆满各色各样的货物,最为繁华,整个镇子,生意人沿着十字路口的南北方向路,摆好摊子,这里没有城管之类的执法者,摊位先到先得,所有闲着的人、家里缺油盐酱醋的,都要在这一天出来置办东西。

天气不好今天比往常要热,大街上每个人的汗珠子,从毛孔里硬挤出来,湿哒哒的。热有热的好处,无论年轻的女人,还是年老的女人,她们都穿上了超短裤,露出各色各样的腿:长的、短的、黑的、白的、新鲜的、干巴的,各种奇葩的腿,仿佛这里不光展览货物,也展览腿。

有些奇怪的是,镇上的女人们几乎不穿短裙,出去见过大世面的“三爷”曾经在公开场合发表过关于短裤和短裙区别的演说,苏庄村的人民颇以为然,他道,“穿短裤者纯属于真正的道德败坏,露出大腿,摆明了是想勾引男人,却把真正的‘好地方’严实的裹住挡住,这就是空手套白狼了,不给狼肉吃,还想让狼办事,是真坏,透心坏!然而短裙者另当别论,是公平交易,各取所需,是周瑜打黄盖,咱们管不着。”

嘈杂、纷乱、防备,在拥挤的人群中蔓延,韩朗和父亲的性格很像,他不喜欢凑热闹,本来并不愿意来,可是想见到敏姐姐,镇子就这么大,只要她来,肯定就能见到。唐欢焦急得在人群中寻找着敏姐的身影,看到的却是一位位美女扭着腰肢逛来逛去,光着膀子的黑汉子晃来晃去,最终好像依靠着着吸引力,把他们相互拥挤,相互摩擦……如此混乱的集市根本就不是敏姐那样天仙般的女人该来的地方,不见到她也好,唐欢暗自叹息。

母亲推着“小鸟牌”车子行走的很慢,她好久都没出来看看太阳了,生活工作的沉重,像是一座山,压的人如畜生一般,不分黑白昼夜地在厂子里干活。家里有两辆代步工具,一辆是破旧的二手小鸟电动车,另一辆也是二手的摩托车,两辆车都是父亲在“东沙河”淘换来的,那是一个买卖偷盗车辆的地方,所有的“三只手”都在东沙河销脏,他们已经形成势力而且势力不小,对外宣称为“东沙帮”,风声紧他们化整为零,风声过了,又化零为整,据说在警队里已经安插卧底,掌握一切消息,极其狡猾,是为一方势力。

“喂,唐欢~唐欢~”一位背着桃木剑,仿佛读骑士入迷的没落绅士吉哈达,穿着红上衣的男青年喊着唐欢的名字,向他跑过来,“好久不见啊,咋了,你还认识我不?”

唐欢一眼就认出来了他,原来是李哈达啊,是他小学同学,背着木剑不离身的李雷,“哈哈,怎么会不认识呢,李哈达,咱虽然六年没见了,但是我是认得你的木剑的。”

李哈达是唐欢给他起点外号,见到分别六年的同学,唐欢心里别提有多高兴了。眼前这人名叫李雷,是韩朗的小学同学,小时候大家都叫他神经病,因为此人常常背着一把木头做的剑,每次都放豪言将来救济天下,行侠仗义,却搞出不少乌龙事儿,与唐欢关系不错。

“你也来赶会吧,最近怎么样了,上学还是在哪里工作?”李雷出奇的热情,问东问西。“噢,还在上学,快高中毕业了,你呢?这些年怎么样,干什么呢。唐欢反问道。“哈哈,没干什么,就是瞎混,不提也罢,”

李雷故意打了一个马虎眼,“见到你真开心,我还有事,先走了,改个时间再聚。”“嗯好,我们有机会再聊,”老同学见面虽然很亲,可是终究都有自己的生活圈子,如果不是很投缘,很难促膝长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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