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四(1 / 1)

<>红灯。

买这个二手车可不是我的本意,依我的意思是宁肯步行也不想堵在这该死的高速公路上。但是没办法,为了方便送她上下班,我只好逛了一天的二手车市场,最终买下了这台还不算旧的黑色吉普。

想来距那天下午她来找我也不过才半个月左右的时间,而如今我们已经在一起了。随着身后的一阵喇叭声响起,灯柱上的乌鸦慢腾腾地拍打着翅膀飞走了。等我意识到是我的问题的时候,身后的声响差不多要震碎我的耳膜了。

发动汽车的那一刻,我瞥了一眼后视镜,不料却看到灰蒙蒙的天空下我身后的那辆白色轿车里坐的竟然是一只和人一样大的无头老鼠,鲜红的脖颈处还在汩汩地冒着血泡。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我才把拼命踩着油门的脚给松开。眼前的路狭窄了一些,行人也多了起来。

快到了吧,我心里想着。今天是她们公司聚会的日子,我也不想扫她的兴,只是谁又放心的下夜不归宿的女友呢。我好像有些日子没沾酒了吧,这个改变是值得的。他们那一群人今晚应该和我见过的其他喜欢一起喝酒的人没什么两样:聚在一块壮着胆子说些人生大道理。真是绝佳的喜剧剧本,怪不得说俄国有那么多亚里士多德呢。纪伯伦的那句诗怎么说的来着?噢,对了。他们喝酒是为了酒醉,我喝酒是为了从另一种酒醉中清醒过来。

嘿,这不就是他们聚会的地方吗?

夜幕降临,天黑的很快,我放下手中看到一半的《梦的解析》,脑海里还是忍不住想起弗洛伊德描述的淫秽案例。梦,从始至终对我来说都是神秘的,可我身边这本书的作者竟然如此肯定地下了结论。不管对不对,我实在不敢苟同那些帽子象征**官的隐喻。再说他的那些分析,主观意识是不是太强了呢。读了这本书后,梦的浪漫色彩一扫而光。也许今天不适合读这本书,也许永远也不适合。

接近午夜,对面的酒店里还是灯火通明。在经过半个小时自言自语地分析了海明威是不是在模仿杰克伦敦,然后得出肯定答案之后,我打开车门,走了出去。

“欢迎光临。”

我直接走上了二楼,房间号是205,。刚踏上楼上的地毯就听到走廊尽头传来一阵爽朗的笑声。

这帮人。

握住门把手的时候,我就知道打开门后一定是无声的尴尬。可又有什么关系呢?

我猛地推开门,用最快的速度在搜寻她所在的位置。她静静地看着我,仿佛在场的每一个人都是未完工的雕塑。外套挂在她身后的椅背上,她身上穿着那条淡黄色连衣裙。在她的旁边是和我打过几次招呼的男人,今晚看见我,我感觉他是要硬在那张僵硬的脸上挤出几条善意的褶皱,反而弄得气氛更加尴尬。

“这么早就要走啊。”

说话的是一个剪着平头戴着眼镜的高个男人,我记不得在哪见过他,不过,听他的语气是认识我的。

“你先回去吧,我们还没结束呢。”不知是喝多了酒还是别的什么,她的脸变得和鲜艳的地毯一个颜色。

“快点,别闹了,跟我回家。”

想不到的是这几句简短的话却成功地打破了尴尬,貌似气氛又到了一次**。

“呦呦呦,小情侣出现矛盾了!”

“莹啊,也不早了,跟你男朋友回去吧。”

“看看,我说什么来着,莹莹还是有个疼她的男人啊。”

“大兄弟,要不你也坐下来喝两杯吧。”

,,,,,,

犹豫片刻之后,我上前抱起她走出了这间喧闹的屋子,全然不顾身后她的那帮叽叽喳喳的同事。走下楼梯的时候,身后传来一句清脆的女声:

“新娘子入洞房啦!”

我踩在玫瑰似的红地毯上,怀里抱着她,世界上仿佛只有我们两个人。我知道,不管以后怎样,这一刻已是永恒。走向玻璃大门的时候,眼前的那个男人在幸福地笑着。

快到车门口了,她半睁着眼睛,撒娇似的问我:“去哪啊?”

”上车,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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