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日,晨起。
福凝去厨房端了早餐,若是不能按时送到疯女人房间,女侍卫会告状,秦星指不定弄出什么花样折磨她。
她总觉得,秦星一直在等着她出错,好光明正大嘲讽她折磨她。
福凝绕了条小路,趁无人的时候,从香樟树下挖出一个小瓶子,再把里面的白色粉末倒进饭菜里。
她之前以为自己是挨24小时监视的,直到她躲起来,她们花了很长的时间才把自己找到,这才意识到,并没有人在暗中监视她,有点……自作多情了。
也是那个时候,她看到一对相爱不能相守的苦命鸳鸯把毒药埋在香樟树下,也许是为了生活彻底无望的时候,用来殉情吧。
福凝借用了一半的毒药,又把还剩一半毒药的瓶子埋了回去,才匆匆赶赴疯女人的房间。
奇怪的是,门口没有守卫,疯女人也不在房间。
福凝转念一想,把饭菜放在房间就离开了。
这个离开不单指离开疯女人的院落那么简单,而是离开这座风尘楼。
此刻,她站在一个狗洞前,准确来说是个排水口,只是改道后被荒废了,杂草丛生。
能发现这里,也是机缘巧合,那日,她眼睁睁看着一只黑猫自杀式冲向墙面,快到模糊,吓她一大跳,急急跑去看,却并没有见到所构想的血肉模糊的尸体,这才发现狗洞的存在。
不是第一次爬狗洞,却是截然不同的心境,这一次,是求生。
她蹲在狗洞前,把杂草拨开,正要匍匐前进,忽然,“无名!无名!”
有人在喊她!而且声音越来越近!
顾不得思考,噌的跳站起来,胡乱把杂草拨回原位,急急拍掉裙摆的泥土,刚做完这一切,一个侍女就跑了过来。
“无名,你怎么在这儿!快去,疯女人在前堂发疯,你快去把她拉回来,别让她惊扰了客人!”
说着,抓起福凝的手腕就跑。
疯女人发疯和她有什么关系?
看着渐行渐远的狗洞,福凝挣扎一下,“我去了也于事无补。”
“你不是她侍女吗,大家都不敢靠近,就怕挨打!”
福凝:……
合着,是怕挨打才来找她,她就是个人肉沙包。
福凝是第一次到前堂,这里是娱乐纵情的中心,男男女女挤到一块,浓郁酒气中混杂胭脂水粉的味道,熏人得很,她下意识皱起鼻子。
真臭。
小侍女拉着她跑上二楼,穿过人群,耳边忽然响起起哄的喝彩声,福凝转头一看——
在一楼的舞台上,一个戴着面纱的女子在跳着魅人的舞蹈,异域风情的躶露着装,雪白蛮腰散发光泽,身姿妙曼,眼波勾人流转,一举一动皆是风情万种。
正是疯女人。
也不知她用了什么法子,黑白发竟都变得乌黑柔顺。
那一刻,福凝相信了她曾经也是艳冠八方的花魁,像妖精一样美丽。
“氛围挺好的,没有在发疯呀。”福凝实诚。
小侍女白她,“等她发疯就来不及了!”
“小玉,让你找妈妈过来,你怎么把她带来了?耳朵聋了吗?”
是秦星,她站在走廊中间,被其它青楼女子簇拥着,艳光四射,鄙夷的目光从福凝身上一闪而过。
名叫小玉的侍女连忙解释,“秦星姑娘,妈妈出去了,我找不到人,想着无名是伺候疯女人的侍女,应该会有法子,所以把她带了过来!请姑娘见谅!”
秦星从鼻子里哼了一声,“正好,我有个事要问你。”
她是对福凝说的。
福凝疑惑,有什么事要专门问她?
秦星目光扫在身上,继续说,“虽然时日不长,但也够深刻了,我且问你,学会了吗?”
她这么一问,身旁的人就都看向福凝,好奇的等待福凝的回答。
福凝……
……真想掰开秦花魁的美丽大脑,看看里面是什么脑回路,说话总是这般没头没脑,倒是说明白什么要学会呀?
秦星把她的反应尽收眼底,“看来是没学会,那我好心教教你。”
说完,朝身边的女侍卫使了个眼神,女侍卫点点头,闪身就不见了踪影。
有青楼女子按耐不住好奇,“秦星,你要教她什么?”
“教现在的她,一个最重要的道理。”
最重要的道理?
福凝睫羽上抬,就看到秦星红唇半勾,低头看向楼下。
疯女人一曲毕,不知情的寻欢客们给予痛痛快快的掌声。
“好!跳得可真好!你是新来的吗,之前没见过你?”
疯女人娇羞笑道,“我是花魁。”
牛头不对马嘴的回答。
“好大的口气!”闻言,寻欢客看向秦星大笑道,“秦星,你是遇到对手了,花魁之位不保啊!”
秦星只是掩嘴笑了笑,没有回答。
其他人又起哄,“新花魁,摘下你的面纱,让我们看看,你是不是真比秦花魁还要漂亮!”
疯女人眼神慌乱一瞬,不自觉捂着左脸。
“我给你们弹琴吧,我弹琴可好听了。”
她走向了放在舞台侧方的琴。
寻欢客们没有看到自己想看到的,不依不饶,“你不是花魁吗,怎么还不敢给人看了?”
疯女人站在琴旁,有些慌了,不断强调,“我是花魁,我真的是花魁!”
伴随着这一声强调,是面纱突然被击落在地……
福凝反方向看去,女侍卫正收回她的手,任务完成了,又消失在人群里。
全场,很安静,一霎那的安静。
福凝忽然不忍,叹了一口气,果不其然,爆发的是更大的嘲笑声,几乎把房顶掀翻。
就在此时,秦星在她耳边说道,“学会了吗?”
福凝有些不耐烦,“学会什么?”
秦星勾唇,“学会认清现实。”
福凝,大震。
……
玉春楼。
店小二端着酒壶上楼,大清晨的,来吃饭的人并不多,倒是有一位客人特别打眼,他一身暗红衣,翩立于栏杆侧,戴着精致的镂空面具,以至于看不清脸,但那从精致流畅的下颌线,还有深邃的眉眼,都能认定是一枚大帅哥无疑。
对于生意人而言,主要看他的穿着配饰,这绝对是个不差钱的主儿,可得好好招待,不能得罪。
店小二放下酒壶,倒满酒杯,察颜观色,眼见大帅哥好像一直盯着城门,立马凑上去说道。
“客官,您不是本地人吧?您是有所不知,这条路,在我们这儿,比香火最旺的观音庙还要出名!”
玫月微微偏头看他。
客人感兴趣了!
店小二更来劲了,“那是因为福凝公主,曾在这条路上,一步一跪,八百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