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瞎想什么!你又不是凶手,我们去那里也不是为了偷东西,是为了破案!我们只是方式不够光明正大而已!再说,你说了那么多实话,已经为破案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偶尔在里面夹一两句无关紧要的谎话,有什么关系?”莫兰心情大好,她郑重声明,“今天我也要吃生煎包!至少两个!然后再来一碗有葱花、蛋皮和紫菜的小馄饨!”
“那就来三两吧,我吃十个,你吃两个。”高竞高兴地回应。她看见他的眼睛里盛着满满的笑意,额上的汗闪闪发光。
莫兰觉得自己很幸运,小饮食店的装修虽然简陋,但有三件事令她很满意:第一,店里有空调;第二,鲜肉小馄饨的汤不是清淡无味的自来水,而是真正用大锅熬出来的肉汤;第三,现在是下午三点,店里的客人很少。炎炎夏日,能在这样一家冷气充足、安安静静的小店里享用几道现做的点心,真是一种惬意的享受。心情不错的莫兰一口气点了三两生煎包、二两锅贴、两碗酒酿水煮蛋、一碗小馄饨、一碗鸭血汤,外加一份三丝春卷。
“点那么多,你吃得了吗?”高竞望着这一桌热气腾腾的点心,笑着问。
“吃不了你打包带回去当晚饭。你睡觉的地方有微波炉吗?”莫兰心里盘算着,以她的胃口,吃一碗酒酿煮蛋、一个生煎包、半碗小馄饨就很不错了。
“微波炉是有的,不过他们给我发了饭票,晚上肚子饿可以到隔壁的工厂去打饭。”说话间,高竞已经把一个生煎包塞进了嘴里,莫兰连忙提醒他:“小心,别把汤汁弄得到处都是!”
“这还用你提醒?我吃这个最熟练了。”他小心地咬开生煎包的一角,将汤汁吮完后再整个吞进了嘴里。
“啊,高竞,你一口吃了一个!”莫兰惊呼。
“哈哈,男人都这样。知道我最多一次吃过几个?一斤!四十个!”他骄傲地向她伸出四根手指,得意地说,“那天我踢了一下午的足球,中午又没吃饭,正好下午我叔叔来学校看我。他问我想吃什么,我就说想吃生煎包,他也没想到我吃了五两后居然说只有半饱,后来他又给我买了五两。我顺便还吃了一块炸猪排、两个卤蛋外加三杯冰豆浆,哈哈,把我叔叔吓坏了。”
“你吃那么多,后来没拉肚子吗?”
“没有。我的身体素质可是一流的,我的胃是铁胃!”他神采飞扬。
“那你就多吃点吧。我只要吃一个生煎包就够了。”莫兰笑眯眯地看着他,觉得他吃东西的时候特别像个贪得无厌的孩子。
“行,先把你那个拿走。”他夹起一个生煎包丢在她盘子里,又道:“喂,我还没跟你说陈牧野的事呢。”
“对了对了。你不说我都忘了。他怎么啦?为什么警察会去抓他?”莫兰忙问。
“你知道我们在原平路办公室里发现了什么吗?”高竞故作神秘。
莫兰早就猜到高竞和那两个警察在陈东方的办公室一定发现了什么,因为他们走出房间的时候,计小强手里捧着一个纸箱。
“是什么?”
“录像机。”
“录像机?”
“是我最先发现探头的,后来他们在玻璃柜的顶上果然找到一个录像机。”高竞将春卷放在醋碟里蘸了蘸,放进嘴里一口咬掉了半个。
“这就更说明保险柜里本来放着钱了!那后来把录像机带回警察局后,又发现了什么?”莫兰急切地问。
“嘿嘿,你不会想到,那里面竟然拍到陈牧野在办公室里偷东西!”
“啊,是他把保险柜里的钱拿走了?!”莫兰惊叫一声。
可高竞却摇了摇头。
“从录像画面看,他去的时候,保险柜的门是关着的。他拉了拉保险柜的门,当然是拉不开啦,最后他只从抽屉里翻出几张纸币拿走了。”
“那就是说,他去偷东西的时候,保险箱里的钱应该还在。他是什么时候去偷的东西?凶手肯定是在他之后进入那个办公室的,可为什么录像机没拍到那个拿走钱的凶手?”莫兰轻轻用调羹搅拌酒酿里的米粒和桂花。
“这还用问?录像机肯定被人动过了。我猜录像机八成是陈东方装的。他完全可以先关掉录像机,等他把钱拿走后,再重新打开。反正上面也没有时间显示。”
“如果他已经拿走了钱,为什么还要把录像机重新打开?”莫兰觉得这是多此一举。
高竞被问住了。“既然开不开无关紧要,那重新打开大概也无所谓吧。”他不太有把握地说。
“我觉得这一点说不通。”莫兰固执地说。
“其实我看了录像后,总觉得有点不舒服。”
“不舒服?”
“就是觉得好像有什么地方不对劲,但又怎么都想不出是哪里不对劲……算了,不想了,等陈牧野被抓回来后,警察自然会问出个究竟。”他又把一个生煎包整个丢入嘴里,“我现在想的是另一件事。”
“什么事?”
“我在想,他们三个如果是一伙的话,那三年前火车上的事,会不会也是他们三个人一起策划的?”高竞的神情异常严肃。
“那就要看陈东方和雷海琼在火车上同时失踪后谁成了受害人了。”莫兰把酒酿汤里滑溜溜的鸡蛋放入嘴里轻轻一咬,鲜嫩的鸡蛋黄流了出来,赶紧把它们通通从半透明的甜汤里抢救出来送入口中,“好吃,好吃。呵呵,我最喜欢吃鸡蛋了。”
“你好像特别爱吃鸡蛋,以后我叔叔到乡下去走亲戚,我让他捎点土鸡蛋来给你。”高竞看着她的吃相,露出兄长式的微笑。
“不用啦,去年我爸买了十只小鸡,寄养在一个老乡家里,现在它们轮流给我们家生最新鲜的土鸡蛋!”莫兰想到这件事就心花怒放。鸡蛋是她平生最爱吃的食物。
“呵呵,你爸本事真大,不仅能搞定狗,还能搞定鸡。为什么那个人会帮你家养鸡?”高竞瓮声瓮气地问。
“因为我爸下乡劳动的时候,老是给人免费看病,还总给他们出主意偷偷整那些成天欺负他们的干部,所以他们都特别喜欢我爸。而且,那个伯伯现在做放养鸡的生意,还是我爸资助他的。看我爸多好!”莫兰骄傲地昂起了头,高竞却拿了张纸巾替她擦去了嘴边的鸡蛋黄,她脸一红,赶紧抢过纸巾自己擦。
“哈,你也有当大花脸的时候。”高竞笑道。
“嘁,我是偶尔的,才不像你……”莫兰不喜欢他笑自己,伸手轻轻打了他一下,凶道,“别岔开话题,刚才说到哪儿了?”
“是你先岔开的。你说,陈东方和雷海琼失踪后,谁是受害人?这不明摆着吗,有两个,一个是陈东方的老婆王小山,另一个是雷海琼的弟弟雷海晨。王小山在陈东方回家之前就莫名其妙地遇到车祸死了。雷海晨呢,他损失了一笔别人捐助给他的手术费。”高竞说到这里,眼睛瞪得圆圆的,“莫兰,你知道吗,我还真的给那个捐助人打过电话,人家对这件事一直耿耿于怀。拿了那么多钱后就此音讯全无,任谁都会产生怀疑。还有,雷海晨说是他自己跳的车,我觉得实在难以理解。”
“我也觉得有点怪。但世界上的怪人很多,我现在都已经习惯了。”莫兰想起了老爸的三个师兄弟。大师兄黄平南,外号“中原医侠”,是个全科大夫,学贯中西,但他从来没在医院上过一天班。从三十岁起,他就整天背着一个“为人民服务”的破书包在各省之间游历。据老爸说,这些年来他这位大师兄救人无数也杀人无数。对他来说,人生最大的乐趣莫过于看到该生的生,该死的死。
三师弟辜之帆外表英俊潇洒,像个花花公子,实际上却是个标准的医痴。自十二年前移居法国,他先后结过十五次婚,但他结婚的目的不是为了爱情或者拥有一个幸福的家庭,只是为了“学艺”。所谓学海无涯苦作舟,他的每位妻子都是不同科的专家医生。据说他现在的妻子是个知名的骨科专家,比他大十五岁。为了赢得她的芳心,辜之帆不惜毁容,故意弄断了自己的鼻梁骨,最后终于如愿以偿收获婚姻。他被称为“女医生收藏家”。
最小的师弟杜思晨更是怪人中的怪人,人称“公子兰”。他只比老爸小三岁,但看照片却像个二十出头的年轻人。据说他是个天才的药剂师,酷爱兰花,同时也出奇地爱漂亮。二十二岁那年,他因为研究一种特制的养颜药,用女性体液做实验,结果被控告流氓罪,获刑两年。出狱后,他跟着师傅四处行医,最后在终南山停下脚步,过起了隐居生活。五年前,师傅去世,他便离开终南山,不知所踪。后来才知道,下山后,他竟然在一个小城市的夜总会里工作,白天,他是小姐们的医生,晚上,他是她们的领班。用老爸的话说,堕落和救赎他都占齐了。
“喂,你在想什么?”高竞在她面前一挥手,莫兰蓦然惊觉。
“我突然想起了我爸的几个师兄弟,他们个个都是超级怪人,想法和做法都跟常人不一样。但是,他们再怎么怪也都是有原因的,我想雷海晨应该也一样。如果他没得病,不会想到去跳车。”
“这么说,你是相信他的话喽?”高竞问她。
“我说不清,只能说以他的状况,有这样的想法也可以理解。”
“好。那王小山呢?你觉不觉得她的死很可疑?和平路一小离她的住处那么近,陈东方从小学里偷偷溜过去干点什么还不容易?”
“嗯。里面一定有阴谋!”莫兰点头同意。
“所以我怀疑他们三个一起策划了火车上的那件事。”
“我也是这么想的,可光怀疑没用啊,得找到证据才行。你怎么证明呢?”莫兰道。
“火车上的那件事,关键就在于陈东方和雷海琼是怎么从车上失踪的。我想,很有可能是刘玉如帮了他们。那时候,也许陈牧野还不认识刘玉如,所以即使她在火车上,他也认不出来。我准备去调查一下,看看刘玉如是不是可能在那个时间坐上那辆火车。”
“你怎么查呀?”
“瞧!”高竞从包里拿出一张小纸片来,“这是刘玉如的生意伙伴,我可以向他打听。”
莫兰很喜欢看到高竞信心满满的样子,笑着说:“好,你去调查刘玉如,我就去找王雪核实一下假酒的事,明天晚上我们再通电话。”
“明天晚上?明天白天你有事?”高竞似乎很失落。
“明天中午,我妈为了我爸开诊所的事在家设宴招待我外公的老朋友。那人是在北京当大官的,所以马虎不得。他别的不喜欢,就喜欢吃我爸烧的红楼菜,所以我必须在家帮忙,我家钟点工阿姨和我爸忙不过来。吃完饭,我还得弹钢琴给老伯伯听,我妈今天晚上还要我练习两支曲子呢。我命苦吧?”莫兰嘟起了嘴,其实她对这种家庭聚会没任何兴趣,倒宁愿跟高竞在小饮食店吃生煎包。
“你还会弹钢琴?”高竞惊讶地看着她,眼睛里满是佩服。
“对,五岁开始学的,其实我一点都不喜欢!每次老师来上课之前,我都祈求老师今天生病请假,但一次都没实现过。哼!”莫兰气呼呼地说。
莫兰看见身材曼妙的王雪穿着件薄纱的白裙子站在家门口,像是在等人。
“王姐姐。”她招呼道。
“呃,你?”王雪看见她,显然吃了一惊,“怎么会是你?”
“我今天上午给你打过电话,你忘了?”
王雪轻轻点头道:“哦,我想起来了,你是给我打过电话,可我记得你说的是明天……好吧,无所谓,你说有事要找我,什么事?”她的口气又快又急,像是急于要把她打发走,同时还朝马路两边张望。
她在等谁?
“我想问问,雷海琼是不是曾经让你父亲的公司购进一批假酒?”莫兰直截了当地问。
王雪的眼睛瞬间睁大了。
“你怎么……”
这三个字几乎已经算是回答,但莫兰需要更明确的答案。
“我去找过雷海琼的朋友,那是一个姓刘的阿姨,不知道你是否认识。我本来是想向她打听雷姐姐是不是曾经有东西落在她那里,比如我上次说的剧本。可惜她跟你一样,什么都不知道。后来,我们聊起天来,刘小姐很健谈,说起雷姐姐最近为公司带来一笔不小的收入。她说话的时候,朝房间的角落里指了指,我看到那里放着两三瓶洋酒。”莫兰注意到王雪又一次把头转向了路的另一边,于是她故意放慢了语速,“这时,我想到了你上次说的话,你说雷姐姐有办法弄到工资以外的钱,所以……”
王雪冷笑了一声。
“你的反应还真快。那好吧,既然你已经查到了假酒,我也不妨对你实话实说。雷海琼利用我父亲对她的信任,私自用公司的名义进了一批假酒。这批酒幸好被我父亲的下属及时发现,要是等发到商场,卖到顾客手里才被查出来,那我父亲的公司就完了。亏我父亲平时对她还那么好!”王雪说到最后一个字的时候,别过脸来,瞥了她一眼,像是在说,喂,我已经说完了,你可以不用再烦我了吧!
从她对刘玉如的反应看,她似乎不知道刘玉如的死讯。按理说,她是不应该知道这一点,报上没有登过。可是,她到底是真的不知道呢,还是演技一流?
莫兰佯装不懂她的意思,继续道:“可是,雷海琼被戳穿后,你父亲并没有把她赶走,是吧?这是为什么呢?是不是最后发现冤枉她了?我真的没法相信雷姐姐会做这种事。”
“哈,冤枉?你还真的当她是大好人呢!”王雪终于露出明显的憎恶,“她呀,一心一意要跟我爸结婚,但我爸一直拖着,她就是为了报复我爸才这么做的。而我爸呢,心软,不好意思,所以最后就算知道是她干的,也没对她怎么样。喂,你到底问完了没有?我还有别的事呢。”
“对不起……我……”莫兰也觉得自己问得差不多了,但就在这时,她忽然发现王雪望着她的身后神色大变,不仅脸色铁青,连一对秀眉也紧紧拧在了一起。她看见了什么?莫兰转过身,也禁不住吓了一跳,她看见在青风中学曾经有一面之缘的凌珑正气势汹汹地朝她们奔来。
天哪,她会不会戳穿我的身份啊!莫兰的心怦怦直跳。
“真见鬼!”王雪同样不想见到凌珑,低低骂了一句,迅速打开铁门。正准备走进去,凌珑一个箭步扑上来,扯住了她的衣服。
“喂,姓王的!你跑什么?是不是心虚了?”凌珑声音尖厉。
“你干什么?放开!”王雪嫌恶地扫了一眼凌珑的手,好像那只手上沾满了粪便。
可凌珑的手却拉得更紧了,手背上青筋暴凸。
“不是说好今天下午要见面的吗?为什么你看见我就跑?是不是没想到是我?你以为是谁?是雷海晨?”她嘴一歪,露出得意的笑。
什么什么?雷海晨?莫兰立刻竖起了耳朵。她很庆幸凌珑的注意力全在王雪身上,根本无意跟她过不去。但她还是叮嘱自己,眼下这种情形千万不能开口插嘴,以免祸及自身。
“我请你放开好不好?我的裙子很贵,如果弄坏了,我怕你赔不起。”王雪平静地回敬,她根本不理会凌珑话语中的弦外之音。
“你没想到是我给你写的字条吧?对!是我!我学他的笔迹写的。‘今天下午四点一刻在你家门口等你。’我就是想看看你的反应!”很有趣,凌珑也不理会王雪的蔑视和嘲讽。
她们两个都在各说各的,互相都知道对方是什么意思,但就是不迎战。这是怎么回事?为什么凌珑要写这种字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