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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二章 李云龙撤职(1 / 1)

两天后,李云龙接到了上级对自己的安排。

去被服厂当厂长。

得到命令的时候,李云龙气的脸都黑了。

老子一个主力团的团长,干马夫,背大锅也就算了,居然和一群娘们在一起绣花,这传出去不得丢死人啊。

李云龙把自己关在房间里生闷气,得到消息的王恒也傻了眼。

这不成啊,老子的连长还指望着李云龙呢,丁伟当团长虽然不错,可他不够跳啊。

万一他觉得自己不够稳重,要再多历练一番咋办?

连长一职岂不是要一拖再拖!

而且只有打鬼子才能得到积分,才能升级,主动出击骚扰鬼子是必须的,这些个团长里,只有李云龙才会罩着他,让他放手的去干。

他想了想,既然滚轮的惯性挡不住,那就把自己绑上去一起滚吧。

来到了李云龙那屋子,敲了敲门。

“报告团长,王恒求见。”

此时李云龙还在生着闷气,独自喝着酒,本来打算谁也不见,但听到是王恒,想了想,还是让他进来了。

“进来吧,记得关门。”

王恒听李云龙的声音有点落莫,知道此行已经成功了一半。

“团长,听说......”

“什么听说不听说的,老子是要去当这个被服厂厂了,咋了,你想跟着老子一起去绣花啊。”

李云龙有点醉了,他用力的把刚喝完的碗刷在了木桌上,他的本就脾气不好,生闷气时更是控制不住自己,说话的语气非常冲。

“团长,我不是这个意思,我是说总部这件事做的太不地道了,团长你立了大功,不仅不嘉奖,还降职。”

“特娘的,人要是倒霉,放屁都砸脚后跟,你说我有什么错,啊?”

看到有人来安慰自己,也不管对方是谁了,就发起了牢骚,这牢骚一发没完没了,王恒在旁边也不插话,连连点着头,表示赞同。

这顿牢骚一直到酒瓶里的酒喝完才停止。

李云龙擦了擦嘴巴,“你小子来找我肯定不是来听我发牢骚的吧,说吧,什么事。”

“团长,上级的首长对你的惩罚是一时的,你的功劳总部首长肯定忘不了,要不了几天就会官复原职。”

“你小子是不是也和张大彪一样,得到了什么小道消息啊。”听到这,李云龙立马来了精神,他甩了甩头,让自己清醒清醒。

“团长,我人生地不熟的,哪有什么小道消息啊,实话实说而已,对了,团长,有句话我不知当讲不当讲啊。”

“你小子怎么跟个穷秀才似的,还当讲不当讲,有话就说。”

“我认为团长您再回到新一团的可能性不大,官复原职后调到一个战斗力不高的团,或者一个新团可能性很大。”

“你怎么得出的结论,是不是张大彪那小子又听到了什么风声不敢自己说,让你来和我说的?”

听到自己和新一团没有了缘,李云龙有点急了。

这可不行啊,老子好不容易才把新一团这个一穷二白的发面团,发展成了响当当的主力团,说调就调,特娘的,老子不白忙活了吗?

那几挺重机枪,那几门迫击炮,这都是老子千辛万苦才搞来的。

“团长,这是我自个想出来的,您是全师最会带兵的团长,有咱们新一团活生生的样板摆在这,总部首长肯定也这么认为,现在咱们八路军发展太快,虽然有不少非常具有战斗力的主力团,但实力较弱的新团还有很多。”

李云龙点了点头,带兵这本事,他自认第二,整个129师没人敢认第一。

可这和自己回不到新一团有什么关系啊,虽还没有听明白,但看王恒的分析能力有点水平,连忙催促。

“继续说,别停啊。”

“咱们新一团虽说伤亡很大,但骨干还在,一带三的模式,要不了多久就能把战斗力提升到全盛时期,说不定还能更高,可对于首长来说,这还不够,现在八路军要的是整体实力的提升,个别部队拥有极高的战斗力并不能改变多少整体,所以我认为首长们肯定会借着您降职的机会,创造一个条件,把团长您带兵的本事发挥到最大。”

“特娘的,这是因福得祸了?”

李云龙瞪大了眼睛,心中很是不爽,老子是主力团的军事指挥官,又不是教导团的教员。

可心里一想,王恒的话说的很有道理,那些个兄弟部队是个什么水平他心里很清楚,的确如他所说,战斗力和一年前的新一团一般。

道理归道理,这种事落在别人头上,他当然是坐着喝酒称赞,但落在自己头上,谁会愿意?

“特娘的,老子又不是村口拉磨的驴,使唤人也没这个干的啊。”

王恒见李云龙没有生气,也没骂自己在放屁,心中大定。

“团长,有句话说得好啊,能力越大责任也就越大。”

这句话把还有点郁闷李云龙逗笑了,“你小子不愧是地主家的儿子,说起话来一套一套的,这墨水没少喝吧。”

王恒对于大家的误解也懒得解释,自己穿越前的生活品质对于这个空间的富人家庭来说,除了小妾和丫鬟外,其他方面大多是碾压般的存在。

自己多年养成的生活习惯很难改,总是会在不经意间做出异于常人的表现,比如手里有不少鬼子背包里找的牙膏和肥皂。

他每天都要刷牙和洗脸,不洗澡的时候也要用毛巾擦一遍身子,还有拉屎要用纸,哪怕最糙的纸也行,好在从鬼子那里缴获了不少厕纸。

总总表现都在向外界传达他不是普通农村家庭的信号,不过没事,八路军不问出身,他又有惊人的战功傍身,没人会说闲话。

“团长,调到新部队也不是没有好处。”

“好处?去当驴还有好处,快说说。”

“新一团装备这么好,以后借着搞装备的名义去打秋风的机会就少了,而且这次出了这么大的风头,上面肯定盯得紧。要是到了新部队,可是有大把大把打鬼子的机会,就算是擅自行动,也有提高部队战斗力的借口,自由了不少。”

这也是王恒要跟着李云龙混的一个原因,新一团要搞什么动作太招人容易引起别人注意了,他以后要是带着全连去围歼鬼子小股部队,保准不出两天,上面就会知道,这滋味很不爽啊。

李云龙听后没有立即说话,他身子往后仰,靠着墙想了想。

前些天旅长走的时候可是特意叮嘱过让他这些天安分点,不要再有军事行动了,大家的眼睛可都盯着新一团。

不去打仗,这不是要憋死他吗。

突然觉得王恒说的好处很是吸引人,回想起以前带着新一团四处打秋风的快乐时光,真令人怀念啊。

啥事都有旅长给顶着,只要不打败仗,嘿嘿,调动一个营那就不叫事。

“你过来就是要和我说这些的?”李云龙又摸出一瓶地瓜烧和一个碗,挥了挥手,让王恒也坐炕上来。

给自己的碗满上了,又给王恒面前的碗倒了不少酒。

喝了一小口后,示意王恒也喝。

李云龙亲自倒酒说明了他真正接纳了你,整个新一团可没几个人有这待遇,王恒连忙端起碗喝了一小口。

地瓜烧一般是以番薯、白薯等,经过晾晒、蒸熟、加入酒曲发酵之后再蒸酿出酒。

俗话说,瓜干酒苦,玉米酒甜,高粱酒香。这地瓜干酿的酒,因为原料的问题,不管怎么处理,总带有苦味。不如高粱酒香气扑鼻。

不光味苦,还呛和辣,没有烧刀子的醇厚,没有二锅头的香醇,就感觉喉咙贼特娘的辣。

第一次喝这种酒的王恒差点把酒吐出来。

好在感官敏锐的增益效果及时的屏蔽了他嘴巴里的各种刺激感,让他能顺利的把酒咽下去。

王恒深深的吸了一口气,“团长,我来是想您以后调到其他部队的时候把我也带上,我就觉得跟着团长一起打仗才痛快,狭路相逢勇者胜,跟着团长肯定打胜仗。”

李云龙听到此话后,大笑不止,然后笑骂道,“你小子拍马屁的功夫跟谁学的?”

“我这可不是拍马屁,称述一个事实而已。”

李云龙因为打胜仗而生的窝囊气,经过王恒这一番话的激励,彻底放开了。

“好,你放心,不管是谁来接手新一团,我李云龙肯定要把你拉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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