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5、第 145 章(1 / 1)

失宠的陆修远,在吃下午饭的时候还是吃到了心心念的小炒鸡,乐的他又多吃了两块饼。

晚饭过后,一家人继续呆在院子里乘凉,张氏在菜园里摘了几个甜瓜,用凉凉的泉水冰过后切片装盘,一家人拿竹签插着吃。

家里来了新成员,张氏正笑呵呵的给时云琛介绍她们家的亲戚关系,有什么注意事项。

然后提到镇上的陆大贵,此一时非彼一时,现在陆修远已经考上状元马上回京做官了,像这种亲戚还是最好别给眼神比较好,免得徒生事端。

更何况都已经断了亲,这还是老太太亲自过来断的,就算以后别人来抓小辫子,也影响不了陆修远什么。

说完这些亲戚,张氏又提了之前县令赏的那五百两,陆修远知道这事,但小少爷不清楚,但对方现在既然已经嫁到陆家,那这事就得知会一声。

时云琛也很惊讶,他没想到张氏竟然眼光如此长远,考虑周到,怪不得生出陆修远这么聪明的儿子。

经过讨论,他们两个家庭也互相了解的差不多了,成亲不是两个人的事,而是两家子的事,彼此了解清楚注意事项和雷区,可以避免争吵求同存异。

他们这边聊得开心,外面院子的门突然被敲响,一家人望过去,原来是陆家族长来了。

“二郎啊,你现在有时间吗?”

陆修远站了起来:“有时间有时间,族长快进来吃甜瓜。”

对方往院子打量了眼,一家人都在:“我不吃这个,我这次找你来是因为之前那个状元碑的事情。”

凡是中举中会试者,都可以在村子里建举人碑、进士碑,陆修远的举人碑就是跟进士碑一起建在了村口,上面写着某某年,金山村陆修远得中乡试第几几名。

“状元碑怎么了?”他不解问道。

村长神态有些犹豫:“村口不是已经立了一个,但我跟族里几个年长的讨论着,咱要不要在族地里再立一个?毕竟村子不光咱陆家,把碑立在族地里好像更正宗一些。”

陆修远对这些不在意,不过古人好像很在乎这些名誉,他们立碑的用意也是炫耀以及激励后人。

“族长看着办吧?您觉得怎么合适就怎么来。”

陆族长一大把年纪了,想到将要开口的话,难得有些不好意思。

“族里没有多余的钱了,能不能动用那五百两里面的?”

唔,陆修远想了下,这钱虽然说是放在族里共同开支,可钱是固定的,早晚都会消失。

“这个没问题,剩下的钱我觉得可以买地收租子,循环往复,这样钱也能生钱,而不至于只出不进。”

“二郎说的好啊,我也是这么想的,只是还没来得及说。”老族长在墙上磕了磕他的烟枪。“给村里小孩开蒙的先生也找好了,不过要过段时间对方才有时间过来上任,现在村里的小孩还得去隔壁村子上学。”

“家里的这些我不懂,你们看着安排就行。”他很信任的直接全权交给老族长。

等送走了老族长,陆修远也开始在内心给家里人做打算了。

现在六月中旬,他八月初要回京上任,那七月中旬就要走,这一离乡,还不知道几年才能回来,得给家里做好安排才行。

像他大哥大嫂的性格,让他们做生意那肯定玩不过那些满是花花肠子进货商或者不老实的买家,很容易吃亏。

这样的话,还是给他们买些田地,让他们佃出去,自己每年拿分成是最保险的。

多买一些地,隔壁村的也无碍,赚的钱除了用来日常开销,还可以给小莲读书,哦不对,小莲马上要在免费的村学上了,那钱完全够他们一家人随意吃喝了。

将自己的想法一说,陆大富自然是双手同意:“不过咱们家自己的田还是咱们自己种,不然整天闲着也太没意思了。”

张氏也点了点头:“你们爷俩照看田地,我跟秀兰在家看孩子,绣绣东西之类的,小孙儿现在还小,等再大大,一个人都不一定能照看的过来。”

陆修远听到这里有些不赞同:“绣帕子伤眼睛,现在也不需要弄这些补贴家用了,还是不绣了吧,想要什么就去镇上买?”

闻言,张氏斜了他一眼:“你当娘只会绣帕子?搞搞鞋垫之类的还是很轻松的,不然整天在家闲着做什么?”

陆修远摸了摸鼻尖,不再说话。

将家里人事情大概安顿下来后,他跟时云琛两人又开始整天往镇子上跑。

除了检查新话本的销量,同时也跟那些雇佣过来写话本的人进行沟通交流,询问对方有没有想去京城发展的意愿。

毕竟签了二十年的合同,如果去京城肯定包吃包住,顺便涨工资,就算不愿意去京城继续留在平安镇也没事,反正全凭自愿。

老板一发话,下面王霸天紧接着就举手回道:“我我我!我王霸天愿意跟着老板去京城!”

陆修远顺着声音望过去,对方身高一米七左右,样貌清瘦,想不到竟然就是那个王霸天。

“你确定想好了?这次去京城,路途遥远,一般是不会回来的。”旁边时云琛说道。

对方听了这话丝毫不惧,反而眼神闪闪发亮:“光在一个镇子上写话本有什么意思,我也想去京城看看他们的话本是什么水平,比之我又如何!”

好家伙,陆修远一听这话就知道这是个宝贝啊,从对方写的故事来看,充满新奇性,比自己也差不到哪里去,这要是去京城上发展几年,肯定能坐成他们店的招牌!

看到王霸天去,其他也陆陆续续站出来几个人也表示想跟着去京城见见世面。

看着站出来的不少人,时云琛满意的笑了笑,有人一起去就好,这样在那边也不用培训新员工了。

“离去京城还一个月,不需要你们现在就做决定,等你们晚上回家的时候跟家里人好好商量一下,这是件大事,一定要三思,为自己负责。”

说完这些,时云琛他们正打算离开的时候,王霸天突然叫住了他。

“老板,我想问一下,逍遥仙也会跟着去京城吗?”

一旁的陆修远愣住,这逍遥仙是自己的笔名,他最初投稿写故事的时候都是用的这个名字。

时云琛听到对方这么问,笑着瞥了眼身后的陆修远,然后回道:“他应该也去吧,等我回头问一下他。”

王霸天听了这回答,瞬间双目放光,充满斗志的激动道:“那太好了!我又可以跟对方切磋故事水平了,虽然现在还比不上逍遥仙,但再给我一年,我敢说肯定能超越他!”

见对方如此激动,还把自己当成了假想敌,陆修远扯了扯嘴角,干笑两声。

去京城开颜如玉分铺的事情通知完毕,陆修远跟时云琛两人又开始在店铺有代表性的话本。

等他们到京城,先将之前写的那些话本卖卖,看看销量如何,如果受众群体多,那就继续保持之前风格。

如果销量不好,那之前的书就当试水了,他们写书人再根据京城喜欢的文风调整不同的故事,这些人都被训练出来了,改变文风不算太难。

镇子上的事情安排妥当,他们回家继续悠闲度日。

六月底正是酷暑,每天都热得不行。他们家没有冰,陆修远就拉着小少爷去爬山,大山里凉快。

之后的大半个月,他们就每天在家吃完饭就去山上玩,还去了之前他们刚认识那会呆的水潭那边。

两人潜水摸鱼烤鱼,那日子简直不要太快活。

优哉游哉的日子没过多久,时间就来到了七月中旬。由于八月初就要上任,他们马上就要出发回京城了。

镇子上书铺愿意跟他们一起去京城的除了王霸天还有其他九个人,临出发前一天,大家将书肆里具有代表性的话本每样都拿了一部分搬到马车上。

等到了京城一起卖,看哪个卖的最多,就加印哪个。

东西安排好了,他们也要走了。

张氏还在不停的往他们马车上面塞东西。

“这两坛子酱你拿回去避光保存放他个一年都不会坏的,想吃炒鸡的时候就挖出一勺子,做出来的保准跟娘做的口味一样!”

“还有这鞋垫子,是娘新学的绣法,毛茸茸厚的很,现在虽然不能垫,但等到冬天塞鞋里特别保暖,娘一共绣了四双,你跟琛儿两人一人两双。”

“衣服,衣服娘也给你做了两身……”说到后面,张氏声音有些哽咽。“版式虽然不如外面成衣店卖的好,但纯棉的穿在身上舒服……”

……

交代完该交代的,再看到二郎那稚嫩的脸庞,不禁泪洒当场。

这一别,三五年还不知道能不能再见面,她含辛茹苦养大的二郎啊,终归要出去历练了。

都说伴君如伴虎,这一入朝堂多得是身不由己的人,那危险性有多高,张氏不敢想象。

不奢求二郎建功立业,只希望他官场一帆风顺便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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