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心里觉得有些燥热,却又不想在这时候做那种事,于是握住她的手:“走吧,吃饭去。”
佣人已经备好饭菜,陈姐烧了一条虹鳟,又熬了骨汤,其余都是清淡的配菜,就着香喷喷的米饭,雪诗顿觉食欲大增,低头只顾吃饭,邵厉言一向都很沉默,也没有说话。
吃完饭,他要她陪他看电视,财经频道,各种股票指数,主持人说着专业术语,她看的眼花缭乱,根本什么都听不懂,没过多长时间,居然在他臂弯里睡了过去。
邵厉言扭头,看她香甜的睡颜,睫毛卷翘,像两只蝴蝶,伏在白嫩的肌肤上,红润的嘴唇微微翘起,眉头舒展,像婴儿一样无害。穿着白色的毛线衣,越发衬得肌肤雪白,如凝脂般通透,长长的发丝垂在他身上,柔软顺滑,像一只只小爪子,搔的他心里痒痒。情。欲似火,就那么燃烧起来,他却不忍叫醒她。
从什么时候开始,他无意的怜惜她,想念她,喜欢看她笑,喜欢闻她身上独特的香气。
缘分这种东西就是这样神奇,本以为只是路人,却一再偶然相遇,本以为只是玩笑,却发现自己居然渐渐认真起来,留她在身边,究竟是对是错,他亦无法辨别。
从小到大都没有这样迷茫的时候,优越感与生俱来,身边的人都在尽力讨好自己,于是他说对就是对,说错就是错,除了父亲之外,鲜少有人与他意见相左。
想起第一次遇见她,是在‘天堂’。
那是一家酒吧,并非他常去的高级场所,只是常人泡吧的那种,第一次去还是大学时候,一群刚长大的孩子,坐在里面喝嘉士伯,一瓶又一瓶,天南地北的神侃,说说笑笑,口沫横飞,脸颊通红。
那时候的岁月,才是快乐的,有理想,有抱负,有激情,甚至相信爱情,总觉得,未来,离自己很近,会找到值得自己的人,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却不想声色犬马,十里洋场,还没遇见,便已经厌倦,笑容越来越少,不在幻想有朝一日改变世界,遇到真爱。
却还是偶尔会去‘天堂’,跟一帮同学,发小,坐在一起喝喝酒,听他们互相哭诉结婚后的悲哀,生意上的烦心,情场上的得意,赌场上的意气风发,原来男人和女人一样,也爱凑到一起絮絮叨叨,只有他,话一次比一次少。
“最羡慕威哥,到现在还是自由自在。”姜二醉眼朦胧,一脸羡慕的说。
“不服你离婚啊。”刘念在一旁揶揄。
“靠,我媳妇儿现在看见我就跟看见仇人似的,横竖不顺眼,我他妈要能离早离了,真的,一点儿不含糊。”
众人哄笑,各自眼中却是落寞,谁的婚姻,不是围城,进去了出不来,可贾平凹说得对,外面的人总是想进去。
他在围城外面,也好奇里面究竟是什么样子。
端着啤酒的女侍者走过来,姜二大手一挥,一推啤酒稀里哗啦落在地上,发出清脆的爆裂声,琥珀色的液体汹涌的四处蔓延。
“对不起对不起……”女侍者大惊失色,连连弯腰道歉。
“你丫长没长眼!”姜二喝醉酒,破口大骂,全然不知是自己的过失。
女侍者仓皇的抬起脸,只那么一瞬间,一群男子全都怔住,仿若一朵芙蓉花般素雅,两只眼睛清澈黑亮,宛若两颗黑曜石,水汪汪的满是惊惶之色,白皙的皮肤在乌烟瘴气的环境里依旧显得乍眼。
最先反应过来的是姜二:“呦,妹妹长得不赖,今儿晚上跟哥哥走吧,哥哥就原谅你打碎了酒。”
一群人听姜二这么一说,恨不得立马全部消失,免得和他在一起丢份儿,他自小就有这毛病,好色!见着美女就走不动道儿,喝多了就更甭提了。
她眼底愠怒,没有说话,只是想走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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