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遁好几日,林圣才找到了一座堪比之前修炼的地方的一处福地洞天。
能够被称福地洞天的,四周的灵气聚集都集齐之多,远比其他的地方多的多,在福地洞天修炼一日,堪比在外修炼三日!
看似不多,但日久天长下来,这个差距就会越来越多,这可是比普通人还要多三倍的修炼速度!
每一家宗门,都清楚福地洞天的妙用,所以几乎每家宗门都占据了一座福地洞天,但福地洞天也有等级高低,等级越高,修炼速度越强。
比如当今最强宗门举天宗所占据的一处福地洞天便是最高等级的仙字福地,其中灵气如同烟云环绕,灵气似雾气一般凝结,不时还会幻化成仙鹤飞舞,一副仙家气象。
在举天宗的洞天福地修炼一日,怕是比的长常人的十天!
林圣占据的这种座洞天福地不比举天宗的强,但也不算太差,算是水准之上,比上次林圣修炼的那座千米高山都要强了些许。
位置在一座高山之中,如同前世神话的水帘洞,穿过一道水幕,便是一番洞天模样。
不过没有前世神话中的水帘洞那么巨大,也仅仅只有十个平方的大小罢了。
中心处,是一块有些老旧的蒲团,其上还隐隐散发着一丝丝的力量气息。
看样子这座福地洞天,林圣并不是第一个发现,可惜,这座福地洞天的原本主人,估计已经尘归尘土归土。
精神力包裹这座大山时,林圣就发现了在山后头有着一座孤坟,坟上有一座墓碑写着死者的生平。
其就名曰道人,活了六百年。
这座坟对于常人就是一个天大的机缘,只要在坟前磕几个响头,就会获得这道人的所有武功功法,从而一飞冲天,日后成为真气圆满的高手也说不定。
林圣看不上这玩意儿,盘腿坐在蒲团上,双手托天,开始吞吐吐纳灵气。
咕咚,咕咚。
身体如气球,膨胀又缓缓收缩,并且身体内,发出雷霆一般的轰鸣炸响。
随着林圣的呼吸吐纳,这座福地洞天的灵气就像是被一个巨大的漩涡吸引一般,狂暴的进入林圣的身体之中。
方圆三百米,云雾环绕,灵气如雾一般,湿润至极。
在这种灵气下,任何一个普通人过来吸上一口灵气,自身就会被灵气改造,堪称洗筋伐髓,寿命延长至百年,并且百年内一定不会生任何的病状。
若是一只动物前来呆一阵子,也会大有裨益,甚至就此开了灵智,成为妖也不是不可能。
林圣吞吐灵气及其快速且狂猛,普通武者吞吐灵气几乎都是一道道吞吐,其一是因为身体无法承受,其二是害怕让福地洞天的寿命大幅度消耗。
但林圣就没有这么多的顾虑,每一口吞吐,都比肩常人半月修炼时间。
这种速度虽然极快,但对福地洞天的损害也是非常的大,以林圣这种不顾一切的吸收法,顶多半年这处福地洞天就会成为一片死地。
那座千米高山就是一个例子,四周灵气被林圣吞的消耗一空,自此与死地没有任何的区别,想要恢复成之前的模样,至少也得需要五百年的时间了。
轰隆!
这片天地,不断响起如雷霆一般的炸响,环绕方圆万米四周。
林圣搬运着体内的灵气,开始冲击穴窍。
他现在打破的穴窍已经有了三百五十六个,穴窍全面爆发,战斗力全开之下,已经足以逆杀真气圆满的高手,在通脉这个境界,已经是回首数千年,当仁不让的通脉无敌者。
可惜,就算林圣爆发全力,也难以与天人境界的武者战斗,更不用说杀荆冰云了。
以林圣现在的实力,在荆冰云面前只是一个指头的事罢了,没有人比林圣更懂荆冰云。
当时林圣本体几乎都是杀神醒如杀鸡狗,没有一位神醒无上仙是他的对手,不管是神醒初期还是后期,以他本体的实力,就算不是神醒无敌也差不到哪里去。
可就算是这样,面对荆冰云那个女人,林圣也有一种无力的感觉,全程被碾压!
荆冰云的实力,太过恐怖,以至于林圣不得不潜心修炼,把实力提升到极限再做打算,起码面对荆冰云时有一战之力。
其实林圣是可以使用源力让自己实力瞬间提升到极致。
但随着实力的提升,以及眼界的增长,林圣也发现了神异许多的弊端。
最大的弊端就是你永远不会知道突破境界时会出现何等的情况杀机,稍有不慎,就会死亡。
若是自己修炼提升的话,在过程之中,冥冥之中会对接下来突破境界时的危险有些预感,从而做出准备。
但以神异突破,并没有任何的预感,只有突如其来的杀机!
神异虽好,但弊端太大。
而且林圣冥冥之中,总觉得神异这个东西有些怪异不对劲。
仿佛,他实力提升越强,这个东西正在脱离自己的灵魂。
要是一直使用神异的话,恐怕要不了多久,神异就会彻底的脱离自己,到时候自己早已经对神异产生了依赖性。
求人不如求己,神异也是,事到如今,林圣隐约已经有些明白了,神异根本就不是属于他,虽然以前是融入了自己的灵魂,但到了现在,神异已经有想脱离的行动了。
等到神异脱离自己,谁也不知道会发生什么?或许无事发生,或许自己的灵魂被撕裂吸收?
林圣不敢赌,也不敢尝试,所以现在不到危险时刻,他是不会用神异的。
再者,没有了神异他也不是废物,林圣的天赋是极好的,他自己也这么觉得,起码是不下于荆冰云甚至还要超出对方。
哪个人能够独自创造出八重神威这种功法?又有哪个人能够凭自己的天赋努力时穴窍达到三百五十六个?而且还是半个月成就。
以林圣的天赋,要是他出生就有荆冰云的家族势力,此时的他,强大不知到了多少,恐怕最次也有天仙金刚的层次。
喝!
一声大喝,林圣双手变化莫测,化作道道残影,手似清风拂云一般轻柔,又似太极一般变化,双手在身前划了一个大圆,最后陡然在胸前归一,掌心之中,出现一颗乳白色的圆球。
此乃灵气,有无数灵气,以林圣的手段硬生生聚集而成,不亚于所谓的灵丹妙药,被常人吞下,便会当场突破通脉。
林圣一口吞咽而下,灵珠在体内绽放开,无数的灵气在林圣的体内扩散,筋脉,血管,飞速蔓延运转。
这种数量极多的灵气,也就林圣敢一口吞下了,要是其他的通脉武者,只要敢吞,身体就一定得爆炸成血雾。
把灵气凝聚成灵珠,这样的手段,可以大幅度的使用消耗灵气,不浪费丝毫的灵气,体内炼化,最为危险,也最为利益巨大。
八重神威!
运转!
双手撑开,无形气浪自双掌涌出,推的两侧石壁炸裂出一个大洞,甚至两道气浪冲出数百米,进入大河中还炸出了两道水柱。
轰!
一声雷霆霹雳一般的炸响突兀自林圣体内响起。
一颗光点,缓缓的在林圣的手心中出现,第三百五十七个穴窍,打通了!
轰轰轰!
又是几声雷霆炸响的轰鸣,一连串的再次打通三个穴窍。
打通穴窍的速度要是被别人知道,估计得郁闷的当场吐血,羡慕嫉妒恨的当场灰飞烟灭。
众所周知打通穴窍及其难且费力,不知道有多少人在通脉境界里卡了十几年甚至几十年,不就是为了多打通穴窍,以增加突破真气境界的概率吗。
穴窍打破一百,突破真气境的概率就算百分之一百。
但穴窍只要打通在八十左右的时候,几乎每打通一个穴窍都需要几年十年甚至是十几年几十年的时间。
但是像林圣这种,三百五十六个穴窍了都还能打通的这么快,几乎一刹那便打通了三个,这简直比怪物还要怪物。
就这么一会儿的功夫,林圣再次打破了一个穴窍。
速度之快就连林圣都有些惊讶,这种速度比起之前快了三倍左右了。
这种速度是怎么带来的,林圣自然知晓,全都是他修炼的八重神威带来的效果。
功法越好,能够帮助直接修炼的速度越快,但是浮屠界几千年里还没有一本功法有八重神威这么恐怖的效果。
若是以这样的速度继续下去,恐怕不出半个月,自己的穴窍数量就能达到这具躯体的极限了。
准确的来说也是人类的极限,人类能够打破的极限也就是四百个穴窍左右。
呼。
灵气化作的云雾呼啸,修炼时,时间如同流逝的沙漏中的沙子,转瞬即逝。
转眼之间已经过了七日。
这片昔日的洞天福地,如今的灵气已经消耗了足足大半。
每一座洞天福地都需要天时地利才能够形成,就算最差的洞天福地的形成也需要几百年才行,而这座洞天福地的形成起码需要千年之久。
林圣在这里修炼一周,便消耗了此处洞天福地积累的近千年的灵气。
虽然消耗很大,但是林圣的收获也是极大,每一日过去,就算翻天覆地的变化。
实力越来越强,气势越来越恐怖,如同一只宇宙中沉睡几千亿年的混沌巨兽,一个翻身就能使宇宙动荡。
七日之间,林圣打破的穴窍已经达到了前所未有的四百一十个。
这个穴窍数量,放在外面谁都不会相信,但他就是真真实实的发生了,比神话还要神话。
咕咚,咕咚。
心脏在跳动,声音巨大,每一次的跳动方圆万米的地面都要轻微一震,距离林圣越近,震动越加剧烈。
这哪里是人类的心跳声,分明就是一只巨兽的心跳,心脏一跳,方圆万米就会一震,要是普通人再这方圆内,就算只是在最边缘,也会因为的林圣一声控制不住的心跳声而震的体内器官炸裂当场身死。
呼。
一声轻声呼气,一口白气似飞剑一般被林圣缓缓吐出,直射数万米之外,洞穿了一座高山后才缓缓停止。
“还差一点。”
林圣微微睁开一双眸子,眼中闪过一丝金红色的光芒,刹那间洞府大亮,温度剧变,四周快要融化
林圣又闭上了眸子,一切异像消失,心跳声也彻底的消失。
现在的林圣,与一座石头没有任何的区别,连呼吸都彻底的消失,仿佛这只不似凡人的巨兽怪物已经死去。
但这只是进入深层次的修炼,等林圣再次睁开双眼时,将会是翻天覆地的变化。
而此时。
远在不知多少里的青阳城内。
由于不久前的魔物进攻,导致死伤无数,许多的房屋被巨妖之王摧毁,青阳城的经济一时不知损失了多少。
街道上,被清理了一遍又一遍的街道还有些许的血污。
高大的坚不可摧的城墙,有了无数个被巨妖砸破的大坑,血液碎块尸体在大坑里还未被清理,大热天里散发着深深的恶臭,只是一闻就让人直欲想吐。
高大不知多大的蔚蓝天穹,划出了一道巨大而长了气浪。
一道中年身影缓缓出现,在千米的高空中,低头俯视着脚下大城。
中年人模样普通,但却让人一看就不会忘记,原因就是他那最具代表性的一头毛发。
金红色的头发包裹着整颗头颅,就连脸颊都有些看不清,远远看去不知道的还以为这是一只人形的金毛狮子。
豪迈嚣张的气息没有丝毫隐藏。
若是有武者在此,一定能够惊讶的目瞪口呆。
因为此人可不是什么无名之辈,而是当代地榜第一,碾压公山应,被誉为数千年来最强真气圆满的强者之一,也是最有可能突破天人的强者。
名字通俗且非常能够表现他那如狮子一般的毛发,金石吼。
很奇怪且可笑的名字,很多人都不明白金石吼的父母怎么会给他取这么一个破名字。
但只有少数人知晓,金石吼是个无父无母的孤儿,他一睁开眼睛时,便是身处草原。
是一只母狮子叼起了他,把他当作了狮子抚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