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凡衣透过车窗外看着街景,打量着每一个出现在她视线里的路人,她知道这些陌生的面孔将来都可能是敌人,无论老弱妇孺她都下得了手。而且,选择嫁给身边这个无骨男意味着他要与小说里的男女主角以及他们的一干小弟为敌,未来的路注定不平坦。想到这里,莫凡衣不由得低下头把视线放在睡在她膝盖上的男人。
秦子凌这时已经收好了尾巴,修长的双腿随意的搭在一旁显得车内狭小了不少,趴着睡的侧脸乍看之下竟有些孩子气。莫凡衣微微的勾起嘴唇无声的笑了笑。小说的秦三少可是出了名的煞星,惹了他的都没有好下场,即使是男女主角也是千般算计才一招得逞。没想到睡着了他的气息意外的柔和。
莫凡衣看到秦子凌的第一眼,就认定这男人绝对是个麻烦。精致的五官被浓黑的剑眉一搅合,让他英气勃勃,竟少了那分阴柔女气。一举一动都看似慵懒,但是却遮掩不了这人从骨子里散发出的煞气。这男人,绝对不是一般人惹得起的。
秦子凌睡在莫凡衣的膝盖上听着莫凡衣的心跳,即使隔了那么远还是能够感受到她的心跳。听着她稳定的心跳,让他得不到好好休息的暴躁淡了几分。秦子凌因为返古程度百分之百的问题,很多习性都与常人有着差异。他的视力并不差,但是跟嗅觉和听觉想必就相对较弱,食量比常人大很多,每到冬天就会变得多睡少食。
一到冬天秦子凌就会因为想休眠的**得不到满足变得异常的暴躁。不喜欢的气味、嘈杂的声音、没法安心的地点等等都会让他没法平静。在他的世界里,心跳声都是一种噪音。特别是每当有人因为恐惧他而心跳加快的声音尤其的让他反感,那种时候他总是强忍着自己不去毁掉那个噪音源。
隔着门板还未见到莫凡衣的时候,他就发现她居然察觉到了他的存在,还能不动声响的移动到门口。本来还想和她练练身手的想法就因为开门一瞬间传来的气味随之消散了。秦子凌喜欢这种气味,这种气味说不出什么味道却莫名的吸引他,让他产生一种无缘由的安定,和睡觉的想法。
秦子凌本以为自己的倒下会被她顺势接住,随之那人倒是躲避的快。就在他躺在地板上变得不耐的时候,她却伸手把他一把抱了起来。顿时那种气味变得清晰,刚浮起的不耐立马消失的无影。这样使他全身上下变得舒畅,脸眼睛都不想睁开,甚至连尾巴都不由自主的盘在了她的身上。所以他也毫不客气的在她的身上做了一个记号,证明这是他的所有物。
他相中了,自然就是他的了。
“莫三小姐,莫宅到了。”车子一停,司机一转头看着后座的姿势,小声又苦恼的对莫凡衣说。
莫凡衣礼貌的朝着司机一笑,然后低着头看着还在睡的秦三少,伸出双手捧着他的头想轻轻的挪到一边。就在她的手刚触碰到秦子凌的一瞬间。秦子凌就立马伸出手臂困在莫凡衣的腰上。
早已回过头的司机瞟了一眼反光镜,立马就识相的下车等候。
“回家去**上睡不是更好吗?”莫凡衣看了一眼窗外的司机,然后还是开口道。
莫凡衣觉得这是今天她对秦三少说的最长的一句话了。看着还是没有反应的秦三少,莫凡衣抬起手把手放在埋在她腰上的头上,然后顺着柔软的头发滑到他裸露在外的光滑后颈。莫凡衣轻轻的捏了捏,手中的触感不错。
秦子凌却在莫凡衣手触在他脖颈的一瞬间,眼睛瞬间放大闪过一丝邪魅的红光。随之,他立马收起自己的准备散出的煞气,眯着眼睛当把这做是一种享受。
他不讨厌她的触碰,就连最脆弱的地方也能让他轻易触碰。
明明只是初见之人,这种不可思议让秦子凌自己都颇为惊讶。但是他不讨厌这种感觉。
第二天。
天倒是亮堂堂的,但是空气中的湿冷让人觉得现在现在还过早。毕竟是冬日,人们总是喜欢在被窝里多滚上那么一圈。而这个时候,莫凡衣早已经打扮的得体,准备出门。踏出房门的一瞬间,莫凡衣里边就变了一副样子,变得阴沉,低着头。只是路过客厅的时候朝着家里人似有似无的点了点头,然后立马回到低头的姿势,无视了所谓家人的众多贴心提示。
走到门外,莫凡衣坐上早就停在外面等候的黑色轿车上。当车门关上的一瞬间,她抬起走出房门起就没有太过几次的头,然后稍稍的活动一下,就看了一眼一上车又盘在她身上的秦三少。然后不由得想起昨晚回去以后才度娘上看的蛇的冬眠习性,然后微微的勾起了嘴唇。
蛇是冷血动物,体内的温度随环境温度的变化而变化。那么现在,秦三少的体温就是她的体温吧。
这种息息相关的感觉确实不错,难怪这么多人都喜欢找个伴。
“秦子凌,我们都要活下去,作为人......”莫凡衣无意识的轻念,声音小的几乎听不见。然而把头搭在她膝盖上眯着眼休息的秦三少,微微的睁开了一点眼睛,那眼睛里积满了令人生俱的深沉。
莫凡衣今天约秦子凌出门的原因虽然夜游培养感情的成分在里面,但是也少不了有其他的目的。人不动我我不动人这句话不适合在末世生存,有些时候就要先发制人。既然她要抱紧秦子凌这条大腿,那她注定就会有和主角们拔刀相见的一日。所以,既然是仇人,她不可能明知道是好东西还要让出去吧。
《末日里》说女主和男主的空间并不是一开始就有的,也不是异能。而是女主在末世彻底爆发的前一个礼拜和室友在b大附近的小古玩街上淘到的。那是一堆鸳鸯镯,看上去十分普通,材质更是谈不上什么好料。而且,雄镯还破碎成了三块。这对手镯本身就没有什么价值,而且玉碎也不是什么吉利的事情,所以这对手镯出现在这条小街上足足十年也没有被人买走。而女主却是一眼就看上了那对手镯,并且以极低的价格收购了。回去以后,女主用红绳子把那碎成三块的雄镯拼接起来送给男主作为定情信物了。
末世爆发后的前一天。女主不小心划破手指把血滴到了手镯上,随后发现了自己有了一个可以种植的随身空间。女主也没有瞒着男主,自然是立马告诉了他。男主同样也有了空间,不过和女主相比却差了许多,只是一个一百立方平方米的大小的空间而已,虽然不能放活物,但是具有保鲜功能。
在末世前期空间意味着什么,莫凡衣很清楚。空间就是物资,而物资就是生命,掌握生命就拥有权利!至于权利能做什么?在末世那个没有规则的时代,权利可以得到一切!
车停了,莫凡衣有些迫不及待的下车,从而没有注意秦三少被她甩开的那一瞬间露出极其不爽的表情。待她再转头看向秦子凌的时候,秦三少已经又变回了那张面瘫脸。
“快点,早起的鸟儿才有虫吃。等会有好东西我买下来送你当定情信物啊。”莫凡衣依旧是淡淡的笑容,但眼睛里闪过一丝势在必得的坚定。秦三少只是眯起眼睛打量了她几眼,什么话也没说,立马走到她身后,无骨一般的趴在她的背后作势让莫凡衣拖着她走。
莫凡衣自然也不在意,她全当秦三少这样是和她培养感情的节奏。再者她在这么冷的天,还这么早的情况,叫身为一条要冬眠的蛇来陪她逛室外古董街,某只没有甩他脸色她都十分高兴了。毕竟莫凡衣阴沉的性格一般都选择呆在家中足不出户,如果她突然要出门一定会引起莫家其他人怀疑的。如果是要和秦三少约会那就另当别论了,他们定是会举双手双脚赞成,哪会来怀疑这怀疑那的。
天色尚早,古董街上居然零零散散的摆上了几家。
而身高一米六五的一个姑娘半背着一个一米八九的男人在大清早就能逛古董街的着实引人注目。不过好在时间早,也没有什么人一直打量他们,大多是也只是因为好奇多看了他们一两眼罢了。作为当事人的两位都完全不在意,其他人也是没有太在意,毕竟古董街上性格古怪的人数不胜数。
莫凡衣就这样拖着休眠的秦三少在古董街里瞎逛了起来,秦三少的那点重量还造成不了压力。一想到能抢到男女主角的金手指,莫凡衣就眯起眼睛一直乐呵呵的笑,这幅样子若不是驮着一个秦三少想必莫家人在场也认不出来。
没走几步,莫凡衣没走几步就在一个小摊贩上看到了一对符合条件的手镯。莫凡衣的第一想法就是太平凡了!如若不刻意找,就算逛过这个摊子她也不会注意到那对手镯,即使边上有几块碎的打眼。
懒散的话:推荐好机油的文!大家可以点击下面的蓝色传送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