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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零七章 古书堆里的水晶(1 / 1)

()沈甘蓝之前听王建凯介绍过,这个陵南基地的集市里来往的大部分都是C区居住的平民和B区的异能者们。//百度搜索看最新章节//A区也有一部分人回来,但是真正如莫冬那一层次的人交易物品有他们自己举办的拍卖会,如果沈甘蓝有兴趣的话,将来有机会他也可以带沈甘蓝前去观摩。

不过不管怎么说这个集市里的物品已经非常的全面了。沈甘蓝并没有急着去买晚礼服,先是而是在外围随意地闲逛了一番,走到半路的时候,忽然听到前门走来的几个人男人在那里用一脸嘲讽地口气道:“那老头是想晶核想疯了吧?现在人饭都吃不饱了,他那堆破书竟然敢要五个晶核!我去睡个末世前的女明星都不用了五个晶核,呸!”

另一个人接口笑道:“可不是个老疯子吗?可怜可怜,说不定人家有老年痴呆症,能活着到陵南基地里就不错了。就是可惜我们这些异能者啊,辛辛苦苦战斗就是为了保护这些老不死的,他们倒好住在基地市里还分我们本来就不多的食物,要我说这些没用的人都个个死绝了才好。”那人话说到一半,注意到沈甘蓝斜睨他们的目光,不由地眼神凶狠地瞪过来,对着沈甘蓝喝道:“臭婊(会和谐的吧)子,看什么看!”

他身旁的人拦住他,对着沈甘蓝色迷迷地淫笑道:“小姑娘,是不是见着哥哥们帅,想跟我们回去?”说着他还怪叫了一声。

沈甘蓝听得不耐烦,单手一挥,两道水刃簌簌飞过,将那两人头顶本来乱糟糟鸟窝似的头发剃成了地中海,然后看也不看转身走掉了。

陵南基地里有规定。不准聚众斗殴,不准杀人泄愤。沈甘蓝刚才差点忍不住冲天骇浪般的水柱就要挥出,后来想起来自己都已经二阶了,这水柱要是再一射动静就闹得太大了,尤其是在人来人往的集市上,刚和王建凯说过自己不想依靠杨厉和沈羽衣。可是她要是刚才水柱真的射出去了,虽说她不怕这几个混混,可是必定要麻烦到杨厉和沈羽衣出面才好摆平。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沈甘蓝这才用了水刃原本只是想吓吓这几个嘴巴不干净的家伙,但是现在…..

沈甘蓝笑眯眯地看着自己双手。//百度搜索看最新章节//似乎进阶之后自己的准头也高了不少吧?竟然剃头这么有水平的活都能干了。

她开心地想着,不知道回去孙大哥、殷桦他们肯不肯愿意主动献身做实验品让自己用水系异能给他们理个发呢?

沈甘蓝转身走了,那被剃了地中海发型的哥俩俱是大惊,第二个说话的人脑子不太好事,待他反应过来还想追上去爆打沈甘蓝一顿,但是立刻就被身旁的人拉住了。

“你不想活了啊?那女的一看就是高手啊!”他摸了摸自己光秃秃的前额,“这准头,她只是扬了扬手吧。似乎连看都没看我们一眼!啧啧,就不知道她刚才用的是风刃还是水刃,都是透明的。但是不管是那女的是风系异能者还是水系异能者都不是我们能得罪的起的。”

“大哥……那我们的头发就白剃了啊!”那个小弟一脸哭丧着问道。

“废话!头发还能再长出来,你头掉了还能再长出来不?”

已经走远的沈甘蓝自然听不到这一段对话,此刻她的目光已经被刚才那两个人口中的疯老头和那堆堆得极为整齐的书籍所吸引了。

那老头疯吗?沈甘蓝可一点都没看出来,他头发花白。身上穿了一件已经看不清最初是什么颜色的中山装,人在寒风中也立得笔挺,整个人看起来的气势并不比在她家门口就开始站军姿的王建凯差。可是老爷子大抵年纪也大了,虽然整个人还是站的笔直。人一丝不苟,但是他那泛紫的嘴唇。还有微微发抖的身形都无一不着告诉这沈甘蓝,这是一个末世里缺衣少食普通的老人。或许在末世之前他受的教育程度很高,可能还是一派文化宗师之类的,但是在末世宁愿是武术宗师也比文化宗师好啊!

沈甘蓝看着这个有些仙风道骨的老人不知怎么地想起了她从前在做图书管理员的爷爷,也是这样挺直的腰板,花白的头发。只是爷爷在病毒爆发之前留下六串水晶手链就说去云游四方,然后失去了行踪,要说找到爸妈还有点希望的话,那么能遇上爷爷只能完全靠缘分了。

她这样一想,不由地对着这个老爷子有些感触,因此倒是停下了脚步,慢慢蹲在他的书摊前,随意地翻了起来。

那老爷子看了眼蹲在地上认真看书的沈甘蓝,并没有说什么。只是看了看就又把头扭了过去不再理会。

倒是沈甘蓝看得认真。她爷爷原先也是爱书的人,做图书管理员那么多年什么珍本孤本都能讲得头头是道。沈甘蓝家学渊源,看地摊上整齐摆放的书许多竟然多是听爷爷之前口中讲过的珍本、孤本、善本一类保存完好的古书。旧书翻开带有一股特殊的岁月味,看着上面微微泛黄的文字,沈甘蓝忽然动心想把这些书都买下来。

十个晶核贵吗?放屁!放在末世之前,这些一本书就都是价值上万的古董珍宝,有些孤本放在爱书人里头叫买那是能炒到上百万,上千万的。十个晶核算什么,这些都是人类历史文化的瑰宝!难得这位老先生将这些古籍保护地这样好,在懂行的人眼中看来,这些书只要十个晶核不但不贵,简直应该说是便宜到了极点。但是到了末世真正懂行的文化人还能活下来的有几个呢?

沈甘蓝陷入一阵悲哀中,对自己说先买下来,将来要是运气好送给爷爷,爷爷一定喜欢。

但很快沈甘蓝摸了摸自己的口袋,心中燃起的火焰又瞬间熄灭了。她出门没带晶核!

之前雷鹏曾经提醒过她,集市里鱼龙混杂,还有很多扒手小偷。沈甘蓝虽然是异能者,但是不一定是人家这些专业干盗窃的人对手,他们可能只要趁着人多的时候轻轻撞一下你,你口袋里的晶核可能就被偷走了。所以沈甘蓝来之前并没有打算带晶核,她打算是用空间里的食物以物换物。

毕竟随身空间里的东西只有她一个人能拿走,但是晶核一放进去就会立刻被她的空间吸收掉进化。因此沈甘蓝把之前拿到晶核还是放在孙宗武的地方,托他保管。只是现在,人家老先生说好了是用十个晶核,自己好像不太好意思跟这样一个古板的老学究去讨价还价吧?

沈甘蓝闷闷地想着,手中无意识地忽然摸到一本触感毛糙的书。她拿起来一看,这本倒不是什么古籍孤本,只是看年代也有些日子了。她随意地扫了一两眼,却发现这本书是介绍水晶的。

沈甘蓝心中一动,按着目录第一时间翻到了介绍白水晶的那一章。

白水晶:白水晶堪称“水晶之王”,其能量最为稳定均衡,可镇宅避邪开发潜能并保持心境开朗,是趋吉开运的晶石。白水晶蕴涵的能量是水晶中最具有代表性的,功能最多,应用最广,因此能成为水晶之首。

白水晶因为能量最为稳定所以才会凝结出随身空间吗?因为它的能量最为均衡,所以可以帮助自己吸收晶核中的异能,并且配合水系异能进化吗?“功能最多,应用最广”,那是不是说,随着自己的异能升级,白水晶手链带给自己的功能还有更多自己没有开发出来的?

沈甘蓝侧头想了想还是不明所以,又想起沈羽衣的粉晶于是又快速翻到介绍粉晶的那一章。

粉晶(又称芙蓉晶):粉红色,是姻缘色,主爱情,也称爱情石。粉晶多数为不透明或半透明的晶体,全透明的较稀少。粉晶极具爱的神力,它能改善您的爱情运气,促进婚姻美满,助您广结人缘。可开发心轮促进情感发达的宝石,可帮助追求爱情,把握爱情,享受爱情的宝石。协助改善人际关系,增进人缘。

这个介绍倒是颇为符合在羽衣堂姐身上显现出来的特质,沈甘蓝暗暗想到。哦,对了,还有爸妈手上的那两串发晶和茶晶。

发晶:可分为金丝、银丝、铜丝、黑丝、红丝、绿丝等等。发晶能量特强,是金钱和权力的象征,它能加强自信心和领导能力;古希腊人称发晶为雷神之箭,所以可促进爱情的顺利进展。对筋骨、神经系统有很好的增强作用......

因为和发生在她身上的事息息相关,沈甘蓝拿着这本书看的入迷,她迫不及待地就要往后翻,忽然却猝不及防,手中的书一下子被人狠狠拉走。

“去去去,你个小姑娘好不要脸!我爸的书摆在这里是要买的,不是给你看的。人人都像你这样无耻把书看光了就走了,那我们还卖什么屁书!全家都喝西北风去啊!”(未完待续)

末世之水晶手链107_更新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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