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变成一个家(1 / 1)

阮苏和沈慕交往这件事,得到了双方父母的大力支持,特别是沈太太,更加有理由地隔三差五打电话给阮苏,张口闭口都从“小阮苏”变成了“小儿媳”。

阮妈妈专门打了通越洋长途给阮苏:“苏苏,妈过几天就去和你王叔叔领证了,你和沈慕也一起”

阮苏沉吟了一阵,觉得自己母亲实在是太通达开明了,奈何这不太符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要求,讪讪道:“太后,小女今年芳龄十九。”

这不是封建社会,阮妈妈即使被自家小公举唤作“太后”,也无力与婚姻法抗衡,喊阮苏领证这事儿,只好就此作罢。

下午五点,阮苏坐在沈慕公司隔壁的一家咖啡厅里,静心等候恋人下班。

沈慕有意把她藏起来,她晓得他的良苦用心。

她今年十九岁,一个高中毕业生,而沈慕已经是有名望有地位的堂堂总裁,如此不匹配的两个人交往,喜欢说三道四讲闲话的人,总免不了。

沈慕虽然没有和她挑明说,但她都能懂。他是害怕她受到外界舆论的压力和伤害。

阮苏点了一杯果汁,坐在咖啡厅里最角落的位置,蹭着bsp;时间暂定是五天后,地点天香楼,这是一个又贵又坑爹的地方,但无疑,它也是全a市最高档的酒楼。

学生们秉着一颗敬师爱师之心,都想着给恩师长面子,况且作为唯一一个理科实验班,这谢师宴办得就更不能怂了。

后颈突然被一只温热的大手捏了下,阮苏吓了一跳,条件反射地挺胸收腹,直起腰板,连忙把手机收起来,警惕地回头看。

“反应那么大”沈慕好笑地敲了敲她的脑壳,“走了,陪我去看看新房。”

阮苏背上挎包,忙小跑跟上他,“什么新房我怎么不知道”

沈慕只是神秘一笑,没有回答她,惹得好奇心作怪的阮苏在他的车上,问了一路。

天色已经暗了下来,街边各色的广告牌都亮了起来,霓虹闪烁。黑色的迈巴赫穿行在灯红酒绿之中,最终远离了喧嚣的市中心,拐进了较为宁谧的高级小区。

不是别墅园区,就是普通的高级小区,每栋单元楼差不多九层高,沈慕所谓的新房,在五楼。

阮苏坐立难安,对着这早已装修布置完毕的房子东瞧瞧西瞅瞅,像一个对世界好奇心的新生儿。

房子不大,三房一厅双阳台,简洁干净,却又充满了温情与温馨。碗柜里有碗,冰箱里有食材,甚至连衣柜里都有衣服显然是有人精心准备过了,随时都可以入住。

“沈总,你不会真要bao养我吧”

沈慕坐在沙发上,拽过她的手,稍微用力一拉,阮苏便重心不稳地向后倒,最后跌坐在他的腿上。阮苏本来就生得娇小,稍微一缩,整个人都被他圈在了怀里。

沈慕把下巴磕在她的头顶上,指尖拨弄着她柔软的发丝,顺着她的话轻声道:“对,养你。”

“我就开个玩笑,你不用哄我的”

“没有哄你,房产证上写的是你的名字。”

阮苏先是一惊,接而的反应是拒绝。

虽然是被穷养大的,但她也穷得很有志气,曾经阮妈妈出差忘记给她留伙食费,穆竹西自动自觉想要承担了她的伙食费,都给她一口拒绝了。

那几天,她感觉自己瘦了几斤肉,精神世界却得到了充实与升华。

穆竹西听说后,冷淡地瞥了她一眼:“你是饿晕了而已。”

“”

后来她被穆竹西拖去吃饭了。

那些都是她点滴铭记了的过往,是时间流水无论如何都冲不走的记忆泥泞。

阮苏晃了晃脑袋,自动自觉地忽视掉那些回忆,从沈慕怀里抬起头来,抿了抿唇:“无功不受禄。沈慕,你喜欢我我就很高兴了,没必要”

沈慕弹了一下她的脑门:“喂喂,我可没说让你一个人白住,你要买菜煮饭拖地的。”

阮苏以为自己又自作多情了,心头不禁涌起一股酸意,杏眼里也多了几丝委屈:“你就是想让我来给你当保姆啊”

她想,太贤惠还是不好的,有太多贤惠的妻子最终都成了黄脸婆的事实。

她挣扎着要从沈慕的怀里钻出来,“我不干,我要回家。”

沈慕听了她的话,不禁哑然失笑,揉了揉她的头发,“别任性。”

“你要我当你的保姆,还说我任性你说,你是不是背着我在外面和其他女人好了”

“苏苏,我只是想让你来当这个家的女主人,你说了那么多话,其实是想拒绝我”

阮苏闭嘴了,主要是她被吓得一句话都讲不出来了,跟刚受完天雷地火一样,被震住了。

她试探性地重复了一个字:“家”

又重复:“女主人”

沈慕把头埋在她的发丝里,嗅着熟悉的洗发水香味,哑着嗓子柔声应了一句。

阮苏怕痒,不禁把脖子缩了缩,“你别凑我那么近”

沈慕哪能那么轻易放过她,用牙尖略带惩罚性地轻咬了一下她的耳垂,“才那么十几天,你就嫌弃我了”

富有磁性的男低音,此刻带着点委屈失落的意味:“苏苏,你是不是,不喜欢我了”

阮苏闻言,一下就心软了,顾不上痒不痒,主动自觉地环上他的脖子,用自己的侧脸在他的侧脸上蹭了蹭,想去讨好他:“你诽谤我,苏苏明明最喜欢沈慕哥哥了。”

薄唇边泻过一缕轻风般无痕的笑意,沈慕略微偏过头去亲她的嘴角,搂着她的腰的手也不觉紧了几分。

“痒”耳边传来少女小声埋怨的声音,娇媚可人,让人更忍不住想去逗她。

沉默了半晌,男人的喉结动了动了,醇厚如同陈酒般清冽温柔的嗓音便在这不算大却很温馨的空间之中倾泻开来:

“苏苏,搬过来和我一起住,把这里,变成一个家。”

一句话,像是一首最好听的情诗。

以上2009字

本来前面还有一个梗,写了三千发现太无聊了删了,所以这章是赶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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