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酉时四刻,天已暗沉,喧闹了一整天的神都城,逐渐宁静下来。西边的天空,当最后一缕鱼肚白沉寂之后,夜色彻底降临在这片北方的土地之上。
“咚咚咚~”
高耸的神都城楼之上,三通鼓起,沉闷轰响传遍彻京城外城各处街角,紧接着,街道两侧,亮起了早已悬挂的灯火,照亮了宽敞的街道。
忙碌了一天的商贩,忙着各自开始收拾摊位前的货物准备回家休息,路上的行人也渐渐加快脚下步伐,向家里赶去。
站在神都城头之上的刘策,望着城内华灯初上,入眼明晃的情形,眉头不由开始紧锁,身边的韦巅单手扛着铁戟,单手抓着一张巨大的油饼,不停地往嘴里塞。
“第一天……”
良久,当远处一座四方尖塔被点亮后,刘策默默地吐出一段话。
经过一日视察监督下来,刘策对麾下将士在城内的表现还算是满意,并没有做出违反大的军纪的事,至于那些因为几文钱和商贩据理力争的情形,他也就懒得去管了,毕竟自己护短……
“军督大人,这么晚了,您还不去休息么?”
这时,刘策身边响起一声沉稳的声音,回头望去,但见一名四十出头面色刚毅,身披精铁甲叶的中年将领冲他恭敬地拱手行礼。
这人就是骁卫军府的武卫将军,向志飞!
刘策闻言回头对说道:“向将军,你身为内城守备将军,现在却到外城守卫当值,是不是有点委屈呢?”
向志飞语气坚定地说道:“回禀军督大人,对末将而言,内城外城并没有什么不同之处,都是京师重地天子脚下,末将不过尽一名军士的职责守好这座城池便可,更何况末将是奉皇命前来外城,亦是末将职责所在!”
刘策点点头,说道:“向将军果真是铁骨铮铮,令本军督刮目相看,有你守护神都,本军督相信神都城的百姓定能平安无事!”
向志飞回道:“军督大人过奖了,末将愧不敢当,跟军督大人所做所为相比,末将所为实在是微不足道!”
刘策望着一脸肃然的向志飞,沉思片刻忽然问道:“向将军,你可否上过战场?本军督能闻到你身上散发一股久经沙场的气息,这是掩盖不了的……”
向志飞回道:“回禀军督大人,末将十五岁就应召入伍前往陇州前线抵御勃纥侵犯蜀地边境,从军至今已有二十七年!”
“二十七年啊……”刘策叹了一声,“那向将军又是如何从边境调回京城的呢?”
向志飞说道:“先帝殡天,当今圣上初登大殿雄心壮志,欲收复被夏人侵占的故土凉州,便与崇元三年(卫稹年号)召集各路边军伙同殿前司开赴凉州与夏人展开大战,适时末将就在欧阳武老将军挥下听调,
崇元三年冬季,与夏国之间的大战结束后,因末将所部一旗斩杀夏人奴级二十六颗,才得以进迁为皇城禁卫任副都卫一职,负责皇城治安,两年前才调任骁卫军府升任武卫营参将一职,听候皇室直接调遣。”
“嗯……”听完向志飞的介绍,刘策轻吟一声,望了漆黑的天空,又道:“向将军,天已黑了,你不回皇城覆命么?”
向志飞说道:“军督大人,末将收到的命令,是在未来三日镇守外城协助军督大人,并不急于回城覆命!”
刘策说道:“向将军是担心本军督的麾下扰乱城中百姓吧?”
向志飞沉默片刻,尔后沉声回道:“回禀军督大人,实不相瞒,末将的确有此想法,并且来时收到了朝廷允许军督大人三日内可以纵兵外城的指示,自然有所顾虑!”
“那你觉得本军督是这样的人么?”刘策问道,“今日一天观察下来,本军督麾下进城可有过扰民迹象?”
向志飞拱手说道:“远东边军军纪严明,生平仅见,末将真心佩服!”
刘策笑道:“既然如此,向将军又担心什么呢?你也劳累一整日,是该回去歇歇陪陪家人了。”
向志飞说道:“军督大人,虽然末将相信城外大军不会做出纵兵扰民的举动,但末将身为骁卫军一员参将,有义务继续守在城楼保一方安宁,这也是骁卫军的职责所在!更何况,这是神都!容不得末将有半点疏忽懈怠!”
听向志飞说的是言辞凿凿,态度诚恳,刘策又好奇地问道:“向将军,本军督有个问题想问问您,如果本军督真按皇命行事,你又该如何处置?敢与本军督作对么?”
向志飞沉思片刻,回道:“如若军督大人的将士真按皇命行事,末将自是不敢阻拦,毕竟君令不可违,末将身为军士,自当谨遵皇令,
但末将会尽力让城中百姓减少损失,虽然末将职位卑微,能力有限,但哪怕能多解救一个,末将也会努力去做!”
“向将军,你真是越发让本军督敬佩了!”刘策赞赏道,“军士理当御敌境外,守卫一方水土免于外地侵扰,向将军,你做的很好,尽到了一位将军应尽的职责!”
向志语气飞不卑不亢:“能得到军督大人赞赏,末将万分荣幸,如今天色已晚,还请军督大人早些回驿馆歇息,需要末将一路护送么?”
刘策摇摇头,对向志飞说道:“不必了,本军督还有事要进内城一趟,就不劳烦向将军您了……”
向志飞回道:“既然如此,那末将也不打扰军督大人,此去向南直行约七里之路,便能抵达内城门坊,军督大人请自便……”
刘策颌首点头:“那本军督就此别过,向将军,保重!”
向志飞拱手说道:“军督大人,保重!”
两人道别后,刘策就和韦巅一道步下了城墙,而向志飞望着刘策的身影,眼中满是尊崇的之意。
……
神都内城,由于大军得胜,叛逆削首,大周北部趋于稳定,卫稹大喜之余,特准许内城宵禁解除三日,举城同庆。
因此,纵使夜幕降临,掌灯时分,内城各处街市依然是熙熙攘攘,人声鼎沸,随处可见商铺内灯火通明的景象。
内城的街市不比外城,各商贩所兜售的货物皆是奢华极致,一般人家根本就消费不起,所以能在这一片逛街市的都是有身份地位的达官显贵。
在一间卖金玉器皿的商铺内,一对夫妇在身后两名脖子上挂着方盒侍女的跟随下,一起挑选着琳琅满目的金银玉器。
那女人双十出头的年华,衣着华贵,身上穿的是江南丝绸所制的青色霓裳罗绸裙,头戴碧玉金赞,脸上妆容适时,说不出的富贵气态。
而女人边上的男子三十不到,面如冠玉,身穿千户便袍,说不出的风度翩翩。
只是从他们之间的关系来看,那男人似乎对女子唯唯诺诺,显然家中地位女子比男子要高,这可是十分罕见的……
在这个男权至上的时代,如果妻子地位要比丈夫要高,只有两种情况,一是丈夫惧内,另一种那就是丈夫是入赘妻子家中。
而那对夫妇之间,很显然是男方入赘,毕竟现在中原各地惧内可不是一件值得称赞的事。
当然,入赘也同样不是什么光彩的事,毕竟有“吃软饭”这个标签,怕是一辈子都抬不起头,更糟心的是,生下的孩子很有可能要跟女方姓氏,可谓是颜面尽失。
而这对夫妇,女方就是殿司太尉郭照的女儿,郭娉。男的便是郭家的乘龙快婿,禁军都尉,凌长歌。
只见郭娉在凌长歌的搀扶下,来到一名贩卖南洋珠宝首饰的柜台前,掌柜是一名红发胡番商人,见有人光顾自己的生意,立马陪着笑脸对他们鞠躬致意,客气地问道:“夫人,您需要些什么?这里的珠宝皆是上等之选,尽情挑选……”
番商眼尖,一眼就看出这对夫妇中是由郭娉做主,于是直接和郭娉介绍起了自己柜前的商品。
郭娉取起一支黑珍珠头簪,仔细打量了一阵,问道:“店家这支簪子怎么卖啊?”
番商闻言笑道:“夫人真是好眼力,这支簪子乃是采珠人从驻马岛深海,历经千难万险采集而来的,您瞧它这色泽饱满……”
“行了行了,你就只说多少一支吧?”郭娉打断番商的话,“像你这样的商贩我可见多了,为了多卖几个钱,都能把一个破碗吹上天来。”
番商尴尬的笑了笑说道:“夫人说的是,这支簪子不贵,只要一百五十两银子。”
番商的话刚说完,郭娉还未有反应,边上的凌长歌身子却缩了缩,然后强做镇定,取过柜上一副耳坠,装模作样的看了起来。
凌长歌的举动引起了郭娉的注意,只是长叹一声对他小声说道:“瞧见了吧?这一支小小的钗子,就顶你一个都尉大半年的俸禄了,堂堂一个千户,说出去也不怕人笑话……”
凌长歌默不作声,听着郭娉的话,只是盯着手中的耳坠有意无意的点了点头。
“唉……”郭娉见他这副模样,长叹了口气,然后将簪子递到番商跟前说道:“照这样的簪子给我备好三支,另外那些沙珠也要十颗,全包好吧……”
番商闻言脸上露出兴奋的神情,连忙点头哈腰,替郭娉将所要的东西全收拾好,转身去准备合适的首饰盒了。
等那番商离开,郭娉一把夺下凌长歌手中的耳坠丢到柜上,略带怒容地说道:“你看什么看?这里的东西你哪一样买的起?家父给你安排的长乐宫主事监造你不去,两年了非要守着禁军都尉这么个芝麻大小的官不放,图的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