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这个理,是这个理。”
云雪又是一挥折扇,“那么,掌柜的,能不能帮在下解决呢?”说完,示意身边的林乐掏出来三锭金灿灿的金元宝放到夏掌柜的面前,”钱不是问题。“
夏掌柜深究的脸看到金子立马笑开了,“自然,自然,公子的要求,在下怎么也要替公子解决了。”
“夏掌柜的果真是个爽快人,如此,谢过夏掌柜了,这粮食想必掌柜的也需要些日子准备,在下先行回去,等掌柜的准备好了,再来搬运。“云雪说完起身,走了几步之后又停下来,”如今粮食少,掌柜的能不能早些备好?”
“五日之后,在下会亲自派人将粮食送到府上,公子静候佳音就是。”
“好。”
出了万仓粮店,林乐就忍不住开口,“少爷,你怎么就知道那赵成贪污的米粮在这万仓粮店啊?太神了。”
云雪笑着挥扇子,两人坐上为了演戏专门备的马车,“猜的,咱们之前买米施粥的时候来过这万仓粮店,里面的一个小伙计我也只是看过一眼,当时没在意,那日有人闹事,里面有个人看着面熟,事后我才记起来,是这里的人,所以赌赌看。”
“哼,只是可惜了那金子了,还不如送给老百姓。”林乐愤愤不平的开口。
“哎,不能这么说,那金子,也不过是出在陈州的蛀虫们身上,现在还回去,过几日自然叫他们吐出来。”云雪挥着扇子,一手捏着一块芙蓉糕就往嘴里塞,“恩,这陈州的芙蓉糕真不错。”
“嘿嘿,少爷,这可是陈州最好的点心铺子里做出来的,能差吗?木公子可是大清早的就让人排队去买了。”林乐一张稚嫩的小脸笑的真切,“要我说啊,要是少爷你是女子就好了,和木公子正好天生一对,郎才女貌,现在少爷风流倜傥,要是女子,那还不是塞天仙了。”
“去,小兔崽子,什么时候学会乱点鸳鸯谱了你,这世上是没女的了怎么着?让你恨不得把你家少爷许给木瑾那个小白脸。”云雪一扇子挥过去,打在林乐脑袋上,“要再乱点,我就把翠花许配给你。”
“哎呀呀,少爷你可饶了我吧。”林乐吓的举起双手表示投降,“谁不知道翠花爱你爱的死去活来,还有啊,那翠花,嘴可挑着呢,差了不吃,不新鲜了不吃,就是木公子也招架不住。”
“怎么着,我家如花似玉的翠花还配不上你?幸好我今日出来它还在睡大觉,不然你这个时候还能有好果子吃。“吃完,云雪舒服的躺在马车里的软榻上,一伸手撕了粘的胡子,疼的呲牙咧嘴。
“妈蛋,木瑾害我呢,两撮毛干嘛粘的这么紧,疼死我了。”
马车晃晃悠悠的朝城门外行驶,林乐看了一眼车外,疑惑着问,“少爷,为何不回去,要去城外?”
云雪半眯着眼,晃的哈欠连天,“咱们一开口就要两千石粮食,任谁也不敢轻易相信,何况,那万仓的粮食可全是救灾的,他们自然更加小心,咱们一出来,就有人跟着了。“
“啊。“林乐说完就把脑袋伸出去,环顾一周之后又缩了回来。
心里嘀咕,为啥我就是没看到也没发现呢?
“那接下来咱们去哪?”
“咱们萧家的人,当然要去丰城了。”
云雪舒舒服服靠在踏上,迷迷糊糊快要睡着,外面响起了叫卖声,“糖葫芦,好吃的糖葫芦。“
云雪睁开眼,思绪,飞到多年前,那个夜晚,她和萧云,沙夜三个人一人捧着串糖葫芦边走边吃,那晚的月色很皎洁,糖葫芦做工很粗糙,山楂上裹的红糖粗粗盖着,却那么香甜,似乎到现在,嘴里还留着酸酸甜甜的味道。
“吃货是什么?”
“恩,就是特别爱吃东西的人,就是吃货。”
“那什么是绅士?”
“绅士就是非常有礼貌有风度的男人,也就是非常优秀的男人。”
…..
“去,买些糖葫芦进来。“
林乐应声出去,不一会,拿着一大把糖葫芦走进来,接过糖葫芦,林乐在一边啃,吃的非常欢快。
云雪看着笑笑,此时的林乐,就如同那年的自己,看着糖葫芦就馋的流口水,怎么也吃不够。
圆圆的山楂上裹着一层红糖,轻轻咬过一口,一股酸酸甜甜的味道在口腔四溢,还是那个味道,云雪却觉得,怎么也比不上那个夜晚和萧云一起吃那般美味。
在陈州耽误的时间有些久了。
不知道,他在哪?
“掌柜的,他们的确去了丰城,进城之后,先去了飘香十里,快到傍晚时进了萧府,同时还多了另外一个男人,两人喝的酩酊大醉,小的打听了,那男的是萧府的三少爷,萧正楠,将那白衣男子唤作小弟。”
“哦?他们去了那里?那飘香十里可是丰城最大的酒楼,他们去哪里做什么?”
夏掌柜边敲桌子边深思。
“掌柜的,这些有钱人不就是喜欢每日饮酒作乐吗?肯定是那人买好了米粮,给萧正楠交差去了,反正小的亲眼看着他们进了萧府,不会错的。”
“可是,一个萧府而已,一次要购买两千石粮食本就不太寻常。“
“老爷,依小的看,这事八成错不了,那粮食堆在那里放着还不如换成金子,何况,近日赵老爷也说朝廷有人查那些粮食的下落….“
小二话说一半,夏掌柜目光一凛,起身去了后院,“走,叫几个人清点粮食,过几日送去萧府。”
而真实的情况,是这样的。
云雪和林乐进了丰城,先去飘香十里,其实只是为了拖拖时间。
要知道,陈州和丰城距离至少得半日的路程,为了掩人耳目,她也是够拼的了。
而还没进客栈一股熟悉的味道传来,让她眉目挑了挑,高粱酒!
这是她亲手酿的,交给萧云打理,当初为了生活,她不知道,此时自己的高粱酒,居然可以买到这么贵。
而这高粱酒的名字,是当初自己起的,叫烈香。
于是误打误撞,叫过来掌柜的一问,一番小心试探之后,才知道这酒楼是萧云的产业,让她怎么能不开心。
“那他呢?”
“小姐,主子自从您消失之后就再也没有消息,一直都是暗线联系,我们也不知道主子去了哪里。”
“哦。”云雪说不出的失落。
掌柜的看云雪心情不佳,就出去了,随即叫小二端了两坛上好的高粱酒进来。
酒楼里的人震惊了,这烈香买的可是天价,一坛要五百两银子,这不算什么,烈香价钱贵,但酒香浓郁霸道,却清冽扑鼻,远远的都能闻到一股浓浓的酒香味,真是应了这酒楼的名字,要喝这酒,自然也是些财大气粗的人。
可飘香十里有个不成文的规定,无论是谁,即使是皇亲贵族,你给再多的银子,这烈香,也只能一次性喝一坛,没有人有资格和面子喝两坛。
也不是没人仗着背景雄厚想要逼掌柜的就范,结果,掌柜的直接将酒全摔了,便是全部撒进黄土,你也没得喝。
曾经就有一个大官的儿子,爱好喝这烈香,仗着自己财大气粗,要多喝几坛,掌柜的不卖,他便派人上门去闹,闹了几番,飘香十里干脆关门。
这门一关,不营业了,以前虽说只有一坛,但至少还有的喝,现在是连酒味都没得闻了,这还了得,于是,丰城爱酒人士,个个群起而攻之,将这大官的儿子骂了个狗血淋头,最后,高官儿子登门谢罪,飘香十里才重新开业。
此后,烈香,一次性只能喝一坛,众人眼馋嘴馋心也馋,但也只能乖乖遵循。
而不知道包间里的是什么人,居然有面子让掌柜的送两坛酒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