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地狱中寻找着救赎,但那救赎是否真在天堂?
我看着火花跳跃着,变幻着,我问:“朋友,你为什么找那两个人?”
拉米亚说:“我和他们其实是一起出来的,但途中分散了。”
我说:“带着老人小孩上路真算不上明智。”
拉米亚说:“刚离开黑棺时,我们有一整队护卫。”
“其余人呢?”
拉米亚回答:“都死了。”
我反而精神一振,说:“连游骑兵都无法在悲伤的纪元保住性命,而我却已独自足足活了数月。我相信我能胜任游骑兵的工作。”
拉米亚皱了皱眉,这让我暗暗心惊,知道自己说错了话,她说:“是运气不好,遇上了恶劣的天气。”
我忙说:“我运气很好,因为我遇见了你,朋友。”
拉米亚笑了笑,转头望着夜色。我看过古代的地图,我们所在之处叫旧金山,标牌上显示这片区域叫帕西菲卡。这儿曾是很繁荣的地方,人口密集,街上的车流永不停歇,即使在深夜里,不灭的灯光也可媲美星空。
但一切都逝去了。
突然间,我听见脚步声走过长廊,靠近我们。我立即熄灭了火,拉米亚戴上头盔与护目镜,那踢踢踏踏的脚步声断断续续。拉米亚低声说:“是强盗。”
我说:“他们已发现我们。”
拉米亚说:“你生什么火?”
我无力反驳,生火确实不应该,尤其是周围状况不明的情况下,我被兴奋冲昏了头脑,可我怎会知道这儿有强盗?
强盗喊:“出来吧,出来,我们都是文明人,会好好招待你们。”
又喊:“小羊羔,小可爱,你们缺什么,我们给什么,世上没有比我们更善良的好人了!”
他们嘻嘻哈哈地笑了起来,倒不像如何友善。
拉米亚抛出一个圆球,那圆球叮叮当当地滚动,忽然间爆炸了,强盗们害怕地大叫,有人倒地。强盗喊:“找掩体!掩体!他妈的好狠!”拉米亚趁机开了几枪,又撂倒了两人。
她说:“总共十五人!”
我低声说:“我的枪打不着那么远,而且没子弹了。”
拉米亚说:“用不着你。”
这时,强盗们一通扫射,顷刻间将方格的挡板打成碎片,好凶猛的火力,他们从哪儿找到的这些好枪?这里不是办公楼么?
拉米亚朝我做了个手势,我们后撤,期间她又回头开枪放倒两人。敌人开火还击,我见拉米亚身子晃了一晃,发出低哼声,但丝毫不碍她奔跑。我们本该下楼,但我透过窗户,瞥见楼下出现了恶魔,其中有一个遍体鲜红的牛角恶魔,身高足有三米。他们是被枪声吸引过来的?
真倒霉,真不是时候,偏偏离天亮还有一会儿。
我向楼下指了指,比划恶魔双角,拉米亚会意,她说:“朝楼上跑!”
强盗看不见我们,我们朝楼梯飞奔,忽然间,我把拉米亚的脑袋一按,自己同时蹲下,随后,头顶的玻璃噼里啪啦全碎了,那长角恶魔的脑袋探出,左右张望,幸亏未发觉我们就在它脑袋底下。
它沉重地呼吸,我闻到它口中腥臭的气味。
强盗们恰在此时扫射,打中了这恶魔,恶魔发出咆哮,脑袋缩了回去,我小心朝窗外看,那鲜红恶魔双手攀着墙壁,朝强盗们靠近,另有三只白色恶魔也快速爬上了墙。
我说:“下楼?”楼下应该安全了。
拉米亚咬咬牙,说:“不,上楼。”
我们跑上了一层,找一间办公室躲好。我见拉米亚左臂流血,她说:“子弹穿过去了,没留在里面,你替我包扎。”
她递给我一卷绷带,一针药剂,我替她包扎治疗妥当了。她说:“一个小时就能痊愈。”
我问:“这么快?是这药剂的作用?”
她点点头,眼神锐利得像一柄刀。
我说:“强盗会被恶魔杀了,然后恶魔就会离去,我们也可以趁机逃走,越早越好。”
她说:“我从未失败过。”
我说:“那不算什么,只要留得命在...”
她说:“这里是强盗们的一个据点,恶魔一来,他们肯定躲到藏身处去,而等天一亮,剩下的强盗会出现。”她露出狼一般凶恶的表情,说:“把他们全杀光。”
我无法劝阻,她也不再开口,她仰着头,脑袋抵住墙壁,急促地呼吸着,她脸颊的汗水顺着纤细的脖子往下流,我从她脸上见不到痛苦,见不到退缩。
我低声念道:
“战争失利又如何?
我们并未彻底落败,
那不屈的意志,
那复仇的急切,
那不朽的憎恨,
那从未投降或臣服的勇气,
此外,还有什么并未被征服?
是即使上帝的怒火也无法从我身上剥夺的荣耀。”
拉米亚睁开眼看我,说:“约翰·弥尔顿的《失乐园》。”
我说:“我不知道这话从何处来,是养父常念的。”
她说:“谢谢,这诗很应景,我这下可精神多了。”
又半个小时后,天亮了,恶魔即将归巢,然而恶人仍将行走于世。
拉米亚说:“你留在此处,不要走动。”
我回答:“我有自己的行事方法。”
拉米亚说:“随你好了。”
她如幽灵般走出了房间。
我先喝下一瓶药水,它被称作奥丁之眼,我的感官被放大了许多倍,这能让我洞悉建筑中敌人的分布。
我又将一种药膏涂在匕首上:它叫毒蛇之血,是一种剧毒,连恶魔都能杀死。
我取出另一瓶药剂,它是我的杰作,我叫它“阿蒙之水”,阿蒙不知是何方神系的太阳神,但在夜晚,祂会隐形不见。我喝下它,一股极寒侵蚀了我的胃,除了我之外,我认识的每一个人都会因为喝了它而不停拉肚子,直至丧命。
但我却是例外。
我开始流汗,但并非寻常的汗液,而是分泌出的一种灵药,我不见了,成了完全的透明,即使我的衣物也被药水浸湿而无形。
我准备就绪,走向屋外。我察觉到拉米亚已经与强盗遭遇,敌人有八个,位于二楼,她那边似乎很顺利。
我走上顶楼,这一层的装修曾经很豪华,现在却变得比下面更破,常言道:“大道至简。”越简单的事物,反倒越容易保留。
这是一间主管办公室,还有个阁楼,六个强盗分作两匹,守在各个儿入口。
我转动匕首,刺死了两个。其他人惊慌地大叫,却看不见我,我快步冲刺,一匕首刺向挡路的女强盗,她似乎见到了一点点反光,朝后退缩,但我的匕首仍擦破了她的脸,那就不必管了,她很快就会死。
当她倒地抽搐时,我又捅破了两个男盗贼的额头。剩下的一人胡乱开枪,险些扫中了我,但就像在黑色的房间里打蚊子一样,机会转瞬即逝,我在他背后一刀,结果了他。
阁楼上是强盗的头目,一个肌肉发达的硬汉,他已极度紧张,稍有风吹草动就送过去一梭子,以至于把周围的玻璃全打碎,我把匕首一扔,刺穿了他的眼眶,他晃了晃,毒素入脑,死了。
三种药效几乎在同时消退,似乎效用相护抵消了。我开始吐血,不过吐血总好过丧命,吐血总好过待在地狱,而无法进入摩天楼、进入天堂。
拉米亚出现在阁楼的门口,我看着她,她看着我。
过了片刻,她面露微笑,低声念:
“猛虎,猛虎,你目光如炬,
在黑夜的丛林中,
怎般不朽的手与眼,
能塑造你这可怖、匀称之体?”
我问:“这诗是谁写的?”
拉米亚说:“听说是威廉姆·布雷克,几百年前的诗人。”
我拾起强盗的枪,用枪柄砸开了一扇暗门,里面是那老人和孩子,他们都还活着,老人深受恐吓,而那个女孩儿....却并非女孩儿。
之前相遇时,我并未细看她,现在却注意到她的怪异之处,她的脸百分之七十是金属的,只剩下右眼那小小的一块,眼神很清澈。她的身体也是如此,她的右手还完好,左臂却是银黑色的金属。
她到底是什么?
拉米亚扯开老人嘴上的封条,那老人大喊:“看在执政官的份上,拉米亚,你终于来咯!”
拉米亚说:“老威,你真是鸿运当头,回去之后,你该去买彩票。你得知道自己刚刚活命的概率有多小。”
老威说:“去黑棺的那些奸商手里买彩票?那不是糟蹋钱吗?”他说着哈哈大笑,而那个“女孩儿”却始终默然不语。
我和拉米亚替他们松了绑,老威说:“我对他们说:‘我是黑棺的重要人物。’他们一听我是黑棺的,就想要赎金。他们甚至怕我饿死,给我吃了些口粮。不过那些口粮可真难吃的要命,我怀疑是狗肉做的。”
我碰了碰我行囊中的狗肉,心里微微叹息。
我清了清嗓子,说:“老威先生,我叫鱼骨。”
我不清楚老威是什么职务,如果他比拉米亚级别高,我没看出来,可如果他级别很低,拉米亚也不必急于相救。
如果是前者,我非但要奉承拉米亚,还要对他鞍前马后。
如果是后者,我仍旧要奉承拉米亚,却又不能得罪此人。
总而言之,现在的我需看人脸色行事。
老威笑道:“这名儿可真怪,鱼骨是什么鬼?”
拉米亚说:“鱼骨杀了一半的强盗,我杀了另一半,是他找到你们在哪儿。”
老威肃然起敬,说:“这可真不知该如何感谢了。不过我怎么不记得一齐出来的游骑兵中有叫‘鱼骨’的?”
拉米亚说:“他原先不是,但现在是了。”
这像是一句承诺,我似乎已得偿所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