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是知道我已经煅化了被我吞下的元神,小玉说道:“试着用灵气将他们引导到丹田之中去,然后将他们收为已有,就算是大功告成了!”
不知不觉之间,我就按照小玉所说的去操作了,一缕灵气如蛇探头,就像是磁石吸铁一样,那些光点通通被吸引了过来,我引着那些光点进入了丹田之中。@,
自我上到天界之后,就将鬼浮屠和丹田融做了一处,丹田的容量也已经是之前的数十倍,那些光点进入其中,如夜空的星光一样,虽然变得更加耀眼,却也显得更加的不起眼。
它们在进入丹田之中后,自动地构成了一片星海,我虽然看不透其中的道理,但是,却能够感应到其中的深邃,浩大。在星空海形成之后,丹田之中的气息也慢慢地被改变了,所产生的灵气之中,多了一缕白色的地雾气,那雾气在穿梭经络之中时,能够让人经络舒张,感觉十分舒服。
我仔细地感觉了一番,收回了心神。
当我睁开眼时,已经到了后半夜了,月亮已经接近西天,露湿重衣,火术一动,身上的衣服立即被烤干了,炼化了星空海之后,我感觉到身体与之前有些不一样了,至于哪里不一样,我却说不明白。
小玉立在清冷的月光之下的身体呈现半透明状,身姿绰约,半晌不动,目光不知道望向了何处,我轻咳了一声,小玉慢慢地转过了头来,看着我说道:“已经炼化了?”
我点点头说道:“已经炼化了!”
我拍了的拍身边的石头,示意她过来坐下,她飘到了我的面前,坐了下来,我看着西沉的月亮说道:“小玉,说说你的事吧!”
一句话,将小玉引入了深深的回忆之中,沉默了一会儿,小玉才开始说起她的故事,她告诉我,在六重天时,玉家还是一个小家族,但是趟过了六重天,就只剩下了在三分之一不到的族众,来到七重天之后死伤更加惨重,直接被人围缫了,只剩下她一人冲出了重围……
小玉苦笑道:“在来七重天之前,我也和你一样,心里有自已的底线,算不了好人,但是也不做恶,但是到了七重天之后,我立即就改变了自已的观念,因为我要活下去!”
小玉一开始以自已的身体资本在七重天获得生存空间,这一点,与苏冰有几分相似,但是又有苏冰有明确不同,苏冰是被动的,而她是主动的。
为了生存,她做了三个小头目的女人,在她做了头目的女人之后,头目的原女人大多结局惨淡,要不被头目赐给了自已的手下,成为“共妻”,要么直接发就被吞食元神了。
在那几段经历之中,她的收获也不少,比方说,因为是压寨夫人的原因,她也获得了吞食元神的机会,这让她的法术进展的很快,能在接下来的几次变故之中保全自已。
最后一次的收获最大,头目死后,她直接做了头目,她还酝酿着要为自已的家族复仇的大计,却不曾想,一场巨大的危机已经悄然而来……
他们因为立场问题被卷入了更大盟派的争斗,在一个深夜,敌方盟派倾巢而出,将她们包了饺子,小玉领着不到十个人逃了出来,那十个人,又在逃亡的路上一一死去。
当她再一次在七重天流浪时,就彻底地放弃了自已的复仇计划,因为摆在面前更加严峻的问道是,如何存活下去,她的运气不错,机缘巧合之下,认识了一位千安堂的人,进而被引到了千安堂,做了最下贱的丫环,从压寨夫人到丫环,落差很大,但是没有办法,想要活下去,只得接受。
在千安堂,她改姓为千,以之前的姓为名,就叫做千玉。
千安堂里有一种奇异的修行方式,那就是以男人元神调合阴阳,先与男人交合,然后在男人到达快乐的颠峰时趁机将其杀死,取出元神,立即吞下,修行。
利用这样的修行方法,一只元神达到的修行效果,往往比简单粗暴的吞食元神炼化要强大数倍,再则,女子与你交合之时,就是一种恩惠,有恩惠时就人索取,恩惠是让你得到快乐,而索取就是你的命。
相比于别的七重天仙众,千安堂确实是最为温和的,甚至说善良都不为过,至少她们在向你索取时还给予回报,而且,因为她们能够最大程度的利用元神,所以,她们手上沾的人命是所有的活人之中最少的。
不过,在用这种方法修行之时,首先要炼媚术,还得学习房中之术,千安堂甚至有一个规矩,如果不能让男人达到快乐的颠峰,就不能取元神,因为你没有给他足够的恩惠,自然也就无法索取了。
但这并不是说那人就能够活下来,就拿小玉来说,如果她不行,还有千巧巧,如果千巧巧不行,还有千霜这样的护法,如果千霜不行,还有千堂主,总之,这一轮走下来,再奇异的男子,恐怕也会命断于此。
千堂主之所以会将刘洪量赏给她,是因为在上一次的战事中她立了功,做为丫环,自然只能享受用次品男人了,她让刘洪量达到了快乐的颠锋,因此,也不觉得取他的元神有什么罪过!
这时候,我对千安堂的恨意也轻了很多,刘洪量等人即使不死在千安堂,也会死在与我们一起逃亡的路上,相比于简易,吴烨等人,刘洪量,武朗,赵零等人的死亡过程要舒服得多。
千玉说完自已的故事,天也已经亮了,我站起身说道:“走吧!”
千玉问道:“去哪儿?”
我说道:“难道你忘记了昨天的事情了吗?马老大杀死了乐生,这笔帐,我须得向他讨回来!”
千玉说道:“可是他们已经走远了!……”
我说道:“他们虽然走出了很远,但是我仍旧能够找到,我在他们其中一人的身上动了手脚,无论出了哪里,在我的心里,都有一个标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