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7章 他该死了(1 / 1)

凶名远扬压轴出场的北镇抚司屠刀之首,用的却不是绣春刀。

一把细小的剔骨刀。

刀身极细,不过一指宽,长约半尺有余。

刀柄铜铸,狮头抱爪。

很干净的一把刀,却饮血无数。

持刀者是个青年,和其凶名不符,没有丝毫的狰狞恶相,更没有乾王赵骊那种天魔凶相。

只是个很年轻而又干爽的青年,着了读书人的青衫,普普通通的相貌,白白净净秀气而斯文,那张脸上总是挂着人畜无害的随和笑意。

北镇抚司最强屠刀,是位落第秀才。

没人知道他什么时候出现在了那个位置,就如没人知道那把剔骨刀什么时候出现在那里一般,仿佛他和刀一直在那里,却被人遗忘。

然后这一刻忽然出现。

此刻他也在笑,“请王爷去死。”

上有惊雷,下有屠刀。

赵飒深呼吸一口气,间不容发里,倏然间伸手,一掌拍在那柄近身的剔骨刀上,身影骤然拔高,迎着劈落的惊雷而去。

直上半空。

秀气的青年笑容不变,身影倏然在原地消失。

半空传来铿锵脆响声,不绝于缕。

蓬蓬!

两声闷响,半空里一青一白两道身影,各拉起一抹残影,如青白两道光柱,倏然落地。

持戟持刀者对峙。

两人脚下,青石板出现一条条龟裂,如蛛网蔓延。

长戟上血迹斑斑。

剔骨刀上挂着一块半寸见方血肉。

“王爷不愧白虎神将之名。”秀气青年依然在笑,话语落地时,肋下骤然沁出咕咕鲜血,瞬间染黑了青衫。

赵飒面不改色,大腿上鲜血津津,微微蹙眉,“好刀法,聚势一刀,不取血肉势不灭,无可避之,大凉何时出了这等高手?”

秀气青年笑了笑,“区区半寸刀,不比王爷,也比不过开封那位。”

多少有些得色。

刀法名半寸刀,聚势而起,例不虚发。

只取半寸见方的血肉。

曾有位异人,被这位北镇抚司第一把刀虐杀,足足用了一百余刀,每一刀只取半寸见方的血肉,每一刀皆不在要害。

人身上能有多少半寸见方的血肉?

那位异人活活被痛死。

当时的画面,就是那些杀人如麻的北镇抚司缇骑,也掩面不忍卒观。

事后数日,异人惨嚎声犹在耳畔。

赵飒不屑的道:“你依然杀不了我。”

这是事实。

秀气青年依然在笑,很随和的样子,“无妨,北镇抚司三把屠刀,本来就不求能杀了王爷,只需要让行动不便即可,所以赵铸才会死得那么简单。”

赵铸,正是先前假扮死尸递出阴险一刀,却被赵飒用长戟且掉了脑袋的第二把刀。

赵飒沉默了一阵。

要杀出去有些难了。

人间猛将,有没有人能杀六千?

赵飒知道自己是做不到的,强如岳家王爷也做不到。

但无敌之姿却可杀破人心。

可如今无敌之姿被这秀气青年以毛秋晴、赵铸为诱饵,再以半寸刀取了血肉,便破了。

望了望黑压压的守兵,果然,看见自己受伤,那些闻着血腥味的老兵们,心里重新看到了希望,又开始围了上来。

我赵飒今日难道要沉沙折戟于观渔城?

……

……

李汝鱼一直按剑以待。

闫擎在低声说了句伺机而动后,悄无声息的离开,也不知道藏匿到了何处。

此刻有些尴尬。

先前第一把绣春刀出手后,被赵飒击飞,无巧不成书的落向自己,本能的将毛秋晴接了下来,却被巨大的惯性带倒。

这个身材娇小的女人已晕了过去。

受了两击。

额头上一片血迹,却无伤痕,应是被戟身扫中。

胸口一片血红,是被戟尖划出一道伤口,自上向下,恰好在正中位置,若是再深一寸,大罗天仙也难妙手回春。

黑色紧身衣被长戟划破,露出里面断成两截白色的束胸,还有更白的风光。

李汝鱼心中跳了刹那。

旋即宁静心神。

是很大,是前所未有从未见过的巍峨,真是个如平地骤起之山峦。

但此时此景,哪能多想。

顾不得礼仪,扯了毛秋晴的束胸,直接上手为她包扎伤口,待包扎完后,李汝鱼已是满头大汗。

包扎伤口不累。

心累。

期间无数次触摸过,滑过那巍峨风光,风光摇曳里闪烁着不曾见过的人间红尘风情,小小少年再镇定,也是心摇神簇。

此之巍峨不足言状。

关键是这女子还很娇小,这种矛盾的冲突感越发刺激感官。

所以觉得这是人生最漫长的时间。

在持剔骨刀的秀气青年出现时,毛秋晴醒了过来,冷冷的盯着李汝鱼。

李汝鱼心中无愧。

可终究觉得先前的事有些说不清道不明。

于是气氛便尴尬了。

毛秋晴默默的看了一阵,又默默的起身,持刀面相将军坟,轻声说了句,“你敢说出去,我一定会杀了你。”

李汝鱼哦了一声。

暗道这又不是什么好事,我说给谁听啊。

小小听了,怕不是要笑话我。

站在毛秋晴身边,发现秀气青年已经和赵飒重新战到了一起,这位北镇抚司三把屠刀之首,能让临安那个妇人法外开恩的酷吏果然极强。

李汝鱼看不分明,只觉得和赵飒打了个有来有往。

当然,是被惊雷分心的赵飒。

但毛秋晴看得分明,眼里不无快意,“他也该死了。”

血腥味,女子肉香味从身边女人身上传出去,无孔不入的钻入鼻子里,这种矛盾感觉让李汝鱼感觉很不好,退了一步,“你不去联手?”

毛秋晴却没理话茬,女性天性的敏感,让她回头乜了李汝鱼一眼,“我很丑?”

李汝鱼干笑,“还行。”

“还行?”这是鼻音。

永安六年,毛府被南镇抚司抄家,当时刚及笄的自己着襦裙站在院子里,风姿无双,让南镇抚司数个年轻缇骑失魂落魄而丢刀。

能让男人刀锋不加身的姿色在他眼里,竟只是还行。

有些不服气。

倒也没再纠缠此事,目光死死的盯着战局。

他该死了!

毛秋晴紧了紧手中绣春刀。

多少次半夜哭醒,梦见满血浴血的父亲望着自己,说不出话来,只是血泪长流。

这这几年在北镇抚司里,了解越多越觉得绝望。

以自己的身手杀他,几无可能。

今夜,千载难逢的机会在眼前。

赵飒杀不杀得死,那是女帝的事情,自己尽了责事便可,但秀气青年却必须死。

必须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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