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佛曰,前世五百年的回眸,换来今生一次的擦肩而过。
刚听这句话时觉得好有深度,仔细一琢磨又觉得毫无逻辑简直狗屁不通,既然前世回眸了五百年那么今世怎么也得厮守终生不离不弃,反而今生擦肩而过了,而且还只有一次,这不是气死人吗?这话到底是不是佛说的呢,佛家不是讲究四大皆空吗?怎么也掺和世间的爱恨情仇呢。
好多人写情书都爱用这句话,我就不太喜欢,我问了张广斌,班里也只有他杂书读的多涉猎广泛,他一回答,我顿悟了。
前世五百年回眸才换回今世的一次擦肩而过,这多么不容易,正如张爱玲所言,与千万年来千万人之中,不早也不晚,在对的时间遇到对的人,我们相遇了也相爱了,这就是冥冥之中注定的缘份。
对,这个解释很合理也很感性。
董士伟张晓燕他俩的事儿传开并未引起甚麽过度关注,这是家喻户晓的事情,所有同学都知道。
我的猜测还是跟以前一样,这绝对不是董士伟主动的。
我俩发小,从学前班到小学再到初中,每一级都是同一个班,即便这样我对他了解也不是太深,我所知道的就是他的臭毛病,装酷逞能是他一贯作风。
从二中回董楼的路上我不止一次的问他喜不喜欢张晓燕,他总是支支吾吾,回答的模凌两可,甚麽农村的县城的,家里穷呀家里富呀,父母同意呀父母反对呀,学习呀压力呀,年纪大呀小呀,小孩过家家呀人会变的呀等,各种搪塞理由多不胜数,最后我也不问呀,你喜欢不喜欢管我屁事,还发小呢一点心里话都不给我说,之后我都不想搭理他,不管他说甚麽我都不搭腔。
他还不如一个女生大胆,人家张晓燕都承认过好几次喜欢他,他连一次都不敢承认。
要是那个女生敢这么大胆的声称喜欢我,我早把命豁给她了,我想。
好景不长,有人递给我一封信,二四班的一个女生,也是我上届的前桌,我对她还是挺有印象的,她是第二学期从希望中学转过来的,那时候大多同学都喜欢在桌上刻字贴明星海报,刻上‘早’字是提醒自己早睡早起早点完成功课,这个习惯是从小学某课文中习得的,好像讲的是鲁迅或孙中山。不过这个转校生竟然在桌上写了‘淑女’二字,我百思不得解,淑女是啥意思呀,查了字典才知道,我问她你为啥要写这呀,她不好意思的笑笑说我要做个淑女,你也不是郝宏伟女汉子类型的,本来就是淑女还用提醒自己做个淑女吗,她没有回答,女生仿佛都是天生的歌唱家,尤其她唱的独角戏很有味道,唱歌好听的女生总是让我印象很深刻。
信纸折叠成桃心形,我看了好几遍才明白她要说的啥意思,一个女孩喜欢一个男孩,而这个男孩却喜欢这另外一个女孩,她怕伤害这个男孩和女孩,她只有把这份爱深埋在心底,可是她始终都无法忘记这个男孩,她要告诉这个男孩她喜欢他。
这个故事相当费脑子,转来转去的意思无非就是你喜欢这个男孩,你直接说不就行了吗,兜那么大圈子干嘛呀。
我跟她也不太熟,连普通朋友都算不上,顶多就是再普通不过的同学关系,她给我写信诉说心事是我把当成了知心朋友吗,鬼才相信呢,不过我并不想搭理她也怕冷落了她不好看,装作糊涂的给她回了几个字"你到底说的甚麽意思呀,我听不太明白。"
我之所以拒绝她,不是因为我有多自信,连我们班的张晓燕金艳芳我都没有多大兴趣,更何况你呢,论相貌论个头论内涵你都不及她们的三分之一,我有必要跟你纠缠不清吗。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