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33
路布的匕首虽是飞向了门罗,却不是冲着他去的,匕首以一个刁钻的角度钻过了门罗的腋窝下,直直扎入他身后的树丛!
门罗出了一身冷汗,只觉自己腋下凉飕飕的,他低头一看,自己手臂上少了好大一块布料。
门罗惊叫着跳开两米,问:“你在做什么啊?!”
这问题不仅门罗想问,塔卡莱斯他们也想问,路布这好好的是发什么神经!
路布没吭声,他走到草丛边,拔出他的匕首,同时他一伸手,就拽住了什么东西,他再一用力,那东西就跟萝卜似的被他拔了出来——众人定睛一瞧,路布拔出的东西竟是一个灰头土脸的人!
这人高举双臂,做出投降的姿势,他说:“别动手别动手,我没有恶意的!”
路布才懒得管他有恶意没恶意,拎着人的领子就往地上一摔,直把人给摔得屁|股开花。
这人龇牙咧嘴地揉着自己的臀|部,咋咋呼呼地说:“嘿,你这人怎么能这样呢?我都表示出我没有恶意了你就不能伤害我了!”
路布环抱双臂,沉默不语。
这人自讨了没趣,摸了摸鼻子,讪讪地不再跟路布搭话,他环视了一圈,迅速在周包围他的人中选定了塔卡莱斯,咧嘴笑道:“你好,我叫坦吉亚,那什么,我就是路过的。”
塔卡莱斯又不是傻子,自是没听信坦吉亚的话,他说:“你如果只是路过的为什么要躲在角落里偷听我们说话?而且我不认为一个普通的旅人会把自己弄得脏兮兮的。”他的音调下降了一个调子,这让他显得严肃而深沉,他问,“你到底是谁?”
为了配合塔卡莱斯,蒙哈马还拔出了他的剑,架在了坦吉亚的脖子上,冰冷地钢铁碰到了坦吉亚裸|露的肌肤,让他打了个哆嗦。这下,坦吉亚不敢再乱讲话了,他一改先前活力四射的样子,焉哒哒地说:“好吧好吧,你们别动粗,我是被打劫了。”
据坦吉亚声称,他是希曼城的人,家里是做生意的,他这次出希曼城就是到别的城市和小镇去视察家里的分店,这视察完了他就要赶回希曼城去,可在途中时他倒霉地遇上了强盗,将他的行李和金钱全都给抢走了。
坦吉亚愁眉苦脸地说:“这里太荒凉了,我前两天被抢了后就一直想等人经过好向人求助,可我等啊等都没能等到人,这不,我一看到你们要在这儿过夜就想来和你们套套近乎让你们帮我一把嘛。但我又不确定你们是不是好人,万一你们是另一批强盗呢?为了保险起见,我就躲在暗处想偷听下你们在说什么,再根据你们说的内容来判断我是否能向你们寻求帮助。”
坦吉亚的说辞逻辑通顺,没什么漏洞,塔卡莱斯他们在犹豫了下后就选择了相信他。
塔卡莱斯说:“好吧,那你现在确认了我们是不是好人了吗?”
坦吉亚大力点头,他说:“当然当然,长得像你这么美的人怎么会不是好人呢?哎,之前是因为你背对着我没看清你的容貌,否则我哪儿还用偷听你们讲话呢。”他颇怨念地边瞅路布边摸自己的屁|股,说,“那我的屁|股也就不会遭殃了。”
路布回了坦吉亚一个冷笑,惊得坦吉亚兔子一样跳到塔卡莱斯背后躲着了。
既然坦吉亚说了实话,白狮佣兵团的人自是不会再为难他了,并承诺了可以带着坦吉亚一起走。
坦吉亚问:“你们的目的地就是希曼城吗?你们去希曼城做什么呢?”
塔卡莱斯说:“对,我们是去希曼城当佣兵的。”
“佣兵?”坦吉亚数了数塔卡莱斯他们的人数,说,“你们才六个人,够不上佣兵团的人数啊。”
塔卡莱斯亮出他的佣兵徽章,简短地将前因后果给坦吉亚说了,他说:“我们会到希曼城寻求新的成员,记住我们吧,我们是白狮佣兵团,总有一天我们会成为大陆上数一数二的佣兵团的!”
坦吉亚说:“这样吧,你们送我回希曼城,这就当做是一件护送任务吧,到时我会到佣兵工会去登记,也会给你们发放佣金的!”
塔卡莱斯自认是个好人,即使让他免费送坦吉亚回希曼城他也不会有什么不满,可能挣钱挣任务的机会他当然不会白白放过,当即就答应下来,并和坦吉亚的关系又近了几分。
坦吉亚是个自来熟的性子,跟谁都能说得上几句话,短短半个小时,他就能和白狮佣兵团的人有说有笑了——除了路布,这个天然大冰块他想靠近都难。
一群人天南海北地闲聊了会儿,就各自歇息了。
因着沐月花任务佣兵团存了一些团费,他们就大方地买了五顶帐篷,两个人一顶还能多出两顶来,正好能安置坦吉亚了。坦吉亚过了两天以地为床以天为被的野人生活,能有个给他遮风挡雨的帐篷可把他给感动坏了,口口声声说绝对会给塔卡莱斯他们加佣金的。
一夜好眠后,一行七人就要上路了,可他们又迎来了第二个问题,那就是马车最多只能容纳六个人!
蒙哈马提议说:“坦吉亚坐到车顶去吧。”
塔卡莱斯说:“别闹了,坦吉亚是我们的雇主,我们怎么能让雇主坐到车顶去呢?”他隐秘地对蒙哈马做了个数钱的手势,蒙哈马就识趣地闭嘴了。
门罗理智地说:“谁坐车顶都不行吧,这不是车厢能不能坐得下的问题,而是再多一个人马匹就拉不动车啦。”
门罗这才是说到了点子上,一辆马车的负重是有限的,他们有六个人再加上一堆行李,是绝对容不下第七个人的。
菲尔西说:“你们坐马车吧,我有坐骑。”
菲尔西的召唤书浮现在空中,书页无风自动,翻到特定的页码,在菲尔西念出相对应的咒语后,一团深蓝的光芒乍现,在光芒褪去后,马车边上赫然立着一匹矫健强壮的烈焰马!
烈焰马冲天嘶鸣,那叫声吓得那两匹拉马车的马两股战战,竟是前腿弯曲给烈焰马跪下了。烈焰马挺胸抬头,趾高气昂地踩着四团白色的火焰,甩了甩尾巴,“踢踏踢踏”地绕着菲尔西走了两圈,打了个响鼻,温顺低下头,让菲尔西抚摸它顺滑的鬃毛。
菲尔西说:“焰火,好久不见。”
烈焰马亲昵地用头拱了拱菲尔西,像是个撒娇的孩子,菲尔西从上衣口袋中拿出一块糖喂给烈焰马,烈焰马更开心了,连蹄子上的火焰都愈加的明亮。
坦吉亚一见到这稀少的白色烈焰马,双眼都在发着光,他啧啧称赞道:“这匹烈焰马长得相当好,体格健壮,火焰炽热,在同一等级的烈焰马中它必定是佼佼者,拿到拍卖会上去至少能卖出一万三千个金币!”他伸手想要碰一碰烈焰马,可烈焰马一撩蹄子就把坦吉亚给踹翻了,他只好退开,问菲尔西,“你这匹马买成多少钱啊?”
菲尔西说:“焰火不是买的。”
坦吉亚惊讶不已地说:“不是你买的难道是你收服的吗?你是三阶召唤师吧?三阶召唤师有能力收服白色烈焰马?”他一连问了三个问题,问完后也不等菲尔西的回答,就对塔卡莱斯说,“你这佣兵团里卧虎藏龙啊,我开始看好你们了!”
塔卡莱斯一点儿不客气地说:“我们佣兵团里的人个个都是有真本事的!”
有了烈焰马,马车车位不够的事就顺利解决了,菲尔西骑马,其他人坐车。塔卡莱斯是挺想试试骑烈焰马的,菲尔西也大方地邀请他同骑,可惜烈焰马在对待别人时全然和温顺不沾边,菲尔西以外的人谁想骑他谁就先吃两蹄子吧!塔卡莱斯多次尝试无果,只好作罢了。
蒙哈马调侃说:“你的美貌对魔兽没用啊。”
塔卡莱斯说:“没用是最好的,我可不想来一场人兽恋,口味太重了。”
菲尔西说:“嗯,团长的美貌对我有用就够了。”
塔卡莱斯的耳根悄悄地红了。
三天后,塔卡莱斯等人到了希曼城。
希曼城是萨拉塔帝国的三大都市之一,这里有最前卫的建筑,最繁华的经济,最有钱的世家。在这个城市中,也许街边的乞丐家中会有一个金库,也许一个普通的老人会是一个世家的家主,也许一个小混混会是某位富商的儿子。这是一座神奇而充满魅力的城市,在这座城市中,你永远不会为生计发愁,因为只要你肯干,你总能找到一份能够糊口的工作,甚至能够升官发财!所以,每一年都有大量的外来人涌入希曼城来寻求发展与财富,塔卡莱斯他们也在这一天,正式成了外来大军中的一员!
坦吉亚张开双臂,深深的呼吸了一口,他大笑这对塔卡莱斯一众说:“欢迎来到希曼城!”
在坦吉亚的背后,是清澈的蓝天,软绵的白云,宽敞的街道,拥挤的人流,以及高耸入云楼房,这一切组成了一幅画,一副象征着希望与喜悦的画!
塔卡莱斯想,希曼城,我们来了!一流的佣兵团,我们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