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武场。()
方芳还是头次见到这般恢弘的场面,兵马列队于两旁,要说方芳多少也见过一些世面,毕竟陈澄统御佣兵队时,她也没少受佣兵队众人演武的熏陶,可现在这般景象,她还是一次见。
“哇!”方芳瞪圆了眼睛四下环顾地同时,不禁发出低低地喟叹:“这就是演武场啊,真大,真气派啊!这么多的精兵勇将……”
在旁的楚可倩听了,对方芳冷眼已对,那眼色直接把方芳看成了没见过大场面的土包子。失忆后这副德行,只怕没失忆前也好不到哪去,这个女人真的曾上过战场吗?楚可倩可不信,自从她来到这前线重地,就没见‘宿芳芳’提过弓,更别说摸过剑啊刀啊之类,只怕上阵杀敌是吹出来的吧,看样子好像还不抵陌家小姐的功夫好呢,就这么个文不能文,武不能武,充其量只会耍耍嘴皮子的烂货,也能配得上她的赫连大哥,也配做摄政王妃。
哼!楚可倩真是一点也想不明白,就这样的‘宿芳芳’,究竟有哪点好的,竟让她的赫连大哥不惜与凌月世子争抢,以比试来一较高下哦,当然楚可倩不得不承认,没失忆的宿芳芳确是有些手段,倒还算是个辛辣的对手,而眼前这个失忆的宿芳芳,辛辣算不上,草包安其头上,倒是再合适不过了。
“芳芳姑娘早前不是曾见过比这还大的阵仗吗?哦对,说是曾上阵杀过敌。难不成从失忆后就再也没来过这演武场,不会吧?我听说这人若想找回失去的记忆就要多听多看,多走动,曾经去过的地方都要走一遭,或许下回芳芳姑娘真该跟着上趟战场去杀个敌,许就能记起不少的事来!”
这个楚可倩是存心想整死她啊!方芳哪里听不出来,就说她是方芳,不是那个宿芳芳,是假装的失忆,若是宿芳芳还在,真失忆了,什么都记不起来,若真跟着众人上前线打仗,前方刀剑无眼,只怕也是有去无回吧。()
“郡主这话说的,跟着大部队上阵杀敌?!我可不敢去,就是敢去,也不会现在去,若是真去了,那不等同于送死吗,我这脑袋挨了撞后就什么也记不得了,人记不住了不说,路更是一点也不熟,比废物还废物,文不能文,武不能武,就像郡主说的,我得慢慢想,等都想起来,再跟着上阵杀敌去。”真与宿芳芳比起来,方芳可比宿芳芳难缠多了,因为宿芳芳伶牙俐齿归伶牙俐齿,她知道羞耻,然而方芳却是不同,什么羞耻不羞耻的,顶着一张堪比城墙厚的脸,活下去才是硬道理。
“要不,赶明儿个,郡主亲自上阵杀敌给方芳瞧瞧,也让方芳长长见识,这想忆起些事其实也挺容易的,比如多看看别人舞刀弄枪,战场杀敌之类,兴许我真能想起来也说不定!”哼,跟她斗!方芳心中不禁冷冷一哼。
不知何故,方芳有时总能从楚可倩身上看到林梦妍的影子。眼下,方芳对林梦妍是又恨又寒心,其实她早就知道义姐同她一样皆喜欢陈大哥,而她呢,已向义姐表明实在不行她甚至愿意与义姐共侍一夫,可义姐待她呢!说得好听,是告诉她刺杀鬼王这一任务就如何如何艰巨,如何如何危险,说白了,方芳心里有数,若她不连夜收拾包袱走人,明日,她便要做鬼王的陪葬者。方芳并非舍不得她这条命,可若她死了,家中的父亲怎么办?且,要她惨死在义姐手里,她更是不甘心。
方芳想事情想得太入神了,一时竟未曾发现,楚可倩早已在刚刚被她狠狠还击后悄然离开,而眼前的演武场上,比试也正如火如荼的进行着。()真好!竟能同时得到两名男子的爱慕,那个宿芳芳可真幸福,不管这爱慕是真是假吧,总之,方芳很是羡慕宿芳芳,不禁喟叹,为何她就没有这般的好运。
可恶!那个女人有两个男人竞争还不够,舍下两个男人不要,竟是相中她的陈大哥!渐渐的,方芳也不知道怎了,羡慕外,平添了几分嫉妒,还有恨!她不禁得想。若是那天她不曾胆小的离去,那么会不会她也会交上宿芳芳这般的好运。眼前的两个男人的比试,不是为了宿芳芳,而是为了她方芳。不,也许,若她不走,就不单是两个男人争她一个,还有她心心念念的陈大哥,是三个男人争她一人。
“世子殿下,本王有一不情之请。”赫连冥烨高高稳坐于马背上,一身桀骜不驯的英挺气质,甚是引人瞩目,与凌千钧商议般的道。
“摄政王请讲。”其实凌千钧已料定赫连冥烨想与他商议什么,按理说凌千钧是不该在此时给赫连冥烨台阶下的,可早前连连的冷漠及赫连冥烨似是无心无情的种种诡异表现,引得凌千钧愈发的心神不宁,他不禁猜测这个‘宿芳芳’可能是假的。真的宿芳芳只怕已被调包了。不然,连连与赫连冥烨又岂会如此,若真是这般的话,凌千钧心中不禁打了个预判,不行,为了这一预判的正确性,他必须还要再试探才行。
“世子殿下可否与本王皆先试上三箭后再做比试!毕竟本王提刀提惯了,冷一握弓,怕不习惯!”赫连冥烨寻了个借口道。
“好说,好说!”也许这话,在别人听来不觉得什么,可听进进宝的耳中,进宝可就听出了门道了。当凌千钧策马奔来,欲弯弓搭箭,热身试手时。
进宝忙凑上前,只是碍于进宝那武大的身材,只得要招财抱着他,他才能与马上的凌千钧咬起耳朵来。
“世子当心,摄政王是想看世子您的实力。”进宝边说边分出余光,偷瞄另一侧拉弓的赫连冥烨,与凌千钧小声提点道。
“哦?是吗?”凌千钧听闻却不以为然。
“世子您试弓时,多留点神,莫往靶心射,全部打偏!”进宝鬼点子最多,给凌千钧支了个馊招。
“呵!”凌千钧弯唇一笑似在笑进宝聪明一时糊涂一时:“进宝你多虑了。就算本殿故意不射中靶心,也是必输无疑!”凌千钧笑着抽弓搭箭,瞄都未瞄,嗖地一支箭,便钉入不远处的红心正中。唰唰地一连又两箭,箭箭正中靶心。
“世子您?”凌千钧三箭出去,进宝已然傻了眼。世子为何一点实力不留?
“你二人可知武云国的摄政王为何会被誉为鬼王?鬼王之称从何而来?”
凌千钧问完,招财进宝傻愣愣地拨浪着各自的脑袋。
“鬼会什么?!”凌千钧笑望向叠罗汉的招财进宝,好心提点道。
“进宝不知!”一向聪明的进宝俨然被凌千钧两个问题问傻了。鬼会什么?一时间,他哪答得出来。
“千变万化。”这次,傻里傻气地招财倒是极为聪明。
“没错,就是千变万化,可以把你的,我的,他的,皆变为他自己的!”凌千钧说完,招财进宝二人更加糊涂了,凌千钧看也不看有如丈二和尚的招财进宝继续道:“武云国的摄政王会被誉为鬼王,并非是因为他杀的人多,而是他能把别人的招数仅凭一眼,便变为他自己的招数。且用得比那人要得心应手得多!”
进宝垂头看向招财,招财仰头望向进宝。两人愕然地面面相觑,表示这简直就像听到天方夜谭般,一点都不可信。
“我的剑法,就被他给学去了。”凌千钧说着,甚是无奈的一勾唇:“且我仅用过一次,杀了一名山匪,他便已把我剩下的招数全部学会了!”
这次,招财进宝二人的脸色愈发的铁青。要照世子所说,岂不是,那位宿姑娘的千步穿杨术,武云国的摄政王也能使得出?!
“本殿至多如此距离了,而武云的摄政王……”凌千钧话语至此时,只见赫连冥烨正喊人,将箭靶用马拖着往后搭。
“殿下!”就连脑子不好使的招财都明白了,这一赛,他家世子爷是必输无疑的。进宝脸色沉至铁青,已是话都噎在喉咙里道不出声了。
凌千钧无奈地一摊手:“看来只好等文试了。”只是,要凌千钧轻易低头认输可做不到,就算明知比不过,凌千钧也要奋力一搏,不然的话,只怕他还没从起跑线站起,便已输了。
“这么远?!”方芳表示惊悚不已,那箭靶如今已距离他们千步之遥,这么远的距离,怎会有人射中,除非,那射中的不是人。
“中了!中了!”就在方芳表示看那么远的箭靶很费眼力时,就听远方有士兵高声呼喊:“摄政王正中靶心,三发皆中,且……”待士兵们费力地将箭靶拖回来时,众人不禁纷纷喟叹不已。
这简直就是非人力所能及,三支箭不单全部命中靶心,且箭上开花,一支钉一支,全部射中在同一处,好像一朵盛开的诡异花朵般。箭及箭尾处的羽毛被犀利切开,有如花瓣般,凋零地贴合在箭靶的红心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