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前227年,荆轲带燕督亢地图和樊於期首级,前往秦国刺杀秦王。临行前,许多人在易水边为荆轲送行,场面十分悲壮。“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这是荆轲在告别时所吟唱的诗句。荆轲来到秦国后,秦王在咸阳宫召见了他。荆轲在献燕督亢地图时,图穷匕见,刺秦王不中,被杀。
在这个章节中,我们回顾一下“荆轲刺秦王”的故事,在这个故事里边有一个重要的词句“图穷匕见”,这是荆轲刺杀秦王的武器,这把匕首来自燕太子丹,是燕太子丹“百金”求购而来,这个故事出自《战国策、燕策三》,燕太子丹求购匕首的过程,原文是这样记叙的:
“于是太子预求天下之利匕首,得赵人徐夫人之匕首,取之百金,使工以药淬之。以试人,血濡缕,人无不立死者。乃为装遣荆轲。”
匕首也可以说是短剑,这是今天提起这个故事的主要目的,练剑要有所用,我个人以为,在剑法练习中,剑要长短皆能运使,才叫剑术高手,历史发展到了今天,我们现在能看到最长的剑,大约1.45米,是可以双手运使的剑,有的剑可能还要长些,那么最短的短剑,我觉得该和匕首差不多。其实剑这个武器从没有退出历史的舞台。
首先说最早的黄埔军校,在蒋介石担任校长的时期,曾经制作过短剑,现在搞收藏的都叫它“中正剑”,是当时黄埔军校学员配发的,前些年还有个电影叫《佩剑将军》,有兴趣的诸君可以看看这方面的资料。
在世界范围内来说,许多国家的特种部队,都学习“匕首搏击术”,学习这种匕首互搏的技术,对提高士兵的作战能力是很有帮助的事情,在枪械和飞机大炮不方便使用的场合,冷兵器的搏击就显得非常重要,许多国家的军队都意识到了这一点,在导弹满天飞的年代,这些军队也没有放弃匕首搏击,也没有抛弃拼刺刀、空手格斗,这些对锻炼士兵的身体塑造士兵的精神有相当大的好处。
我个人以为,短剑或者说是匕首,在搏斗之中它的许多东西和剑法是暗合的,我其实是把“匕首”看成了“短剑”,诸君在练习剑法的时候,有没有想过,如果现在我换一把长剑,或者换一把短剑(匕首),你还能不能把这路剑法练出来?
假如我们换了一把长剑和一把短剑,我们的剑法就大受影响那就说明我们还有没练到的地方,在战场上有的时候是无法选择的,你要长短皆能“战”才行。从我个人的角度来看,荆轲就是吃了这个亏,他没有认真的学习短匕搏杀的技能,杂沓终于有机会接近秦王的时候,没有能杀死秦王,完成自己的任务,最终把命留在了秦王宫。这个故事的“起因”原文是这样的——
秦将王翦破赵,虏赵王,尽收其地,进兵北略地,至燕南界。
太子丹恐惧,乃请荆卿曰:“秦兵旦暮渡易水,则虽欲长侍足下,岂可得哉?”荆卿曰:“微太子言,臣愿得谒之。今行而无信,则秦未可亲也。夫今樊将军,秦王购之金千斤,邑万家。诚能得樊将军首,与燕督亢之地图,奉献秦王,秦王必说见臣,臣乃得有以报。”太子曰:“樊将军以穷困来归丹,丹不忍以己之私,而伤长者之意,愿足下更虑之!”
荆轲知太子不忍,乃遂私见樊於期,曰:“秦之遇将军,可谓深矣。父母宗族,皆为戮没。今闻樊将军之首,金千斤,邑万家,将奈何?”樊将军仰天太息流涕曰:“吾每念,常痛于骨髓,顾计不知所出耳!”轲曰:“今有一言,可以解燕国之患,报将军之仇者,何如?”於期乃前曰:“为之奈何?”荆轲曰:“愿得将军之首以献秦王,秦王必喜而善见臣。臣左手把其袖,而右手揕其胸,然则将军之仇报,而燕国见陵之耻除矣。将军岂有意乎?”樊於期偏袒扼腕而进曰:“此臣之日夜切齿拊心也,乃今得闻教!”遂自刎。
太子闻之,驰往,伏尸而哭,极哀。既已,不可奈何,乃遂盛樊於期之首,函封之。
于是太子预求天下之利匕首,得赵人徐夫人之匕首,取之百金,使工以药淬之。以试人,血濡缕,人无不立死者。乃为装遣荆轲。
燕国有勇士秦武阳年十二,杀人,人不敢与忤视。乃令秦武阳为副。
荆轲有所待,欲与俱,其人居远未来,而为留待。
这是荆轲刺杀秦王的起因,燕太子丹怕秦王长驱直入,设计刺杀秦王,他先搞到了樊於期的人头,购买了一把打造精良的匕首,在匕首上涂满了药物,刺人立即毙命,然后找到了荆轲,又找了秦武阳作为荆轲的助手。下面的一段,就是荆轲受命去刺杀秦王的经过,我们先看一下原文,然后我们再分析这件事的利弊得失!
顷之未发,太子迟之。疑其有改悔,乃复请之曰:“日以尽矣,荆卿岂无意哉?丹请先遣秦武阳!”荆轲怒,叱太子曰:“今日往而不反者,竖子也!今提一匕首入不测之强秦,仆所以留者,待吾客与俱。今太子迟之,请辞决矣!”遂发。
太子及宾客知其事者,皆白衣冠以送之。至易水上,既祖,取道。高渐离击筑,荆轲和而歌,为变徵之声,士皆垂泪涕泣。又前而为歌曰:“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复为慷慨羽声,士皆瞋目,发尽上指冠。于是荆轲遂就车而去,终已不顾。123文学网
在送别荆轲这件事情上,我要说说高渐离这个人,如果说荆轲是那个时代第一杀手,那么高渐离这个人就是一个造诣非常高的音乐家,他擅长击筑,后来这个人用筑这个东西去打秦王,终于被秦王所杀,在古代音乐家也是有“气节”的,现代人看“气节”这个词,多了几分的鄙视。
既至秦,持千金之资币物,厚遗秦王宠臣中庶子蒙嘉。
嘉为先言于秦王曰:“燕王诚振怖大王之威,不敢兴兵以拒大王,愿举国为内臣。比诸侯之列,给贡职如郡县,而得奉守先王之宗庙。恐惧不敢自陈,谨斩樊於期头,及献燕之督亢之地图,函封,燕王拜送于庭,使使以闻大王。唯大王命之。”
秦王闻之,大喜。乃朝服,设九宾,见燕使者咸阳宫。
荆轲奉樊於期头函,而秦武阳奉地图匣,以次进。至陛下,秦武阳色变振恐,群臣怪之,荆轲顾笑武阳,前为谢曰:“北蛮夷之鄙人,未尝见天子,故振慑,愿大王少假借之,使毕使于前。”秦王谓轲曰:“起,取武阳所持图!”
轲既取图奉之,发图,图穷而匕首见。因左手把秦王之袖,而右手持匕首揕之。未至身,秦王惊,自引而起,绝袖。拔剑,剑长,操其室。时恐急,剑坚,故不可立拔。
在这一段中我们只说最重点的部分,荆轲犯了大意的错误,他没有在刺秦之前,熟悉自己手中的兵刃,也没有像现代特种兵一样,做模拟刺杀演习,因此在刺秦中出现了疏漏,我个人以为,荆轲不能很好的使用短兵器,荆轲手中的匕首是淬有剧毒的,甚至可以飞掷一击,可是荆轲离秦王最近的时候却没有这样做,这是最大的疏漏。他也没有想到,他的副手秦武阳一看秦王就已经气馁,根本指望不上。
可是秦王呢?
秦王也犯了不可饶恕的错误,他的剑太长不好拔出,这就说明他的宝剑,平日里就是摆造型的,秦王没有认真的插拔几次,了解自己每天佩带的兵器的性能,作为一个古代指挥千军万马的皇帝,这是非常错误的,荆轲和秦王两个人都犯了大错误,才造成了荆轲刺秦王的这个结果,我们后人看来,这个结果即是偶然也是必然!
荆轲逐秦王,秦王还柱而走。群臣惊愕,卒起不意,尽失其度。而秦法,群臣侍殿上者,不得持尺兵;诸郎中执兵,皆陈殿下,非有诏不得上。方急时,不及召下兵,以故荆轲逐秦王,而卒惶急无以击轲,而乃以手共搏之。
是时,侍医夏无且以其所奉药囊提轲。秦王方还柱走,卒惶急不知所为。左右乃曰:“王负剑!王负剑!”遂拔以击荆轲,断其左股。荆轲废,乃引其匕首提秦王,不中,中柱。秦王复击轲,被八创。
轲自知事不就,倚柱而笑,箕踞以骂曰:“事所以不成者,乃欲以生劫之,必得约契以报太子也。”
左右既前,斩荆轲。秦王目眩良久。
荆轲与秦王这两个主角,一个匕首太短,一个佩剑太长,“剑坚,故不可立拔”。多亏有了荆轲刺秦王,才让这两个人看到了自己的不足,但是战场就是战场,它不会给你第二个机会,败!在某种程度来说,就是“死”的代名词。上帝不会再给你第二次翻牌机会。
荆轲应该提前取到匕首,在手中把玩数月,去熟悉它的性能,燕太子丹可以安排多次真实模拟的练习,像断了袍袖这种小事早该考虑在内,提前练练飞刀也是不错的选择。当杀手也要敬业,须知差之毫厘失之千里,用一句现代的话说:“细节决定成败”!
秦王作为皇帝,也有不可饶恕的错误,自己的佩剑都不熟悉,宫殿的守卫还有疏漏,没有在荆轲的刺杀下丢了性命,那是绝对的侥幸,因为荆轲手中的匕首“见血封喉”,所以到了最后,“左右既前,斩荆轲。秦王目眩良久。”,其实翻译成现代语言,那就是吓得不轻!
今天言及荆轲刺秦王故事有几个目的,作为一个武人,练习内家的剑法,我们要长短都能运使才好,再有就是练拳练剑要求“真”,细节决定成败,比如你下蹲不到位这是一件小事,但是你的大腿准有锻炼不到的地方,等习惯养成时间久了,那个练不到地方就是你的“死穴”。
练拳练剑要认真,秦王是皇帝,不认真对待自己的佩剑,险些丢了性命,危险不管是百姓还是皇帝都是能遇得到的,在这个故事中,武人要领悟的东西很多,我只是抛砖引玉,其实深入进去,内涵远不止这些,这是一个武人应该知道的故事,希望大家在这个故事中能有更多的体悟,来成就我们的拳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