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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3章 事无巨细(第一更)(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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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穿着布制的鞋子,每当下雨的时候,他们的鞋子便会瞬间为雨水所浸透……如果我们把鞋子卖到这里,一定会发大财的!”

有时候人生的选择真的非常奇怪,对于来自马萨诸塞州的鞋匠托马斯来说,十几年前他在报纸上看到这篇报道的时候,他就把这篇新闻记在了心里,作为一名鞋匠,原本他根本就不可能来中国,但是去年,当他从远房伯父那里继承了一趣÷阁4.5万美元财产之后,十几年前的报纸上的新闻便影响了他,于是乎,他做出了一个选择——购买制鞋机器来到中国。

当他雄心勃勃的试图在上海的租界建立工厂准备向中国人推销“耐用、坚固的”皮鞋时,却又不得不面对一个事实——中国人对于皮鞋根本没有任何兴趣,甚至就连他本人以及他的制鞋厂都成了一个笑话。

“只有愚蠢的美国人才会干出这些事情!”

在上海的租界之中,人们口口想传着托马斯的愚蠢,而对于托马斯来说,他同意意识到自己的愚蠢——他的工厂还没办起来便流产了。

现在怎么办?

对于托马斯来说,他曾试图出售那些从美国带来的专门用于生产皮鞋的机器以及缝纫机,但这些机器在上海无疑成了一堆废铁——根本无人需要,在全世界,只有美国使用机器制鞋,在欧洲仍然使用手工制鞋。至于中国,谁又会需要这些制鞋的机器呢?

就在托马斯走投无路,几近破产的时候,一个开办银行的中国买办找到他,对方愿意以3万银元的“高价”购买他的机器,尽管损失了差不多一万元。但是却将他从破产的边缘挽救了回来。只不过根据合同的要求除了购买机器之外,他还需要额外的为其工作三年,教授中国工人使用机器以及制造皮鞋。

对此,托马斯当然没有拒绝,也正因如此,他才会在两个月前,来到了武昌,也就是来到这里之后,他才陷入后悔与自责之中。

“为什么当初自己没有想到呢?”

之所以会如此这般自责,完全是因为在这里,他发现了一个被自己忽视的市场——军用市场。因为现在他的工厂,不现在已经成为义军的军需品工厂,专门用于生产军用靴,甚至就连缝纫机亦被用来缝制军装。

或许中国人不需要军靴,但是对于采用西式训练的军队来说,他们自然需要军靴。如果当时自己看到这个市场,又怎么可能会破产?

可懊恼归懊恼,现在,作为义军军需工厂技师的托马斯,却尽职的履行着合同,一面向厂内的工人传授制鞋工艺,一面教授他们使用机器。

“……缝制靴底时,要用5#蜡线缝制,靴底缝合线,要用滚压机压出凹槽,以保护蜡线,减少磨损,而最好的靴底蜡线是用剑麻线,他比棉线更耐磨,但很多工厂为了减少成本往往采用棉线,而这就倒置靴子不够耐用……”

在工厂中托马斯向正在接受培训的十几名工人传授着制鞋的知识,教他们分辨牛皮、羊皮,选择合适的皮料用在合适的位置上,尽管托马斯是一个传统的鞋匠,但是他却已经习惯了用机器制造鞋靴。

而现在这家工厂每天更是需要生产300双皮靴,这甚至超过了工厂的产能,但这并没有任何问题,因为那位大都督设计了一种简化的靴子。相比于欧式的高桶靴,这种靴子的靴身短了一半,且使用系带,甚至就连忙靴身表面都不经处理,翻毛皮面料,看起似乎有些粗制滥造,但实际上作为鞋匠的托马斯却非常清楚,这种靴子极为耐用,不仅仅只是因为它的用料,更为重要是因为它的设计。以至于作为鞋匠的托马斯,甚至因为这双靴子而暗自佩服着它的设计者,也就是那位大都督。

“哒、哒……”

靴底的铜钉踏在青石板上,远远的都能听到脚步声,对于王孚来说,自从穿着这鞋之后,他就从未曾感觉舒服过。

“大都督,这靴子,未免也太重了,我瞧着这府里头,打从那些卫兵穿着这靴子,就没清静过,而且穿着也不舒服……”

又一次,王孚试着询问道,这靴子走路响不说,而且还很重。

“重?不舒服?”

朱宜锋抬起头,朝着王孚脚的黄皮靴看去,这种皮靴的外形类似于后世的军靴,只不过受限于时代,其原料更具时代特点,采用牛皮面、牛皮底,最大的特点是其底部用32颗铜制防滑钉和马蹄铁后掌,靴根更是直接用7层牛皮钉制而成,合着耐磨的马蹄铁后掌走起路来“踢踏踢踏”响。而为了增强军鞋的耐水性,它采用翻毛鞋面。也正因如此,它才会显得有些笨重,当然设计它并不注重轻便性,实际上,朱宜锋设计它时追求的仅只是耐用,防滑等性能。因为耐用的鞋子可减少军队的后勤压力。

“行军打仗,同样也不舒服,这靴子就是战斗力,一双耐用的军鞋,有时候甚至比步枪更重要!毕竟士兵要靠双脚行军打仗!”

朱宜锋毫不客气的回应道,或许其它人无法意识到军鞋的重要性,但是后世的很多资料却告诉他,军鞋在某种程度是最重要的军需品之一,在这个徒步行军的时代,长途行军使靴子的磨损率相当惊人,许多士兵在仅有的一双军靴穿破后只好光着脚行军去打仗,然后脚时常被扎伤,十年后的美国,南方的希尔将军得到消息,在葛底斯堡镇内的仓库中存放着大量北军的军靴,遂动了抢劫的念头。于是其便下令部队进入镇子抢军靴,然而,希尔并未得到需要的东西,等待他的是北方军2个骑兵旅射出来的枪弹。随着双方兵力不断集结到葛底斯堡地区,一次为抢鞋而实施的小规模行动最终演变为惨烈的大规模战斗。这就是著名的葛底斯堡战役。

谁能想到正是靴子倒置了这场决定南北命运的大会战?如果当时希尔没有抢鞋,历史会朝着什么方向发展?尽管并不知道历史会朝着什么方向发展,但至少却告诉他一个事实——军鞋非常重要。

更何况,俾斯麦亦曾说过“行军的靴子样子和行军时的脚步声,是军队的有力武器。”

“一双耐用的靴子,好过十几双布鞋,再说,这部队中不是也配发有布鞋嘛!可以交替着穿!”

见其王孚似有不解,朱宜锋站起身,他的脚上也穿着同样的的皮靴,相比于在后世习惯的橡胶底军靴,这种硬牛皮底高腰马靴穿着的确不怎么舒服,但他必须要习惯。

“现在,之所以要求大家都穿它,是因为我们必须要作为士兵的表率,如果我们因为不穿皮靴,那么士兵们肯定还是穿布鞋,草鞋……”

人总是如此,习惯总是很难改变,正如同他们习惯了穿布鞋,甚至草鞋一般,但是朱宜锋却无法接受,自己的战士在长途行军之后,第一件事并不是休息,而是在那里为第二天的行军打草鞋。

当然,更重要的一点是,对于欲训练一支近代化军队的朱宜锋而言,他需要军队在各个方面都达到近代化水平,标准的制式化的军鞋与军服一样,是军人与平民最好的区别。

“大都督,你瞧,你也就只是随口一说……”

大都督的话,让王孚连忙改口说道。

“不过,这马靴虽说穿着不舒服,可确实也挺威风的,”

与普通士兵不同,军官往往穿着高腰马靴,这是因为骑马的关系,对王孚的转变,朱宜锋只是于心底微微一笑,然后随口说道。

“宦廷,你是我义军中的元老,自然也知道,咱们义军不同清军,也不同于过去任何军队,将来只会越来越规范,无规矩则不成方圆,无论是这军靴也好、打绑腿也罢,都是军人的教范,这一点,你一定要记清楚!”

“是!”

面对大都督的训示,王孚那里敢有丝毫懈怠,若是说几个月前,他不过只是迫于形势归顺了大都督,那么现在,他早已经完全没有了当初的丝毫被迫之心。

在王孚离开大堂的时候,看着王孚的背景朱宜锋又一次想到了当初于黄州收伏其的那一幕,相比刘健、李元吉两人,王孚的果断决然远胜于他们,不过,这样的人就是双刃剑啊,昨日他能砍掉陈书扬的脑袋,将来他保不齐便能出卖自己。

也正因为身边有这样的一些人,才使得朱宜锋从不敢一丝松懈之心。但现在,看着王孚的背景,他却知道,现在这个人怕已经融入了这个群体之中,或许其仍存在着些许异心,但在心底恐怕已经认同了这个团体,认同了自己这个大都督。很多时候,人总是如此,初时是被迫,然后会慢慢的习惯,进而彻底融入其中。

想到王孚的转变,朱宜锋自然想到了另外两个人来。

“就是不知道,那两位现在怎么样了?”(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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