翌日,天刚微明,旅馆门前的大街上,已是喧哗沸腾不已。
这条道也算得上是中心城比较繁华的地段了,据说,今天订婚的那对新人将从这里经过,其含义嘛,有些类似星风前世新人婚车游街的意思。而且,听说塔可伦斯家和郁金香家为了这场订婚典礼可是花费不少,沿路都会撒一些银币,感觉好像是散红包,讨个喜庆吉利。
一大早,电几人就收拾妥当,只等城门一开,就立刻离开中心城。来到大厅,听到议论才知道,为了杜绝人员过于拥挤,城门将会在新人游街完毕后,才会打开,这也意味着,星风他们只能暂时在旅店等待了。
还好,因为天热的缘故,游街仪式早早的开始,随着好事的消息传递,坐在旅店大厅里的人就如同听现场直播似的,连新人现在走到哪里了,做了些什么动作都知道得一清二楚。
不多久,当阳光穿透花窗,在室内投射出斑驳光影时,新人的礼车终于抵达了这条大街的西
星风他们所坐的位置位于大厅的半层阁楼上,类似一天台的位置,大大打开的花窗让视线毫无阻隔,就算大街上的人潮再怎么涌动也干扰不了他们。
瑾依旧一身白袍,只不过今天白袍外罩了一层极具透明感的鎏金印花纱衣,腰间是绣着郁金香图案的宽边腰带,一头灿烂金色长规矩的束于脑后。整个人像怒放的蔷薇,精致而高贵。看得出他很开心,一向淡漠的眼神,流露出微微的喜悦,紧抿的唇也稍稍勾起一抹弧度,虽不显眼,却柔和了他令人不敢直视的面容。
他的身边,是穿着一身珍珠白礼服的美丽新娘。新娘子紫色地被一串樱桃大小的莹白珍珠饰高高绾起,几朵粉嫩的花。淡淡点缀其上,明媚的眼带着丝毫不加掩饰的欣喜和爱意,不时投向身边的瑾,而瑾回视她地目光是那么怜爱,就算瞎子也能感觉到他们之间的浓情蜜意。
星风突地笑了,虽然笑容很浅。可能明白让人感觉到,他是真的放下了。
“还真没见过他这种表情呢,以前,他就算笑,也是浅浅的,眼底从来没有这么放松过。看惯了他冰冷的容颜,好像只要他微微一笑,我就觉得开心得不得了。可我才知道,那种表情比起他现在来。不过是苦中作乐而已。”
此刻的星风,心底一片清明,不管瑾的背叛有什么理由和苦衷。总之,他不想,也不会再去追究了。这样的笑容和表情,既然自己给不了他,那么就放手吧。
礼车越来越近。站立在车上地瑾终于和路边地星风视线相交了。星风举起手中酒杯。对着两位新人。无声地说着恭喜。那一刻。瑾地眼底或许有些变化。不过。他在回了一个淡淡微笑后。就牵着身边女子地手。转开了视线。倒是那个新娘子飞儿。投给星风一抹不明意味地笑容。眼底波光流转。深邃难明。
星云想说些什么。却在看见星风隐隐自嘲地眼神后。把尚未出口地话吞了下去。
“好了。既然他们就快要到郁金香家族地府邸了。订婚仪式也将要开始举行。我们先往城门走。估计过不了一会儿。就该开门了。毕竟这中心城每日商贾云集。交易量大得惊人。城门再不打开。可会要人命地。”
收拾好东西。五人挤过层层人群。淌了一身汗。好不容易才来到城门边上。时间刚刚好。守门地军士。正好放下门闩。推开厚重地城门。
城外。此时已经排了一眼看不到头地长队。等着投币进城。而门内。也有着背着行囊地旅人和佣兵。一脸焦急地等待出城。
城外两里处。是租用骑兽地地方。电和敦快速地挑选了四匹角兽。在交付了押金后。四人策马绝尘而去。
这里一路往北,便是电和敦的家乡。听电说起很多次了,那苍茫的草原景色,早就吸引了星风,这次,借这机会,一定要好好在草原上多打几个滚。
“往北穿越查克拉峡谷,就可以看到我们的家乡,红源大草原了。”说起家乡,电的眉宇间就忍不住浮起一抹兴奋。
布洛迪紧紧的靠在星云怀里,粗布头罩将他地口鼻轻轻掩上,避免一路上的灰尘呛着他。
昨天离开大贤家之前,布洛迪和菲落相认了。但是,在菲落询问布洛迪愿意跟着谁时,布洛迪二话不说直接跳到星风怀里,生怕这个哥哥把自己给扔下,那情景让菲落不爽的直瞪星风,嘴里嚷着没面子之类的话语。
其实星风知道菲落早已经同意了自己的建议,询问布洛迪,也只不过是想让他知道,舅舅并没有不要他,同时也是暗暗给星风他们打个预防针,表示布洛迪还是有亲人的,你们别想欺负他。这菲落的心思虽然七拐八扭,可大家都能体谅,毕竟谁家宝贝妹妹不见五年后,突然又钻出来一混血私生子,都会一时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菲落的表现算好的了,至少,他没有嫌弃这个半兽人外甥,还尽力想给他最好地生活条件。
布洛迪人虽小,心却很通透,在婉拒了舅舅地提议后,又觉得不好意思,于是临别前,扭扭捏捏的给了舅舅舅妈一个甜甜地吻,顿时让还没有孩子的菲落夫妇差点反悔,幸得星云手快,一把拉过布洛迪抱入怀里,连声告辞,走得那是片叶不沾身啊。
五人四骑在奔跑了大半个上午后,寻着一小村落,讨了些清水喂食了角兽,还没等休息几分钟,就现了可疑情况。
“电,那几人似乎从我们出城开始,就一直跟在我们身后。不知是不是我多心,总觉得他们不安好心。”
“嗯,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既然菲落先生说有人要对星风不利,那么,什么情况都有可能生,咱们在明,敌人在暗,小心做好防范就是了。”
“真对不起,看来,这次是我拖累你们了。”
“傻星风,什么拖累不拖累的,好歹咱们也是一个佣兵团的,有这么见外的话吗?”
星风闻言,不好意思的一笑,倒也不再说这些显得生分的话了。
“走吧,不管那些人是不是针对星风的,这里都不是动手的好地方。等到了峡谷那里,恐怕他们才会下手,这之前,咱们还是边赶路边想对策吧。”
没人反对,收拾好东西,看也不看那缀在他们身后的人,五人一心赶路。
电和敦对这边的地形很熟悉,因此,如何应对和防范,由他俩负责,星风和星云只负责照顾好布洛迪便可。
那些人可能真像电所说的,想等到了峡谷再出手,毕竟这一路上来往的人还是挺多的,谁知道会不会有好事的人帮星风他们。而峡谷那里则是分路的地方,红源草原是兽人的地盘,人族很少前去狩猎魔兽,就算商队,也不是天天都有的。
而峡谷口转往南方,则是北大陆另一片森林的所在,那里没有咏歌森林的恐怖莫测,虽说魔兽等级普遍高了点,可只要配合得好,完成佣兵任务还是没问题的。
以他们的速度,想来明日傍晚就能到达峡谷口,也就是说,今晚他们就得商量好对付的办法。
这一路上,环境比之前要好得多,至少食物和水源很丰富。电寻了个废弃的猎人小屋,收拾了一下,勉强能过夜。
“那些人果然是冲着我们来的。”
透过猎人小屋漏风的门,敦不屑的扯起嘴角,睨着那几个神情阴暗的男子。他们的宿营地离此不远,而且很专业的选在了视线开阔的地方,也就是说,星风他们如果想离开,绝无可能避开他们的耳目。
“这几人做寻常佣兵打扮,整体的实力也不算太高,应该是负责盯梢的,恐怕,他们的人手早就在峡谷那里安排好了。”
“那咋办?回草原必须得通过峡谷。可那里是易守难攻,只要使点计谋,想在那里消灭几个人,简直是轻而易举。”
“天无绝人之路。这峡谷虽然险峻,却也不是完全不可逾越的天堑。咱们这次偏不跟峡谷底下通过,我看他们能有什么办法阻击我们。”
“电老大,你的意思该不是……”
“哼,我就是那个意思。那些人类对于这条路,可没有我们熟悉,料他们也想不到,我们会从千针林迂回北上。”
“可是,从千针林走的话,就必须通过鬼鸦岭,就咱们几人,有把握吗?”
敦第一次露出不自信的表情,就算在永歌森林,他也没害怕过。
“鬼鸦岭虽然恐怖,但也不是死路,总比我们明知前面是陷阱,还一头栽进去好吧。”
“那个,电,敦,这鬼鸦岭到底是什么地方?”
“这鬼鸦岭据说是万年前大战的源头,葬身在那里的神级和圣级高手数不胜数。在族里的传说中,那里还有一片神殿遗迹,好像也正是因为那神殿遗迹的关系,鬼鸦岭变得比永歌森林可怕得多。”
“为什么?”星风不解。一片遗迹而已,至于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