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抓奸(1 / 1)

赵佳胤听到这个声音,心中是又惊又喜,说道:“在哪里?莫不成,在我身后吧!”

“要不你回头看看?”高陌陌笑道。

赵佳胤转身一回头,便看见了一辆壮硕的suv横在自己身后不远的地方。驾驶舱的车窗打开着,高陌陌探出了一个脑袋,看着他。

赵佳胤浑身一阵哆嗦,深吸了两口气,才强制把心情平复下来,心中默念了3遍,“这不是捉奸,这不是捉奸,这不是捉奸。”

“好巧啊,哈哈。”赵佳胤用手摸着脑袋,哈哈一笑。

“巧个屁,我们都在后面跟了一路了,是你没发现而已。”后面的车窗上伸出了几个脑袋,对着赵佳胤呲牙咧嘴的。

“兄弟你够种,泡到了我们高女神,还敢出来撩妹?”

“是么?我怎么没发现?”赵佳胤认真的说。

“你的眼睛都在小姑娘身上,还能看见其他人?”高陌陌似笑非笑的看着他。

大热天的,赵佳胤忽然觉得一阵冷风吹过,阴冷冷的。

“你们这是去哪啊?”赵佳胤重生以来,一直都是心态平和,无视一切的,哪怕有任何看不起他,侮辱他,诽谤他的事,他都一笑了之,冷眼旁观之。

可是现在,赵佳胤才发现,自己只是一个凡人,也会害怕,也会尴尬,也会手足无措。

高陌陌下了车,走到赵佳胤身旁,说道:“混的不错,都开上车了,行了,我就坐你这车,你开车带路,找个地方玩玩。”

高陌陌坐上了桑塔纳的副驾驶,解释了一番,赵佳胤才知道,原来这一群富二代在江州呆的无聊了,准备出来散散心。

正好高陌陌准备来桐城找赵佳胤,一群人就结成了伴,一起来桐城,想要看看这个高陌陌心仪的男子,没想到弄出了这么一出。

“哎呀,陌陌,你怎么不给我打个电话呢!我也好准备准备。”赵佳胤叹了口气说道。

“准备什么?准备演场戏给我看?我还真不知道你竟然如此风流,我当你女朋友还不够?”高陌陌上了车,高冷范消失的无影无踪,直接伸出两个手指,在赵佳胤的腰部做了个旋转动作。

“呃~”赵佳胤倒吸了一口冷气,发出了一声痛苦的声音。

“陌陌,停,停,我错了。”赵佳胤赶紧认个错,腰部的肉算是逃过了一劫。

“走吧,你带路,我们好好在桐城转转。”高陌陌说道。

“喳,遵旨。”赵佳胤一脚油门,桑塔纳向着城外开去,后面的SUV紧紧的跟着。

赵佳胤带去的第一个地方是石镇,曾经的桐石老家,是一个非常老旧的江南水镇。这个小镇曾经出过一个名人,丰子恺,拥有一大串头衔,音乐家画家教育家诸如此类,但是最有名的还是漫画家。

赵佳胤带他们去的第一个地方就是丰子恺的缘缘堂。两辆车停好之后,赵佳胤才看清楚到底来了多少人。除开高陌陌,其他还有5个人,三男二女:吴佩丽,丁聪华,孙妃,唐亚森,韩松。

丁聪华和孙妃明显是一对,唐亚森看赵佳胤的眼光明显带有敌意,吴佩丽早就见过了,韩松的态度很好,这个人便是在车上喊,“哥们,你有种。”的人,让人印象很深刻。

几个人相互介绍完了之后,赵佳胤带领着大家逛起了缘缘堂。

缘缘堂只是一个小院子,一幢小房子,无论大小,还不如北京的一套四合院大,随便看看走走,半个小时便逛完了。

“咳咳,这里的挺好玩的,平时难得来这种地方转转,倒也是能陶冶陶冶情操。”韩松看几个人的情调都不高,随口说说。

“确实不错,”唐亚森一开口,几个人纷纷侧目,唐亚森追高陌陌不是一天两天了,大家都等着看唐亚森和赵佳胤之间的好戏,却没想到唐亚森会说好话。

“赵兄,你既然能追到我们的女神,想必还是有自己的得道之处,看看你身上和你的车子,想必你也不是我们一个圈子里的。”唐亚森的话说得很慢,一字一句清清楚楚,场上气氛突变,其余人心中明白,围绕着女神,一场战斗势不可免。

“而今天你到我们第一个来看的便是缘缘堂,这边地处江南水乡,又是书画之乡,难道你自以为有几份书画之才,以此来鄙视我们这帮铜臭之人?”唐亚森此言一出,所有人脸色一变,对啊,这么一个小园子,根本没有什么多少东西可看,为什么带我们来这里,也许真有这种清高而又鄙视的味道在里面。

“呵呵,言重了,我一个普通小老百姓,自己每日奔波在铜臭味中,谈何鄙视啊!如果要鄙视,那我就得先鄙视一下自己,桐城无山多水,我只是带你们来看看水乡而已。”赵佳胤说道。

“不必多言,赵兄每日侧卧在书画之乡,久经熏陶,想必赵兄的书画功力不弱,不如我们来比试一番,看看谁才能真正配得上高陌陌?”唐亚森果然穷图匕现。

“亚森,你还会书画了?”

“真是稀奇,我们认识你到现在,都没看你写过一个字。”

小伙伴们纷纷议论,热闹非凡,太奇怪了,一个富二代,一个花花大少,突然要挑战一个书画之乡的穷小子,挑战的项目还是比写字,这画风有点接受不了啊!

“亚森,你确定你要比书画?而不是赛车,跑马,打高尔夫球?”丁聪华问道。

“当然,难道我会在这种问题上开你们玩笑?”唐亚森现在自信非凡。

“拿笔来。”唐亚森直接拍出了1000块钱,缘缘堂的工作人员们一看到钱,马上喜笑颜开,上等的文房四宝伺候。

唐亚森亲自磨墨,不多久,墨已磨好。

唐亚森站在笔墨之前,深吸了一口气,面容表情严肃,却又显得自信非凡。

“从5岁起,我爸就强制教我写字,不分寒冬酷暑,从未隔断一天,师从严锦华和高峰,至今已有20余载,师傅说我同龄人中无人能出其背,今天,我就来会会你这个书画之乡的弟子。”

众人惊叹,没想到平日里声色犬马的同道,竟然还有这般技艺,隐藏的实在是太深了。

唐亚森双腿微分站立,一手执笔,开始挥墨写字。字写的很慢,写的是李白的《将进酒》。

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

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

……

唐亚森的字是楷书,字字分开,非常秀气,写的是柳体,一看就觉得漂亮,非常让人惊艳。

柳体在书法界被人并称为颜筋柳骨,以瘦骨精神见长,书法界临摹的人不在少数,但是能够临摹出味道的,却寥寥无几。

唐亚森确实已经写出了味道,上百个字,竖着一列列,分布在宣纸上,没有画格子,却能够做到字字等距离,大小相当,这本身就已非常不容易。唐亚森的字,满副看去,一股子的秀气端庄,他已经有了自己的风格。

赵佳胤在心中默默的点了个赞,字确实很不错,可惜选错了对手。

赵佳胤写字其实并没有什么天赋,上辈子前30年,练字断断续续,没有耐心,进展不大。后来发现自己职位晋升无望,所以才有空练字,没有了功利心,这才慢慢写出了名堂,但是写了一辈子,写到了晚年才算是登堂入室,这天赋也算是渣渣了。

唐亚森的字确实很不错,同龄人中很少有能比他强的,可是你找一个活了两辈子的人比,这可是你自找苦吃,哪怕天赋再差,写了一辈子的字,总比你一个小年轻要高出不少。

唐亚森这一幅字写了很久,虽然大家看的很新奇,但是看到最后也有些无聊了。

唐亚森写完了之后,落了款,又跑回车里找到了自己的包包,拿出了一枚精致的印章,在落款后面又加了印。

赵佳胤一眼就看到这枚精致的印章,这是一枚鸡血石,很不错的一块石头,不过类似的石头,自己的仓库里面有一大排,算不上稀奇。

“赵兄,我献丑了。”唐亚森放下了印章后说道。

“哇,亚森,我觉得好棒啊!跟拍卖会里面的书画感觉差不多。”这是完全不懂字的。

“真的很不错,我感觉这幅字能卖钱了吧!”这是有点懂字的。

“写的很不错,非常不错。”赵佳胤说道。

“我也觉得不错,不过感觉缺少了点变化。”高陌陌抱着赵佳胤的胳膊说道。

“陌陌果然识货,师傅也说过我了,不过这个东西急不来,我只能慢慢练,火候不到,强行变化就失去了原有的味道。”唐亚森认真的说道:“赵兄,轮到你了。”

大家都看着赵佳胤,眼神中流露出可惜的表情,你实在是太悲催了,身在书画之乡,顶着书画之乡后人的一个名头,却碰到了如此牛的一个对手,从小被迫练字,又有名师辅佐,这一局你输定了。

“要不我来写吧?”高陌陌说道。

“陌陌,这是我和他的事,你别插手。”唐亚森很认真的说。

高陌陌无奈的摇了摇头,如果唐亚森胡搅蛮缠,或是蛮不讲理,高陌陌可以带着赵佳胤扭头就走,毫不理会。

但是现在,唐亚森偏偏没有以势欺人,没有耍任何阴招,唐亚森用的是阳谋,堂堂正正摆开了跟你比,高陌陌没有任何办法,身处在这个圈子,就要遵守这个圈子里的规矩,高陌陌也没办法跳出这个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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