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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求生是一种本能(1 / 1)

小男生大叫了一声,向前伸出手来,可是被丧尸拖住了,一步也走不了。后面几个丧尸也快速的跟上来,马上就把他围住了。而且,一个丧尸还咬住了他的脖子,让他叫都叫不出来。

小女生江蕾被王炯甩出去这一下似乎伤到了骨头,跪坐在地上爬不起来,看着自己的男朋友被丧尸咬住了,想喊喊不出来,想哭哭不出来,只有一声叫声被闷在了喉咙里,把眼睛投向我,眼神中满是哀求。

而那个伪娘大学生梅溪则远远的站在一边,捂着嘴,什么也不敢做。

我举起了手枪,但是,我瞄准的不是咬住王炯的丧尸,而是王炯的脑门。

我现在能帮这个男孩的,也只能是这样了。可这和射杀丧尸毕竟还是不一样的,不,是很不一样!这是杀人,我从来没有杀过人。不要说杀人,我什么坏事都没做过,我充其量偶尔,好吧我经常下载一些岛国的教育片,这就是我真正做过的违法的事情。可这种事情哪个男人没有做过?杀人?开什么玩笑!

我的手有些抖,我不光是手在发抖,我全身都在发抖。

这时候,我看到王炯的眼睛里充满了哀求,我甚至也看到王炯朝我点了点头。他知道我救不了他了,只求我帮他死得痛快一些,他正在被丧尸撕咬,那是活生生的撕咬啊!他已经痛得连哀求我的力气都没有了。更重要的是,没时间了。再犹豫下去,丧尸就会扑到我的身上来。于是我只能深深的吸了一口气,扣动了扳机。

枪声再一次响起,王炯的脑门现出一个血洞,脑后则一片血雾和脑浆。他没有立刻倒下去,因为那几个丧尸还缠在他身上,它们对他的死亡无动于衷,只知道本能的啃食。

江蕾闷在喉咙里的叫声被她放了出来,尖厉而悲恸,只一下,就像琴弦断了一半没有了,整个人也昏了过去。

我根本没有时间去考虑这一次我是不是真的杀了一个人的问题,朝梅溪挥了挥手,招呼他帮着把江蕾扛在了我的肩上,快步的走出了地铁站前面的小广场。在广场边我看见有辆车开着门,走近了一看,连钥匙都没有拔,前面虽然堵着一辆车,但是并没有堵死,就把江蕾塞进了车里,自己坐上了驾驶座上。这时候梅溪倒不慢,紧跟着就坐在了副驾驶座上面。

这是一辆我最不喜欢的广本雅阁,而且也不是我的,所以我毫不犹豫的就加大油门,撞向了前面堵着的那辆吉利金刚,这一下撞得很凶,雅阁车的引擎盖都翘了起来。不过,倒是把前面的吉利金刚撞开了,然后,歪歪扭扭的在前面的路上前进。

这是7月4号22点08分,都市依旧是那个都市,但地面上的一切,却已经不一样了。

我远远的看到前面一栋大厦的墙面上挂着一块大LED屏幕,可是平常从不中断广告的依旧在播放着,路上的信号灯也都没有停,只是原本行驶的汽车更多是摆在路面上。我只能绕来绕去,撞来撞去,像在游乐场里开碰碰车一样。这里已经是比较接近市中心的地方,平常都是车水马龙,繁华热闹的,这时候,一路上我们却都没有看到什么人。

我很快就把一辆雅阁撞废了,没办法,因为路上就没有一个地方可以顺利通行的。现在,我们不得不停下车来步行。

可是,往哪走呢?我看了看坐在旁边的梅溪和后座上已经苏醒过来的江蕾,脑子里也是一片空白。

也许是人们都蜂拥着出城的缘故,越是靠近市中心的地方,反而越是空旷。

但是空旷的地方和人多的地方,到底哪里要安全一点呢?我也拿不准。我看了看枪里的子弹,还剩3颗,就从裤兜里掏出几颗子弹来补齐。当时我只是下意识的觉得带着枪安全点,但并没有带多少子弹,毕竟脑子里还想着报警之后每一颗子弹的去向都要交代清楚的。现在我真特么的后悔,我明白,我身上的子弹很快就会用完的。现在的问题是,到底怎么走,我得拿个主意。回家吗?从这里还需要穿过两个城区,我根本无法想象,穿过两个城区会遇到什么状况。

那么,还能去哪呢?

车上有导航仪,我调出最近的地图来看,发现我们所在的位置,离李荻上班的省公安厅就只有几条街,而且步行的话,还可以穿近路。

李荻还会留在单位里吗?我觉得可能性不大,但是,我准备去试一试。我是这么想的:现在整个城市全乱套了,警察恐怕也顾不了他们的窝,也许,我可以去那里找到一些救命的东西。比如说,武器,警队里面是肯定有武器的。平时要是谁说他要去警局偷枪那简直是神经错乱,但现在,又有什么不可能的?

我对梅溪和江蕾说了我的打算,梅溪已经打定主意,不管去哪,他都要坚决的跟着我,至于江蕾,她现在除了哭得眼睛又红又肿的,什么话也说不出来。我不知道她是出于伤心还是恐惧,也许都有吧。不过很要命的是,她的腿摔伤了,虽然校裙下面修长的小腿藕白藕白的,看得我不住的在心里背诵八荣八耻,但是丢下她于情于理都说不过去,带着她吧,已经明显的是个累赘。

“不要……”小女孩显然已经觉察到了我的心思,梨花带雨的央求着我说:“不要丢下我。大叔,求求你了。”小女孩的恐惧是一种本能,现在的情况,虽然没有人出来进行一个完整的解释,但一个腿受伤了的小女孩被一个人扔在街上会有什么后果,那也是很容易就能想到的。不知道什么原因,大家的电话现在都打不通,可就算打通了,江蕾又能回到她的家人身边吗?

我叹了一口气,还能怎么办呢?背着她走吧。费力的将江蕾背起来,我觉得自己的力气很有些不够,这时候我又想起来,我貌似一整天没有吃过东西了。而自从我大学毕业丢掉了我的警察职位到现在,我的身体状况一年不如一年。而且就算当年,我也不是那种身强体壮的人。

在我视线的范围内,就有一家西餐厅和一家中餐酒楼。不管里面有没有人在,都应该会有食物,但是,吃一顿饭,需要付出什么代价呢?

“你们想吃西餐还是中餐?”我看着不远处的西餐厅和酒楼,突然笑了起来,说了一句:“我请客。”

是不是末日来临了,谁也不知道,但是末日又怎么样?饭还是要吃的,甚至可以说,饭是更要吃的。咱们中华民族的传统是,就算死,也要当个饱死鬼。一想到吃的,我就觉得自己的肚子像着了火一样,天大地大,肚子最大,先找吃的再说。

梅溪说:“我……我,吃不下。”不是吃不下的问题,其实,从地铁轨道下面看到那个半截人,再到后来看到徐永昌和王炯被血淋淋的吃掉,他就一直反胃恶心,能够一直忍着没吐,他已经很佩服自己了。

江蕾则说:“大叔请客的话,那就吃西餐吧。”

我哦了一声,其实,我倒很想吃火锅来着,不过不知道那家酒楼的火锅平常是什么价,反正我以前从来不在这条路上吃饭的。很简单,没钱。那家西餐厅我倒是早有耳闻了,好吃不好吃不论,据说昂贵程度在全市都是数一数二。当然今天请客,我是没打算花钱的。

我平常从来不乱穿马路,也许是一种习惯,即使在现在这种状况下,我还是背着江蕾,绕了一段路从斑马线上走过去。到了西餐厅门口,才发现大门和橱窗已经被人砸烂了,看来,有人比我们更早一步来到这里。我放下江蕾,让梅溪搀扶着她,梅溪还不太乐意,但是这时候他是不敢违背我的话的。

我拿着枪走在前面,弯着腰从砸烂玻璃的大门里钻进去,里面的大厅虽然没有开空调,但比起外面的世界来,也还算是凉快。里面的光线略有点暗,装修依然显得豪华精致尊贵,不过空无一人,所有的座椅倒还整整齐齐的摆放着。走过吧台的时候,我才发现这里一片狼藉,看来砸烂门窗进来的人,是冲着钱来的。在饥饿的时候,钱相对于食物来说就是一堆废纸,我鄙视了一下前面那些人的人生境界,确定大厅里是没有人了。

没人就没人,我也没想过还会有人留下来招呼生意,回头招了招手让梅溪和江蕾跟上,我准备往厨房去。

厨房里也没人,打开冰柜,我幸福的呻吟了一声——冰柜里什么都有,我最看重的,是那些肉质优等的牛肉。总的来说,我并不喜欢西餐,不过对牛排情有独钟。而每次去西餐厅玩情调的时候,那里的牛排总是让我觉得才刚尝到味就吃完了,那种时候又不好意思再要。今天,我可以吃个够了。

但是问题又来了,这些牛肉都是生的,没有厨师,谁来做呢?我想的是,不管三七二十一,把牛肉放在火上烤熟就行了。

这时候江蕾自告奋勇的说:“我来,我会做牛排。”一边说着,一边踮着脚就要准备开工。她的腿是被摔伤的,右边膝盖上青了一大块,还有很多细小的擦破的外伤,都挂着已经干成黑色的血珠子。她这么积极踊跃,毫无疑问也是为了争取在我面前多获取一些照顾,也有一些回报的意思吧,至少,我没有丢下她。一个背着书包谈恋爱的小女孩这么快就懂得利用一切可能表现自己,在以前,她可能想也没想过吧。

也许,这同样也是人的一种本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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