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还有泪,便可为爱情而落,若还有爱情,泪会浸透长夜
【偶遇不如不遇,有些人匆匆分手,想见,却寻遍天涯也不见踪迹。】
【有些人不想见,明明别过了,茫茫人海中却又不期而遇。】
这也许是冥冥之中的定数,或者是两个人之间还有那么一点点未尽的缘分,还要彼此折磨下去?
反正陈哲遇见了罗梦奇,这既不算邂逅,也不算偶遇。因为他们考的都是东北z城师范大学,想不见面都难,真的无法回避。
一九九0年的z城师范大学,在东北也是一所数一数二的名校。它环境优美,建筑设计和园林设计巧妙地结为一体:
小桥流水,凉亭古雅。校区里甬路两旁是飘逸的垂柳,垂柳下种满了鲜花,很香,味道也很浓。
陈哲用鼻子嗅了嗅,但感觉并不清爽。
陈哲来自农村,他见的最多的花就是向日葵花,在阳光的照耀下,香味清香,但家乡也有其它的野花,很艳丽,可陈哲不喜欢那些花。
可有人偏偏喜欢,那些古代风流的文人,把女人比喻成:
【什么貌美如花,国色天香,面似桃花,出水芙蓉,兰心蕙质等等。】
陈哲就想,既然女人如花,那花可是千姿百态,那女人也一定和花一样,百态千姿!
那罗梦奇又是一朵怎样的花呢?
罗梦奇在高中时是校花,除了她长得清秀外,她还是镇长的千金。罗梦奇很高傲,很风骚,也很会打扮,而且还有很多衣服可以打扮。
但陈哲对罗梦奇的审美观却不同,他感觉她不打扮才最美。一打扮就变成了臭美!
陈哲边走边想着。突然有人在陈哲的肩头上猛地拍了一下,并喊道:“陈哲!”
陈哲一回头,见是一个摩登女郎,披肩的秀发,遮盖着淡绛纱衫的领口,点染曲眉,浓妆淡抹,叫人看了很时尚,但那微微上翘的唇角却给人一种轻挑的感觉,只有那双高傲的眼睛陈哲特熟悉——罗梦奇。
真是她,可她与一年前若判两人,陈哲真的不敢想象,她怎么会变成这样了?
罗梦奇说:“真的是你呀,一看穿的衣服,低着头满地找金子的财迷样,就感觉特像你!你在这干嘛?”
陈哲说:“来报到!”
罗梦奇很平淡的地问:“你也考这了?祝贺你!”
陈哲也平静地说:“嗯,考这了,谢谢!”
他们的相遇很平静,平静的叫人难受。陈哲失落地望着她的背影,望着她那箍成花瓣似地屁股,一扭一扭地甩动着,望着她和一个梳着束发的女人,一起迈着“贵妃步”消失在甬路的深处!
陈哲知道,罗梦奇就是罗梦奇,她是镇长的女儿,当然会很高傲的,上高中时走路就是这姿势,非常有艺术细胞的语文课代表张珊珊,把她的步伐命名为“贵妃步”。
罗梦奇一向说话刻薄,高中时就不讨女生欢喜。这没关系,只要有男人稀罕就可以。
陈哲在心里骂道:“罗梦奇——你妈了个腿的,说话太损了,还是那个熊样,竟揭老子的短,要知道你这个德行,老子但愿下辈子也别遇见你!”
后来陈哲才知道,那个梳束发的不是女人,而是一个艺校的男生,叫何明威,一个未来的画家,外号“人妖”。
再后来,陈哲听到很多她俩的传闻,特别是何明威,他是一个画人体艺术的高手,他曾画过很多美女,那他和罗梦奇会不会已经那个了?
陈哲这么一想,脸就红了,他感到自己想得有点龌龊……
一个雨后的下午,在去图书馆的甬道上,陈哲又遇见了罗梦奇,也不知道她动了那根大筋。
罗梦奇竟然热情地邀请陈哲:“走,师姐领你去散散心!去何明威艺校,让你开开眼界,见识见识!”
陈哲真不想去,他只想回避罗梦奇。回避她不仅仅是不对眼,还有另一个原因:
陈哲和罗梦奇是老乡,是高中时的同学,陈哲比罗梦奇大一岁,但高考那年陈哲得了一场怪的病,那病很丢人,也没有考上大学,又复读了一年,罗梦奇就早一年考到了这里,于是,师妹就变成了师姐,师哥就变成了师弟。
陈哲不愿意再想起高考哪一年的那件破事,就像在没完全愈合的伤口上撒盐,很疼的。
现在,陈梦奇让陈哲陪她去何明威的艺校。看在她曾是高中同学和老乡的份上,陈哲只能硬着头皮陪她去。
“有一天,世界上最老的一只海龟去世了。这只海龟名字叫哈里特,活了一百七十六年,它曾是达尔文的宠物。”
陈哲关心的不是这只海龟,陈哲只是达尔文的粉丝,或者说陈哲想通过达尔文的研究,去探索一下爱的起源。
陈哲的爱很肤浅,陈哲不爱女人的张狂和妖艳,陈哲只爱女人的那种文静和羞赧,那种随遇而安的自然。
所以,陈哲很少和张狂的女人搭讪,即使是相遇了,他也有意避开。
七路公交车上,人并不多。空座很多,罗梦奇抢先坐下了,陈哲并没有和她坐在起,他感觉她身上的香水味有些刺鼻。
他坐在了她的前面的一排,罗梦奇把头从陈哲后面探过来问:
“知道吗,我今天去艺校干嘛?”
陈哲懒洋洋地地说:“还用猜,去找‘人妖’呗!”
罗梦奇用拳头在陈哲的肩头捶了一下说:
“找什么人妖!人家有名字,他叫何明威!今天我要去艺校做人体模特!”
一听她的话,陈哲就腾地从车座上站了起来。并失态地大声质问:
“什么?当人体模特,你疯了?”
罗梦奇不耐烦地说:“行了,行了!别大惊小怪的,是泳装,也不是**,就跟打了鸡血似的!”
陈哲真后悔,心想:“要知道是这种骚事,老子才她妈地不来呐。”
走进画室,陈哲发现这些“大师们”个个都神态自如,那个何明威:束着马尾巴小辫的“人妖”,单腿抖动,抖得很匀,他的手很修长,很昕白,在慢慢地理纸,削笔…
指导老师略一示意,罗梦奇就转到屏风后面,换上了泳装走出来,画室里雅雀无声。
罗梦奇认真地,按照指导老师的要求,摆弄姿势,腰扭过来,头别过去,这样坐坐,那样站站,简直是大义凛然。
陈哲站在那里,看也不是,不看也不是,只感到额头直冒汗,整个人都快崩溃了!
终于展示完了,换上另一个模特。罗梦奇拿起衣服和画室的人一一打着招呼走出画室,很自然,就像经历一场洗浴,正走出浴池。陈哲跟在身后,一言不发。
陈哲知道自己的严肃,严肃的就像是从殡仪馆里走出来似地,仿佛这里刚刚发生了一桩最最沉痛的事。
罗梦奇说:“我们去吃饭吧!”
陈哲没有吱声,任凭她领着走进一家讲究的餐厅。
他俩拾一个靠窗子的桌子坐下,要了四个小菜,两提啤酒。陈哲仍然不说话,抄起酒瓶就喝。
罗梦奇问陈哲:“怎么不说话呢?”
陈哲狠狠喝了一大口啤酒说:“喝酒,没啥好说的!”
罗梦奇只是嘻嘻地笑,一瓶接一瓶地喝。
陈哲实在憋不住就问:“你当模特何明威同意吗?”
罗梦奇的笑戛然停下,怏怏不快地说:
“他需要的是我的神韵,不是我的清誉,我们两个没‘那个’,他身边的女人太多了!哪像你,长得英俊,还很男人。他是狗改不了吃屎,就喜欢撩孩子,周围乱哄哄的,不干净!他要赶上你一半,我就嫁他!”
“你快闭嘴吧,胡扯啥呀!”陈哲的脸刷地红了。
然后,他俩就谁也不说话了,只是一个劲地喝酒。窗外的街灯亮了,罗梦奇的眼睛也红了。
陈哲去吧台结了账,花了一百多块钱,这个破地方真他妈黑,一顿饭就吃了陈哲半个月的伙食费,整整值半头猪的价钱,想一想陈哲都后悔。
其实陈哲对罗梦奇已经没有什么好感了,如果说还有一丝好感:“就是她曾是自己的老乡!”。
她在高中时就广交男友,现在又变得这么的开放。在陈哲看来,这就是不自重,这种放荡不拘已经冲破了陈哲的交友底线。
“咱俩去k歌吧?”罗梦奇扯了一下陈哲的胳膊说。
“我不喜欢k歌,我的五音不全,我唱歌很难听的。”陈哲婉言谢绝地说。
“可我喜欢k歌,我请你!我知道你是个财迷,舍不得花钱,又很正统的男人!”说着罗梦奇挽起陈哲的胳膊就走。
话都说到了这份上了,陈哲就真的不好意思走了,他极不情愿地挣脱了罗梦奇的手,跟在她的身后。
“瞧你吓成这样,我还能吃了你呀?”罗梦奇带有几分嘲笑的口吻说。
在“星河”歌厅的包间里,罗梦奇一首接着一首歌地唱着。陈哲望着脱去外衣只穿吊带小衫的罗梦奇,脸有些热热的。
罗梦奇真的很美,眉宇间略有忧郁,却又带有几分风情,她的腰很细,臀很饱满,颈部细滑。
唱完一首歌,罗梦奇又起开两瓶啤酒,一瓶递给了陈哲,一瓶握在手里,扬脖喝了一大口。
“咱俩唱首《相见恨晚》吧?”罗梦奇把另一支话筒递向陈哲。
“我真的不会唱歌,你自己唱吧!”陈哲没有接话筒,摆了摆手。
“真扫兴!”罗梦奇把递向陈哲的那支话筒使劲地扔在了茶几上。然后,对着屏幕唱起那首很流行的歌——“你是风儿我是沙”
唱完,罗梦奇紧挨着陈哲坐下,在略暗淡的灯光里,罗梦奇用火辣的眼睛看着英俊的陈哲。
在酒精的作用下,罗梦奇幻觉着他们皮肤的触感,那是一种宛若丝绸般的顺滑,他那宽大的胸膛一定负有弹性。她在用眼神甚至在一件一件地剥开他的衣服,探到最里面的层次,是那样的肆意妄为。
突然,罗梦奇搂住陈哲的脖子,吻了陈哲一下,陈哲一愣,狠狠甩开她的胳膊,捂住嘴……
“你干嘛?把我弄疼了!”罗梦奇大声地吼道。
“我不喜欢女孩这样?”陈哲万分反感地说。
“你不喜欢女孩这样?难道你喜欢男孩这样?areyougay?(你是同性恋吗)?”罗梦奇一脸坏笑地问。
“areyourostitute?”(你是xx吗)陈哲没好气地回了一句。
“你骂我!说我是(xx)?”罗梦奇带着哭腔大声地问陈哲。陈哲也感觉自己有些失言了,也许是喝了太多酒的缘故,也许是她说陈哲是同性恋的缘故,陈哲就脱口而出。
“你骂我!你骂我是rostitute!”罗梦奇生气地拿起衣服像风一样跑出了包间。
在转身的刹那间,陈哲看见了罗梦奇眼里闪烁的泪花。
陈哲无精打采地跟在罗梦奇的身后,他是撵不上罗梦奇的,因为罗梦奇正在生他的气,她不让陈哲撵上。
夜风吹来,吹得路边的树叶不停地晃动,吹得罗梦奇像风一样轻盈,吹得陈哲有些清醒,他感到自己的话说得过火了。
他伸手在自己的后脑海拍了两下,他后悔和罗梦奇去歌厅k歌。陈哲叹了口气,陈哲不是不喜欢唱歌,他是不喜欢和罗梦奇一起唱歌。忽然,陈哲想起那句很流行的歌词:
“若还有泪,便可为爱情而落,若还有爱情,泪会浸透长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