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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七章 最后的比拼(1 / 1)

<>孙林的最后一道菜是鲍汁鹅掌饭。

而唐芊芊最后一道菜叫做白衣胜雪豆腐羹。

光听这名字,似乎能够秒杀孙林。

因为名字好听,意味着大有玄虚,而且,直接用豆腐做材料,够大胆啊!看来,是小丫头的绝活!

黄滟芝听到豆腐,想起那一晚在天龙酒家,孙林用一道豆腐教刘丰做人。

难道,今天孙林要被倒过来羞辱?

孙林的菜中规中矩,玩不出什么花头,就是鲍汁地道不地道,鹅掌入味不入味,软糯不软糯,还有饭,应该是就着吃的。

此刻在很多人眼中,孙林只怕要输。

孙林当然是胸有成竹,因为这道菜是他处理时间最久的,下午就开始提炼鲍鱼汁,以及处理鹅掌。

他也能猜得到唐芊芊的这道白衣胜雪豆腐羹是大概什么个意思,可是,是时候展露真正的技术了。

如果说刚才海虾双拼两吃是霸道,那么他的鲍汁鹅掌饭就是王道,堂堂正正的碾压你。

他也是有胜负心的,上一世在唐家吃了闭门羹,唐家根本就瞧不起他,对唐家的势利深有体会。那时他黄仁天外孙的身份基本已经坐实,但人家就是不买账,因为人家要跟王家联姻,要跟资本集团黄家搞好关系。

华夏顶尖私家菜,顶尖厨艺豪门,唐家是最市侩的。

不过,这也很正常,比如厉家菜,一开始一家人忙碌一天,只为一桌菜,这股巨匠精神无人可比。可是后来就逐渐的滥了,一桌菜能赚多少钱?

所以说,任何艺术,完全跟钱挂钩之后,都变味。

钻在钱眼里的人,成不了巨匠。

上一世,他醉心厨艺,米其林三星在望,结果没有落个好下场。

这一世,他要追逐财富,成就饮食帝国,成为富豪榜前列的人物,他也成为不了巨匠,这是无可奈何的事情。

但并不妨碍他仍有一颗追求巨匠的心,唐芊芊就是一块磨刀石。

他不声不响站在那里,脊背挺直,眼神中透出自信。

唐瑞翰对孙林的俊秀与气势暗自点头,不过,又化为一声叹息。唐家在第二代就开始衰弱,名头不及北方几大家,的确是过度追逐财富的结果。导致现在人才凋零,唐芊芊算是年轻一辈之中有灵性的,可是却被这孙林比了下去。

难能可贵啊!在这穷乡僻壤,真的飞出了金凤凰。

假以时日,孙林绝对能成为黄仁天那样的人物。

孙家崛起是必然的,而唐家却仍然纸醉金迷,沉醉于金钱名利之中不能自拔。

唐芊芊默不作声,眼神复杂地看了眼孙林,第一次开始认真重视这个对手。

因为,她闻到了鲍汁鹅掌的香味,这香味不浓不淡,如同丝丝缕缕,直钻入心底,可见料理工序与手段很复杂,很有讲究,竟然摸不到规律。

李迅波看着孙林,淡淡道:“刚才先吃了你的海虾双拼,这回先吃唐丫头的白衣胜雪豆腐羹,不过我要先问你,你这鹅掌是什么个路数。鲍汁扣鹅掌我吃的多了,但是闻这香味,表面上不如我吃过的香,但是这香味不是一般的醇,怎么做到的?”

孙林苦笑道:“先卤后酱,再焖烧,中间有十二次的浇汁。每次的鲍汁都是不同温度的鲍汁,在鹅掌不同温度的时候淋上去,整个对温度跟时机的把控要很精确,你们吃了就知道了。”

听着容易,但做起来非常的难。

其他人不管,直接就拎起鹅掌啃了起来,一啃还真是,很好咬,入口如泥,酱汁到了舌头上,顿时就满口生津,香味满溢。这鹅掌有入口即化的感觉,不用嚼。

然后鹅掌的脆生生的清香开始盖住鲍汁的香甜,越发的清晰,甘美可口。

这米饭,是海州这边的如皋米,长寿之乡的米,清香阵阵,每一颗都能彻底分离出来,被鲍汁所包裹。

一口饭下去,居然好吃到眉头都要掉下来。

然后就是一大口一大口的吃。

好多人都觉得,这简直就是这辈子吃过的最好吃的一顿饭。

一点都不腻,这样的饭,吃个几碗都没问题。

孙林笑眯眯道:“趁热吃吧!”

唐芊芊接连翻了几个白眼,孙林这是在讨巧,钻空子。

“我的白衣胜雪豆腐羹,也趁热喝吧!”

孙林笑的很贼,“这天热呢,不怕冷,你的豆腐羹只怕还烫着呢!”

是啊,鲍汁鹅掌趁着热的时候吃好吃啊。

唐芊芊气鼓鼓地瞪了他一眼,居然说不出什么话来,长这么大还没遇到过孙林这么惫懒的家伙。

李迅波说了句公道话:“吃口鲍汁鹅掌饭,再喝一口白衣胜雪豆腐羹,正好。”

这个时候,所有的菜都上来,孙林跟唐芊芊也坐下吃东西,两个人实在是饿坏了。

唐芊芊刚坐下,肚子就咕咕叫,看到孙林侧过头看她,顿时气鼓鼓瞪了他一眼,别过头去。

孙林提了一直鹅掌,对着唐芊芊说道:“喂,鹅掌吃吗?”

“不吃!”唐芊芊对着给她分菜的杨斌说了声谢谢,头也不回。

“白衣胜雪豆腐羹可填不了肚子,鲍汁鹅掌饭可以哦。”孙林举着鹅掌,美美地咬了一口,吱吱作响。

杨斌给唐芊芊分了一份鲍汁鹅掌饭,唐芊芊回头白了孙林一眼,哼了一声,用调羹尝了尝鲍汁,又吃了口饭,这才拿起鹅掌啃了一小口。鹅掌咽下去才说道:“味道还不错,这是我吃过最好吃的鲍汁鹅掌饭了。请问你这鹅掌是怎么来的?”

孙林一边啃鹅掌一边说道:“鲍鱼是从海洲大饭店借的,鹅掌是本地大鹅,米是海州下面的如皋县特产。对了,我们本地的鹅都是放养的,很好吃。”

“品种呢?可以用来做鹅肝吗?”黄滟芝忽然问,她想念鹅肝酱了。

孙林白了她一眼,“我们华夏讲究和谐中庸,不喜欢拔苗助长。鹅肝这玩意,对鹅太恶毒,我们华夏人干不来。”

听这话,唐芊芊倒是意外地朝着孙林投去了赞许的眼神。

古埃及人发现,野鹅在迁徙之前会吃大量的食物,把能量储存在肝脏里,以适应长途飞行的需要,这样一来,鹅肝会更加的鲜美。

这种增肥一般每天吃一公斤左右的食物,但是在欧洲很多家养的鹅会被强行喂食两三公斤的食物,插根管子到食道,用漏斗直接灌进去,这个过程只需要几秒钟,可想而知鹅会有多痛苦。身体里带个十多倍大的肝,造孽啊!

所以在欧洲,这种方法饱受诟病,鹅肝的产量也一直在缩减。

没错,西方人经常指责华夏这个不人道,那个不人道,比如熊胆。可我们是用来治病救人的,西方人是用来享受。

孙林上一世没少跟西方人打交道,西方整体盛行圣母biao,当了biaozi还要立牌坊,喜欢双重标准。

幸好黄滟芝只是问问,没有打本地大鹅的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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