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没有什么人认为陆翊染对他是真爱,绝大部分人都觉得她只是一时兴起玩玩罢了。甚至京城的赌坊还下赌注,在明年真正成亲之前,陆翊染便会后悔,直接取消这门亲事。
苏幕遮尽管跟着过来了,还被陆翊染安排到一个不错的住所,可是真正愿意接近他的,还真没有。正常情况下,苏幕遮应该是规规矩矩才是,怎么会在这时间,跑来树林了。
云夕对此可谓是百思不得其解。
她眼力好,就算隔着几百米的,也能认出那是苏幕遮。
云深顺着他的视线望去,也看到了苏幕遮。在察觉到他即将转头的那一瞬间,云夕和云深两人都后退了一步,正好避开来。
云夕挑了挑眉,语气带着一丝的惊讶,“他居然能察觉到我们?”这就有些厉害了,在那样的距离中,能感觉到她和云深的,身手也不会比他们差多少。
云深只是笑了笑,笑声低沉,充满了玩味,“谁知道呢。”
云夕则是利用石头,遮挡住他们两人的身体,顺便看看苏幕遮在干嘛。只是看了半天,也没看到他同谁会面,似乎只是大清早单纯地出来一下而已。
太阳出来后,清晨的阳光将天边染上绚烂的色彩。看完日出,他们也该早点回去了。
两人回去的时候,倒是分开行动的,虽然他们两个是未婚夫妻,被看到整日呆一块的话,还是会有人说闲话。
回到房间后,明月刚起来,睡眼惺忪的样子,在那边边揉眼睛边打哈欠,别提多可爱了。
“姐姐你去哪里了?”
云夕摸了摸她的头,顺势接过了丫鬟小玉刚拧好的热毛巾,擦了擦明月的脸,“刚刚去看日出了。”
明月懵懵懂懂地点头。
等她洗漱完后,宫女瑾容将她们两人的早餐端了过来,云夕自己用了一份枸杞梗米粥,吃了两个吉祥如意卷。然后盯着明月吃了半碗的粥,外加一个豆腐皮包子。
云夕吃完早饭后,拉着明月的手,准备出去逛逛,趁现在不少国家还没到来,那片大草原上人不算多,她正好可以趁机跑两圈,让檀墨松快一下。
在出门之前,她先拐去陆翊染的屋子。陆翊染也刚用完早饭,看上去心情十分不错,甚至还哼着小曲调。
云夕听了那旋律,眼皮不由一跳——这怎么听怎么像是百花楼中那位清倌做的曲。这一曲刚出世便备受追捧,那位清倌也被捧成了所谓的第一琴师。
看陆翊染哼得如此熟练,就猜她应该没少去百花楼捧场,甚至亲耳听到那清倌弹琴。
云夕的目光落在了桌上的花瓶,花瓶中插着盛开的茶梅,娇艳动人,色彩瑰丽,花瓣上还带着清晨的露珠,一看就是刚采摘不久的。
云夕笑了笑,“你一大早就有闲情逸致去采花啊。”
陆翊染摇摇头,声音透着炫耀的得瑟之情,“不,是幕遮采了送我的,好看吧!”
云夕觉得吧,就算苏幕遮送来一根狗尾巴草,翊染都会称赞说颇有野趣。
云夕倒是想起了那树林中据说有一片的茶梅,难道大清早的,苏幕遮便是为了过去给翊染摘花的?
陆翊染对她虽然算不上是掏心掏肺,但是平日也看顾不少,云夕忍不住多嘴了一句,“难怪呢,我早上去看日出的时候,还看到他了。”
陆翊染抓重点能力杠杠的,语气戏谑,“哦,和云深一起去的?”
云夕十分坦然地点头。
陆翊染托腮道:“看日出啊,听起来不错,明天我也和他一起去看看好了。”
云夕好奇问道:“你真爱上他了?”
语气中还带着一点不可思议。陆翊染给她的感觉,就是享受至上主义者,做事随心所欲,兴趣和热情来得快去的也快。当时她说要让苏幕遮成为她驸马,云夕……说实话,还真不看好她这段感情持续的时间。
在这一点上,苏幕遮的容貌的确占了很大便宜,那样俊美深刻的面容,加上桀骜的眼神,的确让人很有征服的*。
陆翊染反而笑了,“哪里就到了爱的地步,不过喜欢是肯定有的。那张脸还真的是百看不厌啊,特别是在某些场合。”
云夕听着她暧昧的语气,嘴角抽了抽。公主殿下,说话含蓄点呀,别一言不合就开车呀,她都有些后悔提起这话题了,在场的还有明月呢。幸亏明月不懂她在说什么,一脸的天真无邪。
陆翊染一脸惊奇,仿佛发现了新大陆一般,“你还真听懂了!”
云夕避左右而言他,“出去赛马不?”
陆翊染立刻来了兴趣,“走!一起去跑几圈!”
反正在人员到齐之前,他们可以尽情浪一下。人多了,再大的草地都觉得拥挤。
云夕笑着问明月,“你要过去看看?还是呆在房间里。”
明月拉着她袖子,“我和姐姐你们一起。”她补充了一句,“我也有小马的!”
明月会骑马,云夕倒是知道。有霜降和立秋看顾,加上还有明月的两个丫鬟,想来这小丫头也不会出什么事情。
陆翊染带着云夕到处串门,不多时,就怂恿了一群蠢蠢欲动的妹子,队伍一下子壮大了不少。
这里的姑娘大多数都是有过出行经验的人,每个人都带出了自己平时骑的马,然后一个个看着云夕的檀墨流口水——檀墨的卖相实在太好,强劲的四肢、乌黑滑顺的毛发、优美的体态,每一样都在述说着自己的不凡。
大家酸溜溜的目光不断地檀墨身上飘,只是见过檀墨的人都知道,这马的脾气特别大,除非云夕在场,否则他们连摸都不能摸。
“好俊的马?愿意卖吗?我可以出十万两。”一道陌生的男声响起。
云夕转过头,看见一身锦衣玉带的男子,衣服上还绣着龙的图纹。云夕略一猜测,便猜到这位只怕是北魏的哪个皇子吧。
云夕今日简单地梳了一个百合髻,斜斜插着一根黑檀木梅花簪子,耳朵上是点翠垂珠蓝玉耳坠,身着一袭藕荷色的月华裙,五官精致,眸若星辰。
她站在檀墨身边,亭亭玉立,仿佛随时都要随风而去,歪头的时候,耳坠上的蓝玉发出幽蓝的光芒,耳垂小巧白嫩。
男子眼中闪过一丝的惊艳,语气不自觉放柔了几分,“我愿意出十万两买这匹马,姑娘可否愿意割爱?”
云夕皱了皱鼻子,直接说:“不愿意。”
傻了才会将檀墨卖了,十万两是很多,可是她又不是赚不到。
她转过头,懒得搭理这人。
檀墨十分通人性,也听得懂一些人话,听到有人觊觎自己,十分不悦地冲着那人鸣叫了几声,声音带着警告和威胁。若不是云夕伸手安抚他,只怕就要直接撒开蹄子狠狠踢过去。
陆翊染嗤笑一声,“才十万两就想买檀墨,一百万两还差不多。”
然后扭头对云夕说道;“咱们也别理不相干的人,来跑两圈吧。”
云夕点点头,足下一点,身子轻盈地落在马背上。这样的身手又让那男子眼睛亮了起来。
其他姑娘相比较云夕而言,要含蓄不少,都是规规矩矩地上了马背。京城的贵族圈子本来就喜欢打猎纵马,所以即使是书香世家的姑娘,多少也都会点马上功夫。
一群姑娘坐在马背上,风姿各异,环肥燕瘦,形成了一道最靓丽的风景。
云夕看着这一望无际的草地,风轻轻捶了捶,草摇摇摆摆的,这样宽阔的场景让人的心情都不自觉好了起来。
陶欢欢笑声如同银铃一般,“我听闻前面有一个落月湖,我们跑过去取落月湖旁的花再回来。最后的人就惩罚明天大清早给每个人都摘一株茶梅。”
这惩罚雅致又无伤大雅,输了也无妨,大家自然是纷纷点头答应。
身着北魏样式裙子的一个姑娘忍不住问道:“我也可以和你们一起比吗?”
陆翊染调笑道:“当然可以,只要你别到时候输了哭鼻子就是了。”
那姑娘抬了抬下巴,“才不会哭鼻子呢。”
云夕扬起缰绳,纵马奔腾。身下的檀墨如同一道闪电般射出,画出了一道优美的弧线,风驰电掣,若不是云夕上马的时候,将帽子带好,只怕头发都要被吹成疯婆子了。
风驰电掣,在这种极致的速度中,整个人像是在随风奔跑一般,心中所有的郁气在这种极度刺激的情况下被一扫而空,现实的包袱负重都被甩掉,满脑子只有一个想法:快点!再快点!
云夕总算有些理解,为何不少人都喜欢纵马飞奔,这种感觉像是毒品一样,很容易上瘾。
她骑术本来就好,加上檀墨本身就是万里挑一的骏马良驹,所以没多久就一马当先,将其他人甩开了一截。
她第一个抵达那落月湖,落月湖坐落在这片大草原的中心,犹如一块蓝色的宝石镶嵌在那边。远远望去,湖面泛着蔚蓝的色泽,近看了后才发现湖水十分清澈。云夕也不下马,身子一倾,直接摘了一把白色的花朵。这种花朵同雏菊有些像,白色的花瓣十分小巧可爱,围着落月湖长了一圈,形成一个花圈。
摘好了花后,云夕返了回来。这时候,那位北魏的姑娘恰好快到落月湖了,在一群比赛的姑娘中,她倒是排了第二。一方面是因为她骑的马好,她身下那匹骏马,不会比檀墨差到哪里去。另一方面也是因为她的骑术的确不赖。
云夕微微同她点了点头,拉了拉缰绳,返回原路。
当她远远地望着前头的时候,发现起点处似乎聚集了不少的人。
等距离越来越近的时候,云夕在人群中还看到了楚息元,谁让他就站在最显眼的位置,想看不到都困难,楚息元旁边,并列站着一个有些年纪一身威仪的男子。
能同他并列的,云夕稍微一猜,便猜出了他的身份——这应该是北魏的皇帝宇文卓。
她拉了一下缰绳,让檀墨放慢速度。
“吼……”一声长啸震耳欲聋,一道健硕的身影飞速扑了过来,冲着云夕身后。
云夕身后正好是摘了花回来的北魏少女,她被这样的惊故吓得尖叫了一声。
云夕侧过头,恰好看到那是一头彪悍的狮子,长长的鬃毛抖动着,让人看了一眼就害怕不已。那副威仪寻常人在他面前不自觉吓得筋酥骨软,不能动弹,谁也不会怀疑这狮子爪子的锋利程度。
“无忧!”一道焦急的惊呼声响起,“你们还不快去救公主!”
原本在马上好好的宇文无忧面前忍不住窜出一头凶狠的大狮子,顿时吓得花容失色,她身下的骏马十分具有灵性,面对这样的狮子也不见腿软,反而立刻带着宇文无忧飞去相反的方向。
其他的护卫也纷纷赶上前去,准备解救这位公主殿下。只是他们的速度,哪里比得过发狂飞奔的狮子,身影如同闪电一般,带着凶狠的力道,狠狠扑向了宇文无忧。
宇文无忧骑着的马狠狠地往狮子的眼睛部位踹了过去,而且还十分准地踹到了右眼的位置。
狮子发出一声愤怒的吼声,狠狠咬向了这马的前肢,枣红色的小马发出一声凄惨的悲鸣,声音带着几分的痛苦。
在他们撕扯的时候,宇文无忧也被狠狠地甩了出去,云夕此时恰好赶到,直接接住了她的身子,随时携带的匕首直接飞射出去,直直地射向了狮子的心脏。
砰地一声,狮子倒在了地上,其余这时候才赶到的护卫连忙拉弓射箭,帮忙补刀。那些护卫看宇文无忧没事,这才松了口气——这位可是北魏皇帝最宠爱的女儿,甚至超过了一众的皇子。若是真的出了什么事,只怕就要血流成河了。
宇文无忧一脸的心有余悸,手紧紧抓着云夕的袖子。云夕转头看向她,揉了揉她的头,“没事了。”
因为她这个动作,宇文无忧眼泪直接掉了下来,从马上下来,一脸心疼地看着她的马,“牡丹。”这牡丹是三年前父皇送给她的,那时候的牡丹还是小马驹,平日吃的马草水果都是她亲自喂的。宇文无忧同牡丹的感情很好,如今见了爱马变成这惨样,眼泪直接就掉下来了。
云夕一边将她的匕首从狮子的身上取出,一边安慰她,“好歹命还在。”这名叫牡丹,也的确是十分忠心护主,在同那狮子的拉扯之间,他身上被咬了好几道伤口,鲜血涌了出来,看上去血淋淋的,十分凄惨可怜。他倒在地上,不时发出痛苦的**。
宇文无忧点点头,擦干了眼泪,吩咐护卫:“还不快将牡丹抬起来,让李太医给他治疗一下。”
“哎,你动作轻一点,你拉扯到他伤口了!”
看宇文无忧的样子,若不是自己抬不动,只怕就要亲自抬起来。
陆翊染这时候也从回来,看着一地的鲜血,依旧不远处倒在地上的狮子尸体,饶是胆大的她都忍不住唬了一跳,“发生什么事了?”
云夕摇摇头,表示她自己也不清楚,“刚刚突然冒出一头狮子了。”
因为脱离了危险,爱马看上去也没有生命危险的样子,宇文无忧情绪缓和了不少,感激道:“我叫宇文无忧,还没谢谢这位姐姐刚刚救了我呢。”
云夕道:“我是杜云夕。”
宇文无忧……这个她倒是知道,是北魏的三公主,备受宠爱。
云夕却没想到,自己一救就救了这么一尊大佛。
她直接带着宇文无忧上马,“先回去吧。”
檀墨风一样飞了出去,不多时便回到了起点。
云夕到的时候,恰好看到草原的大皇子那托亚正在对黑着脸的北魏天子宇文卓表示歉意,“都怪我手下办事不利,那狮子竟然挣脱了铁链,跑了出来,差点伤到无忧公主。”
“大概是一路上狮子一直挣扎,铁链才松了不少。”
宇文卓目光在女儿身上滑了一圈,见她只是稍微受到惊吓,脸色缓和了一些,旋即对云夕道;“多亏了这位姑娘救了小女。”然后转头对楚息元道:“你们大周的女孩,可一点都不比男子差。”
楚息元笑了笑,说道:“这也是公主洪福齐天。”
那托亚脸上是真切的歉意,“原本这狮子是我弟弟花费了好一番功夫抓到的,我们便想着送给陛下做寿礼,谁知道却出了意外。”
云夕顿时无语了,她觉得这那托亚还真的是典型的低情商啊,这狮子都差点伤到人了,却还直言这是送来的贺礼。若是心眼小的皇帝,都会忍不住怀疑,他们草原是不是故意的。
楚息元的涵养还是相当不错的,只是咳嗽了一声,“二皇子果真是人中英雄,这样的狮子也驾驭的住。”
那托亚一脸自豪,满脸都写着“我弟厉害我自豪”,“那是!巴尔图是我大草原最骁勇的勇士!”
云夕则是福了福身子,“臣女一世情急,倒是不小心毁了陛下的寿礼。”
楚息元让她起身,说道:“那狮子虽然珍贵,可是同无忧公主的安危相比,不值一提。你救下公主乃大功一件。”
若是让北魏的公主在他地盘上出了事,那大楚的面子往哪搁。
宇文无忧道:“是啊,多亏了云夕姐姐呢。”
这时候,其他的姑娘也纷纷回来了,都被那狮子的尸体吓了一跳,那些原本拿着花的姑娘们都不由捏紧了手中的小白花,然后一一从马背上下来请安。
楚息元也知道他们几个留在这里,只会让这群姑娘家拘束,正好还得过去调查一下狮子的事情,一群人就浩浩荡荡过去了。
宇文无忧因为担忧自己养的那匹牡丹,看过去看牡丹的情况如何。其他姑娘等人走了后,才凑过来,叽叽喳喳地问着刚刚发生的事情。刚才在场的宫女们不疾不徐地将事情说了一遍。尽管语调没有平仄起伏,但是故事本身就够惊险了。
大家纷纷表示云夕真是给她们大楚长脸了,然后又庆幸宇文无忧的平安无事。
云夕看着陶欢欢,问道:“你怎么最后一个来了?”她发现陶欢欢的衣服上还染上了不少的尘土。
陶欢欢皱着脸道:“不小心摔了一跤,结果就被人超过了。”从她的语气来看,她郁闷的是自己最后一名,至于摔倒了,倒只是小事。
云夕有些无语地摇头,提醒她:“明天可别忘了给我们送花。”
陶欢欢摆摆手,“放心吧,到时候一定给你选最好看的那一株。”
陆翊染道:“还有那位无忧公主的,她好歹也第二个到。”
虽然无忧公主遇到狮子袭击是件满严重的事情,可是因为宇文无忧最后的平安无事,加上这些姑娘们也没亲眼看到当时惊险的画面,所以很快就放下这件事。
不过这件事还是很快就传开来,特别是云夕当时一刀解决狮子的画面更是说得绘声绘色,导致寿宴还没开始,云夕就抢走了所有人的风头,上了头条。对此产生质疑的人,特地跑去看了狮子的尸体,顿时一句话都说不出。
尸体被保持得很好,锐利的爪子、巨大的身躯,以及那即使是死亡也无法带走的属于万兽之王的霸气,都告诉大家,这狮子并非什么家养的小猫。
说起来,原先草原就是觉得这狮子很威风,才想着送过来给楚息元当宠物的。三个国家联合调查了狮子的事情,最后得出的结论是意外。调查出来的结果是因为狮子太过桀骜不驯,所以一路上挣扎,竟是慢慢将铁链给磨得松了。
之所以狮子一出笼,便奔向宇文无忧,是因为宇文无忧那匹牡丹,平素爱吃一种素心草,身上自然也有这种草的味道。而这种草恰好是狮子所讨厌的,一闻到就会发狂。
所以当时狮子奔出来时,明明距离云夕更近,可是却咬着宇文无忧不放。
一切看上去就像是意外,可是云夕却隐隐觉得,这些并非巧合。至于牡丹,兽医也给他包扎了伤口,性命虽然没有大碍,可是他的腿却因为被狮子狠狠一咬的缘故,只怕今后就要瘸腿,再也没法在草原上奔跑了。
宇文无忧看上去特别的伤心,牡丹刚出生没多久,就被她选中,亲自给他喂东西,亲自给他刷洗,感情不可谓不深厚。如今好好的一匹骏马,却瘸腿了,宇文无忧别提有多难过了。
云夕从云深口中,也得知了北魏不少的消息。比如北魏这次过来,一共带了八百的士兵。皇子皇女中,太子坐镇北魏,大公主又已出嫁,一起出行的有二公主宇文秀、三公主宇文无忧、二皇子宇文旭和四皇子宇文清。
其中二公主和二皇子可谓是同胞兄妹,宇文无忧则是已逝的贵妃之女,最受宇文卓的宠爱。宇文无忧还特地过来同她道谢,云夕对于这位天真浪漫的公主印象倒是不错。
到了二十号晚上,来大楚贺寿的国家便到齐了。
云夕也见到了那曾有过一面之缘的南陵皇帝元灵御和公主元灵犀,在他们两人出行的这时间,南陵处理朝政的是元灵御的叔叔。
其他的小国也都准备好了精心的贺礼。包括草原、北魏、南陵、朱岩国、庆国、丰国……前来道贺的一共有十二个国家,这也让云夕大开眼界。其中北魏最为气派,单单护卫就带了八百,而且一看就知道都是精锐。草原则是带了三百个草原大汉,因为身材威猛,所以也颇惹人注目。
不过最受瞩目的却是南陵,毕竟南陵皇帝元灵御卖相实在是好,一在人前出现,那清隽的相貌,翩翩君子的作风,就惹得不少人芳心大动。元灵御不仅带了自己的同胞妹妹元灵犀,还带了南陵的二皇子元灵钧和两位同父异母的妹妹,大公主元灵雅,三公主元灵湘。其中元灵犀在几个公主中排序第二,不过因为她的嫡亲哥哥是皇帝的缘故,比起两位公主的温柔安静,她性格要更张扬一些。
真正牵扯众人的心的事情是,南陵和大楚打算联姻,只是联姻对象不定。有可能是南陵将自己的公主嫁给大楚的世家贵族少爷,也有可能是哪位大楚的名门淑女被选作元灵御的后妃。
正所谓一切皆有可能。
等到了二十一号,这寿宴才算是正式开始。
云夕只觉得才一夜之间,长明山这片大草原就变了个样,一排排坐席按照安排的国家席位,摆得好好的。每个人都打扮得光彩夺目,但是又不会喧宾夺主,形成了一道独特风景。云夕的位置,还挺靠前的,和她坐一排的,除了大公主、二公主、陆翊染,还有两位郡主,一个是鲁王嫡长女薛莹莹,一个是南越王嫡次女林妙琴。云夕总觉得这薛莹莹似乎对她百般不待见,说话的时候,总是夹枪带棒的。
陆翊染对她做了一个口型——云深。
云夕顿时明白了,感情又是一个喜欢云深的姑娘。说实话,到了她这个地位,会明明白白表露出对她不喜的人,真的越来越少了。毕竟她身份摆在那边,对大楚又有诸多的贡献,无论是在清流还是武官那边,名声都特别好。
乍一遇到,还真有些新鲜。再说了,薛莹莹这样什么情绪都摆脸上的,反而比较不容易使出下三滥手段。
陆翊染也同她说了,薛莹莹是任性了点,但是人倒是不坏,不会也不屑用小手段。所以云夕也没打算同她计较太多。
这贺寿的第一个项目,便是各方献上自己的贺礼。比如南陵的礼物中最惹眼的便是一种即使在夏天也不会融化的千年寒冰。草原送的是十匹的汗血宝马,原本那狮子也是贺礼之一,可惜因为昨日的骚乱,被云夕了却了性命。
这汗血宝马,即使是草原中,数量也不会超过一百匹,他们却直接拿了十匹出来作为贺礼,可见心意之诚。
就连楚息元都忍不住露出了动容的神色,表示两国的友谊天长地久。云夕严重怀疑,这其中肯定还有什么她不知道的交易在其中。
北魏天子宇文卓神情不自觉凝重了几分,目光在镇定从容的楚息元和看起来十分憨厚的那托亚两人之间打转了一下,然后迅速收回。
等草原和南陵献礼后,便轮到了北魏。
当看到那熟悉的轮廓时,云夕的瞳孔不由微微睁大——北魏送上的贺礼,分明就是火枪的样子,只是这火枪是用竹筒所制的,样式较为简陋。比起云夕前世中时常用的枪支,自然是逊色很多,但的确是有了枪的雏形了,倒是和前世华夏宋朝所使用的突火枪十分类似。
宇文卓神情漫不经心中带着一分的挑衅,“这是我们国所使用的神枪武器,不如我让他们演练一下如何?”
场面一下子凝固了下来,鸦雀无声。
云夕只想到两个字:立威!
楚息元依旧是风雨不动的样子,他微微笑了笑,“那就让我看看北魏军队的英姿吧。”
宇文卓比了个手势,二十名北魏军人走了出来,每个人手中都是一把的火枪,齐刷刷地面对前面的空气。他们左手扶住枪支的铁管,右手点火,动作十分齐整。二十把突火枪点燃时发出的动静汇成了一道剧烈的声响,让不少胆小的姑娘忍不住捂住了自己的耳朵。
砰地一声巨响,突火枪中喷射出弹丸,直接将前面事先摆好的架子给打了个粉碎,威力可见一斑。
大楚的脸色都不太好看,倘若这枪打在人身上的话……而且大家心中明白,既然这宇文卓将这突火枪作为贺礼,送了过来,可见北魏手中拥有比这突火枪更为先进的武器。
不同于身边人或多或少的惊慌和不安,云夕倒是十分镇定——前世她沙漠之鹰玩的不要太溜,这突火枪在别人眼中或许十分可怕,但是见惯了前世,她还真很难放在眼中。
楚息元露出了意味不明的一抹笑,从他依旧平稳的声音,实在很难窥探出他此时的心情,“突火枪的威力果真名不虚传。”
这话透出的信息量不可谓不大:楚息元早就知道北魏有了突火枪,并且对于威力也是心知肚明。
这话一落,不少大楚的官员脸色都平静了下来——既然天子早就心中有数,甚至不疾不徐,可见对于这突火枪的解决法子是胸有成竹。
北魏这一份礼物出来后,后面几个小国的礼物都被比成了渣了,或者说,大家也根本顾不上寿礼的事情,脑海中刚刚那二十把突火枪齐射的场景依旧萦绕不去。
云夕对此一点都不担忧,虽然没有现代的机器和材料,她造不出高斯步枪、沙漠之鹰这些,但是比突火枪更方便,威力更大的武器,她还是没有什么问题的。
等每个国家的贺礼都献上后,楚息元微微一笑,“在宴席开始之前,正好让他们表演一个小节目。”
他话说的轻描淡写,云夕却不由精神一振。她心中明白,这是阅兵仪式要开始了。
宇文卓借楚息元的四十整寿立威,殊不知,楚息元却早就有所准备。
鼓声大作,一声一声的,仿佛要敲打进人的心口一样,胸口心脏的跳动都不自觉跟着共鸣了起来。
在隆隆鼓声中,排列成方块的军队走了进来,步履齐整,动作像是丈量过的一般,整齐得令人咋舌。从周围人惊讶的表情,就可以想象得出这种画面第一次出现在人前,对于人们的冲击感。
第一个方队是齐步走,第二个方队则是打起了七杀拳。拳法统一,气势磅礴,伴随着孔武有力的动作,一种肃杀的味道蔓延开来,气氛直接被渲染到了最*,男性力量在这一刻展露得淋漓尽致。
大家都忘记了先前看到突火枪的不安,一个个激动地红了脸颊,热血的少年直接用力鼓起掌来,恨不得自己也是场下的一员,将气氛炒得更火热。平素那些矜持的姑娘们受到感染,脸颊绯红,也跟着鼓掌,只是不像那些少年一样,激动得喊出声音来。
大家看着这齐整的军队,眼中是满满的骄傲:有这样的军队守护,大楚不惧怕任何敌人!
宇文卓的神色不自觉沉重了下来,他从未想过,还有这样的展示方法,毫无疑问,这种法子对于凝聚人心具有十分好的效果,看大楚官员脸上的骄傲就知道。
坐在上位的楚息元则是露出了高深莫测的笑容,同宇文卓的表情形成了鲜明对比。
云深所安排的阅兵可不仅仅只是如此,在七杀拳后,还有剑阵。每个人手中的剑都是用云夕献上去的锻铁法子打造出来的,寒光凛然,剑气纵横。
一百个人组成了一个巨大的剑阵,只要陷入其中,稍有不慎,便会被斩杀于宝剑之下。每个人都配合得十分默契,显然排练过许久。更让人惊讶的是,这巨大的剑阵,还是由十个小剑阵汇成的,若是在战场中,随时可以缩小或是扩大剑阵。
云深曾经同她提到过只言片语,说这大剑阵,可以由四个到二十个小剑阵组成,自由度十分高。
这些,也只是大楚军队的冰山一角,真正的杀手锏不急在这阅兵上表现出来,可是单单这些,就十分可圈可点,让人赞叹不已。
一整个阅兵仪式,持续了整整半个时辰,可是却没有人觉得腻,反而恨不得一直看下去。
等阅兵结束后,场上的军队排成了整整齐齐的队伍,齐声吼道:“犯我大楚者,虽远必诛!”
声音汇成了洪亮,冲破云霄,几乎要让地面也震动了起来。
然后再整整齐齐地列队离开,只留下众人惊叹激动的心情。
宇文卓毕竟是一国天子,情绪很快就恢复了过来,称赞道:“不亏是大楚,果真了得。”
他本想立威,却不曾想到大楚用这种法子反立威回来。
楚息元不由露出淡淡的笑意,笑容像是一个家长在炫耀自己孩子的成绩一般,反而不像是一国君主,“这阅兵是云深一手设计的,我今日也是初次见到。”
不得不承认,云深的确给了他一个很大的惊喜,他先前知道这阅兵的主意好,却不知道如此的好。
在众人齐声喊着“犯我大楚者,虽远必诛”时,他感觉自己皮肤下的血也跟着沸腾了起来,像是要燃烧成一团熊熊烈火一般。
宇文卓的语气带上了几分的兴趣,“不知是否有幸同这云深见上一面。能设计出这样的仪式,乃大才也。”
在台下的云深闻言,自然得出面拜见一下这位北魏天子。云深的母亲是当年大楚第一美人,作为继承了母亲美貌的人,云深一出现,立刻就镇住了不曾见过他的外国人。那是难以用言语描绘百分之一美貌的容颜,色如皎月。姿容之昳丽让人忍不住嫉妒起上天对于他的偏爱,将最好的一切都放在他身上,美得令人窒息。
拥有后宫三千佳丽的宇文卓都不由一怔,几个瞬间后才回过神,真心实意称赞道:“果真是难得一见的才俊。”
云深行了一礼后,才悠悠然道:“不敢当,事实上,想出主意的不是我,而是我的未婚妻。我远不如她也。”
原本正打算喝茶的云夕不由停下了自己的动作,在云深的那句话出口后,顿时感觉到瞬间投射过来的目光,让她如芒在背。
云夕只想磨牙:你就认了这功劳又何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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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潇回复舒陌“我记得早在我认识你的第七天就签了卖身契了!”
“所以……我一直都在等你翻牌……”
舒陌回复阮潇“既然如此,那我们洗洗睡吧!”
众网友…
这么激情四射的对话,有本事你们撩完别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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