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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 十七2700章 船三小姐(1 / 1)

“看来我要再去一次黑暗帝国。…≦”

从耿学书带回来的情况看,黑暗帝国正在生一场巨变。这场巨变很有可能让林诗玉从皇后成为女王而海向阴将变得一无所有,甚至是可能丢掉性命。

武界目前的情况那是相当的糟糕,仅仅只靠自身的力量,要力敌两大帝国那几乎是不可能的。要知道现在武界可就只剩下不死鸟军团这么一个反战力量,生为不死鸟军团之主,胡忧对不死鸟军团的实力那是再清楚不过了。

最强大的敌人永远都是从内部攻破的,任谁再怎么强壮,一但被钻到肚子里,那也是一筹莫展,任人宰割。

黑暗帝国的强大毋庸置疑,在正常情况下,不死鸟军团怕是永远都无法和黑暗帝国正面对战,虽然胡忧已经是大力的展军团力量,可是在不死鸟军团变得强大的同时,黑暗帝国也没有止步不前,人家国力更强,能人更多,单单相利用时间去越对手,那是跟本没可能的。

如果能让黑暗帝国再一次陷入内部争半,那可又不同了。上一次黑暗帝国的王权之争就给了胡忧拉近实力的机会,而且那次只不过是两个王子之间的争斗,最大也还是黑暗帝国内部,这一次可就不一样了,林诗玉虽然是黑暗帝国的皇后,可是在她的身后还有林河帝国的影子。

“你想介入林诗玉和海向阴的争斗,甚至把林河帝国也扯进去?”红叶跟随胡忧多年,只听胡忧开了个头,就大体都猜到他的心思。

“这是最好的结果,能不能成事现在还不敢说,但这是我们的机会。”胡忧这话像是在说服红叶,到更像是在说服自己。

此去凶险那就不用多说了,相信黑暗帝国有很多人都乐意送胡忧到阎王爷那里走一转。关键是应该怎么做。可以怎么做,胡忧现在是一点底子都没有,他可以说除了一个目标之外,其他的一切都是空白。

“我想你应该和大伙商量一下。”红叶知道胡忧一但决定了的事是几乎不会改变的,现在只是一个设想,也许还有更好的办法。说心里话,胡忧的冒险是常态的,她为胡忧的担心却永远都是不可能习惯的。每次胡忧计划一个危险的行动,红叶都是本能的抗拒而后才是全力的支持。只不过她的抗拒是在心里,支持却是真正的行动。所以大家看到的只是红叶的支持而没有其他。

“是应该好好的开个会。”胡忧的心思已经转到黑暗帝国之行上。做为一军之主,胡忧并不是说走就能走的,有很多事他必须事先有个安排,这样下面的人才知道遇事要怎么去处理。

与会之人不多,全加起来也没有十个,全是最能帮得了手的贴心人,这些人是胡忧可以把命交给他们保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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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帅,我们这次去黑暗帝国,是不是要引起他们的内部斗争?”耿学书问胡忧。能做为胡忧的唯一随行。足可以让他骄傲好一阵子。要知道短短不过几年前,他可还是一个在工地上做工的苦力。

耿学书的人生是从遇上胡忧而改变的,对于这一点,他从来都不敢忘记。

“内斗不是外人能引的。我们不过是因势利导。”胡忧笑笑道。耿学书愿意学,他也愿意教。算起来,现在的不死鸟军团之中好些主力战将都能算是胡忧的弟子,石头就不用说了。胡忧刚认识石头那会,石头还不过是一个山村中的孩子,虽然有过人的天赋。可如果不是胡忧把他带出来教给他那么多的东西,他现在怕依然不过是山中一普通人而已。

此时前往黑暗帝国采取的是暗线方式。化装是必不可少的,以胡忧现在的身份地位,认识他的人不说是满天下,小半个天下那总是有的。就算是十分之一,那一路走来得遇上多少人,不装扮那是分分钟都要被人认出来。

只装扮那自然是不够的,还得不引人注意。身边要是带三五个护卫,那不是明摆着告诉人家这其中有事吗。护卫是不能带在身边,但此去黑暗帝国胡忧身边不能没有那可用之人。所以胡忧采取的是分头暗进,除了留个耿学书在身边外,其他人各走各的,到指定的地点等候胡忧的安排,没有胡忧的命令那是什么都不可以乱来。

胡忧和耿学书这会扮成两个挑夫,这是耿学书的提意。这几年,耿学书也算是吃好喝好,可就是不长肥肉,那身板和当年在工地上几乎一模一样,拿起跟扁担就能做挑夫。胡忧算起来是经历过一些岁月了,但他那副身体本就等待,加上他长期的锻炼,身板一点不输耿学书,那布挂往身上一穿,都不用怎么弄脸,都很难有人会把这么一个挑夫和名动天下的少帅胡忧联系在一起。

挑夫得有活干才像样呀,再说也没有谁挑着担子在大马路上走的吧。他们愿意,那主人家可不愿意做这样的傻事。事实上,胡忧和耿学书是在船上的,上船下船,行礼多,路还不好走,自然也就需要挑夫了。

别说,胡忧二人的生意还真是不错,这船才一靠岸,来来回回的都已经弄了五、六趟的活。

一天是这样,两天是这样,天天都是这样,那可就有人受不了了。才第三天,胡忧二人就遇上了麻烦。码头上十几个挑夫联合起来要把他们赶走。

“这算不算是虎落平阳?”耿学书不在意的小声嘀咕。莫说是十几个挑夫,就算是来上二、三十个,他也不会怕。千军万马怎么样,耿学书可不是第一次闯了。

“看来要被揍一顿,记住,不要使功夫。”

“知道,就是让他们打高兴了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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码头上的打架吸引了不少人的注意,不过没人想要去劝。这里是什么地方。那可是黑暗帝国,普通略有些身份的都不怎么被人看得起,更不要说苦力了,这种人死一百当五十双,谁会管他们的死活。

领头的挑夫叫大牛,长像都不能称之为长像,只能算是有个人样而已。据说大牛当年是又壮又帅气,是苦力界里的一颗新星,可后来不知道怎么的,他就变成现在这样。强壮依在,帅气全无。

长像变了,脾气也变坏了,大牛原也是一个苦干实干之人,现在却成了码头一霸,什么道义不道义的,对他来说就是狗屁,不管是什么事,只要给他钱。他就出头。这次十几个苦力为了赶走胡忧二人凑了一笔,大牛拿钱办事,马上就带人上门找麻烦。

除了护住重要的部位,绝对不可以还手以让人看出破绽。胡忧二人这顿打那挨得可是相当的辛苦,不过那注定了不过是皮外伤,二人都不往心里去。在战场上受到的苦可是比这个苦多了。

十几个打两个,胡忧两个被打得都转圈。那是真往死里打呀。苦力不被人当人看,自己也不把自己当人看,自己都不看自己做人。对同认苦力的,他们就更不当人了。

“打,给我狠狠的打。”

大牛似乎还闭不够,亲自在一边‘督战’,他自认也是有一定身份地位的人,轻易是不会亲自出手的。

耿学书运气不太好,鼻子上正正的吃了一铁拳,那是当场鼻血长流,洒得船板到处都是,看起来要多惨有多惨。

“你不是说那什么三小姐会来帮我们的吗,她老人家要是再不出现,我这血都快不够用了。”耿学书抽了个机会向胡忧抱怨。留在这条船上胡忧的决定,这是一条客船,顺长河而上,每到一个城市都会停两到三天不等,最后的目的地是无光城。

每停一站,总有那上船下船的旅客,挑夫是极好的身份掩护,借着这个身份,胡忧二人是即能上船又能下船,上下自由,也不会有人问他们。两、三天的时间,足够他们对一座城市进行大致的观察,这么好的活上哪找。所以胡忧是怎么都不会离开这条船的。

“再等等,这才哪到哪。”胡忧哼哼道。他是从小和人打架到大的,在战场上又混了那么多年,打人和被打都很有一手,表面上他是让会打得挺惨,事实上他几乎没什么伤,谁要把他那身破衣服撕开就会现他光滑水亮,不比一个保养得当的姑娘差。

“得,看来这苦情戏还有得戏。”耿学书没法,只能继续挨打。好在这次没挨多久,那被视为救星的三小姐就出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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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小姐叫什么名字胡忧还真不知道,不过胡忧知道她是船主人的女儿,排行第三。说起来这船老大也不知道是上辈子不修还是这辈子不顺,头里生的两个儿子都不到一岁就死了,只有这个三女儿活到长大成、人。

三小姐的是胡忧给人家起的外号,船上的人从不这么称呼她,她也真不怎么像一个小姐,说是大老爷们那还差不多。

从小在客船上长大的三小姐生就一双大脚,据好事的人说她那双脚非得自己做鞋,想卖鞋穿跟本就没她那个号。

这得大得有多过份?

脚大不大,那不真不太能看出来,不过三小姐那张脸长得确实不怎么样,又黑又干,配上她那强壮的身子很是不协调,怎么看都感觉怪怪的。

但她在这船上可很有威信。

这船其实是三小姐在管理,胡忧和耿学书能在这船上做挑夫也是三小姐拍的板。通过这些天的观察,胡忧现这个三小姐长得是一般,却比男人讲义气,而且还喜欢护短。胡忧和耿学书是她拍板要的,挨了打她一定会出头。

事实证明,一切都在胡忧的计算之中,三小姐果然出现,而且站在胡忧二人这边,把大牛等人骂了一顿。

大牛是在码头上混的,按说不应该怕三小姐,毕竟船来船往的,还要码头上的人给面子才好一路顺利。但三小姐的面子大牛不敢不给,说白了就是因为势力。三小姐的势力不是大牛能惹得起的。

其实大牛这顿骂挨得有些冤枉,他是被胡忧给算计了。胡忧为什么生意好,那是因为他压了价,他和耿学书收的钱比别人的少,挑的货比别人的重,那生意能不好吗。

胡忧这么个搞法,不但是抢了人家的生意,还坏了行情,被打那是一定的,不一定的是被谁打。

被谁打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挨打的时候离船不远,三小姐一定能收到消息就行。这是胡忧整个计划之中最为关键的一部份。

胡忧设计让人打他和耿学书是要干什么?

耿学书是挨了打,可是他并不知道胡忧这其中有什么计划,因为胡忧并没有告诉他。

三小姐出面,胡忧二人自然不再挨打,不过戏还是要演下去的,接下来胡忧和耿学书就装挨打伤,而且是重伤的那种,这也是胡忧事先告诉过耿学书的。

“你们两个死得了没,没死就给我回船上去。”三小姐帮了胡忧二人却并没有给什么好脸,张口就巴巴的凶人。

“谢老板救命之恩。”胡忧半趴在地上,可怜兮兮的,嘴角还流着血。那样子真是惨极了。

“还不上船,没挨够是吗?”三小姐可不吃胡忧那一套。

“是,是!”胡忧困难的爬起来,还去扶耿学书一把。耿学书也挺有演红的天赋,他那伤看着比胡忧重多了,随时都可能没气。

“等等,这是上好的伤药,你给他一半吃,一半外用,我可不想船上死人。嗯,药有多的话,你也吃一些,你的伤也不轻。”

三小姐丢下药瓶,连谢的机会都没给就先上了船,胡忧给耿学书打了个眼色,这才上船。(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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