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只画皮妖怪为祸已有数百年, 不少除魔师追拿过她, 可惜她生性狡诈, 又擅于迷惑人心, 逃跑的手段更是层出不穷,让除魔师颇感棘手。直到二十五前, 有位进士被画皮妖怪掏了心脏, 一位法力高强的除魔师设下陷阱, 重伤了她,可惜最终还是被她逃走了。
或因养伤, 画皮妖怪至此消失匿迹。
不曾想二十五年过去, 她再次兴风作浪, 为祸人间。
沈浪这次通过师兄燕赤霞那边提供的线索,终是发现画皮妖怪的踪迹。
那妖怪发现被追踪, 与沈浪交手一番发现他难缠后, 为方便逃跑,飞快舍去了那层假皮。中途又残忍杀害了一名无辜少女, “借”了她的皮掩盖身份混迹到京城。
恰好赶上了一出热闹,看着骑马游的青年才俊, 画皮女妖舔了舔唇。
因被追捕, 她已有几日没有进食。今年的“三鼎甲”真是生了一副好相貌,各个瞧着细皮嫩肉, 小心肝一定非常美味。细长的单凤眼闪过血腥贪婪的红芒。
画皮女妖嘴上比较挑剔, 一贯只爱吃聪明人的心肝, 那滋味可比常人美味多了。
可惜她正被人追杀, 不好弄出大动静,否则非得尝一尝“三鼎甲”的心肝。
吃不成绝佳的美味,画皮女妖便随意挑选了一个目标,换了张“皮”,扮作歌姬,与那进士“倒凤颠鸾”时挖了他的心脏。
慢慢品尝完味道还算不错的食物后,便将人扔下了船,而后逃之夭夭。
沈浪与王怜花告别后,继续追杀这只狡猾邪恶的妖怪。
王怜花则是回到了京城的宅院中,作战计划。
马车缓缓停下,白玉般纤长漂亮的手指撩开车帘,露出一张极为俊秀年轻的脸,玉面朱唇,风流可人。
“公子。”
那只手掌心向上递了过去,王怜花轻轻握住,身姿轻盈地跃下马车。
他抬眼看向容貌略显阴柔的秀气少年,两指摩挲了下那只柔若无骨的手,唇角轻挑,调笑道:“手感不错。”
遭受小主人“轻薄”,元汐耳尖一红,而后嘴角微弯,反唇相讥道:“公子也一样。”
王怜花哈哈一笑,道:“像我们这样的人,这双手比脸还重要,平日费了百般力气去保养,手感自然不错。”
两人并肩往院中走去,王怜花想到在客栈听到的八卦,笑意盎然道:“听说花阳公主看上了你?”
元汐脚步顿了下,抿了抿唇道:“公子在哪儿听到的消息?”
“客栈。”王怜花言简意赅道:“隔壁雅间的客人是朝中的王大人”
王大人是出了名的大嗓门,说话打雷似的生怕别人听不见。
而且,王大人声音的穿透力人尽皆知,一堵墙是万万拦不住的。
何况他似乎不知道什么叫隔墙有耳,根本没有压低声音。
一想到自己被花阳公主看上的消息,明日传遍京城大街小巷,成为别人茶余饭后的谈资,元汐嘴角一抽,笑的比哭的难看。
宿主心眼贼坏,系统忍不住道:【请宿主铭记一点,元汐少年喜欢的是你。】
系统的提醒并没有让王怜花羞愧的无地自容,从而产生良心上的不安。
那双潋滟的眸子只流露出一丝怜悯与同意,轻轻拍了拍少年单薄的肩膀,王怜花叹息一声,道:“最难消受美人恩啊。”
元汐幽幽道:“公子在幸灾乐祸么?”
王怜花咳嗽一声,转移话题道:“据说花阳公主生得花容月貌,你不喜欢?”
元汐定定看了他一眼,仿佛在说“我喜欢谁,你不知道吗?”
王怜花自然知道,但是他非常纳闷。
花阳公主那样的美人和他这种纤细美少年,换做他,他丝毫不带犹豫地选花阳公主。硬邦邦的男人哪有女人来得好,身娇体软,香喷喷的,搂在怀里多舒服。
这个朝代,南风还是非常盛行的,就连许多达官显贵为附庸风雅,偶尔也会换个口味。可这毕竟不是正道,即便只好那一口的男人,为了延续香火,也会娶妻生子。
喜欢女人,不妨碍找男人。喜欢男人,不妨碍娶女人。
还有少数女子互相爱慕,同嫁一夫的也有。
这般风气已成为普遍现象。
所以,喜欢男人,还是女人,皆无所谓。
他不明白于元汐而言,无论是心理上,还是身体上,都接受不了女人。
王怜花原本是纯粹的直男,即便后期和沈浪日久生情,不小心弯掉了,骨子里还是更喜欢女人。要说的话,顶多算双。
这样的他又怎么理解纯gay的心理?
“我不喜欢女人。”元汐摇了摇头,又道:“再说公子尚且未婚,我这个当属下的怎能走在公子的前头。”
“这可由不得你。王怜花道:“皇上向来宠爱花阳公主,甚至胜过皇子们,只要花阳公主对他撒一撒娇,到时候就怕他这个疼爱的父亲忍不住心软,会为你们赐婚。”
这样事情就麻烦了……
秀气的眉头轻轻蹙起,元汐心头煞是焦躁烦闷。
对天生喜欢男人的元汐而言,花阳公主对他的感情简直是生命之中无法承受之重。她是个好女孩,应该与一个疼爱她的男人组成家庭,而不是他这样一个心有所属,有着断袖之癖的男人。
他可做不来将人娶回家当摆设,如果皇上当真要下旨封他为驸马,他就是抗旨不尊,也不会将人娶回家害了她一生。
确定好自己要做的事,心中烦闷一扫而空。
元汐凝视着走在前方的绯衣少年,眼神温柔而缱绻,心中充满了前所未有的坚定,就算这辈子不能与公子在一起,陪伴在公子左右便已足够。
他是那样的容易满足,容易满足的人才会幸福。
*
中了进士,只是具备了做官的资格,还需经过吏部选试考核,才能被授予官职。选试内容有四项:身、言、书、判。
书、判,顾名思义就是考察对方一手毛笔字写得如何。够不够工整?
工整是最低要求,想让上级对你另眼相待,最好还要出彩、有范,写出自己的风格。
然后,就是文理通达,叙述流畅,写得观点论证什么的,不能狗屁不通。
考完书、判后,紧接着考身、言。
身指你的外貌方面,是否够端正。
基本上历代皇上都是外貌协会。比如刘备,对身长八尺,容貌甚伟的诸葛亮给予最高的待遇——三顾茅庐,显示他对诸葛亮的尊重看重之情。到了庞统这里……呃……这家伙长得太丑了,甭管才华多高,看着辣眼,但是他刘备心软,干脆给个小官给他当当,这样就算不错了。
还有宋神宗赵顼,颜控病晚期,提拔了一个戏子当官,对方无才不说,人品还比较差,但是这有什么关系,谁叫人家长得好啊!
比较狠的要属雍正,他是以貌取人的典型,当然要求相对来说高一点,且三者缺一不可。第一脸好看,光这样不行,眼神要清朗端正,身形需挺拔不能畏畏缩缩。
乾隆和雍正无愧是父子,完全继承了亲爹看脸的基因,与亲爹唯一的区别大概是,比起品行方面,他更爱听人拍马屁,于是和珅节节高升。
观察完相貌,还要考察口齿。为什么考察这两样,想想也是能够理解的。
你一个天天面见皇上的官员,长得歪瓜瘪枣的,皇上见了能舒心?
但凡胆子小一点的,多半吓死,没吓死晚上睡觉估计要做噩梦。
多少相貌丑陋的人,就此断了管路?
具体有谁,钟馗排第一。
至于口齿不清的,尤其是结巴特别厉害的,皇上跟你说话,你“禀,禀禀禀”皇上半天,急也急死了。你又不是皇上老子,你觉得皇上有那个耐心听你将话说完吗?
如果选试不过,可以求当权官员“论荐”向朝廷保举求官。
不成的话就给人当幕僚,待时机到了被保举得官。
王怜花通过选试后,被外放到一个穷山沟中做了七品芝麻官。比起被授予正七品的翰林院编修的元汐,王怜花总觉得自己这般惊才绝艳的人物被小人阴了,才被放到一个穷山沟中。
出发的那一天,徐家两姐弟来了。
两人泪眼汪汪,比起泪光闪闪,娇柔可人的徐乔喜,徐乔乐的画风就比较辣眼了。
可能是发育出现了问题,比姐姐还可爱漂亮的徐乔喜,一身腱子肉,从洋娃娃基因突变成金刚芭比。而脸嘛,不显阳刚正气,还是那张正太脸。
这般强烈的反差,超级辣眼睛。
于是,王怜花戴上几个用得上的人,坐着外表低调内里豪华的马车离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