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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八章 强大无匹的封灵大阵!(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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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言,叶蓁眯起眸子,纤细的素手微微一顿。

她抿着唇,望着遥远的海面,心下有了些许猜测,她没有说话,只是用一种奇异的目光盯着封枭,若真是如此,那大地一族,的确算是做了天大的好事。

“叶小姐聪明绝顶,没错,封灵大阵已经笼罩了整个京城,这里是龙气所在,只要龙气不熄,封灵大阵就永远有效,它将护着京城不被任何可怕物种侵蚀,但也仅此而已,我们大地一族实力有限,只能守护这一块地方”

封枭说着说着,神色就淡了下来,脸上还带着些许沉痛。

他们一族擅于布阵,下封印,可惜却没有足够的灵气催动大阵。

他们自百年前开始,就不断寻找合适的地点布下封灵大阵,最终在他这一辈选定了京城,封灵大阵已经用时整整十年,在紧要关头,终于完工。

他们不敢大动干戈,只能偷偷摸摸,就是怕引起人族动乱。

可惜,京城虽大,却没有能力守护所有人,纪元之争,终究是要有血的牺牲,而他们只能冷眼旁观,物竞天择,适者生存。

“你们已经做得很好”

叶蓁沉吟半晌,轻声说道。

大地一族能在风雨飘摇之际给人族带来一个争风挡雨之地,已经算是极大的功德,纪元之争若能安然度过,这一族怕是要崛起。

“做得好不好我不知道,但这片大陆终究要发生血的变革”

封枭摇了摇头,眉心锁着千万事。

他心中明白,不管最后结果如何,这个世界已经不可能再像安稳时期一样,这里将进入弱肉强食的征战时代,只有强大的人,才能活下去。

“你是希望我在最后关头,祝你们开启封灵大阵”

叶蓁想了想,明白了封枭今晚唤住她的目的。

大地一族可以布下强大的阵法,却没有与之对应启阵的修为。

“没错,我希望纪元之争来临的那一刻,无论叶小姐在何处,都能伸出援手,华夏修者日渐式微,我必须抓住所有希望,才能完成最后这一步”

封枭深吸一口气,对着叶蓁弯腰抱拳,郑重其事地说道。

“好”

话落,叶蓁颔首,语气认真地应下。

她指尖轻动,一股轻飘飘的力道将封枭托起,大地一族值得人族敬重,纵然她性情再凉薄,也不得不为之感慨,这点忙,她自然会帮。

更何况,能给域外妖魔造成困扰的,她都乐得去做。

闻言,封枭一愣,旋即大喜。

“还有一件事,我希望叶小姐能够答应我”

封枭犹豫了一瞬,最终还是开口说道。

“说吧”

叶蓁点了点头,声音淡淡。

“我希望叶小姐能够保密这个消息,而你的亲朋好友,也不要对其言明,这消息一旦暴露,京城恐怕会大乱,最重要的是,上面已经知道了消息,且要在纪元之争来临后,采取舍弱取硬的手段,不庇护弱者,只维护强者,所以,即便你将消息告诉亲朋,若没有本事,最终还是会被赶走”

封枭语气有些沉重,但现实如此,他也没有办法。

在华夏修者圈子里已经开始流传这次的纪元之争会有外族入侵的消息,届时,只有强者能派的上用场,至于弱者,只能被生存法则淘汰。

闻言,叶蓁抿唇不语,清透的眸子闪了闪。

“人族,终究要进入新的纪元”

封枭离开前,留下了这样一句话。

叶蓁轻叹一声,回了玫瑰园。

*

翌日一早,余家。

余韧姿打着哈气,蹬蹬蹬从楼上跑了下来。

她跑到桌边,抓起餐桌上早就准备好的面包狠狠咬了一口,昨晚她送完叶蓁回来后有点晚了,一大早起来更是饥肠辘辘。

“披头散发,像什么样子?!”

就在这时,杨柳从厨房走了出来,一看到站没站样,坐没坐样的余韧姿,只觉得头大如斗,她无论如何都想不到,为何细心教养的女儿会变成这幅德行。

“哎呀妈,这是在家,有什么大不了的!”

余韧姿忍不住冲天翻了个白眼,端起牛奶豪爽地一口饮尽,在嘴边留下一圈白白的奶渍,这个样子的她就像是没长大的孩子。

杨柳笑着摇了摇头,也舍不得再继续叨念。

空气安静下来后,余韧姿心头悄悄松了口气,要问她最怕什么,无疑就是自己母亲堪比唐僧念经般的叨念,那真是毒蛇般的噩梦!

“对了,你昨晚那么晚回来,做什么去了?”

杨柳坐下,突然想起昨晚的事,不禁眯着眼睛问道。

她给余韧姿订过规矩,晚上九点之前必须回家,身为一个女孩子,大晚上不着家传出去可不好听,她并不希望男孩心性的女儿还养成坏习惯。

“哦,我昨天和叶家小姐姐待在一起!”

余韧姿仰着下巴,得意地说道。

她知道,一旦牵扯上小姐姐,她晚回家的罪责就能被赦免!

果然,杨柳愣了愣,有些古怪地看着她。

“你怎么会和叶小姐待在一起?难道换了脾性?”

对于自家这个女儿,她感觉自己是半分都不了解,从小喜欢男孩的东西也就算了,连欣赏水平都和常人不同,她前段时间总是追着叶家那位养子!

她倒不是看不上对方的养子身份,毕竟以叶流华和冷玉蓉的性情来说,养子怕是和亲儿子都差不多,她只是不明白余韧姿为何会喜欢长的那般“粗犷”的。

“嘿嘿嘿,小姐姐喜欢和我待在一起不成吗?!”

余韧姿得意地晃了晃脑袋,又咔嚓咔嚓吃起了面包,不打算多说。

“你碰见叶蓁了?”

就在这时,一道温朗的声音传来,温贤神色看不出喜怒,他从楼上走下,穿着白色半袖,咖色亚麻裤和板鞋,看上去倒是人模人样的俊小伙。

听到他的声音,余韧姿忍不住翻了个白眼,不想和他多说。

“余韧姿!”

杨柳皱眉,不禁呵斥了一声。

她并不希望女儿总是对温贤一副不冷不热的态度,这样只会让余睿心里不好受,身为一个合格的妻子,自然要做到平衡和谐家庭成员的关系。

“好了好了,我昨天和小姐姐去买房了,小姐姐老公给买的,在星海湾,足足三个多亿!那瞅着把我给羡慕的,啧啧,也不知道我什么时候有这个福气”

余韧姿忿忿地看了杨柳一眼,旋即眼珠子一转,用古怪的腔调说道。

她就是对这个弱鸡哥哥生不出好感,而且他也不知道眼睛是怎么长得,把鱼目当珍珠,他看上的那女人她也见过,不怎么样!

闻言,温贤身体一僵了一瞬,但很快就回过神来。

“柳姨,我不吃了,先走了”

他提着包,对杨柳点了点头,就在玄关换了鞋,推门走了出去。

霎时,空气中一片寂静。

“你这丫头!我让你不要去刺激他,你偏不听!”

杨柳皱眉,伸出食指戳了戳余韧姿的脑门,直把她额头戳的通红,眼中满是恨铁不成钢,她实在想不通,流着一样血的兄妹,怎么和仇人似的。

“不是吧,承受能力这么差…我说的是实话”

余韧姿眨了眨眼,忍不住吐了吐舌头,小声嘀咕道。

她哪里想得到,在面对叶蓁的事情上,温贤永远做不到平静和大方。

离开余家,温贤开着车四处游荡,他今天什么都不想做,只想冷静冷静,余韧姿的话像一根刺狠狠扎在他心上,轻轻碰一下就疼得要命。

他把车停在路边,有些无力地将手臂搭在脸上,遮住双眼。

人生匆匆,他和“叶蓁”在一起的日子仔细算算却如此短暂。

曾经在一起时,他没有珍惜,如今分开了,再也没有机会得到了,脑海中反而跃出她曾经对他好的一切,而他呢,每次都是敷衍。

回忆如潮水般涌来,温贤放下手臂,忍不住潸然泪下。

他该感慨吗?

在最没有物质能力的年纪碰上了最想照顾一生的姑娘,结果在碰上了最有能力给予他物质能力的女人时,放弃了他想守护一生的姑娘,值得吗?

温贤自知,这是他一生中最后悔的事。

不知过了多久,一阵清脆的手机铃声响起。

温贤动了动胳膊,将眼泪擦干,从车子隔间取出手机,上面显示着“班长”两字,正是大学时期和他交情很好的家伙,他在来到京城后就换了新的号码,兰城唯一知道他手机号的,就是他了,不过两人很少通电话。

温贤有些疑惑,不过还是按了接听键,将手机放在耳边。

“温贤,你在京城过得可潇洒?”

一句短短的话,一道包含仇恨的女声,让温贤瞬间捏紧了手机。

他没想到,林懿,这个被他视作过客的女人,会通过班长联系到他,这一刻,温贤心头宛如吃了苍蝇般恶心,他实在不想再和这个女人有多余的纠缠。

“找我做什么”

不过,现在的温贤早就不再是以前的温贤,经过京城的打磨,对于梦想的追求,他已经过了躁动的毛头小子的年纪,竟还能稳下声音,平淡至极地发问。

“呵,你倒是淡然,大学同学会,你应该会回兰城吧?”

那头的林懿似乎也察觉到自己的语气过于偏激了,不禁深吸一口气,隐藏了翻腾不已的情绪,状若温柔的细心问道。

“不会”

温贤极其果断而冷漠,若是以往,他会回去和老友相见,不过当人任何事情中多了一个林懿,他就不可能再去做,平白叫人恶心。

“你!温贤,我现在和你说话是给你面子,我命令你,三天后,回兰城参加同学会,否则,我就将一些事情捅到叶蓁那里,倒要看看你是不是能忍住!”

林懿有些暴躁,语气癫狂地呵斥道。

闻言,温贤又紧了紧手里的手机。

他虽然知道自己永远都没有机会再将叶蓁揽入怀中,但也想保持自己仅存的尊严,林懿抓到了他的软肋,让他不得不妥协。

“好,我会回去”

温贤有些烦躁,说完这句话就挂断电话,然后打开车窗,将手机狠狠摔出去,只能“咔嚓”一声,价值不菲的手机就碎成了几块。

“该死!”

他狠狠砸了方向盘一拳,整个人如同绷紧的弦。

当初和林懿在一起,他还真做过不少见不得人的事,林懿的威胁他只能放在心上,若是被叶蓁知晓,恐怕连这冰冷淡漠都维持不下去。

而此时,兰城。

林懿看着已经黑屏的手机,血丝遍布的眼珠子有些发直。

“林懿?林懿你没事吧?”

一直站在她身边的男人有些受惊,不禁上下打量着她,当看到那圆滚滚的肚皮时,吞了吞口水,这么大的肚子,站着都看不到脚尖吧?

他着实没想到,温贤和林懿分手后,居然没分干净。

闻言,林懿深吸一口气,笑着摇摇头,将手机还给他。

“我没事,班长,同学会我会如期到达的,这件事,希望你不要告诉温贤,我想自己给他一个惊喜,毕竟,这是他第一个孩子”

林懿眸子闪了闪,温柔地抚摸着肚皮,不着痕迹地警告道。

话落,她就步履蹒跚地转身走了。

看着林懿虎背熊腰的背影,班长再度咽了几口口水。

想当初在学校的时候,林懿和叶蓁可是并称为两朵花,如今这一朵已经残了,至于另一朵也很久没消息了,不过两者从身份地位上来说,还真没有可比性。

以前林懿是白富美,人人追逐的存在,而叶蓁虽然也漂亮,但怯弱无能的性格实在叫人看不上眼,即便并称两朵花,也在很大程度上是有差别待遇的。

不过现在嘛,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

叶蓁成了仰光市雏莘集团大名鼎鼎的美女总裁,身家上百亿,那一颦一笑一回首,引得多少人垂涎不已,可惜,她不是个高调性子,很久没有传出消息了。

至于林懿,呵呵,不说也罢。

总之,两人自毕业后,地位就翻了个个,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可怜了温贤”

班长摇了摇头,语气有些感慨,他倒没有像别人那样有着讥嘲讽刺的意思,只是纯粹的感慨,人啊,活着一辈子,还是眼神最重要。

*

而叶蓁,正在玫瑰园,悠悠然做着早餐。

好不容易有了可以休息的时候,着实应该犒劳犒劳自己,红薯饼,鸡蛋饼,外加一碗玫瑰粥,再加上玫瑰园极为先进的厨房设备,倒是配得上价格。

叶蓁拿出两个大红薯,将其去皮切片,旋即放在蒸锅中,蒸二十分钟。

待红薯片蒸熟后,取出来趁热捣成泥,在红薯泥里加入白糖,糯米粉,一点一点的加,更能入味,之后就把加入了材料的红薯泥揉成面团。

做完后,叶蓁就开启了手上艺术。

一般来说,华夏厨师做糕点都需要模具,但叶蓁不需要。

她原本就是做糕点的好手,不过片刻,就将这一块红薯面团捏成了精致的花型,捏完,就把这些花型红薯面团放入平锅,小伙煎至两面金黄即可。

将早餐端上饭桌,飘香四溢。

红薯饼软软糯糯,有着红薯的香甜,算是极为可口的小点心。

软嫩鲜香的鸡蛋皮中卷着培根,再配合生菜清脆的口感,滋味极佳,至于玫瑰粥就更不用说了,采的都是玫瑰园中沾满露珠的饱满花瓣。

烹制早餐时,叶蓁取用了生命之泉,灵气浓郁。

葫芦空间升级后,倒是极为不易地将生命之泉,这个莱格当初留下的宝贵东西给留存下来,否则她都不知道该怎么和莱格这个精灵王子说。

一顿早饭,虽然只有她一人吃,却也极为满意。

吃过早饭,叶蓁就泡了一壶清茶,坐在沙发上拨了农樱的电话,手机这种东西对她而言实在是可有可无,在很多地方,都是接收不到信号的。

------题外话------

葫芦表示,爆更有点难,因为存不住稿子,不过答应你们的就不能食言,所以我决定分开更,嘿嘿嘿嘿,今天先把零头去掉(6千),别嫌弃,因为葫芦都是熬夜到凌晨在写多余的稿子,求心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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