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晴晴发现,不管她在哪里,总会冷不防地遇见不想碰到的人。
陈家人是其一,其二就是贺明珠。
黄杏儿娘家小区投资失败的居民找不到贺明珠及其父母,原来他们一家三口是不远千里地跑到了首都,好像生活得更滋润了。
首先,贺明珠的服饰搭配又上了一个档次。
一件粉蓝色双面羊绒大衣,内穿高领白毛衣和深蓝色牛仔裤,脚踩小白鞋,挎着一个蓝色的爱马仕鳄鱼皮铂金包。
陆晴晴身上穿的正红色大衣和贺明珠撞款了,是某奢侈品牌服饰今年的秋冬新款,国内足价12万RMB,但因宁安平减持股份后依然是这个品牌总公司的股东,所以一年四季都会送一些新款服饰给宁安平和陆晴晴,大有做广告的嫌疑。
贺明珠长得并不漂亮,鼻梁扁平,胜在皮肤比较白,一白遮百丑,再加上她会打扮会化妆,看着就增加了七分姿色,十分出众。
另外,她还戴了一条冰种满色辣绿的翡翠圆珠项链,满身的妩媚风情。
一点都不像黄杏儿所说的丧家之犬。
贺明珠也看见了陆晴晴,但因陆晴晴和唐蜜儿戴着口罩和帽子,她没有认出来,只羡慕地看了看唐蜜儿手上的红宝石戒指,回头继续挑选珠宝。
陆晴晴默不作声,唐蜜儿却挑眉看了她一眼。
注意到这一点,陆晴晴就压低嗓子问道:“怎么了呀?”
唐蜜儿附在她耳边小声道:“那串翡翠项链我很眼熟啊,我见过的。”
“咦?”陆晴晴面色惊疑。
“我在鹏城的金风雅苑拥有一栋楼,目前处于出租状态,你知道的吧?”
“知道,你当初花一个多亿买的,现在价值20亿。”陆晴晴认识唐蜜儿后,就听人说过她的丰功伟绩,投资房产颇有一手。
唐蜜儿继续压低声音:“那个楼盘是老季一个发小开发的,姓金,叫金城,他老婆叫李晶晶,钟爱翡翠是出了名的,典型的翠痴,但她这个人吧,眼光有问题,可能也是因为手里的资金不足,乱七八糟的翡翠买了一堆,真正的极品却没一件。我就说过她几次,与其买一堆不值钱的,不如把钱攒在一块买件大货,她却说每次看到不同翡翠的就流口水,压不住蠢蠢欲动的手。那个女生脖子上的项链,就是李晶晶的,我见她戴过好几次,钻石双环链扣。”
陆晴晴听了,拉着唐蜜儿装作从贺明珠背后路过,果然看到翡翠珠链是钻石镶嵌的双环链扣,在珠宝灯下闪着绚丽的火彩。
俩人面面相觑。
陆晴晴没见过金城和李晶晶,不知他们的情况。
彼时,贺明珠拿出手机给人打电话,娇滴滴地道:“亲爱的,我相中了两条钻石项链,一条吧,细细的,碎钻镶嵌出来的,配一副耳环,标价是80万,另一条比较好看,富贵端庄,钻石的个头大一些,吊坠主钻足有3克拉,要260万。亲爱的,你觉得应该选哪一条啊?戴细的吧,我怕跟你出席活动不够体面,粗的吧,好像又太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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