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冰山(1 / 1)

“作为一个业余选手,你的观察力还不错,但是依然漏了几个地方,比如椅子坐垫,还有我的靴子。

不过放心吧,这里没有任何监听和监控,周围都是我的人。”

“只要少校您在这里,我就没什么可放心的。”

罗隐的警惕再正常不过。像这种老银币自曝的场合,常常伴随着事后的灭口。

“那你大可以直接转身离开。”

这场谈话由庞贝占据着主动地位,因为罗隐对他几乎一无所知。

赫尔佐格仅仅在笔记中提到过几次邦达列夫少校,他来自赞助博士研究的神秘家族。

罗隐不清楚他们之间具体发生过什么,一个成熟的阴谋家是不会在笔记中交待清楚犯罪计划的。但能和赫尔佐格混在一起的人,不可能是什么善茬。

“你说有人盯上了我,这算是善意的提醒吗?”

“客观上来说,对你确实没什么坏处。”

“我杀了你的同伴,你没什么想说的吗?”

庞贝:“不用试探了。赫尔佐格博士与我之间的关系,无论怎样也称不上是同伴。你应该知道,博士那样的人不会与任何人分享王座。”

两人在豪华监狱套间中平静地对视着,没有言语。良久,罗隐点了点头。

庞贝指了指他的黑风衣,罗隐会意,是要确认没有监听设备。

罗隐脱下风衣,砸在椅面上发出闷响,让庞贝有点惊奇。

一把袖珍左轮,两支针管,疑似微缩炸弹的耳机打火机钢笔,很多庞贝认不出的金属小件.......罗隐从风衣中掏出了一个小卖部。

脱下蓝色衬衫,里面贴身藏有两把剧毒炼金匕首,怪异的白色骨刃。

庞贝:恺撒那边负责搜身的人,回头得赶紧开除掉。

坦诚相见的两人起身靠近,双手紧紧划过对方的裤管,直到脚踝。

庞贝坦坦荡荡,而罗某又掉了一地装备。有一说一,庞贝很想给他来发天谴。

两人回身落座,罗隐表情十分自然。作为一个成熟的炼金术士,他随身带着军火库是很合理的。而炼金装备的一大好处,是很方便伪装为随身饰品。

“少校应该是个俄国人才对。”

“对混血种来说,没什么难的。”

庞贝神色一肃,挺直腰杆,右手将一头金发向后捋成大背头,“toвapnщ,пpnвet!(同志,你好!)”

“二战前后,加图索家支持的应该是德国。”

种马只是笑笑,没有回应。元老院可不在乎人类战争的阵营,哪方更强,哪方能带给他们更大的收益,他们就支持谁。

家族通过援助德国,建设了当时世界最先进的基因研究团队和最丰富的人类基因库,但那个德国疯子只想用这个项目来强行证明雅利安人种的优越性。

战争形势逆转后,这个大有前途的项目被大面积叫停,部分成果由加图索家回收。项目中的很多技术人员在战败后被俘虏,包括最杰出的赫尔佐格博士。

当得知基因库项目的研究,被苏联秘密继承并继续发展后,庞贝受到家族委派,前往黑天鹅港调查,并逐步成为项目最大的赞助者。

也是在那时,庞贝接触到了不亚于加图索家的权力者们,获得了挣脱家族的机会。

“不如这样,我们互相分享一些有价值的情报,也可以选择回答一些问题。”

“可以。”

“盯上你的人,是真正的秘党。”

“什么叫真正的秘党?昂热是假的?”

庞贝摆摆手。

“以混血种的学习和建设能力,你不觉得现在的秘党弱得可怜吗?在这个爆发性发展的年代,秘党只是一所学院,几个几百人的精锐部门,加上一百多人的元老会。”

罗隐没法否认这一点。以秘党如今的表面实力,在他看来根本不具有妥善解决初代种的能力。

“卡塞尔学院,只是秘党各个支系支援成立的桥头堡。每个派系主要的底蕴,都像冰山一样沉在海面之下。

进化的想法,进化的方法,绝不是赫尔佐格或者你所独有的。

而且,历史上的秘党因为理念之争出现过一次严重的分裂,一个强大的派系不再被主流承认,在世界上隐匿。”

这听起来还真是成熟生意人的做法。谁屠龙不重要,谁能拿到龙骨很重要。

屠龙者成为龙也没什么磕碜的,取其精华去其糟粕,这就叫扬弃。

如果庞贝不是在忽悠他,说明秘党中相当一部分家族都在研究所谓的“封神之路”并有所建树。同时还有一派持不同的理念,因此分道扬镳。

这样看来,只想着屠龙的昂热是个好同志啊,这是真正的原教旨屠龙者。

“为什么要盯上我,因为圣骸?”

庞贝:“先回答我,火王双子的情况。”

“一个活蹦乱跳,一个茧化。”

“是圣骸没错。关键,你没能完成进化。那是一场很关键的实验,对不同派系来说都很重要。

而且,一桌麻将本来打得好好的,突然来了个新人,让人讨厌再正常不过。”

“敢拿白王圣骸做实验,秘党手中有黑王圣骸?这么想倒是不奇怪,白王都能制造圣骸那样的生命体,黑王应该也能。”

“不是那么简单,但你差不多可以如此理解。山王双子?”

“一个确实没找到,另一个茧化。”

庞贝不禁摇头。按照这个走势,四大君主老是死不掉,末日派的计划要崩盘了。

“庞贝,你是在什么时候发现龙王真实身份的?”

“很早,在我见到赫尔佐格以前就开始怀疑他。但直到轰炸他的那天,我才确信。”

“炸错了怎么办?”

“他行事方式的恶劣程度和龙没什么两样,炸错了是替天行道。贝奥武夫家的继承人?”

“在我这,生活幸福,乐不思蜀。只要赎金够高,放回去也不是不行。”

庞贝:“我看笑话呢,放什么放。”

“你到底为什么告诉我这些?为了恺撒?”

“bingo!恺撒总是不理解父爱的深沉,但他有一天会明白的。对付风王,我对他的帮助有限,毕竟从血缘上说,我也是混蛋龙王的后裔。“

“古尔薇格家族到底是什么?”

“混血豪门喽。”

“我记得欧美地区每支混血家族的名号,其中没有古尔薇格。”

庞贝默声,指了指脑袋。

他说过,秘党中出现过一次分裂,一个重要派系自此隐匿。

“我的爱人应该等急了,愉快的初次见面到此为止吧。后续如果还有什么想交流的,你可以去找帕西。”

庞贝潇洒地挥手告别罗隐,认真起来的表情一下子垮掉了。

在极其罕见的情况下,世界上可能偶尔生长出庞贝这样的奇葩。他是天生的演员、领袖、阴谋家,长辈们都期望他去当皇帝,但他只想当一匹满世界乱窜的种马。

如果不是世事的奇妙,罗隐几辈子都和庞贝这种人八竿子打不着。

临出门时,庞贝突然再次出声。

“虽然我不认为你能做到,但千万不要杀掉路明非。即使杀掉他,也不能解决任何问题,反而可能让事情坏到不可收拾。”

罗隐如今算是看出来了,路明非才是所有人的爹。昂热像对待自己私生子一样捧着小路,一个神秘团队在时刻控制和保护他,连庞贝这种谜语人都要敬他三分。

但罗隐的直觉告诉他,这种爱护大概率不是因为爱,更类似于对昂贵食材或者珍惜武器的关心。比如赫尔佐格像对亲女儿那样对绘梨衣,为的就是某天将她送给圣骸当祭品。

“他又没什么坏心思,我杀他干嘛。”

“有些东西,仅仅是其存在,就是恶。”

庞贝关上门,如同什么都没说过。

大脑疯狂运转的罗隐连上衣都忘了穿,守卫看到脱了衣服的他从庞贝房间里出来,表情十分诡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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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数天爆肝和奔波后,罗隐连睡十二小时,清醒抖擞,开始整理思绪。

混血种的世界像个洋葱,剥了一层还有一层,辣得两眼流下热泪,发现最里面全是黑的。

他有时会怀念刚刚入学的时候,那时的他赚了一两万块,就能高强度傻乐大半天。

现在知道得太多,反而不快乐。

藏在楚子航脑袋里的耶梦加得,尚未现身的芬里厄,蛰伏不动的李雾月,不知来路的奥丁。

现在又知道秘党内部碎得像渣子一样,一个比一个能藏,相比之下守夜人简直是一朵洁白的莲花。

眼下的局势堪称千头万绪,但事情还是得一件一件办。

“康斯坦丁,你能依靠精神领域强行控制楚子航吗?比如让他丧失全部行动能力?”

死宅龙王已经习惯了自己“初代种参考标准”的地位,但这问题还是让他意外。

你也太看得起初代种了,光站那不动就能让高血统混血种失去行动能力,那他康斯坦丁还能被杀那么多次?

“不能,对低血统族裔还差不多。为什么这么问?”

“加图索家的高血统,来自于风王的血统赐予,而李雾月好像能让他们无法行动。但也有两个例外不受控制,而且他们当时的血统还不如楚子航高。”

“如果是这样的话,我倒是有点头绪。”

康斯坦丁搜刮了一下自己惨淡龙王生涯中的知识,还真点印象。

“龙仆。血统赐予的方法很多,但这是最麻烦的一种,哥哥几乎从来不使用。”

“有什么区别吗?”

“最高级的赐予方式,是纯精神的仪式,通过律令强行提升他人血统。即自上而下,从精神到身躯的改造,这种权能已经不是初代种范畴了。”

罗隐又印象了,言灵·打电话,忍者酒德麻衣身上出现的现象。

“其次是胎血赐予,在茧正在孵化的状态下取出一部分蕴含权能的胎血,可以用来制造高阶族裔,进化成功率相对高,尤其是对同出一脉的族裔。

按照现代的说法,就是活性极强的胎血相当于龙王的基因库,会暴力修改混血种的血脉,完成自下而上的进化。

最烂的方式就是饮用成年龙的剧毒龙血,大概十个里能出一个死侍,上千万大概能成功进化出一个。”

最后一种估计才是龙族时代的常态,成年龙那么大只,甩点血出来洒洒水啦。罗隐没有嘴贱地去问康斯坦丁啃他一口进化概率会不会高些。

“龙仆呢?”

“是一种特殊的胎血赐予。用炼金仪式处理胎血,使其内含无法违抗的精神律令,服用这种胎血后就有可能变成高血统的龙仆。

据说这种精神律令不局限于个体,甚至还会遗传给后代。”

“据说?这么好用的东西你没用过吗?”

“哪里好用了。龙族时代的混血种本身就很听话,为什么还腰弄得这么麻烦?取出自体胎血本身就会造成损伤,炼金仪式处理又有损耗,胎血不要钱的吗?”

罗隐稍加思考,确实。但这种方法却非常适合现代。

李雾月悄无声息地制造了庞然的龙仆家族加图索,实现了绝对的精神pua,但不知道怎么就被庞贝翻盘了。

“龙仆的炼金仪式可以破解吗?”

排除掉不是亲生的猜想,恺撒和帕西不受控,大有问题。

“我告诉你这么多知识,你没有什么想表示的吗?”

这个小康越来越不可爱了。

“给给给,这个月的份额都给你了。”

“风王种下的诅咒,能破解的只有其他王座。历史上没有获得过两种血脉赐予的混血种,毕竟我们家庭关系不太好,但理论上是能用这种方法破解的。”

罗隐的思路一下打开了。引入另一个龙王的基因,冲刷掉风王的血脉。人类基因在风王面前不堪一击,但龙类就不同了。

“两种赐予,会是什么效果?”

“没见过,想象不出来。大概率会血统失控吧,当然也可能在巧合下出现稳定的个体。”

古尔薇格,原来真的是一支混血豪门,豪到不行。

弗里德里希曾自称为神族,作为奥丁的手下,也就是北欧神话中的亚萨神族。

而古尔薇格则是来自华纳神族的女神,她拥有强大的魔力,被杀死三次后仍能复活。

而再生,对应的是四大元素中的水。

恺撒的母亲,古尔薇格,她是海王的族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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