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兴一边消化一下方才偷听来的信息,一边继续跟着他们。
妖侠被当地恶霸埋伏偷袭,仙骨被打散,这么说,自己囊中的那株凝灵草,不就可以嘿嘿嘿
想不到刚意外得到的凝灵草,这么快就找到了买主,主角光环还真不赖呀。
跟着这两人一起入了深山进了老林,闹了半天才弄明白他们为什么要到这里来。
原来这二人上山来打猎和采一些普通的药草到镇上卖钱维持生计的。
易兴刚到异世界,对这里的一切还不是很熟悉,认准了他们采集的那些药草的模样后,也偷偷的采了一些。
却是通过百科手了解到,他摘的药草都是些普通货色,就算是卖出去了也换不了多少小钱钱。
不过,接下来看到的一幕却是让易兴虎躯一震,就差暴喝一声“竖子敢尔”的话来。
只见在不远处的二人,竟是从土里面挖出了一株比萝卜还要粗的人参来。
这还不算什么,主要是,这二人竟是面露嫌弃之色,随手像是丢掉一张刚擦完鼻涕的纸巾一样,往旁边就是一丢。
可怜这刚出土的人参,就这么给人抛弃掉了。
这人是怎么回事,放着萝卜大的人参不要,偏偏要去采那种低级的药草
趁着那两人走远了一点儿,他才偷偷地上前捡起了那株可怜的人参。
刚入手,脑子里就得到了关于这人参的资料来,更是差点儿没让他吐出一口老血来。
“萝卜山地精,味甘性微寒。”
“主要滋补人体五脏六腑,安神定魄,祛除体内邪气,倍增灵气化仙妖。”
“忌直接服用,滋补过甚会引发灵气急剧暴涨,自身承受不住灵气冲顶而爆体身亡,正确服用方法如下:1、投入酒缸浸泡七七四十九天方可开封饮入。2、切薄片泡茶饮入,不可过量。3、4、11、”
这,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震惊于手上这颗人参药力居然会这么的猛,都可以媲美自己世界电影里出现的万年人参精啦。
不过,他这下子也是弄清楚了这前面的二人,为什么会将这人参弃之如糟糠了。
原来是因为这人参实在是太补了,一般人根本就承受不起其体内的药力,而且资料上说了,滋补过甚会引发体内灵气急剧膨胀,导致灵气冲顶爆体身亡的。
想来是这个世界发生了不少人因为吃了人参而死的例子,所以前面的两人才会将人参当做垃圾随地扔掉吧。
弄清楚是怎么一回事之后,易兴如同捡漏一般将这人参给收入囊中。
或许这个世界还没有人知道服用人参的正确方法,所以不知道这人参的真正价值,可是他知道的啊,而且还不止一种,而是上百种的方法呐。
刚到这个世界还不到一天,就收获了这么多东西,他的心情是一片大好,就连呼吸的空气都觉得比原来世界要清新不少。
那两个人这一路的收获也不少啊,还打了两只山鸡准备下山。
从二人脸上皆是一副满意的神情这一点可以看得出,光凭他们手上的那两袋子满满的药草,应该能到镇上卖不少的小钱钱吧。
方才二人在抓捕山鸡的过程中,易兴察觉到他们二人,似乎动用了一些特殊的能力,如手掌一张,就结出了张大网来套住猎物。
这应该便是网文开头里设定的仙骨吧。
为何认定是仙骨而非妖魂呢,只因这二人皆是正常人模样,而觉醒妖魂者会是半人半兽的形态。
二人盆丰钵满地,准备离开树林下山回小镇,易兴并没有就此打住,而是继续与二人保持距离,小心翼翼地跟踪着。
他这样做的原因,是为了弄清楚下山到镇上的路。作为一个穿越者,总不可能一直在山上厮混吧。
再者说了,在这山上乱跑的话,说不定哪天遇到个豺狼虎豹,光凭他现在这小胳膊小腿的,还不够它们塞牙缝呢。
而且,他还要下山去换套能够见人的衣装,顺道卖掉手上的凝灵草,换点小钱钱花花。
天空渐渐的亮了,天空中的那两轮月亮也下班回家休息了,太阳公公出来接班了。
本来还在担心这个世界,会不会也出现两个太阳当空照,那样的话,他娇嫩的皮肤肯定会被晒成非洲野人的。
不过,一切都是多虑,这个世界的太阳只有一个。
也不知道走了多久,大概在五更天的时候,才看见了一个巨大的城门,城门上面写着边荒之城四个大字。
话说,为什么他作为一个穿越者,能够看得懂这个异世界的文字呢这一点只能归功于他的主角男设定吧。
城门是已经是开着了,一个守门的士兵正站在那里打着盹。
真是不敬业,不过一想,这里都是属于三不管地带,也难怪这士兵给人一种天大的事都比不过老子打瞌睡的糜烂形象。
不过,也多亏了这位守门士兵不够敬业,才被免除了盘查的这一道程序。
鬼鬼祟祟地尾随在两人的后面,偷偷地溜进了城里去。
他这时才能弄清楚,原来之前所在的那萝卜山是处于边荒之城的外围。
平日里,也只有这些穷苦的城里百姓,为了维持生活才会冒险上山采药打猎,且城里的垃圾成堆发臭的时候,才会有城内士兵载着成堆的垃圾上山。
当然,萝卜山也是劫杀抛尸的好地点。
在七拐八拐的,经过了几条街后,终于看见那两人背着两袋药草,走进了一家名为仁和堂的店铺里。
“想来这个店铺应该就是买卖药材的地方了。”
默默地记下了这间店铺的名字,然后转身朝着刚路过的一家卖衣服的店铺走了进去。他这是准备给自己置办一身能见着人的行头,再去找那位妖侠做买卖。
好在,这衣服店铺的老板不是势利眼,就是易兴穿的邋里邋遢,活脱脱个叫花子走进去,他也没有拿起扫把来赶人。
直接给了对方一颗金豆子后,易兴总算是将身上的这身破烂给换掉了。
老板也是个好心人,还给他打来了一盆热水,方便他简单的梳洗一下。
真的是“人靠衣装马靠鞍,狗配铃铛跑的欢”,此话说的果然不假。
本来还是个灰头灰脸的小叫花子,现在摇身一变,一个唇红齿白的小少年就闪亮登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