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只修长白暂的手,修得极为齐整的半圆形的指甲,竟是玉石一般的色泽,也一样给人以冷硬的想象。
恍惚间,千越象是看到那个人一边修着指甲,一边慢悠悠地说,一个人走出来,只看手便可以知道他属于什么阶层。
那张脸渐渐地凑近了来,从千越的脸旁似有似无地擦过,英俊至极的五官,在眼前放大了,带给千越眩晕的感觉,有细微的,热的呼吸喷在千越的脸上,只听得他在说,千越,我第一次见到你,就注意到你的手了,我就想,这一定是个好人家的孩子。
回忆如尖刺的针,当胸穿过,把千越钉成了冰冷镜框里蝴蝶的标本,张开的翅膀里埋着飞的梦,却一寸也动不了。
只觉得身子被人轻轻地搬转了,对上了那张英俊如昔的脸。他微卷的头发,是天生的,有一个小卷儿落在额角。
那人说,“千越,是你!怎么,不认识了么?”
千越只听见耳边自己擂鼓一样的心跳声,但终于,他笑出来,说:“哪儿会?”他凑近那人的耳边,耳语似的,“你就是化成灰我也认识,计晓!”
计晓也笑起来,他比千越高出半个头,也是削瘦的身材,宝蓝色的西装,深灰色的长风衣,桃花眼,高挺的鼻梁,西洋人一般干净清晰的轮廊,还和以前一样,脸上永远是笑容,那笑却染不进眼睛里去。
他似并不在意千越的话,一派云淡风清地说,“这两年,好吗?
千越的手紧紧地捏那套碟,骨节都挣得青白,却笑着说,“托福!”
计晓说:“千越,其实,我是真的挺想你的。”
千越只觉得脸上的肌肉抖得快挂不住那笑容,为什么,在一切的事情都已发生,一切的伤害都已造成之后,他还可以说得这么理直气壮,大言不惭?
“求你了,你还是别想我吧,你一想我,我可就要生不如死了。”
计晓眯起了眼笑得更为柔情,叫道,“千越…”
千越打断了他话,“我该走了。”
他转过身,再没看他一眼,在柜台付了账,便出来了。
一直到回到是以诚那里,千越才发现,手中装碟片的塑料袋几乎被自己揉捏得稀烂。放下东西以后,那手蔌蔌地抖,象风里的树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