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第十三章(1 / 1)

魏父魏母找过来的时候发现两小孩都乖巧地站在书肆门口等他们,并没有乱跑乱动,远远看去,真的乖巧得让他们心疼。

“怎么样?有买到合适的书吗?钱够吗?不够爹娘这里有。”魏母上前想牵起他们的手,看他们冷不冷。

魏澈玉下意识闪开了,魏母愣了一下还没来得及起什么想法双手就同时被抓住了,思绪随后也被打断了。

“娘,你的手好冰,是不是冷到了?”

是魏蓁蓁,她紧紧地抓住魏母的手,时不时揉搓一下,似乎担心魏母冷到了。

真是贴心的小棉袄。

魏母眉开眼笑,被魏蓁蓁暖到了,握了握掌心上那圆圆胖胖的小手,肉肉的,暖暖的,像家里的棉被一样软绵绵的,手感真好。

她心想,万一以后蓁蓁瘦不下来,那就靠着肉感吸引人吧,她以后一定要注意不能让蓁蓁晒黑,不能让她碰粗糙的活,以免伤到皮肤。

曾经魏母非常担心魏蓁蓁的未来,因为魏蓁蓁真的有点胖,虽然比一开始来她家的时候好多了。

不知道是否是饮食问题,虽然还是胖,但是当年让人觉得油腻的肥胖渐渐变成让人觉得可爱的小肉墩。

只是她那吓人的力气,魏母真的担心她长大没人要。

想狠心让她减肥,可是又不忍她挨饿,想着实在不行,那就和裕哥儿凑合吧,可是又怕害到她。

现在摸到掌心上那舒服的肉感,魏母突然对魏蓁蓁的未来充满信心。

他们一家回到村里已经是晚上了,所以村里的人都没有留意到他们的外出。

第二天魏父继续出门打猎,魏母跟着一起去。

秋收过后,学堂那边传话过来继续停课,等天气转暖再开课,所以魏澈玉和魏蓁蓁留在家里没有出去。

只不过这一次,魏蓁蓁并没有识趣的留着私人空间给魏澈玉,而是跟着他一起待在屋子里。

干净的木桌上铺着一张整洁的白纸,魏蓁蓁一边研墨,一边目光灼灼地盯着在纸上写字的人,一笔一划盯得非常仔细,仿佛要把他的手盯穿一样。

魏澈玉最终还是忍不住停下了笔,把毛笔递过去问:“要不……你先试试?”

魏蓁蓁义正辞严地拒绝:“不,裕子哥,你写,我看着你写,等我看明白了我再试试,不能浪费纸。”

“……”

其实魏澈玉从来没有看过魏蓁蓁用毛笔写字,在学堂就不说了,回到家练字的时候,大多数时候魏蓁蓁是用炭笔在木板或者地上默写,他曾经叫过她用毛笔写,但不知道是否是因为知道笔墨纸张费钱,所以即使他说了,她听后也没有这么用,依然是用炭笔写字。

魏澈玉不是一个体贴或者说为人着想的人,叫了一次她不听,他也不会强迫。

已经劝过她尝试,她依然拒绝,魏澈玉便不再劝说,深吸一口气,努力让自己忽视她,专注在自己的抄书世界里。

一个人在专心的写,一个人在专心的看,气氛十分的和谐。

等到午饭时间,也不用谁主动提起,魏澈玉便自动停笔,然后和魏蓁蓁一起到灶台把馒头温热开吃,吃完后便回屋里继续抄书。

全程两人虽然都没交流,气氛安静可是却不尴尬,两人之间就好像左手与右手一样,自然而融洽。

这样的日子过了三天,魏澈玉也习惯了魏蓁蓁灼热的目光。

当享用完午饭魏澈玉开始落笔的时候,魏蓁蓁小心翼翼地问道:“我可以试试吗?”

魏澈玉一怔,对于她的请求有些出乎意外,他以为她会一直看下去。

“当然可以,”他把笔递过去,轻声道,“给你。”

魏蓁蓁摆手拒绝:“我自己另外拿一只笔就好,只是你可以看看我握笔的动作吗?如果不正确可以帮忙纠正吗?”

“当然可以,”魏澈玉有些不习惯魏蓁蓁私底下竟然会主动和他说那么多话,带着一些连他自己都不知道的小心翼翼道,“你写吧,我在这里看着。”

“谢谢裕子哥,我不会占用你太长时间的。”

“没关系,我也需要休息,不然一直写下去手腕会损坏。”

魏蓁蓁点点头,郑重其事地拿起另外一支放在桌子上的毛笔,然后在另外一张白纸上,小心谨慎地划下第一笔,然后再写第二笔。

魏澈玉仔细观察她握笔的姿势,下笔的力度,出乎他意外,握笔姿势非常正确,完全看不出来是第一次拿毛笔写字的人。

不过即使握笔姿势正确,作为一个从来没有用毛笔写过字的人,下笔的力度掌握不均,魏澈玉等她写完后,才勉强认出那个字是魏字——他们家的姓。

“其实一开始你可以写简单一点比划少一点的字,”他建议。

“好的,请问我握笔姿势有没有问题吗?”

“没有,很正确,”魏澈玉毫不吝啬赞扬,“完全看不出来是第一次握笔的人,你很厉害,很有天分。”

“那你觉得我还需要多久才能写出可以抄书的字体?”

“……这个急不得,”魏澈玉委婉地解释,“很多人要每天练习两个时辰,练够十年才堪堪入大家的眼,所以你一直练习就好,不要心急。”

“哦。”

魏蓁蓁闻言有些失望,她以为自己能很快帮到家里,可以挣钱给爹娘,让他们不用那么辛苦,没想到这个挣钱方法竟然遥遥无期。

不过魏蓁蓁没打算放弃,因为这个挣钱方法是目前她发现最轻松也是挣最多的挣钱方法。

“那裕子哥你不用管我了,有什么事情我会再问你的。”

魏澈玉点头:“好。”

两人又重新回归到以往那样,各做各的事情,互不打搅。

她没有问为什么他不需要十年的时间,他也知道自己并不需要解释,更不需要掩饰,双方默契地忽视这个问题。

日子就这样慢慢的过去。

大地开始复苏,阳光融化了白茫茫的白雪,春天的脚步声更近了。

魏澈玉和魏蓁蓁终于接到学堂那边传来的消息,重新开课了。

于是每天抄书的行动停止了,恢复了早出晚归的上学生涯。

这一次开课,魏澈玉没打算再隐藏自己,渐渐在夫子面前暴露自己的读书能力,因为他想早日科举,积累实力和人脉。

他原以为自己这样的举动会引起夫子的震惊,已经想好了一番托词。

没想到……

“天啊,你们两个竟然这么聪明。”

“不愧是两兄、兄弟。”

“来来来,再背背这一段。”

“对的对的,完全正确。”

……

……

洪夫子捂着胡须激动不已,一会儿看看魏澈玉,一会儿看看魏蓁蓁,又骄傲又遗憾。

魏澈玉知道洪夫子遗憾什么。

他转头看了看身旁的人,毫无所觉,并没有发现自己的表现是多么的惊天动地。

魏澈玉背诵出一段,洪夫子激动了一下,之后发现魏蓁蓁也能背诵出来,次数多了,洪夫子突然想到一个点子,他朗读一遍新的课文,让魏澈玉和魏蓁蓁背诵出来,看他们能背到多少。

魏澈玉前世早已对这些文章烂如指掌,也为了尽早让他神童的名声传出去,让人对他这么小的年龄去考科举的事情不惊疑,所以他没有丝毫掩饰的背诵出来。

然后轮到魏蓁蓁了,她在夫子两眼发光的注视下,也顺利流畅地背出来了。

不要说洪夫子感到惊奇,连魏澈玉也感到惊奇,他一直知道她是一个很会看人眼色的人,但他想这与她从小的生活经历有关,怕被人再次抛弃,所以学会察言观色,所以他对此并不觉得奇怪。

可是他从不知道她记忆力如此的好,也不知道她对读书如此有天赋。

特别是当他看到她在夫子面前默写出来的字后,这个感叹更深。

这次回学堂读书后,魏澈玉把笔墨和纸张拿出来了,所以他们没有再用炭笔写字,而是用毛笔写字。

在洪夫子面前魏澈玉收敛了自己的字体,尽量把字写的像孩童一样,可是却比一般的孩童要好,让人赞叹他有天分却不会让人惊疑。

背诵能靠记忆力,写字真的要靠天赋和勤奋。

之前魏澈玉虽然一直和魏蓁蓁待在屋里写字,但因为她除了第一次请教过他后,就再也没有问过他,所以他就没有留意过她的写字进展如何。

他知道会有进步,但是完全没想过进步如此之大。

“你们都是神童啊!我一定要请教一下你们爹娘,是怎么生养你们的?难道是因为做爹娘的聪明?”

不,其实他们俩没有血缘关系。

神童的是她,不是他。

听着洪夫子对他们的高度赞扬,看着纸张上那虽然结构和章法依然有些欠缺,但是笔法已经没有多大问题的字,魏澈玉默默地在反省自己,之前是不是想得有点多了,什么担心爹娘会觉得他奇怪,担心会引起别人的怀疑,这些担忧是不是多余了。

他看了看魏蓁蓁,再看了看自己。

再一次表示对魏蓁蓁这人,他感到——

复杂、难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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