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倾城最漂亮了!”
傅南星宠溺的看了眼自家老婆,丝毫不觉得,她说这话有什么问题。
倾城确实是个小仙女,也确实可以惊艳四座。
她,不过是实话实说罢了。
傅辛夷:……
怎么又开始撒狗粮?
她一脸的嫌弃,还故意用手搓了搓自己的胳膊。
咦
好肉麻!
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傅南星却没有理睬妹妹的搞怪,转过头,轻声对傅母说道,“妈,我送你们过去!”
“你也要去?你不是说这样的宴会最无聊?还有,傅大总裁,你不忙着加班啦?”
傅母明知故问。
工作狂儿子能够愿意放下手头上的事儿,和她一起去参加个宴会,稍稍放松一下,傅母还是高兴的。
不过,儿子会有如此的改变,不是因为她,而是因为儿媳妇,作为母亲,或多或少还是有那么一点儿酸。
她不会因此就嫉妒儿媳妇,更不会迁怒。
但,稍稍的刺儿子一句,还是可以的。
傅南星勾了勾唇角,“宴会确实无聊。不过,有家人在,倒也不是不能忍受。”
他说这话的时候,眼睛自始至终都没有离开顾倾城。
傅辛夷见状,忍不住的哼哼唧唧,“家人?我看是‘佳人’吧。”
顾倾城耳朵尖,听到了小姑子的嘀咕,赶忙得意的说了句,“小姑子,你也觉得我是你大哥的‘佳人’?”
不等傅辛夷开口,傅南星就抢先表白:“北方有佳人,绝世而独立。倾城,你就是我的绝世佳人!”
呕
真的受不了了!
傅辛夷从未知道,自己这个纯理工男的大哥,居然还会念情诗。
哦不对,这不是重点,重点是,你怎么好意思在大庭广众之下,这般吹捧自家老婆?
难道这就是所谓的“近墨者黑”?
大嫂多少是有点儿不要脸在身上的,大哥跟她相处的久了,也就跟着——
“好了,时间不早了。咱们该出发了!”
傅母看着孩子们说说闹闹,很是高兴。
不过,今晚还有正事儿,不能耽搁了。
傅父懒得应酬这些,没有出门,继续留在家里看新闻。
傅母便挽着傅辛夷的手,母女俩先出了门。
傅南星搂着顾倾城的肩膀,顾倾城则环着他的腰,夫妻俩亲昵的跟在后面。
凌家就在傅家隔壁的别墅区。
两家的距离,都可以称之为邻居。
开车的话,也就几分钟。
距离宴会开始的时间,还有十分钟,傅南星等人便来到了凌家门外。
“伯母!辛夷!”
车子刚刚挺稳,便有一个穿着蓝色小礼服的女子迎了上来。
她看起来二十五六岁的年纪,身材高挑,皮肤白皙,五官明艳,气质高贵。
一头浅棕色的长发,烫成了大波浪。
搭配上烈焰红唇,妥妥的御女范儿。
“半夏!”
“半夏姐!”
傅母和傅辛夷下了车,笑着跟女子打招呼。
顾倾城坐在后面的车子里,正好看到这一幕。
这就是凌半夏,傅南星的青梅竹马,小说里的白富美女配。
嗯,跟记忆中一样,凌半夏漂亮、有气质,一看就是人间富贵花。
关键是,人家不愧是豪门千金,举手抬足、接人待物都十分的从容、得体。
她仿佛一颗璀璨的明珠,闪闪发光,自带高贵。
除了家世、容貌,凌半夏本身也是非常优秀的。
国内985院校毕业,国外常青藤大学的硕士,不到二十五岁,硕士还没毕业,就进入到了丑国顶级的ai实验室。
是的,凌半夏和傅南星一样,都是计算机大神。
只是傅南星的光芒更耀眼,有计算机最高奖加身。
凌半夏不如傅南星,却比原主强太多。
在大学的时候,凌半夏就几次要跟傅南星组队。
按理,他们才是强强联手,能够实现1+1>2的最佳组合。
偏偏有个原主,而傅南星呢,“色令智昏”,本该理智、高冷的理科男神,却硬是恋爱脑上头。
傅南星没有选择仅次于他的凌半夏,而是坚持跟计算机废柴女友组队。
一个人当两个用,硬生生将一个倔强青铜带飞。
凌半夏:……
她不甘,她愤懑,她甚至为傅南星不值。
她更不能理解,为什么自己处处都比顾倾城好,傅南星却偏偏选中了顾倾城。
凌半夏不愿放弃,可爱与不爱,真的非常明显。
顾倾城刚毕业,傅南星就向她求了婚,然后就是一场世纪婚礼。
亲眼看到自己最爱的男人,挽着另一个女人的手,走进了婚姻的殿堂,凌半夏心碎了。
她接受了常青藤硕士的offer,黯然退场。
但,凌半夏对于傅南星的感情,却不会就此消失。
“婚姻不是谈恋爱,现实也比童话更残酷!”
“我就不信,灰姑娘嫁入豪门就真的可以幸福下去。”
“出身的不同,注定会造成三观的不合。”
“……豪门这个圈子,可不是什么人都能适应的。”
凌半夏很聪明,也很清醒。
她似乎在傅南星、顾倾城那段美得如同童话般的婚姻里看到了一丝“不详”的征兆。
而随后的事实证明,凌半夏果然没有猜错。
原主在上流社会,真的有些“水土不服”。
去年寒假,凌半夏在某个慈善晚宴上,遇到了傅氏夫妇,敏锐的察觉到了些许蛛丝马迹。
凌半夏顿觉有了希望。
她跟留在国内的n代好友们暗中约定,让他们多多“提醒”原主与豪门的格格不入。
经过几个月的努力,效果很不错。
这次暑假回来,凌半夏就惊喜的发现,顾倾城果然变了。
从原本的灵动、鲜活,变成了一具披着华美外衣的木偶。
她开始自卑,开始敏感,愈发像个豪门受气小媳妇。
凌半夏知道,自己的计划成功了。
顾倾城终于意识到她与傅南星的差距,以及跟豪门这个圈子的不相容。
“就差一个契机,应该就能让顾倾城‘知难而退’!”
好歹是跟顾倾城做过情敌的人,凌半夏对顾倾城非常了解。
这个看似有点儿“不要脸”的女孩儿,骨子里其实是骄傲的。
她可以因为爱而疯狂倒追,却无法真的为了爱而践踏自尊,让自己变成一个面目全非、丑陋扭曲的人。
她真的爱傅南星,所以就会想让傅南星得到最好的!
而她顾倾城,很显然不是最好的选项。
所以——
凌半夏意识到这一点,她忍着心底的惊喜,暑假结束也没有返回丑国。
而是以快要毕业了,在国内准备论文为由,留在了省城。
她必须要抓住这次契机,让顾倾城彻底认清现实,继而主动离开!
“倾城,下车了!”
傅南星下了车,然后绕到另一边,给妻子开车门。
然后,他一手拉着顾倾城的手,一手挡在车门上方,谨防顾倾城撞到头。
傅南星的体贴已经到了细微之处,还如此的自然,仿佛已经成了他的本能。
凌半夏跟傅母、傅辛夷寒暄着,眼角的余光却一直盯着这边。
所以,她没有错过傅南星那体贴的小动作。
“原来傅南星不是千年冰山、钢铁直男,他是懂得温柔体贴的。”
凌半夏心里发苦。
这世上,哪有什么冰山、直男,只不过是不够爱罢了。
一旦爱了,冰山可以融化,直男也能变成暖男。
如果不是亲眼所见,谁能想象,那般高高在上、孤冷高傲的天南星,会有如此的温柔、深情?
“何意百炼刚,化为绕指柔!”
凌半夏不是文科生,可莫名的,看到如此画面,她脑海里还是冒出了这句诗。
“半夏,你好!”
傅南星牵着顾倾城的手,走了几步,来到近前,客气的打招呼。
相较于他对其他人的冷淡、疏离,他对凌半夏的态度似乎比较温和。
凌半夏:……一点儿都不觉得高兴。
他,太客气了!
聪明如凌半夏,能够看得出对方是真温和,还是出于礼仪的温和。
傅南星很显然就属于后者。
她凌半夏在傅南星眼里,估计就是个邻家妹妹+普通好友。
有情分,但不多。
至少跟顾倾城没法比。
想到顾倾城,凌半夏的目光就禁不住瞥向了傅南星身边的红裙女子。
咦,半个月不见,顾倾城似乎变得更漂亮了。
不过,美貌在豪门并不算稀缺资源。
凌半夏真正在意的,还是顾倾城的气质变了。
不再低眉顺眼、畏手畏脚,而是、而是——
看着顾倾城,凌半夏脑海里浮现出大学时代那个明艳女孩儿的模样。
顾倾城,她,回来了!
轻轻咬着唇瓣,凌半夏短暂的惊愕、沮丧过后,又重新振作起来。
回来又如何?
灰姑娘就是灰姑娘,是不可能变成公主的。
而她凌半夏,才是真正与王子相匹配的公主。
……
进入到凌家的客厅,宾客们已经来得七七八八。
衣香鬓影,觥筹交错,偌大的空间里,充斥着豪门的富贵与热闹。
凌半夏冲着几个发小、闺蜜使眼色。
然后,便有人起哄,把凌半夏拉到了钢琴边。
“好!我就给你们弹一曲!”
凌半夏一副“推脱不过”的模样,优雅的坐在了钢琴前,纤细的十指飞快的舞动。
优美的钢琴曲缓缓在宴会现场流淌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