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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芙蓉(1 / 1)

千千玲珑月!

粥吃完了,碗舔净了,周管家还在摇摇欲坠哭天喊地的状态里没结束,金世安被他哭得脑壳疼。

“行了别哭了,老子只是失忆了,又不是死了,你特么这是哭丧呢?”

周管家瞬间安静。

这和他认识的金少爷判若两人,打从他见过金少爷,还没听金少爷这张嘴里吐过脏字儿。

金总觉得自己可能说错了什么话,他摸索性地调整了状态:“不是,周叔,哭解决不了任何问题对不对?现在最大的问题是,我很饿,去给我拿点儿吃的来。”

真的饿,他在床上躺了三天了,拜这个身体重伤所赐,所有人都不准他吃饭,只能喝米浆,今天算是破格升级,白滚粥,加了点糖。

金总饿得前心贴后背,他殷切地看着周管家:“最好是干饭。”

周裕:“……”

饭很快来了,金世安一面吃饭,一面陷入沉思。

二十七岁的金世安,大众看来是运气非常好的那一类。他的父母赶上了改革开放的先机,成为九十年代第一批白手起家的暴发户,父亲金海龙善于投机倒把,母亲王静琳又天生精于管理,到两千年的时候,他成了名震华东的金融巨头海龙集团的太子爷。

金陵是十二钗的故里,按理说也该盛产风雅多情的宝二爷,奈何金世安是呆霸王再世,天性顽劣。他和许多暴发户的儿子一样,因为家里极度有钱,所以念书极度不用功,吃喝玩乐的本事倒是无师自通,可恨的是他的吃喝玩乐也毫无品味可言,他头脑简单,性格粗野,爱好低俗,生他养他的南京城未能渗透他丝毫的文化情操。

他的脑子到底有坑到什么地步,例子实在太多简直一言难尽,就说高中的时候朋友给他推荐了一部小说,穿越的,爽文。金世安起初对看小说这种穷酸娱乐嗤之以鼻,后来就越看越嗨皮,给全班每个同学都买了一本,安利他心爱的巨巨。谁知连载追到最后,结局不尽如人意,女主角死了。

年仅16岁的小金总倍感不爽,全班同学也都很不爽,别人不爽最多是骂,小金总桌子一拍:“这作家哪个出版社的?老子买了他!”

同学们目瞪口呆,而小金总敢想敢干,那时是零四年,他名下已经有上百万的个人存款。这笔钱虽然不足以买下出版集团,却足够买下这本书的版权。

作家含怒忍耻,在家修了半年的稿子,把结局改了,重新连载了一次。

女主角活过来了,普天同庆。

而我们英雄的小金总早把这事儿忘光了,“活了呀?活了很ok,下次再写死一个,我还教训他一次!啊?让我再看一遍,看个捷豹,飙车去咯!”

这事儿被他妈知道了,少不了一顿好打。

诸如此类人傻钱多的行径,简直不胜枚举。王静琳觉得这儿子实在太糟心,高考是决计考不出什么名堂的,高考不行没关系,关键是家里就这么一个独生子,还有几个亿的资产等着他继承,这每天除了吃就是玩,连个花钱的脑子都没有,这要怎么办?

于是按照暴发户用钱解决问题的思路,家里把他送去了澳洲一间野鸡大学,念本科镀金。就在他念书的那几年里,王静琳和金海龙因为二奶问题撕逼离婚,爹妈相争儿子得利,母亲本着“我过不好你也别想好过”的原则,要求把海龙集团转交给独生子。

还在澳洲混学历的金世安摇身一变,成了海龙董事长。

他这个人虽然有一身的缺点,但对朋友很讲义气,只要托付的就全心全意相信,更不计较代价报酬,某种意义上来说算是知人善用。因此尽管他无能,他聘用的手下却个个有能,海龙在这个傻多速手上不仅没有倒,反而蒸蒸日上。

歪人有歪运吧。

金总裁坚信自己龙运逆天,每天都过得无脑又快乐,但人生不可能永远这么一帆风顺。就在三天前的晚上,金总喝多了之后,乐极生悲,从别墅二楼的阳台掉进别墅一楼的游泳池。

等他醒来的时候,日历已经倒回了1930年。

就这么穿越了。

金总回想往事,不知道是不是自己触怒了穿越大神,今年报应终于来了。

总而言之,现在他是金少爷了。

两碗饭之后,他把基本情况打听了个七七八八。

穿越过来的这个身体,和他同名同姓,也叫金世安。不同的是这位金少爷年方三十,已执苏商牛耳,行任金陵商会总会长,是个不折不扣的贵公子。这位年轻富豪,和名伶白露生之间发生了一些一言难尽的争执,吵闹之间,不知道是名伶情绪太激动还是金少爷为人太怂包,总而言之俩人抢一把剪子,抢着抢着,金少爷“遇刺身亡”。

当然金世安穿过来,这个事情的性质就变成了“遇刺重伤”。

金世安听说这事儿的时候,差点没笑出声来。他被游泳池淹死已经很挫了,金少爷再精英又有什么用,死得更挫,被一把剪兰花的小剪刀戳死了。

周裕在旁边观察少爷变幻莫测的脸色,他试探地问:“白小爷现关在东边房里,您要不要见见他?”

“……?”

我为什么要见杀我的凶手?金总觉得这个管家脑子可能不太好,就算这个大少爷过去跟凶手爱的死去活来,这他妈一剪刀捅下去,罗密欧朱丽叶也得翻脸好不好?

金总自认没有斯德哥尔摩症,金总摆摆手:“不见不见。”

周裕有些吃惊,他试探着再问:“您这是还生白小爷的气?”

金世安非常不理解地看着他。

白露生,捅了你们少爷,捅得半死不活,然后你这个狗|日的管家,居然在这里问,少爷是不是生那位白小爷的气?

金少爷是被虐狂吗?

金世安想说“我不揍死他都是给他面子”,话到嘴边,到底还是忍住了。

他虽然脑子不大,但起码的保命智商还是够用的——按照旧中国的等级制度,白露生刺死了金大少,早就应该被扭送警察局,或者被暴力家奴们打个臭死。但他现在安静如鸡地和他住在同一个屋檐下,仍然享受着锦衣玉食的优待。

金世安心中了然,这个白府里,所有下人,都在不动声色地保护那位白小爷。

他们未必真的忠诚于自己,相反地,他们真心效忠于白露生,哪怕他杀了人。

好在这个少爷仍有威严,不是软脚虾的货色,看下人们的表情就知道。

暂时不要撕破脸比较好。

金总心中窝火,还加委屈,他见周裕目不转睛地盯着自己,忍不住尬笑一声:“什么意思,我不能生他的气吗?”

这话他问得没什么心机,纯属投石问路,而听在周裕耳朵里,这无异于严厉的申饬,他看着金世安唇边挂着的尬笑,心中是一阵惊雷滚过。

少爷这是在含蓄地责难,责难他轻描淡写地放过了白小爷。

金世安见他发怔,忍不住又问一句:“所以我还想问,我是不是没有家?为什么我要住在白露生家里啊?我什么时候能回家?”

问的都是大实话,真心不懂,纯属求教,哪有住在戏子家里的大少爷,伤得都穿越了还不赶紧送医院,家里也没人搭理没人问,这都是什么骚操作?

金总想回家,至少别寄人篱下。

不过听在周裕耳朵里,这就全是反问句了。

周裕一骨碌跪下了:“少爷饶命,是我混账,我这就知会太爷,您千万别动怒!”

第二天,金世安见到了他的便宜爷爷。

当天下着细雨,金老太爷带领警察厅总长和彪形大汉若干,雷霆万钧地前来救孙。他年近七十,身量很高,一身长袍马褂,花白的头发梳得纹丝不乱,脸上架一副细脚金丝眼镜,精神矍铄之外,自然有一种冷峻威严的态度。

这次金总学乖了,不会说话就不要乱说话,金忠明问了半天,他光是点头,就是不开口。

同来的金公馆管家齐松义先行一步,替金少爷发言,齐松义垂头道:“少爷昨日就醒了,只是人有些……痴傻,仿佛什么也不记得了,问他什么都不知道,人也是一个不认。”他扶住金忠明:“太爷别动气,事已如此,伤心也无用,别再吓着少爷。”

金忠明又痛又怒,他把金世安轻轻放平在枕上:“安儿,你不要怕,这不是什么大事,你先睡一会儿,爷爷马上带你回家。”

他的目光很慈祥,眼里全是按捺不住的酸楚和疼惜,金世安心中动容,忍不住拉着金忠明的手:“爷爷,我没事。”

金忠明更加心疼:“好孩子,你躺着不要动,我去把那起混账兔子发落了。”

众人簇拥着老太爷去院子里审犯人,把金世安独个留下,旁边陪了一个傻不愣登的小胖丫头,金世安想下床去看热闹,小丫头慌忙按住他:“少爷不能动,动了就要死。”也不知道是她自己死还是少爷死。

金世安被她逗乐了。

“逗逼萝莉,你扶我到窗户那边儿,我们吃瓜去。”

金忠明出来便叫周裕:“你来把事情说清楚。”

周裕跪在地上,先磕了一个头:“上个月,少爷来小爷这儿歇着,两人说话——”

金忠明怒喝道:“他是你哪门子的小爷?”

周裕慌忙改口:“少爷来这边家里歇着——是姓白的在里头伺候。”

就在上个月,金少爷和白露生因为私事争执起来,当时周裕和其他下人被少爷屏退在外,看不到里面什么动静,只听见两个人吵得利害,等到白小爷哭着叫人进去,金少爷已经倒在血泊里了,心口上插着一把小剪刀。

从当时的情况来看,仿佛确凿无疑地是白露生杀了人。

但周裕觉得这事有蹊跷。

——因为剪刀在金少爷手里。

不是昏迷后塞进去的,是死死握住的,他们费了许多力气才扳开他的手。那把修兰花的小银剪子,通体不过五寸,刀刃只有一寸多长。金少爷一向体健,又在留洋的时候练习过搏击,白露生却是久病缠身,端个茶杯也辛苦的人。

要一个向来娇滴滴的病鬼把这种小剪刀刺进身强体健的男人胸口,即便伤者毫不挣扎,那看上去也非常不可思议。

这还不是最奇怪的。

医生来救治的时候,神色怪异地说了一句:“他的伤口为什么这么浅?”

周裕和下人们救起金少爷的时候,剪刀的刀刃并未完全刺入他心口,整个刀刃只有一寸来长。

“这么浅的伤,不应该流这么多血。”医生擦着汗说:“真奇怪,他是不是有什么先天疾病?我看他不像是外伤导致的昏迷,也许可能是中毒。”

大家面面相觑,周裕喝住医生:“少胡猜,是我们少爷玩闹不当心,钱你可尽要了去,这话不能往外说!”

这场命案的疑点太多,唯一在场的白露生又不具备伤人的能力,难道金少爷是自杀吗?

又或是他真的天生有病?

周裕不敢深想,当时就叫人把白小爷捆起来,先押在房里,只给茶饭,不许走动,也不准他寻死觅活。

周裕将事情一五一十说了,又向上磕了一个头:“事情就是如此,我们疑惑着其中有些毛病,若让外人知道少爷生病,也是不好听,因此大胆瞒住了,还求太爷明鉴!”

金忠明一声不响地看他,良久方道:“照你这么说,这姓白的竟是冤枉?”

周裕不敢说话。

金忠明冷笑道:“我听说那贱人住在这里,很会收买人心,你母亲一向痨病,燕窝人参地吊着,恐怕得了他不少钱?”

周裕哪敢说话,抖如筛糠而已。

白露生的确于他有恩。周裕的母亲多年痨病,一直是白小爷不声不响地出钱接济,白小爷嘴上只说:“我决不是小瞧周叔,也不是为着你艰难,只是唱戏的讲究手头不留闲钱,怕碍了生意不吉利,这钱你若不要,我也是乱花的。”

唱戏的哪有这个讲究?周裕只有感激。

如沐春风的白小爷,做人何等温柔,纵然平时有些小性子,决不是心狠手辣之辈。他和少爷这两年关系不和睦,周裕是知道的,两人口角了许多次,周裕也知道,但说句不恰当的话,两脚背向行不远,兄弟无有隔夜仇,他两人十年的情分,再怎样也不至于弄到出人命的地步。原本想着先将此事按下,等少爷醒了,自然水落石出。这是他一片报恩的私心,也是看在金少爷和白露生多年情分上面,心知金少爷即便受伤,也不会怎样为难小爷,要是真把白小爷送去了警察局,只怕少爷醒来还要发怒。

他没想到事情会弄成这样。

金忠明越问越生气,原本觉得周裕是从金公馆里出来的人,知道报忧,还算有良心,现下居然拐弯抹角地护上了。他撇开周裕,只问:“姓白的人在哪里?”

周裕胆战心惊道:“没有敢放,一直押着。”

白露生很快被拖出来,丢在地下。他瘦极了,整个人形销骨立,被扔在地上,如同落叶坠地一般,连声音都没有,旁人几乎以为他是死了。

许久,他艰难地挪动身体,尽量跪成一个端正的姿势,脸深深地埋在膝前。

金忠明心中嫌恶,正眼也不肯瞧他:“旁人都说你傲气得很,原来连杀人抵命也不懂得,安儿对你还不厚道?你倒有脸活到今日。”

白露生缓缓扬起脸来:“何尝没有死过?死千万次的心也有了,只是我们这种人,生死也由不得自己的。前日我要寻死,拦着,捆着,不叫我死。原来是要留到今日,死给太爷来解恨的。”

他半天没有出声,此时开口一答,旁人皆有一瞬间地恍然。因为那声音实在清丽非常,既有金声玉振之明亮,又有珠圆玉润之柔美,仿佛春泉出涧,鸟鸣春山,极平常的一句话,从他口中一脱,倒有丝竹鸣弦的悦耳。

若非亲眼所见,很难相信这声音出自一个形同骷髅的身体。

名伶到底是名伶,这把嗓子是天生的,难怪金少爷对他爱宠万分,毋论他过去样貌秀美,就是单论这把嗓子,也够蛊惑人心。

金世安正在屋里笑小丫头长得胖,见她嘴馋,又把松子糖全给她吃,忽然听见这么一声清响,心头不觉打了个突。他竖起耳朵又听,外面是一瞬间地万籁俱寂,模糊听见有人艰难地喘息,那喘息里也是带着哀绝的凄婉。

他问胖丫头:“外面谁在说话?”

胖丫头含着指头道:“白小爷呗。”

“他怎么了?”

胖丫头呆笑道:“太爷要打死他,小爷舍不得你咯。”

周裕跪在一旁,心中只是叫苦。他早知此事不好,日里夜里,就劝白小爷赶紧逃了才是,谁知白小爷一根筋,寻死觅活,就是不走。周裕无可奈何,只能规劝:“既然小爷不肯走,那见了太爷好歹要知道求饶,小爷啊!性命可是自己的!这些年你也折腾够了,咱们别往死路上走!”

此时他再也忍不住了,噙着泪小声道:“小爷,不是我们不报恩,该说的我们都说了,您当真冤枉,您跟太爷辩辩啊!”

露生侧首看他,微微一笑:“周叔不必说了,都是我自己作孽。”

那声音清冷得像一绽冰花,毫无生机,是种心碎欲绝的凄艳。

他膝行到金忠明脚边,努力叩首道:“人是我伤的,无人怂恿,也无人包庇,和这院子里其他人等没有半点干系。请太爷积些阴德,饶了他们罢!”

唯有这两句为着别人求情的话,是有些可怜地祈求了。

言罢,他又叩了几叩,力气耗尽,委顿在地上。几个警察围拢上来,伸手将他提起,如提朽木。白露生也不挣扎,闭眼由着人拖动,眼看就要出了院门,他忽然睁开眼睛,奋力推开众人,拼死回过身来。

众人哪容他挣扎,七手八脚地将他按住,白露生是绝望已极的神色,也是彻底解脱的神情。

“少爷!少爷!”他凄声笑道:“今日一别,咱们俩的孽债,可算清了!”

彼时金世安在屋里听得心神不定,觉得热闹,又觉得好奇,他伸头探脑地走出门来,白露生怆然回首,正与他四目相对。两人中间隔着青砖细瓦的一口天井,隔着细雨初歇的金陵的薄暮,隔着许多双愕然又漠然的眼睛,隔着一蓬欲开未开的木芙蓉。白露生一声哀鸣,眼泪也下来,那模样深深映入世安错愕的眼中,那是他见到白露生的头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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