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月之后,秋意浓浓。
大梁城被一片金黄笼罩。
这天赢高在府中设宴,款待众人。
参加宴会的都是老熟人,徐福和天道子,火瑶、司马长空,伏念以及白薇等女眷们。
大殿上,气氛很热闹。
赢高和白薇、项蓉在主位,其他人一次而坐。
每人一席,席上放了一个铜盆,盆内放了木炭,上面架了一个小石锅,里面混着烫水。
大家看到这样的餐具全都有点懵逼。
这时,东大厨指挥手下的人,将菜端上来,全都是生的菜和肉,每人一份放到了他们桌前。
众人更加惊讶了。
这到底是要吃什么?
只有伏念气定神闲。
当然,他对面就是天道子和徐福、阴阳家跟儒家是世仇,他作为儒家领袖,面对徐福还是要呈现出自己的气度。
待到东大厨离开。
一队队锦衣卫走进大殿,他们每个人抱了一个坛子,没人桌边放了一个坛子。
“诸位,请将酒倒满,我们喝一杯!”赢高首先拿起酒勺,从坛子里舀了一勺酒,倒进自己的杯子里。
酒水倒进杯子里,呈现淡黄色,比较浑浊。
不过有微微的酒香。
众人依照赢高的做法,将酒舀进自己的酒杯。
举起酒杯,敬赢高。
大家一饮而尽。
既然是信王殿下的美意,大家自然不会辜负。
酒一入口,众人的眼睛就亮了。
众人觉得这酒初入口中感觉舌头都有点麻了,细细品味,整个基调是苦的,但是再细品,你能尝到酒花的苦、带一点点松香和
柑橘的味道,回味无穷。
众人又连喝几倍,才知道苦是多么让人沉迷不已的味道。
“这...就是殿下用大麦酿造的酒吗?”天道子惊呼道,“真是极品啊!”
“没想到大麦这种东西也能酿造出这么美味的酒。”徐福感慨道,不由自主的又舀了一勺在酒杯里,一口喝干了。
“大麦,不是百姓的主食,用它酿酒也不会造成粮食短缺而让百姓挨饿受苦,信王殿下果然是雄才伟略!”
伏念也不得不佩服赢高,由衷的说道。
“哈哈,诸位让见笑了,只是满足一下口腹之欲。”赢高笑道,“不过这样喝会更好!”
说完,他拿起筷子,将一块薄薄的羊肉卷放到滚烫的烫水中涮了一下,再拣出来放到料碗里沾了一下,送入口中,再喝了一口
酒,一副很享受的样子。
众人依样学样。
一口羊肉一口酒。
“我的天,这也太好吃了吧!”司马长空惊呼道。
他没想到羊肉还可以这么吃?
“殿下之才,伏念也拜服啊!”伏念也是惊呼道。吃也是一种文化,能将吃研究到这个地步,副业也不得不佩服赢高。
实际上涮羊肉而已,因为缺少不少调料,味道也就一般。
可对于没有吃过的秦人来说,这绝对是美食中的美食。
尤其是配上这就(本章未完,请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