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就是这么一个情况,牛昭把情况向他讲完以后,孟浪就琢磨着再审有没有把握。
一二审都判林某家属输了,在这种情况下,想再审把案子给翻过来,的确是很难,两级法院都审过了,省高院难道会推翻一二审的判决?
如果案子确实有问题,并且问题很明显,那么省高院很可能会加以纠正,然而这个案子确实有着很大的争议,不是那种一眼就看出有问题的案子。
林某陪同客人喝酒,结果喝死了,你说他是工伤吧,有人会说,喝酒喝死怎么能算工伤呢?喝酒能是工作吗?而且林某的死是一种意外,并不是什么突发疾病,只有在工作场所工作期间突发疾病死亡才能算是工伤。
反对的人有着不少理由,但是支持的人也有理由,因为大家觉得,林某喝酒是工作上的一种应酬,不喝不行,喝完了,不幸导致食物逆流死亡,从情理上讲,应当认定为工伤。
双方争执不休,意味着案子有争议,而有争议的案子,法院的裁决就很重要,一二审都判决林某家属败诉了,这说明反对者一方占了上风。
而再审则需要省高院支持另一方才行,而想要让省高院支持另一方,难度有多大啊?
“牛妹,再审的难度大,时间长,要不你别接这个案子吧?”孟浪想了想,对牛昭道。
牛昭听了却说:“孟浪,我觉得这个案子能翻过来,你想想,林某喝酒是为了单位的利益,法院说他喝酒不是工作,然而喝酒是不是单位允许的事情?单位允许他喝酒了,结果在酒后出现意外死亡了,这属于不属于在工作场所和工作时间发病身亡?法院规定,如果在工作场所和工作时间突然发病,并且在四十八小时之内死亡,可以认定为工伤,而他这种突然死亡,是不是比发病还要与工作联系紧密些?毕竟他喝酒的确是为了工作?法院的理由是站不住脚的,应当予以纠正。”
牛昭把这话一说,孟浪感到眼前一亮,觉得她说的蛮有道理的,所谓举重以明轻嘛,林某喝酒是单位要求和允许的,因此他喝酒绝对不是一种违法的事情,也不违反单位的规定,因此他在酒后发病身亡,跟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突然发病并且在四十八小时之内死亡认定工伤没有什么区别,何况林某喝酒确实与工作有关,为什么不能认定为工伤呢?
法院的逻辑是认为林某喝酒非工作必需,然而是不是工作必需,由谁说了算?不应当是单位说了算吗?单位让他喝酒,他能不喝吗?现在单位都不反对认定他为工伤,劳动局为什么拒绝认定为工伤呢?难道真是怕兑现工伤保险待遇,那这也太不该了,单位已经交了工伤保险了啊。
孟浪仔细一分析,便越来越觉得这个案子还是有搞头的,牛昭分析的对,再审是有可能翻过来的,看来,牛昭的水平是越来越高了。
孟浪想到最后,一拍桌子道:“牛妹,那就把这个案子给接下来,我们到省高院帮林某家人申诉。”
就把这个案子给接下来了,他就让牛昭写再审申请书,提出好几点理由,然后提交给省高院。
可是提交到省高院以后,迟迟没什么动静,虽然他知道再审的程序长,难度大,但是一直没有动静,当事人也着急了,他只好想办法去催一催。
但是去见省高院法官之前,孟浪忽然想到小黑的事情,小黑现在快成长到百分之四十了,正义感应能力越来越强,这个案子到底能不能赢,要不要让小黑给判断一下?
想到这儿,他就进了光明空间,先给小黑喂了食物,然后便对小黑道:“小黑,我现在有一个难题,你能不能帮我判断一下,案子该不该赢?”
小黑吃饱喝足之后,精神十分抖擞,便冲着他点了点头,孟浪见了,心中暗喜,看来小黑现在能听懂他的话了。
如果是这样,以后遇到什么难题,就找小黑聊一聊,让它先给把一下关。
孟浪就把这个案子的情况给小黑讲了一遍,小黑大着眼睛,蹲在地上,一动不动地听着他讲,孟浪看到它这个模样也是乐了,真没想到小黑认真起来的模样会这么可爱。
他说完之后,就看小黑会有什么反应,只见小黑原地转了好几圈,让人感觉它有些焦躁不安,转了几圈后,它突然转身冲着旁边的大树撞去。
“又撞树?”孟浪瞬间头大了,能不能不撞树了,再撞,这空间里的树真要给全部撞没有皮了。
见小黑不停地撞树,孟浪想去制止,但突然意识到,小黑只所以撞树是因为遇到了不平的事,如果是这样的话,那就说明法院的判决是错误的,那么申请再审的空间还是很大的。
小黑撞完树之后,就转过身,睁着眼睛看向他,叫了几声,那眼神,让人觉得事情很无辜,意思是要让他帮忙把案子给翻过来,实现公平正义。
孟浪忙走过去,摸了摸它的头说道:“小黑,我明白了,案子是判错了,我会努力帮助当事人把案子给翻过来的,不过,你也要暗中帮助我哦。”
听了这话,小黑连忙点头。
既然小黑认定这个案子有问题了,孟浪心里头就有了底,而且小黑会暗中帮助他,那么案子再审的成功率将会很高。
此时,牛昭也心急了,想和他一起去找省高院的法官沟通一下,案子到底能不能行,也及早给个说法,如果无法再审,他们也好及时告诉当事人。
孟浪就叫着她一起去见省高院的法官,此时牛昭的信心快消失怠尽了,虽然她觉得案子判错了,然而这么长时间没动静,这说明省高院的法官不这么看,可能还是支持一二审的判决的。
牛昭把自己的担心说出来,孟浪马上道:“牛妹,案子确实是判错了,我们一定能把案子给翻过来,让当事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