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吓的连忙把手缩回来,看着小梅那双眼睛,我更加惭愧,她已经看到生了什么事,并且脸上的表情是如此痛苦,她哭了,眼泪无声滑落。八?一w=w≈w≤.≥8≥1zw.
我立刻跪了下来,跟她解释:“我这样做是出于无奈,我不是人,请原谅我,我可以给你钱,做个手术也好,总之,一定要原谅我,我是为了救人才不得已出此下策的!”
小梅在想什么我不知道,只是她看我的眼神充满哀怨,让我不禁背后冒冷汗。
吴非也在一旁打圆场跟她解释,她有没有听懂,有没有听进去我们不知道,我能感觉到她很生气,更多的或许是失望吧,她绝对想不到我会是这样的人……
片刻后她把匕拔了出来,用力丢在地上,然后穿上裤子就跑了出去,留下我和吴非在房间里呆若木鸡。
我狠狠打了自己两个耳光,后悔了刚才的决定,我怎么可以做出这种禽兽行为,如果有一天苏晴知道了这件事,我想她也会埋怨我的!
吴非捡起匕,递交到我手里,然后把那口极小的棺材交给我对我说:“在找到苏晴之前,这口棺材要随身带着,丢失活着毁坏,你都会受到影响,轻则全身瘫痪,重则丧命,一定要记好了。还有,今天的事不要对任何一个人提起!”
此刻我的大脑空白一片,我不知道该怎么做,真的,一点都没有主意,我伤了小梅的心,她喜欢我,我却注定要辜负她了,给不了她未来,却还要做出这种丧心病狂的行为!
我跪在地上良久,吴非一直在安慰我,我也根本就没听进去,完全是自己想通了,这才站起来准备离开。
我已经想明白了,既然已经做了,就该勇敢的去面对,去接受这个事实,不然还能怎样,难道要一辈子活在愧疚中。或许再过一段时间,小梅就会渐渐忘记了今天生的事,她不理我也好,告我也好,我已经不在乎了,我能做的就是出钱弥补。
这一番折腾看起来很简单,却用了好几个小时,小梅离开的时候天已经亮了。
我们离开了宾馆,路上吴非对我说,今晚就可以使用离魂术窥窃到苏晴的灵魂,匕中的残魂将会逼出来,利用残魂,有极大可能可以找到石一凡,前提是苏晴的灵魂还在他手里。
具体该怎么做,要晚上才知道,吴非跟我说,这种茅山术属于旁门左道,本来祖师爷已经禁止使用了,所以他师父也没教过他,他只看了一遍,能勉强用出来不出差错就算是烧高香了。因为使用这种禁术先就破了戒,道士不可以近女色,而通过刚才的整个过程我已经了解到了,这确实会破戒。
出来之后我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找到小梅解释清楚,否则不指定她会怎么想,刚才她根本不给我机会解释,我怕她把事情闹大。
可我们到了学校一经打听才知道,小梅根本没回学校,与她同宿舍的女生都说没看到她,昨晚她都没回来!
她没回学校,会去哪里,一个女孩子心灵受到创伤,她最需要人安慰的时候,不能乱跑,我担心她的人身安全。
我跟吴非商量,要不要先找到她,不管怎样,人别出事就好,我们谁也负不起这个责任。
可吴非说不用找人,或许她只是太伤心回家了,也可能是去了亲戚那里,我们还是该干什么就干什么去吧,时间不等人!
我觉得不妥,不找到她我心里很慌,我强烈要求吴非再找找看,现在还早,晚上之前我们可以赶回去的,再说,在哪行动似乎都没有分别,最重要的是能成功,否则我们做的努力都白费了,小梅会一辈子恨我的!
吴非最终还是拗不过我,终于答应和我一起找人,但是只限一个上午,找不到的话下午我们就回去,他还要回一趟老家,准备好道具,没那么简单的。
于是我们找同学打听,小梅平常喜欢去什么地方,她在这里有没有亲戚朋友之类的。问到昨晚上跟我们一起疯的那几个女孩儿,她们反而问我俩,昨晚不是你们把人带走了,怎么反而问起我们了。
这难免有些尴尬,也会引起大家的怀疑,我现在已经害怕的双腿抖了,一旦泄露出去,人家可是有证人的,官司打不赢。
我只好谎言称,昨晚没到医院她就醒了,她说要回学校,我本来想送她,她说不用,就一个人搭车走了。
这谎话说的连我自己都觉得可疑,我也本来就不会撒谎,可是被问起来,不得不撒谎,做贼心虚就是我现在这个样子,虽然我表面上看起来很镇定,其实衣服已经被汗水浸透了。
几个女孩子似乎很单纯,也没再多问,这才勉强过关,可是通过打听我们得知,小梅在附近并没有亲戚朋友,她家离阳城少说也有五六十公里,看样子也不像是回家了,因为同学们说她很少回家,据说是舍不得路费。
这样说,我更应该多给她一些钱弥补一下,同是穷山沟里的娃,我能家致富是因为摊上了一个有钱的爷爷,穷人更加要帮助穷人才对。
我们离开了学校,把搜寻范围扩大,附近一些咖啡厅,小饭馆,甚至酒吧之类的地方全部找了个遍,却仍是找不到小梅。
眼看着要到中午了,我们打算回去,以后再慢慢打听她的下落,总之我一定要当面跟她解释清楚。
可是路过学校时,我看到校门口围了很多人,还有警车,警察正在盘问学生,不知道生了什么事。
我们站在远处不敢靠近,还是因为做贼心虚,等警车开走了我才跑过去找了个熟悉的同学,问他生了什么事,他告诉我,有个女孩儿跳河了,警察是通过学生证找到这里的,然后想了解她的身份,好尽快通知家属。
听到这个消息我有一种不好的预感,忙问他那女孩儿叫什么,他回答:“张雪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