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晟温并没有把张凤喜带回王府,而带她去了别的小地方,真的当起了旅行。张凤喜真的对楚国很多地方不了解,先前沿路乞讨根本注意不到自己所在的环境怎么样,之后又直接被带回了镇南军里头,基本就再也没来楚国了,对自己的国家一无所知。
李晟温带她来的地方的确是个小地方,就是车夫都被打发走了,就住进了一户农家,庆王爷因为病弱,生活基本处于养尊处优的状态,张凤喜却惊奇地发现生活在这样的穷苦地方,没人服侍,他却依旧很轻松的生活。
“养尊处优又不是说明我没有生活自理能力。”看透了张凤喜的疑惑,他笑了笑,“我可是比你还要早就会自己照顾自己了。”
张凤喜天真了十几年,李晟温在皇室长大,有了记忆开始就开始很快成熟,而且因为自身的原因,为了不让母亲担心,更早的就会照顾自己了。不过李晟温毕竟还是被人伺候着长大的,天生少爷命,一些生活琐碎的事情一开始还是需要摸索出来的,不过人家学习能力强啊。
张凤喜先前只是累坏了,还没有到瘫痪的严重程度,所以歇息了几天又生龙活虎了,不过或许是几年的军旅生活,让她更喜欢没事的时候懒得不动。李晟温几次想要拉她出去都被她身子还不舒服给打发了。
说来也巧,张凤喜他们暂住的这个农家也是张姓人家,不过家里只有一位寡妇,按理说只是一个女流之辈平时对外头总要多些警惕的,不过张大婶家里屋子多人少,旁边就是年轻力壮的邻居,又不住一个屋子,自然不会忌讳那么多,张凤喜与其说是暂住更不如说是租了张大婶的屋子几日。
周围人都十分热情,张大婶更是每日做了饭菜送过来。对他们而言,自己这篇穷乡僻壤的地方,有这么两位难得的客人都是十分罕见的,尤其是这两位还要在这里住上好些日子,怎么能让客人住的不舒服呢。
本来载着张凤喜两人过来的马车早就走了,现在赶路只能靠两条腿。虽然先前说了这两位都不是吃不了苦的人,不过也并不喜欢过度劳累啊,尤其是李晟温这个身体,所以他们只有等到过路的马车或者后面找到他们的庆王爷府邸的人。
这里的田地都是旱田,李晟温喜欢端着个小板凳坐在田埂上晒太阳,上午的时候田里干活的人最多,本来挺干枯的一件事,因为李晟温的到来,反而成了最热闹的事情,李晟温本事个喜欢安静的人,不过这个时候竟也能适应这样闹哄哄的气氛,他像是微服私访的皇帝一样在这里体恤民情。
“这里有片果林。”李晟温拎着一个竹篮子走进了房间,里头有连三个青涩的果子“还没熟,不过酸酸的也挺好吃。”
“我不爱吃酸的。”张凤喜摇了摇头,起身给她倒了杯水,“我们在这里呆多久?”
“也就几天吧,等王府的车夫到了,差不多就离开这了。”虽然庆王爷被派遣到这么个偏远地方,不过也就是个闲职,和休假也没两样。两国打仗,除了战场,也就治安有些差。
“治安有些差可不是小问题吧?”张凤喜抿着嘴,本是不想开口的,“您贵为王爷,千金之躯,现在兵荒马乱……”
“现在兵荒马乱,我一个王爷的命算什么。”一口咬了手里青色的果子,酸得李晟温眉头大皱,“嘶……真酸。”
张凤喜也不擅长聊天,这气氛一下子就冷了下去,庆王爷李晟温也不在意这些,专心地吃着手里的果子,虽然酸得他眼睛一直眯着。
片刻之后,他吃完了才开口道:“你应该出来逛逛。”
张凤喜很想继续郑重地拒绝掉,毕竟对于她来说,美丽的风景并比不上好好躺着休息舒服。只是或许这几天实在躺得太多了,又或许不想一次又一次地开口拒绝,总之最后笑着的那个人是李晟温。
好在眼前的风景并没有让张凤喜失望,虽然她看多了这样的景色,或者看过比这个还要美丽的景色,可终究身边的人是谁才是关键的。要知道虽然李晟温身体很弱鸡,长相却养眼得多,尤其那身贵公子的气质……凤喜表示脸好热,低头不能让人看见!
李晟温很喜欢张凤喜的,一开始就很喜欢。
“那就是果林。”他开口先打破了两人之间沉闷的气氛,“过段时间,果子就熟了。要去看看吗,里头有很多小鸟什么的。”
“不用了。”张凤喜摇摇头,“不喜欢小鸟。”
“我以为你还喜欢。”他有些遗憾地摇摇头,“真的非常可爱啊……”
张凤喜浅浅咬了咬下唇,余光瞥了眼旁边的人,有些犹豫地开口:“那……看看吧。”
张凤喜说完这句话,就看见那人眼角弯弯,一下子就加快了脚步——这个王爷,笑容害人!
“哎,你慢点。”庆王爷不紧不慢地跟着,咬了一口手里一直掂着的果子。
------题外话------
既然是鬼节,消失已久的人自然要出来吓吓人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