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瑾才递过丹药去,刘夏看也不看,接过来就吞下去了。言瑾抽了抽嘴角,心道这孩子也是心大,就不怕自己给他喂毒?
不过看他这么听话,言瑾心情也好了许多,一路上倒是没再吓唬刘夏。刘夏也一反之前的态度,对言瑾恭敬许多,时不时给言瑾介绍魔族的情况。
魔界地界不小,足有一个大陆之大,但自上一次的大战,魔界损失也十分惨重。整个魔界将近死了一半的精英魔兵魔将,倒是人口流失严重。
所以魔王逆天而为,利用欺瞒之眼,将魔族隐藏在天道之外,并加速了魔界内的时间,企图以时间取胜,早日恢复之前的实力,好再一次反攻地面。
可惜魔王算错了一点,那便是魔界隐藏在了天道之外,魔界的一切规则也会被天道无视。导致整个魔界颗粒无收,所有的动植物都成了精,只有少数可以成为食物。
这就导致魔族发展的速度更加缓慢,加之食物短缺,初生婴儿因食物短缺,存活率不高,于是发展到如今,魔界的人口竟还没有达到鼎盛期的一半。
也因如此,外头都过了几百年了,魔界也没能够恢复人口恢复实力,没法重返地面。
而魔界的怕光体质,也是这段时间形成的。
魔界虽处地下,可在陷地之前,曾有通道为魔族引入阳光,让他们在地底也能存活甚至修炼。
使用欺瞒之眼,遮蔽阳光就成了最重要的环节,否则时间上的变化就会分分钟暴露在天道面前。
于是魔族失去了阳光,如今白日里微弱的光线,也是靠着魔王自创的法器全阳鼎发出的光芒。
长时间处在没有阳光的环境里,魔族开始渐渐不适应过强的光线,一代又一代进化下来,魔族的体质就渐渐变成了害怕光线,以至于即便是新生儿,也会对光线带有天生的惧怕属性。
言瑾听完刘夏的介绍,忍不住咂舌感叹:“这魔王怕不是个智障吧?”
刘夏忍着笑,看了眼坐在中间气的浑身发抖的荔枝,对言瑾道:“前辈说的是,这开启欺瞒之眼,简直就是最大的败笔。若是魔界没行此道,说不定此刻早已恢复元气。”
言瑾歪着身子,把胳膊支在座椅扶手上,拿手撑着下巴,懒洋洋的道:“存在即是道理,魔王不懂这句话的意思吗?违天道,还想休养生息,这不是智障是什么?”
荔枝终于忍不住,颤抖着身子道:“照主人这么说,魔族的存在也是道理,可为何天下人皆不容魔族,甚至要将魔族赶入地底?若我们有违天道,那人类驱赶魔族就不是有违天道了?”
言瑾连姿势都没变,依旧撑着下巴,慢条斯理的道:“那你告诉我,魔族是如何形成的,魔族的前身是不是人类?为何魔族会被人类嫌弃,为何人类会把魔族赶入地底?”
荔枝怔了一下,身子颤的更厉害了,可是却一句都说不上来。
言瑾勾起嘴角,冷笑了一下:“若不是你们逆天而为,行违反人道之举,人类又岂会驱逐你们。不将人命当作一回事,妄自吸食人类精血修炼,却还指望人类将你们当一回事,你们哪来的特权?”
荔枝想反驳,却也知道魔族的修行方式确实如主人所说,是违反人道之举,她是想反驳也反驳不过的。
于是她一委屈,就哭了。
刘夏听着言瑾反驳荔枝,觉得十分过瘾。他一直觉得凌霄阁的人,都是一群贪婪之辈,谁知凌霄阁里,也有那正义之士。
现如今看到魔族公主都被言瑾给说哭了,他心中更觉得爽快了。
“前辈说得好!说得妙!”刘夏坐在一旁啪啪啪鼓起掌来:“魔族咎由自取,还妄想诬赖他人待其刻薄,简直厚颜无耻。”
言瑾哼了一声道:“可恨之人必有可怜之处,但可怜之人也必有可恨之处。金蚕观虽抓你们魔族的孩童研究丹药,此举残忍却也是为了防止魔族再犯人类。
“而你们虽被金蚕观抓捕,却对恩人出尔反尔恩将仇报,甚至想把我骗进魔族,取我性命,如今你还有脸哭?”
荔枝哭得更厉害了:“我原不是这个意思,是芽衣和绿瞳觉得,主人若是来了魔族,回去必会把魔族现状透露给他人,所以想留主人在魔族。
“我本不愿的,可我是魔族公主,势必要为魔族子民考虑在先。主人救我性命,我也不会害主人性命,只留主人下来,将主人奉为上宾好好侍奉。”
言瑾嘁了一声:“越发的不要脸了,若只是为了留我下来,为何芽衣伙同村民围了屋子,还要施药放倒我?这就是你们对待上宾的态度?”
荔枝一怔,声音弱弱的问:“芽衣她……当真这么做了?可她走时同我说的不是这样,她说是去同主人商量留下之事。”
刘夏听了这话,叫嚷道:“好个不要脸的魔族公主,真当咱们是傻子呢。”
言瑾点了点头,倒是很赞同刘夏:“确实挺不要脸的。”
荔枝真是有口难辩,一时又委屈的哭了起来。言瑾嫌那哭声烦躁,直接掏出张静音符出来,贴在了她的身上。
接下来的路程就安静多了,言瑾为了快点到主城,不顾灵力消耗,一路加速前行。路上遇到小镇,她必停下,打几个怪,抢几个灵矿铺子,然后再上路继续。
魔王秦观听到这消息都快炸了,在大殿上破口大骂,一群魔将也义愤填膺,纷纷请命亲自出兵讨伐那个人类。
最后在一群争论中,一个年轻的魔将站了出来,大声的对秦观道:“我王!听闻那人至少元婴境界,又自带刺眼光芒,卑职自幼不怕光线,若卑职出马,定能拿下那人人头来见我王。”
魔王一看那魔将,头皮都麻了:“风儿不许胡闹。”
原来那小将竟是魔王之子秦风。
魔王的子女无数,算上夭折的早逝的,怎么也有几千个了。秦风虽不算最受宠的一个,可也极有出息,才三百来岁,便已有元婴级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