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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57章 花香悠悠宜入梦(1 / 1)

完全陌生的地方,郑琴却睡得很安稳。或许,是因为花香太宜人的缘故?

初识许广陵,是在琴行。

一曲古筝,整个琴行的人,包括店主,包括顾客,也包括她,全都被拉入了一个美妙的世界。

那是身为钢琴演奏者,不知道多少次梦想的场景。

在维也纳金色大厅,底下坐满了人,她一曲奏完,满场寂静,然后,所有人起立,掌声如潮。——是的,这就是她的梦,曾经有过的梦。

事实上,又有多少演奏者,没做过这样的梦呢?

渐渐长大,梦也渐渐走远。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意识到,这样的梦,大概这辈子都不可能实现的呢?

不清楚了,反正慢慢慢慢地,就这样了。

向“音乐家”努力的人,渐渐地靠给人配乐、接一些广告商演等吃起了饭,然后在微博上,和一些粉丝互动着,经营着一方小小的天地。

也不错?

是。

虽然累了点,也不是很安稳,但收入的话,一年好歹也有个几十万,从一二十万到三四十万,再到五六十万。但这其中,有多少是靠她的容颜,又有多少是靠她的琴艺,还真的很难说。

然后某个很寻常的一天,在琴行,突然就听到了一曲弹奏。

一曲奏完,真的是整个琴行都安静了,但她,却陷入了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怅惘。

后来才知道,他弹的曲子,叫《烂柯》。

关于光阴的故事,关于人生的故事。

而后,她跟着一起去了录音室,也见识了完整的两首弹奏,《灼灼其华》《烂柯》。

《灼灼其华》仿佛让她回到了她天真烂漫的少女时代,而《烂柯》,诉说的却正是她现在的人生。然后知道,这两首曲子,是他自己创作的。

就这样,仰慕上了。

一个普通演奏者,对一个天才作曲者同样也是天才演奏者的仰慕需要理由吗?

君一出矣,如皎月。

或许,就如她的容颜为她的演奏和商演加分一样,他的天才,让她仰望,他的容颜气质,一举手一抬足的样子,让她在仰望之外,情不自禁地产生了一丝爱慕。

他是男,她是女。

他是学音乐的,她也是学音乐的。

他作曲,她演奏。

……

命运安排他们相遇,便是有缘。都有缘了,走到一起不是很自然很正常吗?

可是看起来,她比他至少大了五岁。

女人对什么都可以很自信,只有一样东西。

年龄。

回到家后,迷迷瞪瞪地想着那个男子,真是既高兴,又惆怅。高兴相遇,却又惆怅于,恐怕也只是相遇。然后所有的高兴,都化作了惆怅。

几天后,因为微博上的一点小小意外,她从琴行老板那里要到了他的号码,然后主动联系了他。

“你是一位很有气质的女士,忧愁会减损美丽的。”

“阳光正好,开心重要。”

那次对话,让她变成了一个小傻子一样,并继续像一个小傻子一样,等待和期待着,他答应给她的曲谱。

不是高兴那曲谱。

而是高兴……他们从陌生人,变成了朋友?

虽然其后找不到太多打电话的理由,而且她也很难放下渗杂着一些自卑的矜持,但那个号码,确实成了通讯录里最特别的一个,那个人,也成了心里最特别的一个。

哪怕不发生些什么,就这样,也挺好的?

以前听说过一个故事,说一个天才的钢琴家,因为爱慕一位贵妇人,一生未婚。

“傻子!”

“假的吧,怎么会有这样的人和这样的事呢?”

少女时代,她和几个闺蜜在一起,听着这个故事,然后作着这样的评价。

……

一个天才的音乐家。

这是她给他的第一个标签。

是,外界根本就没有他的名字,他寂寂无名,但她毫不怀疑,只要他出道,会让整个世界都疯狂的。

她发在微博上的视频,已经充分说明了这一点,不是吗?

后来,因为他的曲子,她参演了一部电影。

只是配角。

而且还是只在男主角的回忆里出现的配角。

结果却是很戏剧,比这部电影的情节都还要戏剧。

电影大卖。

她大红。

算是……大红吧?

这部电影让她微博上的关注从几十万涨到了几百万,然后又一路不停地冲过了一千万。如果这都不算红,那什么才叫红呢?

反正那位女主角的关注,在她的过了一千万之后,也才八百多万。

生活开始出现一些很大的变化。

好像延续了几年的节奏,都被打乱了。

之前接一次广告才几万块钱,甚至几千块的都有,但演完电影之后,找上她的第一个广告商,一开口就是报价一百五十万。

她有点慌。

于是打电话给他。

“这不很好吗?”

“想接就接,不想接就不接。”

“找几个还不错的、喜欢的,接了,以后就能当一个幸福的米虫了。郑姐,你感受到了阳光的灿烂了没有?”

我感受到了!

从你的话里。

平稳的、淡淡的,却比阳光还灿烂,就想在这灿烂里,安心而又慵懒地美美睡上一觉。

如果你的话语是在耳边,而不是电话里,就更好了。

一个明明是弟弟,却像哥哥又像是父亲的男人。

这是她给他的第二个标签。

而后,一个意外的邀请。

她踏上了一次奇幻之旅,过程很奇幻,结果更奇幻。

回来后,微博上,尽是“佛光普照”和“球状闪电”的新闻,热度极高,都闹翻天了,连她一些只关注时尚和美妆的友人,也关注着这样的新闻。

“哇!我要是在现场就好了,你说我脸上的这个小雀斑,是不是就没有了?”

她翻着微博,很多的现场和场外。

然后离开电脑,她照着镜子。这是返回后,她经常做的事情。

呈现在镜子里的,是一副精致的容颜,依稀是她,几年前的样子。可是翻过相册,才发现,就算几年前,她也没有这样美。

二十七岁的女人的经历。

十七岁般的精致。

揉合在一起的,就是一张让她自己看着,都会时不时就有点愣神的脸。

但到了现在,这一点,却不怎么重要了。

除了看脸,更多的时候,她会看自己的手,看着,感受着,然后整个人自然而然就沉静下来了。

仿佛时光就这样在身边静止。

通着电话,手机就搁在钢琴边,让他听一曲自己的演奏。

她的演奏,他的曲子。

《长白之春》,春夏秋冬四首中,她最喜欢的一首,当然其它的三首,她同样很喜欢,喜欢得不得了,但最喜欢的,始终都还是这一首。

“不错,还可以,依稀有我几分的水准了。”

“你以前都说我弹得很好的!”

“姑娘,我们要向前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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