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1 / 1)

()客厅西南角的座钟发出低沉的报时音,北京时间凌晨三点。【高品质更新】

我和费凌,依偎在地台边。

一整瓶的拉菲下肚,眼前有一点飘飘然。我倚在费凌的怀里,抱着一首饰盒的戒指,拿起一枚,傻笑一阵,急不可耐的戴上,对着迷迭香香薰灯微弱但却妩媚的灯光,看那耀眼的光泽从我白皙的手指间发出,反射到对面光洁的墙壁。费凌一手搂着我,一手随意的调弄着香薰灯,香气随着他的摆弄时而强烈时而细微,窗外静谧一片,点点繁星在夜幕下忽隐忽现,偶尔会透过客厅的落地窗听到北风怒吼着呼啸而过。一切的一切美好的就像童话故事里的情节。首饰盒子,迷迭香,南瓜的士和特级牛排红酒。虽然女主角不幸的伤了一只胳膊,男主角不是十七八岁身世成谜的贵族王子。我却受宠若惊的待在这个属于我的幸福时空里,享受着作为女人的喜悦。

我摩挲着一排排散发着幽幽银光的戒指,深深的吸了一口气。真好,有伦敦特有的积淀深厚的湿气那熟悉味道,也有甜腻到不行的幸福的味道。轻轻地闭上双眼,仿佛又回到希斯罗机场的候机厅,那身穿短款毛呢大衣的男子,不耐烦的抬起左手看了看,又踮起脚向国际出口张望着,有着细腻轮廓的嘴唇微微的颤动,不知在默默的说着什么。而我,则推着一大堆行李,好奇兴奋地环顾着这个全英乃至全欧洲最繁忙的机场,兴奋地踏在大英帝国的土地。手里的相机不时的发出咔嗒声,取景框里或是各国空姐美丽的微笑,或是规模超大的免税商店,或是我兴奋地笑脸。我像一个被关在高塔多年的孩子,急切的想用手中的相机和眼睛记录下每一分每一秒。我推着行李车,沿着人流,走过一个又一个世界名品的柜台旁。还记得对着店员讲出第一句英语时脸颊发烫的奇妙感觉,也记得拿到热情得体的店员赠送的小样时的那种兴奋。直到拿到的小样塞满我随身小包,才想起可能还等在旅客出口的费凌。

我惊诧的回过神,艰难地转过行李车头,却看到费凌冷的将要冻裂的脸。他将提包塞到我怀里,递给我一杯咖啡和几块点心,接过我的行李车,却在看到我堆积的高的像小山包一样的行李车时甩给我一个夹杂着不屑和嘲笑的眼神。

“你把整个家都搬到这里来了吗?好像没听说伦敦近期会打仗,所以物资供应充足新鲜。又或者,你是走私犯?想倒了衣服到伦敦卖?”

我对着他的冷嘲热讽羞愧到不行,却想不出一句反驳的话。第一次一个人离开去那么远的地方,妈几乎把一切她能想到的生活必需品一股脑塞进我的行李箱,一个塞不进,就买了另一个,如此往复,国内登机时,单行李托运的费用就多到惊人。还记得帮我托运的工作人员一再看着我,不停的询问我是不是真的只是一个人。

我看着手里的点心和咖啡,一点食欲也没有。其实在飞机上,我吃光了难吃到出名的中国制航空餐,竟也觉得好吃。那时候,一直以为能出去,就意味着多到不可计数的机会,意味着回国后美好的生活。即使后来因为林博炀的意外失踪交不起房租,窝在华人餐厅油腻的后厨将白嫩的双手泡在洗涤剂水里刷好像永远也刷不完的盘子,我都一直没有怀疑过自己曾经的那份激情。直到后来跑到罗马,坚强了三年的

意志才被瓦解。后来我明白,那不是对自己决定的追悔,而是遇见了命定的那个人。

“怎么,不喜欢?你知道这要多少钱吗?不是所有来留学的学生都舍得吃这些。”

“我是真的不饿,我吃了好多,在飞机上。”

“航空餐吗?”费凌故意调高声调,“你竟然能吃得下那样的航空餐,我真是佩服。”

“好像也没那么难吃,那么贵的机票。”

“好像没那么难吃?待会带你去吃真正的饭,到时候你再看还能不能咽下那饭。”

出了机场,费凌就载着我穿过伦敦古老的街巷。费凌的车子是极普通的商务车,但费凌开起来就特别的搭调。虽然他的冷嘲热讽让我多少觉得扫兴,但伦敦街头那些一闪而过却极富韵味的建筑牢牢地攫取了我的心。那些源自古罗马时代的传统建筑风格,与现代的装潢模式巧妙地融合在一起,每一个角落仿佛都在向游人诉说着那些历尽风霜的蹉跎岁月。一刹那间,仿佛时间的转轮回拨了到了几百年前,衣着华服的贵妇们挥着精致的羽毛扇乘着马车疾驰而过,油亮的骏马因为激烈奔跑而发出阵阵低沉的喘息声;穿着燕尾服的年轻绅士举着手杖,撑着黑色的雨伞,围在商铺门口低声交谈,深邃的眼眸不经意间抬起,凝聚着的竟是百年光阴。历史,现代,未来在这里交融,这座站在传统的肩膀上锐意创新的城市无时不在激励着我曾那样年轻充满活力的心。伦敦人的怀旧,就像我放不下那些对过去的悔恨和不舍,放不下那些曾因为年少无知措施的美好年华。那些清晰的如同就在眼前的华丽景色里没有我的身影,却让我觉得离梦想更近了些。虽然一直清楚地知道挣扎着想要改写那些钉近轮回里的岁月是这世间最奢侈的梦,但我还是不肯放弃。那时候,尽己所能弥补错失的过去在我心里就是幸福的代名词。可我哪里知道,没有人会停住等待我去弥补,失去,往往就是意味着永远。

“你不觉得自己很傻吗?一路一直在拍,有那么好看吗?”

“费凌,你到伦敦几年了?”

“算一算,有七年了吧,还不算出差的时间。”

“那不得了,如果我在伦敦待七年,我一定不会这样。可我到伦敦只有2小时37分钟。如果我呆在伦敦七年,我一定不会用咖啡和点心和没完没了的冷嘲热讽招待刚来伦敦的同胞。我会带着一捧鲜花,表示我最诚挚的欢迎。伦敦的绅士风度七年竟没有一丝融入到你的血液里,这该是多么冥顽不化的一个人。”我毫不留情的反唇相讥道。

费凌意外地回过头望着我,目光毒辣到令人难以承受。接着一脚油门,车子颠簸着停在一栋公寓门前,门前站着的,恰是披着围巾,裹着黑色风衣的林博炀。

费凌带着一股怒意甩开车门,接着掀开塞满我打小行李的后备箱,向林博炀喊道:“Tony,以最快的速度把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从我的后备箱清走,快点!”

林博炀不知所以的望着我和费凌,接着一抹隐约的笑意浮上嘴角。

“哥,怎么了?火气这么大。”

“问你那伶牙俐齿的新室友吧!我没绅士风度?我没绅士风度我只睡了两个小时就开车到那么远的地方接她下飞机;我没绅士风度竟会不管自己还没吃早餐就排队买咖啡点心给她;我没绅士风度我在出口等了这位小姐近一个钟头,却发现人家在免税商店逛得不亦乐乎;我没绅士风度我像门童一样把这些行李装上车,送过来,结果还被骂说没绅士风度?靠!”

因为一连串的喊叫,费凌的脸有些红,因为搬上搬下行李,从短款风衣里露出的衬衫前襟有被汗滴浸湿的痕迹。但我并不领情。

“绅士从来不骂脏话,你刚才骂了那个字。”

我小声的说着,结果还是被费凌听到,他的脸越发的红。

林博炀拽了拽我的手臂,“大哥昨天刚从外市回来,有点发烧,本来应该好好休息,谁知道学院那边突然有急事,没法和大哥一起去接你,哥来找我的时候我才知道哥生病了,却还是坚持要去接你,怕你一个人迷路,见到生人拘束。哥还给你买了花,不过因为不方便带在车上就留在房间里了,你还说哥没绅士风度,傻丫头。”林博炀说着拢了拢摇开窗拍照时被风吹乱的刘海,一脸的无奈。

“啊,还说,临上飞机才给我打电话说有事。等着我和你算账。鲜花吗,我不知道,对不起。”

“算了,好心当做驴肝肺,赶紧走,别让我看见你。”

“我已经道歉了,对不起。”费凌干脆地拒绝让我有些挂不住脸,我跺着脚,急切的说道。

“算了算了,懒得和你计较。我还有事回公司,晚上一起吃饭。就在老地方。”说罢,费凌拍了拍林博炀的左肩。

“哥,还是吃点药睡一觉再走吧,你好像烧的更严重了。”

“没事儿,别婆婆妈妈的,你还是考虑考虑怎么把这些东西搬上楼吧,赶上抗战备荒了。”

费凌又瞅了瞅我的那些行李,摇了摇头,打开车门,点火,接着消失在街角。

我转过头看向林博炀,他正吃力的抬起一个行李箱,努力着想把它抬到楼梯口,却在一次次尝试后一脸颓然的靠到了墙角。

“这都是什么,怎么这么沉啊?”

“日用品啊,衣服啊,药啊什么的,太多了,我真记不清了。”

“这些够用一年的了吧,你还真是省钱了。”

“不是都给我的,我妈好像装了好多要给你的东西。”

林博炀听到这里,笑了出来。他的脸有些瘦,眼角还有熬夜留下的黑眼圈,但是笑容还是一样的灿烂。

“不是说不用了吗,这里什么都有,也不贵。”

“我妈不这么觉得啊,老人家盛情难却,你还是踏实收下吧。”

我抬起林博炀放在脚边的行李箱,抬头,却不见了林博炀的身影。

我转过身,喊了几声,除却偶尔路过的行人,没有任何的回应。

更糟糕的是,好像连路人都没有听到我的呼喊,我转回公寓,却发现公寓也不见了,抬头看天空,天色越来越暗,我好像置身于另一条街道。

我下意识的朝前走,前方好像很繁华,我想到那里找人问问路,却发现那些光影离我越来越远。我开始用尽全力奔跑,但景象好像切换到了特莱维喷泉,一个女子从我身边走过,一身的忧伤。我想叫住她,她也越走越远,越走越快。我茫然的回过神,下意识的用双手环住上身,眼前是费凌焦急的脸,他的额角有细密的汗珠,领口张开,我走到他跟前,他却忽然跑开,一口气追上先前那个女子,紧紧的抱住她。

我喊费凌,他不回应,我走上前,分开紧紧相拥的两人,那女子的脸越发清晰,她的眉眼好像一个人,我却想不起来是谁。她茫然的看着我,突然,我意识到,那张脸和我的一摸一样,只是更加苍白,更加无神。

我往后退开,费凌的那张脸突然变换成林博炀的脸,他们两个的脸迅速的变换,却都在异口同声地说,我要走了,我要走了。意识里模糊的浮现出我在伦敦街头漫无目的的闲晃,想找到林博炀那熟悉的身影,却无数次失落而归的那种绝望。我大叫起来,想逃离那个魔咒,却无法挣脱。

“醒醒,Cherie,老婆,醒醒。”

我睁开眼睛,映入眼帘的是费凌的脸,我挣扎着起身脱离他的怀抱,却发现自己一身的冷汗。

“做梦了吗?你一直在喊着不要走,不要走,梦见什么了?不怕,有我在呢,我哪都不去。”

“我梦见你在希斯罗机场接我,我们拌嘴。还有林博炀,可你们后来都不要我了。我一个人,好害怕,我喊你,你却抱着别人。”

“我吗?抱着谁了?”

“我,可是是另一个我。”

“傻瓜,只是梦而已,不必当真。”

费凌将我揽到怀里,我的额头贴着他的颈窝。

“没事了,没事了。”

我睁着着想起身喝水,费凌却猛地将我推开。

“上帝啊,你身上怎么这么烫?你在发烧!”

我摸摸额头,果真烫的吓人。可身上却格外的冰凉。费凌起身,用毯子裹住我,将我放到卫生间的浴霸下面,我开始不自觉的发抖,而他则匆忙换上衣服,拿起车钥匙。

“你去哪里?”

“我们要去医院,你的伤口可能感染了。”说着,横抱起我。

“你的体质本身就不好,昨天又喝了酒。我真是昏头了,连你发烧都不知道。”

“你也是刚回来,不能怪你,的确有点难受,但我更开心。”

“林博炀最好祈祷你没事,不然,我绝对不会放过他。”

我看着费凌焦急的眉眼,忽然想起多年前公寓楼下那亲昵的一拍。好可惜,也许再也看不到那样的画面了。

我的头疼的厉害,受伤的手臂也是。可我还是尽力忍着,我不想看见费凌难过。

我的头越来越沉,我靠着费凌的肩膀,睡意渐渐来袭。

昏睡过去前脑海里的最后一个念头:时光若真能倒转,该会有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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