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生皆难,只是因为这是在中国。如果我们离开这里,就不会这么痛苦了。”
“你要离开中国?你要去哪里?”我有些不明白他话里的意思。
“就在今天晚上,教导主任告诉我说,圣约翰大学的校长卜舫济先生明年可能要辞去圣约翰大学校长职务,回美国安度晚年。”他说道。
我听了,仍是不解。换了校长又怎么样呢?许牧原可以照样做他的学问啊!
“圣约翰大学在中国已经有很久的历史了,具有很好的学术自由的氛围,这是因为卜舫济先生一直主张学术与政治分离,不像很多国立大学那样,整天闹学潮、罢课,把学术和政治混杂到一起,哪个都做不好,也做不了。”
我明白了,原来是他觉得校长换了,圣约翰大学的自由学术氛围也会随之消散。
“那你要走吗?准备去哪里?”
“可能去香港,也可能去美国。美国的圣约翰大学与这里一直有着密切的交流关系,到那边同样可以获得很好的职位和待遇。最重要的是,可以继续从事我的国学研究。”
许牧原一字一句的说道。
“去美国?如果你不喜欢这里的话,可以去别的大学任教啊!以你的才学,到哪里不可以呢?”
虽然英国对很多中国人来说已经非常遥远,但于我还是切近的。可是美国,作为一个新兴的、只有一百五十多年历史的国家,对我来说,是比欧洲任何一个国家都要遥远的国度。
许牧原摇了摇头,他似乎已经下定了决心。
“中国的战乱,一日半刻是解决不了的。无论走到哪里,学校都已经不是学校,教员也很难再做教员。虽然我心里很明白,我应该像北平、天津、上海、武汉等地的那些老师学生一样,勇敢的走上街头,去为祖国的独立呐喊——可是我——”他顿住了。
“不,不一定要那样。战争的胜利,是靠真枪实弹去打的,不是靠手无寸铁的呐喊。你不想去,可以不去——”
许牧原止住了我的话,“不,我会受不了群众的目光,受不住内心的谴责。在这里,如果我既上不了街头,又做不了学问,那我活着还有什么意义呢?与其如此,不如到太平洋彼岸的国度去做些事情。将来战争结束了,我为国学所留下的东西,也许还会有用。”
我听了,找不出他这番话的不当之处。相反,像他这样一个潜心向学的人,恐怕这是最好的归宿。有人投笔从戎,有人弃医从文,自然也可以允许许牧原保持对国学的忠贞不渝,只不过换一个国度而已。
“跟我走吗,槿初?我们可以找到一个和平之园地的!”
“我——”我迟疑了,不知道该如何回复这个诚挚的请求。
“我知道你不爱我,也并不强迫你来爱我,可是,我不希望看到你在这里遭受苦难,战火近在眼前,全国都已经乱了,上海也——”
许牧原哽住了,再也说不下去。
我知道他的意思,也明白现在的局势。便是古人常说的,覆巢之下,安有完卵?如果哪一天上海也沦陷了,还有何处让我们存身?
而那样的一天,明天就会到来的可能性也许很大,永远不会到来的可能性几乎为零——人们过的是什么日子,只需看看非租界区的老百姓就知道了。
可是,我已经离不开自己的家,已经深深的粘在了这里。和平之园地,暂且留在我的心底、我的梦里吧!
第六十四章母子平安
第二日一早,我便和母亲、大嫂、德元等人前往方文氏住进的那家医院。到了病房,才知道方文氏母子平安,生了一个儿子;婴儿虽然早产了一个月,但没有大碍,弱了些,但很健康,躺在母亲的怀里,睡得正是安详。方家、文家都来了人,陪同照顾。
文沁说,幸好元存勖认识这医院的院长,所以才没有耽误,直接把方文氏送进了产房。否则不知道要经受怎样的曲折。这自然是,现在正是床位紧缺的时候,别说产妇,就是得了急症的人,若没有熟人关系,恐怕也只能干等。
大家听了,都很庆幸而且欣慰,商量着等到方文氏出院回家之后,就为他们庆祝,把该谢的、该请的都好好款待一番,如此也不枉这一宿的惊心动魄和百般辛劳。
方云笙倦色凝重,仿佛老了十岁。虽然身在产房之外,想必他的心却无时无刻不在为方文氏母子担心、焦虑、祈祷,只到听到婴儿啼哭的那一声,一颗心方才落地半分;再看到方文氏从产房平安出来,那颗心的另一半才回到原位——不过,此时的平安,足以犒劳所有的提心吊胆。
文澍和文沁两人也在一旁守护了大半夜,几乎没有合过眼。今早见面的时候,两个人都挂着明显的黑眼圈。于是方家老太太让文氏兄妹先回家去休息——医院里没有地方,人挤人,也不得歇息,不如先回去补补觉,下午再来。方云笙舍不得离开妻儿,只是去寻隔壁一个长椅上打个盹。
我见屋内空间有限,没有落脚的地方,又有母亲和大嫂陪着方文氏,便一个人踱步到医院外面,透透气。
在北方生活多年,一直觉得北风凛冽,冬日寒冷,到了南国才现,这里的寒气并不亚于北方,窗楞上也早已结了一层厚厚的霜,只是不那么干燥,而是潮润了许多。或者说,北风的冬天如同北方的人,冷得干脆、直爽、不拖沓,而南方呢,却是有着小娘子般的扭捏,甚至有点不合时宜的羞涩。
天色昏昏暗暗的,好像要变天似的。被冷风一吹,感觉骨头之间的缝隙都十分冰冷。于是本能的裹紧了大衣,整了整脖颈上厚厚的围巾——还是许牧原的那个围巾。不由得想到昨天和他的谈话。从他一开始请求的那一刻,我便注定要让他失望了。
我无法答应他。
如果能够走、下定了决心走,我此时应该早已在英国,而不是还在上海;而如果没有去英国,又何来跟他去美国的理由和勇气呢?然而,如果硬要问这里究竟有什么值得我如此留恋,我却说不上来。
这样想着,不觉间走到了医院的大门口。虽然是一大早,这里却已经人来人往,有伛偻的老人,有调皮的孩子,有幸福的男人,有悲伤的女人,有坐车乘撵的富人,有光脚走路的穷人……看着,不禁又想到了许牧原讲的那个《吕氏春秋》里楚王失弓的故事。
是啊,都是人,有何分别?在这乱世之中,无论贫穷富贵,不都一样难以安生吗?不在地,不在天,便在人间。无论怎样循环,总归有死有生,总归要融于天地。
这样低头沉思的走着,忽然被人不小心撞了一下。我有些恍惚,甚至没有注意到对方正在连声说“对不起”,而是自顾自的说着“sorry”——估计对方也听不懂吧。果然,那人还以为我是洋人,吓了一跳,见我不计较,忙不迭的跑开了。
正要转身走开,避开这个人来人往的通道,却猛然看见那辆奔波劳碌甚久、已经半旧不新的福特。它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依旧显眼,只不过不再那么锃亮夺目,而是挂了些许灰尘。
元存勖正立于离我几米开外的拐角处,像是从天而降一般。他似乎也刚刚觉我的存在,一时间怔住。他的容色似乎有些颓唐,可能因为昨天的事也没有睡好吧,我暗想。不过也许真的要感谢他,如果不是他及时开车送方文氏去医院并且帮忙打点上下,后果不知道会怎样。
我第一次对他这个人、他这辆曾经横冲直撞的福特产生了几分好感。
于是,我破天荒的——连自己都有些诧异的主动走了过去,不知被什么驱动着;很礼貌的冲他微微一笑。
“怎么这么早就来了?不在家补补觉?”
算是一个比较友好的问候吧,而不仅仅是客套。
“想着你会来,所以在这里等你。没想到——你真的出现了。”
他很简单的说,口中呼出了一缕白色的冷气。他的眼睛,依旧没有离开我,像是打量一个他刚刚认识的人似的。
他的话让我很想笑,却终于忍住了。只是接收着他的目光,反射似的看回去——忽然想好好看看这个人,一直看到他黑色的瞳孔里的我,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女子,使得他为之忽好忽坏,忽痴忽傻?
我有些怀疑,也许他深黑色的瞳孔中所映现出的那个女子,并不是我,只是他的幻想。
他似乎察觉了自己的奇异,蓦地收回了方才梦幻似的目光,回归现实,问道:“饿了吧,吃早饭去?”
“不了。”我顿了片刻,想回他一个“谢”字,但却什么都没有说,只是朝着医院外侧的一个小花园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