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五 劝诫(1 / 1)

飞机、火车、汽车一路折腾,一直到下午三点多,汽车才到站。萧凯华拎着一袋行李,穿着一套65式走出了车站。其实公司有专门的制服配发,而他也有好几套比较新的衣服,但他就是喜欢穿这种看上去很土气的65式军服,因为这套军服上有着太多太多的回忆,难以割舍。

萧剑扬快步迎了上去。他穿着87式军用迷彩服,一双高腰陆战靴,只是静静的站在那里,便有一股锋锐至极的气息勃然欲发。两套军服,两代军人,既是父子相见,又像是共和国军人之间的交接。

萧凯华打量着儿子,只见眉宇之间英气逼人,满意的点点头,说:“四年了,长高了,变壮实了,也成熟了。”

萧剑扬见父亲额头上的皱纹又多了几道,头发也蒙上了一层淡淡的灰白,鼻子微微发酸,说:“爸,你比以前瘦了!”

萧凯华笑笑,说:“是吗?我怎么觉得比以前胖了呢?”松开行李箱的拉杆,粗糙的大手伸手萧剑扬面前:“儿子,欢迎回家。”

萧剑扬用力握住他的手,然后给了他一个有力的拥抱。

在拥抱他的时候,萧剑扬发现,他已经比父亲高出小半个头了。

陈静闪了出来,浅笑嫣然:“萧伯伯你好!”

萧凯华看着这个清丽脱俗的女孩子,有点反应不过来:“你是哪位?”

陈静说:“看样子萧伯伯是不记得我了,不知道您还记得陈虎不?”

萧凯华说:“我当然记得,他是我的老战友,我们一起在西双版纳那边守边防,并且在越南并肩作战,同生共死!你跟老陈是什么关系?”

陈静说:“他是我爸爸。”

萧凯华恍然大悟:“你……你是小静呀!”

陈静很高兴:“对呀,你记起来了?”

萧凯华说:“记起来了,记起来了!”打量着陈静,不胜感慨:“没想到呀,这一晃就是十多年,十一年前你还是个小不点,现在已经出落成一个亭亭玉立的大姑娘了。对了,你不是和老陈还有你妈妈回上海了吗,怎么会在这里,而且跟小剑认识?”

陈静说:“放寒假了,我和同学一起到这边来旅游,在火车上遇上了小剑,我们就认识了。萧伯伯,听说你在上海工作是吧?为什么不来找我们呢?我爸可想你了!”

萧剑扬抢过行李箱拉着往前走,萧凯华则苦笑一声,说:“人海茫茫的,怎么找啊。对了,老陈怎么样了?”

陈静说:“他啊,和我妈回到上海之后就做起了生意,经过十年打拼,也算是赚了点钱了。”

萧凯华说:“他头脑那么灵活,又能吃苦,天生就是做生意的料,现在恐怕已经成千万富翁了。”

陈静说:“千万肯定没有,几百万却不止了。”

萧剑扬莫名的感到压力山大……

跟那个年代所有返回城里的知青家庭一样,陈静一家刚回到上海的时候日子也不好过,他们已经跟时代脱节了,必须付出十倍的努力才能重新跟上时代的脚步。所以刚开始那几年,一家三口挤在个比白鸽笼大不了多少的房间里,一张书桌轮流用,陈静必须拿出冲锋陷阵的劲头把功课做完,为她爸爸妈妈腾出地方来————这两位也要复习参加高考呢。最惨的时候一场冰雹下来把窗户玻璃全给砸了也没钱换,糊上点纸凑合着,等了夏天,一场大风过来将那点本来就烂得不成样子的纸全给扯了,接着一场大雨瓢泼而来,筷子粗的雨丝穿过洞开的窗落在床前,一家三口坐在床上,兴致勃勃的欣赏着这壮观的雨景,顺便商量一下等雨停了之后怎么把卧室里那浸到脚踝的雨水给清出去……那段日子真的很艰难,啥都缺,唯独不缺决心和理想。经过十年打拼,她一家总算是熬过来了,陈虎成了上海有名的企业家,她的妈妈宁夏成了大学教授,而她本人则成了复旦大学的高材生,有着金子般的前程,总之这一家子简直要羡慕死人了。

萧凯华不无感叹:“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你们一家吃了那么多苦,总算是熬出来了。”

陈静说:“是啊,现在想想,那些事情就像是昨天发生的一样。对了,许姨呢?”

就像是被人往脸颊扎了一针似的,萧凯华面部肌肉微微一抽搐,随即恢复了正常,淡然说:“十一年前我们就离婚了。”

陈静很吃惊:“怎么会这样?”

萧凯华不说话,萧剑扬瓮声瓮气的说:“你别问了。”

陈静见父子俩都很不高兴的样子,自知失言,不敢再问了。

萧凯华原本打算立刻回家的,但是看到陈静,又改变了主意,决定先在旅馆逗留一晚————明天陈静和苏红就要回上海了,总得送送她们吧?于是他也在旅馆里订了一个房间,到了晚上,陈静请客,大家到饭店里吃个痛快。这位大小姐出手阔绰,点的都是最出名的菜,根本就不在乎价钱,让萧剑扬直吐舌头,这么一桌,已经顶了他好几个月的津贴了吧?乖乖,真是乖乖!

苏红好奇的瞅着萧凯华,这个好奇宝宝的好奇心实在太旺盛了,明知道这样很不礼貌,她还是忍不住问:“萧伯伯,你的左臂怎么啦?”

陈静用力踩了她一脚,示意她别问,萧凯华却浑不在意,微笑:“在越南打仗的时候被子弹咬掉了。”

苏红瞪大眼睛:“子弹还会咬人?”

萧凯华说:“当然会,那玩意儿螺旋着以每秒钟几百米的速度飞来,打在手臂上,整条手臂就断了,只剩下一点皮肉和筋连着,吊在那里晃来晃去……”

苏红脸都白了:“我的妈呀,太可怕了!”

曹小强说:“都叫你没事别瞎打听了,偏不信!吃饭吃饭!”

苏红咕哝:“我哪里知道会这么吓人的嘛!”端起啤酒对萧凯华说:“萧伯伯,你是个顶天立地的大英雄,我佩服你!我敬你一杯!”

陈静也举杯:“我也敬伯伯一杯!”

曹小强不甘落后:“我也敬!”

萧凯华笑:“你们别这样子,弄得我好像是什么了不起的角色似的。来,孩子们,喝吧!”也举起杯,跟这帮可爱的孩子们一碰杯,然后一饮而尽。

喝完了,他微微皱着眉头说:“这玩意真没劲,跟饮料差不多。”

苏红笑着问:“萧伯伯你喜欢喝白酒呀?”

萧凯华说:“以前一直是喝白酒,出征前喝上一大碗,被酒力一逼,浑身的热血都沸腾起来,完全忘记了害怕,一声令下大家一起往前冲,然后仗就打赢了,过瘾!”

苏红冲服务员叫:“来一瓶白酒!”

曹小强叫:“你还能喝白酒?”

苏红谦虚的说:“偶尔喝两口啦。难得今天这么高兴,我要陪萧伯伯喝个痛快!”

服务员送来了一瓶烈酒。

然后大家就见识了这个丫头所谓的“偶尔喝两口”————简直当白开水喝,一喝就是两大杯,屁事都没有,只是脸红得像个熟透了的苹果似的。

陈静有些担心的叫:“苏红,你别喝这么多白酒,伤身体的!”

苏红满不在乎:“十三岁的时候我就能喝半斤了,这才到哪呀?萧伯伯,别管她,我们继续喝!”又给满上了。

萧凯华不无嘉许的说:“丫头,你不去当兵可惜了。”

苏红哈哈直笑:“我爸也是这样说我的,他说我除了脸蛋和身材就没有哪里像个女孩子,没去当兵太可惜了!”

这个死丫头一连喝了三杯,还在大呼痛快,要服务员再来两瓶,结果不等酒送到就向后一仰,不省人事了。要不是曹小强及时扶住她,她的后脑勺非跟地板来个最亲密的接触不可。不过苏红也算开了个好头,大家开怀畅饮,盏到杯干,别提多痛快了。

最后,连陈静都喝得大醉了,萧剑扬和曹小强还算清醒,硬撑着把这两位大小姐扶回了旅馆。然后曹小强就回自己的房间呼呼大睡了,萧剑扬还不能睡,洗了把脸,来到萧凯华的房间,打算跟老爸说说话。几年不见了,父子之间当然有很多话要说,然而真坐到一块了,却又不知道从何说起————要不怎么说是两父子呢?连性格都像极了。

最后,萧凯华先开口了:“在部队还好吗?”

萧剑扬说:“挺好的,吃得好,住得也好,什么都不缺。”

萧凯华说:“那就好。在哪支部队服役?”

萧剑扬说:“第14集团军,前身是第14军。”

萧凯华说:“第14军?那可是一支大名鼎鼎的王牌部队啊,打越南的时候我们第11军就是与第14军并肩作战的,他们打得又凶又猾,着实让越军吃尽了苦头。对了,你已经当了四年兵了,有退伍的打算吗?”

萧剑扬讷讷的说:“我们所在的部队比较特殊,不能这么早就退役的。”

萧凯华指向隔壁房间:“你喜欢陈静?”

萧剑扬脸又红了,但毫不犹豫的点了一下头。

萧凯华默然,半晌才说:“孩子,先跟她做朋友吧,等退役了再跟她恋爱。我虽然不知道你所在的部队到底是什么性质,但是也能猜出绝不是什么野战军侦察连。身为军人,如果没有退役的打算并且随时准备上战场,就不要对身边的异性投入太多感情,否则很有可能两个人都痛苦一辈子!”

萧剑扬长时间的沉默着,一言不发。(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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