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后——
“林先生,来接女儿?”
“是。”笑着点点头,林弋礼貌地和对方打招呼。
对方是一名年轻的妈妈,也没顾忌太多,想到什么就问了什么:“一直都是林先生来接女儿,怎么都看不到林太太?”
“他出门了。”神色极其自然地,林弋简单解释道。
“哦。”视线扫过林弋指间的戒指,年轻的妈妈笑了笑,不疑有他。
“爸爸!”
从小学校门口出来,林斯文高兴地跑向林弋。
“今天写作文,老师夸了我!”而才坐进车里,小丫头就迫不及待地从书包里抽出作业本,兴奋地推到林弋手上。
不忍心破坏女儿的心情,林弋也没急着开车,就认真地接过来看了看。
——我的弟弟。
看到作文题目的时候,林弋稍微愣了愣。
“我的弟弟比我小了两个月,他长着一双漂亮的眼睛,下巴尖尖的,嘴巴小小的,非常好看。
他不爱笑,总是气我哭,吵架的时候爷爷也总是帮他说话,但是我喜欢他。他现在出了远门,爸爸说他很快会回来。
偷偷说一件事,我把每个月爸爸买给我的彩虹糖都留下了一颗,等他回来给他吃,他也很喜欢吃糖,可惜爷爷都不让我们吃。
我想我的弟弟,我会一直等他回来。”
“……”
沉默几秒,林弋转头看了看正期待地等在一旁的小丫头,轻咳一声,鼓励地摸摸她:“写得真好,爸爸周末带你去游乐场。”
说完,听着小丫头叽叽咯咯的笑声,林弋正要合上作业本,却不经意看到下面老师的评语——
语言通顺,感情真挚,唯一不足的是“我的弟弟比我小了两个月”,确定吗?要不要再问一问妈妈?
抿了抿嘴,林弋忍不住闷笑了好久。
而后,将小丫头送回家里,林弋和南哥一起吃过晚饭,陪小丫头写完作业,摆摆手,一如既往地去了另一个地方。
温祈的家。
其实房子的租期早就过了时间,林弋却干脆拿出十几年的积蓄将其买下来,家具摆设不曾动过一丝一毫。
他每天晚上就住在这里,等着温祈回来。
三年前,他被秦安找到强行带回医院,连续一周除了发烧咳嗽,便是碎碎念地求温祈的原谅。
好像在确认温祈真的走了之后,压抑了半个多月的情绪顷刻间潮涌而出,心脏被硬生生扯空的疼痛逼得他透不过气,那疼痛忘不了也躲不掉,他甚至不晓得没了温祈的生活该如何继续下去。
而直到身上的伤口痊愈,林弋依旧一遍遍去市里所有的餐厅酒吧琴行打听询问,幻想着哪一天可以忽然找到温祈。
可惜,温祈真的就如秦安后来告诉他的那样,他被韩宁谨带到别的城市,一个林弋找不到的地方,七年之后才会回来——如果他们都不曾变心的话。
七年,对当时的林弋来讲太久了,他从来没想过,自己最终还是要接受韩宁谨的赌约。
卧室里,林弋睡在双人床一侧,如今,三年的时间过去,他竟然出乎所有人意料地平静了下来。
平静着吃饭,平静着睡觉,平静着想念温祈。
因为当终于了解温祈无论如何都不会被自己找到的时候,他曾一个人花了一周的时间带着画板走遍记忆里温祈出现过的每一处地方,最后回到温祈空荡荡的卧室,许是实在疲倦,画板上近百张和温祈有关的素描被抖落一地,他蹲下身,却捡着捡着眼泪鼻涕怎么止也止不住。
他忽然明白了温祈的用心。
——他们的感情都过于汹涌,汹涌到相互都用尽了力气去喜欢,又不知道该如何承载这份沉重的喜欢。于是,等喜欢变成了压力,好比由于疲倦而拿不稳的素描,他只有先放下,一张张重新整理,才能稳稳地再次捡起来。
显然,林弋没办法去做先放下的那一个,所以温祈不得不狠下心替他做出选择。